2024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2篇)
1. 寺院须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安全条例,制订治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2.寺院法定代表人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职责。
3.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4. 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重点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僧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6.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7. 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实。
8. 灭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配置,灭火器定时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物,保持有效状态。寺院内防火专用器具应有序摆放,严禁挪作他用。
9.寺院电线布设,电线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对寺院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0. 定期检查寺院各殿堂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发现情况须及时处理,重点寺院及重点文物须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确保寺院安全。
11. 寺院采购以的香、烛、鞭炮及金泊等要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炮、烛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热、熔点自然之下引起火灾。
12. 寺院僧众及清真寺常住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寺院安宁及僧众安全。
13.重点寺院须在联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机关的指导下,成立保安室,并专人值班,做好寺院财产及僧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寺院的秩序,对偷窃、打架、起哄闹事等各类违法乱纪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一、为了确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客人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紧要指示和“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订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紧要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保安部)的实在引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担负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总经理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经理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各级行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需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标,与生产、工作、经营同时计划、布臵、检查、考核和奖惩。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监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酒店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五、凡本店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发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规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员的业务引导和监督,凡违反本店规定的将受到批判教育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领导报警,并快速全力扑救,适时疏散客人。现场人员必需服从酒店领导和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不能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准随便开掘施工,以保持道路畅通。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员工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5、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6、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8、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9、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8)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6、娱乐室、员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7、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动火,防火人员(看火人)由设备所属单位指派。在槽罐内,潮湿地沟内,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1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线路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
(6)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2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21、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22、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23、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24、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根据公安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大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5)应当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2)检查之前应当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保证完整、好用;(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4)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3)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确定厂区内的用火管理区域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3)规定火炉取暖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4)规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对防火防爆场所的看管等。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定;(3)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3)单位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2)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通常要求切断电源;(3)能够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必须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和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4)遭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5)爆炸危险场所应当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6)对于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对于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
(2)对于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规定具体的评奖标准和方法;
(3)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下属单位和个人,除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之外,单位应当规定具体的内部行政处分标准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主要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①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插、调查火灾原因;②对于火灾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③实行火灾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亦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单位领导和火灾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以及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⑵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库、汽车库、变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重点部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大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所在岗位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工作职责和防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并在有关场所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大挂板以便于有关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四、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七、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八、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酒店保安岗位培训,酒店安全常识培训,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技能培训,重要客人警卫服务标准,酒店消防应急工作标准,抢劫等暴力事件的紧急处理标准,爆炸及可疑爆炸物品的紧急处理标准。
第一节 保安部岗位职责认知
培训对象 酒店安全保卫部门各员工
培训目的 明确岗位职责,做好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
培训要点 明确各岗位员工职责
一、全体保安员岗位职责
(1)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争做优秀员工。
(2)认真学习酒店的各项制度和部门规定,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纪观念,遵纪守法。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上班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精神饱满,坚持文明礼貌执勤,严禁打人骂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不做有损酒店形象的行为,处事机智迅速果断,按章办事。
(5)敢于与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奋勇擒拿。
(6)上下班交接手续要清楚明了。
(7)积极主动维护酒店院内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二、大门保安员岗位职责
(1)维护好大门口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的行驶和行人的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高度警戒,发现精神病患者和衣冠不整者以及行迹可疑者,要坚决拦阻不让其入内,严格把好第一关。
(3)对来店的客人要彬彬有礼,无论是步行还是乘车来的客人都要表示欢迎。
(4)有旅游团入店时,若需疏通车道或有欢迎队伍,要在客人抵达酒店前十分钟疏通好车道和停车位置,作好迎接旅游团的安全准备工作。
(5)对带有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入酒店的客人要劝其交保安部代为保管。
(6)对离店的客人要表示欢送,欢迎他们下次再光临。对带大件物品离店的客人要有礼貌地进行查询,对实属于客人行李者要予以放行,并帮助行李员将行李搬上车。
(7)保安员要不断学习,钻研业务,善于根据酒店的特点进行判断,以便提高工作质量。
(8)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仪态大方,对客人的询问要热情、礼貌、周到,使客人称心满意,严禁用粗言恶语对待客人。
(9)保安员要切实作好门前的警戒,特别是夜间警戒。
①要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②人多时要注意防止失窃,防止在大门口周围闹事、斗殴,要疏通交通,保证门前的安全。
③对夜间23:00以后开出的车辆要严格把好验证关。
④发现手续不齐和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和记录.
