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随机监测制度(精选3篇)
采用多媒体技术实施教学,可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有限的时间传授更多的知识,提高教学质量。为规范我院多媒体教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件要求
(一)运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应为我院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件设计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课件内容的选择应与课程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相适应。
(二)多媒体课件应根据各课程特点,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综合处理各种信息。利用各种图、表、动画、影像、音频资料,直观形象地反映教学内容,尽可能扩大知识信息量。
(三)多媒体教学课件应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形成完整的课程教学体系,尽可能满足学生课堂、课后学习的需要。
(四)多媒体课件设计不限风格形式,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课件应为教师本人或单位集体制作的课件。对于不拥有课件自主知识产权的课件,应按有关法规合理应用。
二、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一)多媒体教学是现代化辅助教学手段之一,采用多媒体教学应该在常规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进行。拟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或教研室,应对拟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的课程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
(二)教师计划使用多媒体教学,应在排课前提出申请,写出多媒体课件内容纲要。
(三)各系及课程所在教研室应在开课前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对任课教师提交的多媒体课件内容纲要、多媒体课件、课件使用说明和教案进行审核,合格后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凡未备案的,教务处将不予安排多媒体教室。
(四)多媒体教学课件经过所在系审核后,均须进行一轮的试用。在试用期间,由课程所在系负责进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将意见或建议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试用结束后,任课教师对试用情况进行系统总结,系统修订多媒体课件,修订后的`多媒体课件由课程所在系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五)经审定合格的多媒体教学课程将纳入多媒体教学课程管理体系,优先安排多媒体教室。
(六)教学内容有重大修订的课程,其多媒体教学的各环节也应作相应的调整。学院将经常对多媒体教学过程进行检查,教务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凡经审定过的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在教学中发现不适合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时,将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七)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课程教学的教师,应科学合理地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因违反教学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一、指导思想
我校第十二届教学质量月活动依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坚持以提高日常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加强有效教学行为的研究,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不断促使师生自主、均衡的发展,促进学校内涵的发展。
本届质量月是三年规划中的第三阶段,既要对近三年的教学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反思,又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研究。
二、活动主题
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
三、主题简析
研究“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是为了加强对《课程标准》的学习、转化和运用,重点是在课堂教学中检验对《课程标准》学习、理解的有效落实情况,切实提高教学工作各环节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项研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课程标准的研究。由于《课程标准》具有一定的概括性,不同经验不同背景的人对它的理解的深入程度和准确程度是不一样的,我们应加强对《课程标准》的学习和理解,根据年段特点,细化本学期、本年级的具体要求,防止教学行为偏离《课程标准》,从而导致教学低效和无效。
二是对课程教材的研究。课程教材是对《课程标准》的具体化、情境化和活动化,是落实《课程标准》的重要载体。读懂教材是把握《课程标准》,实施有效性教学的`前提。
三是课程实施的研究。在学科本体知识上进行有效地实施课程教学研究,在“备、教、改、导、考、析、研”的基本教学环节上形成一些有价值的可操作的教学经验。
四、活动内容
1、加强对《课程标准》的学习。
教师自身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课程标准》的学习,教研组在集体备课时要有针对性地学习讨论,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进行课时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选择。
2、开展“读懂教材”的研究。
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进行怎样才能更好地读懂教材的研究,并形成专题经验文章,(如“教材是怎样体现《课程标准》的核心概念的”、“我是从什么角度解读教材的”等)。
3、探索学科有效的教学策略。
立足校情,发扬我校优良的校本教研传统,突出对集体备课、一课多上、同课异构、跨年级互动研讨等教研形式及教学效果的研究。关注学生学习状态,立足教学效能,探索出有效达成“三维目标”的教学策略研究,其中包含“备、教、改、导、考、析、研”等基本教学环节中的好方法。
4、实实在在地探索“减负增效”的教学常规工作经验。
学校将通过调研、问卷、测评、抽查等多种方式,通过师生、家长、社区评议和校际间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师生均衡发展状况,总结和提炼“高质量轻负担”的有效方法和经验。(见教导处具体安排)
五、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0月上旬)
传达武昌区教育局有关精神,制定学校第十二届教学质量月活动方案,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引导教师正确把握活动主题,学习《课程标准》,把握教学内容,立足学习效能,提高常态教学有效性。
2、学习阶段(20xx年10月下旬)
组织教师参加武昌区各学科研训班的学习,聘请专家作有关辅导报告,继续开展研读《课程标准》、“读懂教材”的研究,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刻理解《课程标准》的内涵,主动研究、扎实教学,提高教学实效性。
3、实施阶段(20xx年11月)
(1)继续组织教师从研读教材、制定课时教学目标、设计教学过程及学习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研在课前、探在课堂、思在课后”的校本行动研究活动,组织好11月12日的全校“教学开放日”活动(与市、区教研室联动下校调研活动结合起来),邀请社区代表及各班部分家长参加。
(2)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在非调考年级采取调研、问卷、测评、抽查等方式,跟踪评价教学质量。(具体操作方法见教导处该项“工作细则”)
(3)结合市教育局组织的评选“减负增效教学能手奖”活动,在质量月中,评选 “汉东小学减负增效能手”。此项评比工作拟采取个人申报、教研组评议推荐、学校审核等方式,按教师总人数30%左右的比例评比。
4、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1)组织教师认真总结并自主申报教学质量月活动中研制的各种成果和经验。如“研读教材心得”的文章、“一课多法的案例”、“教学有效性策略”、“常规教学环节中的教学经验”等。稿件主题是“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文体采取案例分析式,一文一例,字数20xx字左右。请老师们于20xx年1月10日前上交科研处、教导处)。
(2)组织教师参加汉东小学第四届“争当教育教学能手和后勤服务能手”撰写论文评比活动。
(3)积极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质量月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报评选活动。
六、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汉东小学
一、入学与注册
1、留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注册手续。
2、新生入学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办理以下报到注册手续:
