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和无故旷课。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且写好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做实验。
三、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实验室的科学气氛和安静整洁,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四、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实验仪器准备完毕,需经指导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通电启用,正式开始做实验。实验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仪器发生不正常现象或损坏时要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五、实验中要严肃认真,以科学的态度真实记录实验结果和数据,独立完成实验。
六、实验结束时实验结果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检查和签字,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整理好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课后要认真写好实验报告并按时送交。实验报告不合格者要退回重做。
八、学生须严格遵守本守则。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