三.大堂保安的岗位职责
(1)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经之地,人多,情况复杂,保安员必须注意客人的动向,细心观察,保证酒店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保持高度的警惕,协助总服务台办理入住或离店手续,防止客人的行李被人顺手拿走。
(3)维护大堂的秩序,对在大堂发生争吵、大声呼叫、到处乱串的客人要立即上前进行婉言劝说和制止,保持大堂的高雅和肃静。
(4)对大堂的一些公共设施,要注意保护,不准客人随意敲击和损坏,大堂设有客人休息沙发,不准有人躺在大堂客人休息沙发上,保持大堂文明的环境。
(5)夜深时要加倍警惕,对24:00以后进入大堂的客人要进行认真观察,发现可疑人员应上前盘询和登记报告。
(6)要防止客人在大堂乱丢、乱吐、乱蹲、乱坐,发现此情况应立即劝阻。
(7)有小孩在大堂追逐打闹、玩耍,衣冠不整的客人进入大堂时,要及时劝阻。
(8)不得在大堂找服务员与无关人员聊天,影响正常工作。
(9)不得擅离职守,对客人的询问要热情礼貌,使客人称心满意,严禁用粗言恶语对待宾客。
四、停车场保安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酒店的各项制度和部门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积极维护好车场交通治安秩序,作好防火、防盗、防偷、防破坏等工作,切实把好安全关。
(3)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要指明停放地点,验明车况是否完好,如反光镜、车灯等明显部位及货物数量和其他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认真填好表格,然后告知车场让其当场验证,同意属实签名后方可接收。
(4)作好对入车场停放车辆的收费工作,车走收费并注销。如有损公肥私,利用自己工作方便谋取私利,一经查获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对开出车场的车辆要仔细、认真地作好验证工作,在情况属实时才可放行,如验证发现手续不齐和可疑情况,要立即进行查询、拦阻和及时报告。
(6)不得在车场学开车、骑单车、骑摩托车,不得让无关人员在车场停留。
(7)夜班值勤时要加强警戒,特别是23:00以后开出的车辆,认真作好检验工作,把好验证关,一定要做到“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三对照”,发现手续不对和情况可疑,应及时进行阻拦和报告。
五、巡逻保安员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事故苗头及时发现,清除隐患,确保酒店和他人安全。
(2)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视情处理或及时报告当班队长和经理。
(3)在楼层巡逻时要检查客房安全管理情况,有否不安全因素,楼层通道、电插座、墙护板等是否安全。
(4)对违反酒店规定,在楼层或客房闹事、斗殴、损坏客房设施者先劝其冷静或将其带到保安部酌情处理。
(5)楼层若发生事故,如火警、盗警、凶杀、爆炸等等,要迅速组织客人疏散和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6)保安员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客房设施,如到客房睡觉、看电视、听音乐、打私人电话、和客房服务员闲聊等。
(7)保护酒店花圃的花草树木、园林建筑不遭损坏,对践踏草坪、采花折树的人要进行干涉、制止和处理。
第二节 酒店安全常识培训
培训对象 酒店全体员工
培训目的 掌握酒店基本安全常识
培训要点 酒店常见治安问题处理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管理制度《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档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做好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门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档案室协助保卫科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档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四条档案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档案室、公司保卫处确定,并挂牌明示。
第五条档案室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存放易燃品或带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内。
(二)档案库房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三)严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档案。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与档案保护无关的用电设备。
(五)档案库房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铺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六)档案库房应设置防火标志(牌)。
(七)档案库房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有利于保护档案的灭火器材。
(八)档案库房应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
第六条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 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 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 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 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 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 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 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 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 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 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 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8812638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 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 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 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 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 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 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 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 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 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 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不受伤和物不受损,及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企业的日常运作,深化消防安全在全体员工的意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三、职责权限:
由各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质量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四、程序内容
4.1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
4.1.1对新老职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1.2每一位新进的员工都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即总部消防安全培训,分店、仓库消防安全培训和柜组或分部消防安全培训。
4.1.3每月由安全督察到各分部、仓库、讲授消防安全实例,预防事故的发生,根除消防苗头的出现。
4.1.4总部由安全督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防损员、仓管员、司机、电工等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5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6在有利的情况下,由安全督察组织动员全员学习消防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方法。
4.2消防安全的宣传
4.2.1在商场仓库办公区域显要处张贴安全宣传警示标语,如:“灭火器不是扑灭你的温情,是锁住他的狂热;侥幸是危害人体生命的细菌等。”
4.2.2在各显要处或拐角处设立警示标志,如在显要处悬挂“119/120”派出所电话号码等,在拐角处如墙柱上、太平门上、楼梯转台上等悬挂逃生标志,指示牌或此路不通标志。
4.2.3分店电工负责本区域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牌的维护。
4.2.4每周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训活动。
4.3办公区域,商场和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4.3.1办公区域由安全督察负责,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商场由各分店经理负责,防损部为成员,仓库由仓库主管负责,仓管员理货员为成员。
4.3.2防止电器火灾事故的措施
4.3.2.1不得超负荷用电,尽可能的采用自动空气开关。
4.3.2.2空调设备回路应用单独回路,插座宜用阻然插。
4.3.2.3要经常检查安全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
4.3.2.4不得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
4.3.2.5不得乱拉电线,乱加电力设备。
4.4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准则:
4.4.1仓库内储存的商品,应分类管理,不能过高限3.5米,分组摆放,组与组间距不小于2米,组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组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5米,物品距消防灭火器材1~1.5米,各类商品型号摆放整齐有序,必须按照商品的摆放标准分类摆放。
4.4.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呆在仓库内或周围3~5米的地方吸烟,显眼处张贴“禁止吸烟”“110报警”“120火警”及“本辖区派出所电话”等警示标志。
4.4.3仓库(或商场)内的安全疏散标志,要放在的地方或拐角处,距地面高1.5-3m为宜,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装设在太平门上部或疏散通道及其拐角处距地1m以下的墙壁上,仓库内每隔20米都要安装标志照明灯。
4.4.4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仓库外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指施方可进行作业。
