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妨碍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三条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拦、覆盖。
第四条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一、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三、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日常生产经营期间经常性检查区域内的安全疏散设施,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
并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在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
4、不得随意遮挡、挪用、损坏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
5、严禁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五、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应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六、每季度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1、宿舍内要定人定铺,名单上墙并明确室长、安排宿舍卫生值日、遵守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2、宿舍内:a、不得酗酒b、赌博c、打闹d、不得乱拉乱接电线e、禁止发生明火f、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保证宿舍区内安全用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如有发现违反其中一条例,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次,负责人1500元/次。收缴违规东西,不听者清除工地。
3、建立食堂制度,菜饭由施工承包班组集体解决供应,不得在宿舍内自开小灶,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开水由项目部组织集体供应,发现宿舍内自烧开水处罚300元/次。
4、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非本工地人员不得进入和留住宿舍,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处做好登记手续。
5、施工工地原则上不准带小孩居住在生活区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小孩入住的,应严格带好小孩,不准带入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者罚款500元/ 次。
6、污水、废水、垃圾等应集中在指定场所倾倒,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淋浴房内有专人管理。违反者处罚100元/次。
7、宿舍区规定统一晾晒衣服处所,不得乱晾乱晒,不得破坏绿化。
8、注意宿舍内卫生,勤开窗、勤洗衣被、床上用品及个人生活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如不按要求做到者,将处理代班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9、爱护公物公共设施、节约用水、节约电资源、保持宿舍内环境卫生良好状态。
10、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人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生活后勤管理)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1、各班组负责人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