(1)填写《外国留学生入学登记表》;
(2)交验本人护照或居留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登记表》(JW202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3)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3、已在我校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老生,应按上学期末通知的注册日期返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
(1)交验学生证、居留证;
(2)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3)逾期一个月不办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延长学习期限和休学、复学、转学、退学
1、延长学习期限
凡要求延长学习期限的留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延长学习期限申请书,经教学管理科审批后,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凡不努力学习,或有违反中国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现象者,不予延期。
2、休学和复学
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申请休学者,须提供医院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并填写《外国留学生休学申请表》,经教学管理科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复学时须持《外国留学生复学申请书》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因病休学者应在复学前2个月将健康证明寄到教学管理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校办理复学手续。休学到期不提出复学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3、转学
申请由山东理工大学转到其他高校就读者,按退学处理。
4、退学
凡要求退学的留学生,须提前向教学管理科提出退学申请,然后办理离校手续。开学一个月内退学,退还一半学费;超过一个月者,不退学费。
转专业
凡要求在本校内转学院学习的留学生,须在秋季开学后30天内提交《外国留学生学院变更申请书》,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接收的证明,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转入新申请的学院学习。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离校
留学生毕业(结业)离校,或因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应在指定时间内回国,并终止留学生身份,学校不予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
四、课程学习
1、语言进修生新生必须分班测试,按测试成绩编入相应班级。老生按上一学期考试成绩编入相应班级。学生一律按学院公布的分班名单进入自己所属班级上课,不得随意到其他班级听课。
2、认为自己的汉语水平与所分班级不符者,须在开学后一周之内,提出换班的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情况说明后,报学院教学管理科审核。
3、申请调换班级的学生须通过再次面试或笔试后,由学院统一安排新班级。学院不允许学生自行挑选班级。
4、经审核准予调换班级的学生,凭学院书面通知到新班级上课及换领教材。未得到书面通知者,不得擅自调换班级。
5、学历生根据所学专业到相关院系进行分班上课。
五、课堂纪律与考勤
1、留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间不随意出入教室,不在教室内吃东西或做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事情。
2、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按照《留学生请假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3、学习期间需要连续请假6周以上者,按休学或退学处理。
4、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课者,均视为旷课。
5、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20学时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40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将处分决定通报学生家长;旷课累计达6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将处分决定通报学生家长;旷课累计达8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语言生为勒令退学)处分,并将处分决定通报学生家长及留学生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缺课达到课程学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6、留学生按中国的节假日以及学校的规定放假,不按照留学生所在国的节假日放假。留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节假日旅行,节假日旅行之前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说明旅行的去向或目的地。
7、禁止穿背心、拖鞋出入教室。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
1、留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参加考核。
2、语言进修生各门课程的考核(即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50%,期中考试成绩占20%。
3、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
4、学历生的考核成绩以50分为及格线,50-59分在成绩单上计为60分,60分以上的按实得分数记载。获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被认可取得该门课程成绩或学分。
5、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次考试成绩记为0分。
6、因患病或突发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必须及时向教学管理科提出缓考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教学管理科批准后统一安排缓考。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分。
7、语言进修生3门以上(含3门)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者,须留级重读。
8、语言进修生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补考。补考费用由留学生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考。补考成绩实行最高计为60分、不及格者按实得分数记载。
9、学历生所学课程不合格,可申请二次考核,二次考核的成绩最高计60分。二次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学。重学费用由留学生本人承担。
10、考试作弊者,该次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学期总评成绩,且不得补考。
七、语言生的升级、留级、跳级、结业
1、普通语言进修生根据考试成绩决定下一学期升级、留级或跳级。
2、升级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中,所有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及格者,可升入上一级学习。
3、留级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中,所有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留在原来的层级学习。
4、跳级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中,所有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达到95分者,可申请进行跳级考试。通过跳级考试者,可升两级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5、结业
(1)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每学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和成绩单。
(2)学习期间某一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该学期的结业证书,学院只出具该学期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学习者,不能获得该学期的结业证书,学院只出具该学期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八、学历生的结业、毕业与学位
1、完成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允许毕业,发放毕业证书。学制期限内未修满毕业所要求的学分者,应做结业处理,发放结业证书。
2、取得毕业资格的留学生,凡符合山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附则
1、本规定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