4.5商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4.5.1消防安全器材放置区域禁止随意挪动或改作商品促销区域,在规定的区域内不能放做促销商品的摆放区域,更不能在消防器材上随意放置物品,保持器材区域内的畅通,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盖、装饰、侵占或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4.5.2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禁止堆放商品和杂物。
4.5.3消防器材由商场或仓库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更换或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或挪用。
4.5.4营业结束时,防损员在商场内进行巡查和清场时,关闭场内所有带电电源,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处理。
4.5.5商场电工每月对场内电路,消防设施临时用电等进行两次以上的安检及维护并有详细记录备查。
4.5.6总部安全督察和商场负责人不定时抽查专柜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每个员工都会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4.5.7义务消防队管理:
4.5.7.1义务消防员应在各分店/仓库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能的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4.5.7.2要结合商场仓库的实际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有实际操作的技能。
4.5.7.3按照灭火器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5.7.4各商场仓库义务消防员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消防业务能力和防火、灭火的自救能力。
4.6消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材
4.6.1.1
(1)规格为8公斤;
(2)药剂为瓶装小苏打或钾盐干粉并充二氧化碳气体;
(3)用途: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和油漆有机容剂和电器设备等火灾;
(4)效能:为8公斤干粉喷射14S-16S,射程为4.5m;
(5)使用方法:打开保险锁,把中喷管口对准火源,拉动拉环,即可喷出,保管和检查方法,应保存在干燥通风处,防止潮晒,每年应抽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干粉保质期为2年),二氧化碳气体在确保压力足够的情况下每一年半全部更换一次。
4.6.1.2灭火器设置规定: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定,标志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挂架上。灭火器的最大防护距离为其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不超过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的位置,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灭火器的位置在室外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处,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或因暴晒而脱漆;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50度)的范围地点(如夏日阳光直射的地方)。
4.6.1.3灭火器的配置规定: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具数量不宜多于5具(视本部门情况而定,5到8个平方放置1到2个);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为:一个计算单元内(40到45个平方)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4.6.1.4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4到4.5米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右手拔掉保险卡,左手握住皮管中部,滞时l-4秒,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4.6.2消防栓
4.6.2.1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着火时立刻打开消防栓,取出水枪、水带,将水带一端接在水枪上,另一端接在消防栓上;将消防栓手轮开启,即刻便喷出水来;若水枪水带已连接好,应迅速开启消防栓手轮喷水救火。
4.6.2.2消防栓的保养和保护:禁止任何物体阻塞、阻挡消防栓。不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内是否有水、消防压力是否足够、消防栓箱是否方便拉开,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6.2.3消防喉的使用方法:以硬物敲击火警玻璃,发出警报,消防加压水泵,会自动激活为消防水喉提供高压水源,开动消防水喉旁的开关闸,以硬物击碎消防喉射嘴箱的玻璃,拉出消防水带,将消防喉射嘴的开关柄拨动至与喉管辖成一直线向火焰底部射水。
4.6.2.4使用消防喉的注意事项:须先确定有安全的撤退途径时才可使用消防喉,若火势失去控制应立即逃走。如经楼梯逃生时,发现有浓烟,应尽快离开楼梯间使用其它没有烟的楼梯离开。
4.6.3各部门防损员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如实登记《消防器材日常保养记录表》,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7安全疏散各商场仓库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档和覆盖。
4.8火警逃生须知
4.8.1保持镇定立即撤离。
4.8.2立即打119通知消防处,并打电话通知总部或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
4.8.3离开办公场地时,应尽量把门窗关上,以防止火势及浓雾漫延。
4.8.4高声呼叫,敲碎火警玻璃,发出警报通知其他人迅速火警逃生。.
4.8.5切勿返回办公区收拾任何物品。
4.8.6应朝出口指示牌方向及朝火源相反方向利用走火通道(即楼梯)逃生。
4.9自救互救
4.9.1灭火的基本方法,根据火灾环境和受灾的不同程度而定。
4.9.2抑制法:利用灭火器参与火焰燃烧当中,使燃烧终止。
4.9.3窒息法:稀释燃烧区的氧气使燃烧缺少氧气而停止。
4.9.4隔离法:将未燃物与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因为缺少可燃物而终止。
4.9.5冷却法是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其低于燃点而结束燃烧。
4.9.6灵活使用灭火方法,达到最佳扑救效果。
4.9.7电线短路法:将总开关立即关闭,通知电工抢修;在试机时电器着火,立即将电源拨出,以防火苗慢延至其它位置。
4.9.8煤气泄漏法:立即将煤气关闭,如果再漏,将煤气搬至空旷地方或放至下水道,直到煤气排完为止,严禁打开电、打手机或按门铃等。
4.10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4.10.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公司会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4.10.2对造成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处理,除非达到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4.10.2.1有下情况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程度,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扣分。
4.10.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扣5分。
4.10.2.3未及时清理区域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的现场负责人扣3分。
4.10.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来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扣当事人3分,扣直接负责人2分。
4.10.2.5谎报火警扣5分。
4.10.2.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器材、设施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分。
4.10.2.7阻塞消防通道,遮档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4.10.2.8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部门绩效3分。
4.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程度,限责令赔偿全部损失外处以扣分:
4.10.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扣5分。
4.10.3.2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位置设为它用的扣3分。
4.10.3.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扣5分。
4.10.3.4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程序处理扣3分。
4.10.3.5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扣3分。
4.10.3.6对安全督察员的检查未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扣5分。
4.10.3.7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严重者送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景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本事。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情景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景,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景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一样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景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景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供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情景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2、1企业、部门、车间的消防责任人,分别为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责任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以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2保安队是全企业消防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保安队的主要消防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各种消防活动,组织消防演练,参加消防救援;布置厂区消防设施并实施监督管理;在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定人负责管理;消防检查;记录企业防火档案。
2、3企业义务消防队是执行企业消防任务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消防职责;加强消防训练,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各部门宣传消防知识;检查和监督本企业的消防制度落实;发生火警时,及时扑救、报警,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介绍火场情况,服从指挥,维护好火场秩序,灭火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严格用火管理
3、1因生产作业或维修设备需要临时用火时,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险程度较大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用火时,部门消防负责人、消防队员和用火审批人,要对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异常情况,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时,要立即停止用火。用火后,要确认无问题无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3、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管理。工业气体放置应贴附危险品标签,不得靠近发电机组、配电室或油源。气源用后必须及时关闭阀门。电焊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严格管理电焊机和气焊,不允许非电焊工进行电焊或气焊。气焊工操作时,气源必须距离热源1、5米以外,并确认周围无胶水等易燃物资。
3、3各生产和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宿舍等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品仓库。
四、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4、1使用电气操作规范化,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及其线路。
4、2电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变压器配电房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3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铁丝牵拉,电闸刀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电热器具,如电炉、电茶壶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生产设备电源以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切断。未经许可职工集体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或电茶壶等电加热器具。
五、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5、1各车间、物资仓库、过道、宿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5、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毁坏防火标志,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积累各种防火、灭火资料,记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当头有备无患。
六、开展群众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6、1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防火警惕性。
6、2要使绝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义务消防队员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还要以较多的精力用于灭火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灭火,做到常抓不懈,广大职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识,如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七、消防检查和考核
7、1消防管理责任人每天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时、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夜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厂区进行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节假日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
7、2根据某些生产和专用设备、器材存在的问题,组织以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的有关单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不出问题,然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实施。
7、3以下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企业考核工资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私拉、乱接电源。
(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3)下班不关电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资。
(5)在禁烟区吸烟。
(6)擅自拆移消防设施。
(7)非电工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等。
7、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或员工财产损失的,追究必要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消防安全进万家,和谐幸福你我他
家用电器看管好,火灾事故能减少。
消防安全不可忘,楼道里面要通畅 。
消防常识都知晓,家家迎来吉祥鸟 。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加强消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远离火灾,珍爱生命,共建平安家园;
从小学消防,共创平安家;
火灾不留情,预防要先行;
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落实政府部门消防责任 推动消防工作跨越发展;
全民参与 根治火患 营造美好家园;
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和抵御火灾能力;
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
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防火常识进校园,自防自救保安全;
吸烟烧香点蜡烛 ,远离床铺可燃物。
多一些消防知识,少一分火灾威胁。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消防有法可依,违法必受处罚。
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消防安全进农村,共筑平安防火墙;
消防安全进学校,共筑平安防火墙;
广泛利用社会传媒资源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增强消防科学发展观念,普及消防安全教育知识;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心一意爱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勿忘火警“119”,患难时刻真朋友;
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消除火灾隐患,创造美满生活,构建和谐社会;
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人人关心消防事,家家户户保平安;
学一点消防知识,添一份平安幸福;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逃生常识;
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全民齐动员 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严禁圈占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儿童玩火最危险,家长老师要严管;
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气电源勤检查;
消防事关千万家,平安和谐靠大家;
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
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增强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消 防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小烟头莫小看,随便扔留火患
消防治理人人参与 百姓安居户户受益;
政府主导,齐抓共管,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组织领导 部门行业监管 设施建设 检查考评;
单位主抓,完善机制,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社会;
火灾面前莫惊慌,报警逃生两不忘;
齐心筑牢防火墙,携手打造平安家;
燃放烟花爆竹,勿忘消防安全;
消除火患,珍爱家园;
一人违章动火,企业生产遭殃;
消防安全进企业,共筑平安防火墙;
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
关爱弱势群体,共创平安和谐;
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
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防控火灾事故保平安;
煤气泄漏别慌张,快关阀门快开窗 。
电器着火不要怕,快把电闸去拉下 。
消防常识到我家,我们牢牢记住它 。
装修材料要非燃 ,刷漆离开着火源 。
离家外出仔细查,关掉煤气拉电闸 。
火无情人有情,齐防火共安宁;
防火意识不强是最大的隐患;
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全面覆盖,群防群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
开拓创新、整治规范,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人人树立防火观念,户户清除火灾隐患 。
防火常识进校园 ,自防自救保安全 。
消防安全进社区,共筑平安防火墙;
消防知识多一点,火灾火情少一点;
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社区是我家,防火靠大家;
人民消防为人民,救火不收半分文;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每个单位和成年公民的应尽义务;
师生有情火无情, 校园防火钟长鸣 。
儿童玩火最危险, 家长老师要严管 。
祖国花朵真可爱 , 校园防火做表率 。
消防演练经常搞,火灾损失定减少 。
致富千日苦,火烧当时穷。
汽车加油要注意,不准吸烟打手机。
健全制度把好关,消灭火种少抽烟。
但愿人长久,救火就拨119!
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查找隐患堵漏洞,消防安全有保证;
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扑救、疏散、宣传”四个能力建设;
能火场逃生自救 会引导人员疏散;
消防铸和谐,科学谋发展
同心绷紧消防弦,合力演绎平安曲;
不绷紧消防的弦,就拉不出平安的曲;
珍 爱 生 命 从 防 火 做 起 ,杜 绝 火 患 从 自 我 做 起 。
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小烟头莫小看,随便扔留火患;
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消防安全人人抓,预防火灾靠大家;
注意防火别放松,免得大火一场空;
人人重视防火,灾害远离你我;
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自防——永不放松, 警钟常鸣。自救——临危不惧, 头脑清醒。
百姓防火保护你我 , 全民防火保家为国 。
消防设施标识化 消防常识普及化;
百姓生活无小事,消防安全是大事;
消防演练经常搞,火灾损失能减少;
增强消防科学发展观念 , 普及消防安全教育知识 。
离家外出检查火险,关闭煤气切断电源 。
消防常识天天讲,家家防火日日宁 。
创消防安全社区,让火灾远离生活 。
同创安全消防,共享和谐
创安全消防 ,建和谐社会
消防安全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
消防安全一小步,和谐一大步
扑救火灾有大用,消防设施别乱动。
国泰民安,消除火患。
消防人人参与,平安家家受益。
事业再火也怕火,成功人生一场空.
你玩火,火玩你!
你不重视火,火就重视你!
油锅着火别着急,捂盖严实 火窒息 。
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气电源勤检查。
用火用电要注意, 千万不可太大意 。
商场购物四处瞅 , 注意安全出入口 。
电气起火忌水浇 ,先断电源最重要 。
家庭防火要注意 ,煤气电源查仔细 。
手拉手重视消防,心连心创建平安
高奏消防曲,大地飞扬平安歌
消防联系你我心,平安二字值千金
火在疏忽时燃起,灾在远虑中平息
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宣传。
危险时刻真朋友,勿忘火警119。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
齐心协力除火患,国泰民安事业兴。
手牵手共建消防安全,心连心同享和谐社会
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珍惜生命,远离火灾;全面动员,杜绝火患。
保消防安全,建和谐社会,谋科学发展
不绷紧保消防安全的弦,就弹不出和谐社会的调!
消防与生命时时相伴,和谐与发展息息相关
消防保障安全,和谐创造未来!
保障消防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消防安全人人共建,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消防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消防新,和谐新生活
构建消防安全,营造和谐
美丽xx是我家,安全消防靠大家
幸福平安一生,火灾远离家庭。
落实消防责任,贯彻消防法规。
麻痹和大意,防火两大忌。
有备无患保平安,人人把好防火关。
社区是我家,防火大家抓 。
火灾牵动千万家, 防火要靠你 我他 。
消除火患,造福后代;
火灾无情,警钟长鸣;
灾逃生命为先,切莫贪图物和钱;
烟头别乱扔,防火弦紧绷;
用火防火不失火,为国为家也为我;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楼道无杂物,消防无后顾 。
火灾猛于虎,防患于未“燃”!
火灾猛于虎,责任重于山!
消防手牵手,平安心连心
平安你我他,消防连万家。
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会安全。
报警早,损失少,119火警电话要记牢。
关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减灾避难。
防火减灾心有数,家 中 莫 存 爆 炸 物 。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手牵手共创消防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家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为加强公司消防、防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3.1安质环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2安质环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编制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编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
3.3消防员、安全员巡检内容应包括消防、防火、禁烟,并检查出入人员有无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公司,监督入公司车辆安装阻火器。
3.4安质环部消防队是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的安全管理。
3.5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6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1.1生产过程中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b.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c.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d.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
e.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f.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本身自燃点的物质。
d.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物品。
a.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物质。
b.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进行燃烧或作其他用途的各种物质。
4.1.2爆炸危险场所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一级;
b.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c.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三级。
b.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a.一级: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b.二级: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C.三级: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公司生产区:备品备件库、生产综合楼、成品库区、浴室、配电房、公司主干道及其周围。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治泄漏。
禁火区除生产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
b.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e.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公司内所有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c.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c.生产过程中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
4.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公司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公司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
c.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e.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大于30米),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c.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d.公司消防员、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公司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及变动应报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f.消防队由公司自行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队的监督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接受其公司安全环保处的领导。
g.公司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参与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由安质环部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义务消防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h.公司安质环部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a.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建设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
b.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应包括:公司内消防设施现状图、公司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公司内消防设施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附件。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单位的管理者须建立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c.公司安质环部消防队应对建筑消防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d.公司区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质环部消防队负责,若有损坏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与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联系恢复,本着“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修复费用。
e.公司若需要在安装消防设施时,应先向县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得到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f.生产部(水泵房)供水系统保障公司的供水能随时满足消防用水,发生事故时全力确保水源供应。
g.非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环保处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
a.每年不定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总结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计划。
b.会议决定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c.记录内容要包括每一次会议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的事项。
b.巡查形式不能走形式,要切实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c.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巡查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内容、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a.各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的参加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a.对辖区内的每一次动火要经过分析室分析取样,合格并取得动火证之后才能动火。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动火的过程、动火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动火之前消防器材的准备以及动火原因等必须记录在案。
a.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要做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隐患的地点、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检查到、什么时候整改完毕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签字。
a.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奖惩,反之则惩罚。
b.记录内容应包括什么原因受奖(受罚)、受奖(受罚)的时间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a.对本公司内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参加人员的名单、时间、建筑名称、检查出的问题及维修、更换情况、维修或更换人要签字。
a.对本公司的每一次火灾事故都要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教训。
b.安质环部消防队负责火灾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火灾事故台帐的建立和完善。
c.记录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损失、事故原因及总结的教训。
a.对本公司内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考过试的还要有分数记录,授课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a.各部门、职能部门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c.其他岗位要结合本岗位实际,参照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d.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a.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要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制,并且指挥机构里的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遵照《安徽拓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4.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中层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800元,公司级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1000元,对违章吸烟三次(含三次)以上将予以除名。
4.7.2外来施工队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罚款200元,并罚所在部门200元。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关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安质环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做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
4.7.3各部门行政管理责任区发现烟头的,每个烟头处罚该部门50元,生产区域发现烟头的,处罚该烟头所在位置的当班员工每个50元。
5.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第6号令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按《消防法》的要求,学校教职工、学生、保安、食堂工作人员人人都有宣传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除学生外,人人都有参与灭火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量足、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添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3、学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
4、师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科处指定负责人双人双锁保管,取用应审批和登记。在存放室内必须有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安全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防止火灾、爆炸等伤害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文印室、食堂库房和操作间等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关好电器、煤气开关和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违者要严肃处理,损坏应赔偿,故意破坏加重处罚。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后勤和安全主管人员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有隐患的不得使用。
9、校内居住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灶具、蒸饭器、消毒柜等,每年定时检查、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事故。
11、学校每年都应举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12、学校要指定专人(安监员)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工作。校内公共聚集场所每周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详细检查。重点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放假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其它有关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是指预防和解决(扑灭)火灾的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知识渊博、科学性强、社会性强的`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只有在全社会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人民的消防意识,提高全体人民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
常见的消防安全口号:隐患比明火更危险,预防胜于救灾,责任比泰山更重要;消防与你、我和其他人有关,安全与幸福取决于每个人。
消防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是防火的,每个人都是家庭的。安全;消防安全不是小事,总要注意;消防安全是联系在一起的,防火有赖于每个人;总要注意安全处处防范火。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几作;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 .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行政人韦部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5.7.2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行政人事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联络单报送行政人事部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 《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6.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酒店一旦发生火灾,为能够有领导、有组织、有效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住店宾客和员工,抢救国家财产,保护宾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每个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报警,必须迅速将火情信息传到总机和消防监控中心(监控室)。
(1)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就近用电话通知总机室和监控室。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各通道、楼层墙面上的红色紧急报警按钮报警。(对着中间的触点用力按一下即可)。
(2)员工在报警时,应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地点、区域、楼层房号、燃烧物品、目前状况、报警人的部门、姓名(或工号),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2、接到报警的行动措施
(1)总机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报告保部经理和总经理。
(2)监控室和总机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地记录火情信息,冷静详细的了解火情发生的区域部位和火势大小等情况。
(3)监控室值班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或队长携带对讲机赶赴现场,及时了解火情并扑救初起火灾,随时向监控室反馈火情信息。
(4)火情经确认后,总机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保安部、客房部,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组成调查、甄别、确认小组,迅速查清下列问题:
A、火情的具体位置,燃烧物品类别?燃烧范围大小及火势走向?
B、火源是什么?是电起火还是其他原因?
C、火场的详细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
3、灭火指挥
调查、甄别、确认小组确认火情后,应立即通知总机值班员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察看现场情况后,应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总经理担任总指挥。指挥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工程、客房部及有关部门经理(或值班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监控室。酒店内一切人员必须服从灭火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1)灭火指挥部的职责:
A、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及时召集组织力量,布置救人,抢救物质,供水、排烟,灭火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B、视火势大小,迅速作出是否通知消防队的决定。
C、视火势情况不,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D、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或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E、密切注意酒店内的一切情况,稳定客人情绪,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各部门的任务
(1)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A、听到报警后,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赶赴现场,等候命令。
B、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2)保安部的任务
A、保安部经理带上对讲机和必备物品赶赴指挥部。
B、保安队长携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火情反馈给监控室值班员。
C、大堂岗要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视可疑情况,防止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D、员工岗要及时清理酒店周围的通道,为保证消防车接近大楼做好一切准备。
E、指派专人保护财务部,加强对有关财务电脑资料、资金,帐册存放的巡逻和戒备。必要时,按指令护送出纳、会计将电脑资料,现金和账本转移到安全地方,并注意保护好其他贵重物品。
F、监控员要通过监视器密切注意火灾现场及其他区域的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迅速开启紧急广播系统,听从总指挥命令随时发出紧急疏散通知。
G、指派义务消防队员,迎接消防车的到来,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灾现场及酒店灭火指挥部的位置。
H、指派义务消防队员在出入口及着火层下一层担任警戒工作。
I、指派义务消防队员协同保安员加强警戒巡逻、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进行破坏,捣乱活动。
(3)工程部的任务
A、指派一名技工携带对讲机迅速进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启动、关闭消防泵,保证消防用水正常供应。
B、派电工控制火灾部位的电源,并设法解决现场必需的照明。
C、采取排烟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按指令关闭空调装置,切断所有电源,专人值守油库。
D、其他人员服从指挥部命令,参加灭火工作。
E、如火情发生在工程部空调房、配电房、发电房、变压器房等部位,工程部理应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指挥部,如油库着火,应采用专用灭火器灭火并采取隔绝空气措施。
(4)前厅的任务
A、总台停止营业,管好财物、帐册和客人登记簿及电脑资料。
B、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保险箱和客人行李。
C、大堂副理要劝阻、告诫客人不要回房间和乘坐电梯,并劝客人离开大楼前往安全地带。
D、行李员要将电梯控制在一楼,禁止使用,并打开大堂大门以利疏散人员。
E、总机保证灭火期间指挥部、现场及有关消防部门的通讯畅通。
F、其他人员协助安保部将所有通向酒店外的门打开,引导客人疏散,并维护治安秩序。
(5)客房部的任务
A、客房、楼层会议室发生火情,客房部经理迅速赶赴灭火指挥部,主管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B、领班应迅速准备足够的湿毛巾,以备灭火员急用。
C、楼层服务员平常应熟记本楼层各住客房号、人数和消防通道的走向。着火楼层服务员按指令组织引导疏散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防火门,使楼道畅通,便于客人疏散;非着火楼层服务员听到火警后,应坚守在消防通道外,随时安抚客人不要惊慌。当听到疏散命令后,应快速逐房通知并检查督促住客离开房间,随手关上房门并挂上“无人”指示牌,在确保楼层内已无住客后,才能离开并向指挥部汇报。
D、检查、寻找火源和被围困的人员。
E、撤离后关闭防火门,派专人警戒。
(6)餐饮部的任务
A、如火情发生在餐饮部的中餐厅、宴会厅、棋牌室和厨房,餐饮部经理和行政总厨、厨师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迅速组织引导客人疏散。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
C、迅速关闭炉灶煤气或输油阀门、通风抽风设备,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
D、迅速转移可能助燃的煤气罐及食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E、如火情发生在其他区域,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备勤,随时听从指挥部门命令和安排。
(7)营销部的任务
A、如火情发生在营销部、会议室,营销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B、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并协助财务部物料仓库、前厅总台转移物品。
C、如火情发生在其他区域,就组织本部门人员备勤,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8)财物部的任务
A、如火情发生在财务部或者火势有可能危及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应按指令,迅速整理现金、帐册及电脑软件,在保安部人员的保护下转移到安全地带。
B、其他财会人员按指令转移贵重物品及账本资料。
C、如火情发生在财务部物料、调料、杂料仓库,财务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坚守岗位,随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D、如火情发生在其他区域,财务所有工作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9)其它
办公区域其他部门的任务,停止工作,按指令转移工作档案、帐册、贵重物品,引导访客或外来人员安全疏散,关闭各办公室门、窗,关闭此区域防火门。工作人员集中备勤,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5、组织疏散
如无法控制火情,迅速组织疏散,以免遭受重大伤亡。
(1)如消防队领导或火场临时指挥部认为火势不可控制,二次报警后,指挥部应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二次报警后,立即利用广播将录制好的中、英文“广播通知”进行反复播放。主要内容是要求客人听从指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大楼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酒店停车场为疏散人员集结安全区。由客户服务员引导和护送客人向安全区疏散,并安抚客人情绪。
(4)当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后,切记千万不能使用电梯,引导客人从安全楼梯疏散。
(5)疏散大楼客人时,应由上往下逐一房间搜寻,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后将门关好,并挂出房内“无人”的牌子后方可离去。
(6)首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组织人员迅速将其转移。
(7)客人已经撤离火灾区域,必须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8)财务部现金、账册、电脑软件及其他贵重物品由专人在安保部人员保护下撤离。
(9)人员撤离后,消防人员、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经理应再次检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由总台、客房部、保安部派员进行登记,核实人数。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 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 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 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 现场作业管理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动火审批制度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六、新建、扩建、临建工程报批制度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七、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八、消防器材、设备维护、检修更新制度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九、逐级消防检查制度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十、隐患整改制度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十一、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使用规定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十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十三、义务消防组织制度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十四、火灾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五、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十六、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善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一.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含: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明确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证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
第一条 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科(室)所和人员都负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按照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所联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
消防科为中心消防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各市场管理所所长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安排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市场管理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第六条 中心消防科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中心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职责: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制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一般性违章行为,督促有关市场及时整改各种火险隐患。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
(五)负责对各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维修与配置工作。
(六)负责向阳市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操作、养护,确保其功能正常;负责向阳新市场消防监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阳各市场夜间消防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详实了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况。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项。
(九)积极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遇有火情应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对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七条 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市场建设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设计、安装规范要求,搞好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安装、调试。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指导各市场管理所正确使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
(四)根据中心领导安排和各市场要求,及时检查、维修市场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市场消防设施的安全。
(五)参与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六)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
(七)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八条 中心市场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参与中心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九条 公安市场派出所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市场安全保卫和夜间看护,加强对治安员和夜间看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内火灾隐患。
(二)独立或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维护灭火现场秩序。
(四)搞好市场消防安全设施损坏、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条 中心办公室的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时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发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档案整理。
(四)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一条 各市场主要负责人为本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市场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市场消防安全档案。
(二)根据各市场的特点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市场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负责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四)结合各市场特点,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灭火技术的培训,不断增强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六)管理好市场内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重要设施要定期组织维修、检验,确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八)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分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本市场的火灾特点,熟悉市场内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整个市场经营区域划分、安全出口位置、重点防火部位、电器线路走向和控制开关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况。
(二)搞好本责任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保护好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市场安全运营。
(四)搞好责任区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火灾和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本人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专(兼)职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市场负责人。
(五)掌握简易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及时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六)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
(七)市场消防安全负责人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电工、夜间看护员、卫生保洁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也要按照岗位特点,负责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各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
第十四条 市场经营人员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观管理制度,并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市场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与所在市场相适应的消防、逃生知识与技能。
(三)各市场摊位应根据经营特点,在市场管理所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
(四)工业品市场等消防重点场所要建立市场经营业户档案,及时了解市场经营人员变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市场经营商品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经营烟花、爆竹。
(二)工业品市场内严禁经营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摩丝、打火机等特殊业户要限制存货数量,并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
第十六条 市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市场管理所统一进行的市场间隔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二)市场装修严禁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和用电设施、设备。
(三)室内市场装修必须报经市场管理所批准,填写装修审批表,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装修改造结束要经市场管理人员验收,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对有可能涉及到用电、消防设施改动的装修,市场管理人员要注意加强现场监督,发现违反市场消防安全规定之处,要立即改正。
(四)市场业户装修审批表、施工方案等资料要存入消防档案,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市场用火管理规定。
(一)市场生活区和经营区必须分开。工业品市场和全封闭式市场内严禁住宿,其他市场内住宿房内要进行重点管理。
(二)市场内严禁在经营区内或仓库使用明火。市场营业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
(三)市场内严禁使用电、气焊。确因工作需要动用电、气焊的必须经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备好灭火器,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并有市场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要向市场消防责任人报告有关施工情况。
(四)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五)工业品市场严禁吸烟。市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市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市场供电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改造要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二)市场新建工程竣工后有关供配电图纸在中心存档的同时要为市场管理所存复印件。市场用电线路改动后要及时绘制竣工图纸存档备查。
(三)市场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消防用电要分开。有条件的市场经营用电和夜间看护照明用电要分开,市场闭市后要关闭经营电源。
(四)市场要配备专(兼)职电工负责市场用电管理,并要明确其职责,配备必要的工具,为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五)市场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灯(60w以上的白炽灯)和电炉、“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空调安装要经市场管理所批准,防止超负荷用电。
(六)市场内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市场房屋和经营设施装修改造时要保护好市场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七)市场管理所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防止线路老化和带故障设施、设备运行,及时消除用电隐患。用电大户、容易出现非正常用电的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
(八)各市场要建立供电设施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市场安全用电情况。
第十九条 市场疏散通道管理规定。
市场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市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市场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帘下严禁堆积杂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五)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条 市场安全巡查规定。
(一)市场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装修有无违章情况。
2、禁烟市场有无吸烟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工业品市场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市场可以根据需要防火巡查频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四)坚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时将当日检查情况同夜间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填写《消防检查日报表》。
(五)市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一)市场消防设施是指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疏散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逃生器具、消防广播等专门用于防火、火灾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器材。
(二)市场设计、建设(包括改建、扩建)时要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设施设备由消防科负责登记。各市场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详细登记消防设施设备的类别、型号、数量、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并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各市场要根据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正确使用、保管、维修、养护消防实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其中灭火器要根据《规范》要求定期检修、充粉。消防报警、消防喷淋等重要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规范进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市场内严禁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严禁遮挡、私自拆卸、损毁消防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等建筑消防设施。
第二十二条 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一)各市场要定期检查市场经营设施,全面排查本市场内的安全隐患。
(二)市场管理所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财力所限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中心报告。
(三)中心建立市场安全隐患月度报告制度。各市场管理所要按要求报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对各市场管理所提报的安全隐患,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报送消防管理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消防科、基建科和有关市场管理所按中心负责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踪督导。
第二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管理。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的实际,参照《青岛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规范》等规范要求制定本市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要经各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实施并报送消防科备案。向阳市场等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按要经中心消防管理人批准。
(四)《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制定后应组织全员学习并定期演练。一般市场每12个月至少演练一次,工业品市场每6个月至少演练一次。通过演练,使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者熟练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应定期修订。市场消防责任人变更和市场管理、市场经营人员变更时要及时组织学习、演练。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各市场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三)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定期修订。
(四)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要送消防科备案。重点市场和重要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经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市场值班规定。
(一)中心所有设有经营房屋和经营设施的市场要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各市场应科学安排值班人员,在市场开市到闭市前时间内,必须始终有管理人员在岗,确保市场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置。
(二)常规时间段的市场工作人员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特殊时间段的值班人员重点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做好联络沟通和值班记录。
(三)星期天、节假日等消防安全重点管理时间段,市场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市场主要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在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报告所负责人,必要时要报中心办公室和中心负责人。
(五)消防监控室等重要岗位要保持24小时双岗值班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一)市场发现火警、火灾时,要按预案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二)对发生的火警和火灾要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和报表。
(三)对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各市场分管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对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现场责任认定。
(四)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就发生火灾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善后工作处理情况做好总结,并分类归档。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培训规定。
(一)中心定期组织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各市场管理所负责对本市场员工和市场经营业户的培训。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经营业户、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特殊岗位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处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阳市场监控室和有关重点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技术岗位。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各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具体内容包括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本市场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且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市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灭火器材与义务消防队员等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书面资料。
(三)中心消防档案由办公室会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考核奖惩规定。
(一)为切实增强各市场消防负责人的责任,中心与各市场管理所每年年初签定一次《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二)对各市场管理所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情况,中心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内容的市场管理所不能评为年度综合先进。
(三)对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所)和个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奖励。
(四)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经济惩处(扣除奖金、补助和工资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