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舍调配方法
1.公司将对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行集体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男、女员工情部、兼顾部门、岗位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个人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并限令纠正。
2.宿舍住宿舍人员数量按平米数进行安排。
(1)14.6平米的宿舍,原则上居住4-6人,至少不低于4人,不多于8人;
(2)大于14.6平米的(限物业楼),原则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于8人,不多于12人。
(3)各间宿舍住宿人员的多少根据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宿舍管理
1.员工需在公司住宿舍的,首先由本人提交《住宿申请/审批表》,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签名,行政人事部批准;
2.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填写《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交由员工本人,留存《住宿申请/审批表》;
3.员工凭《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由项目部指定人员带领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
4.若员工未按规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腾空床位外,公司将相应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给予项目经理处罚200元。
5.住宿人员须履行《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分配的床位卡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转让他人居住、不得搬并床位、私自换锁、将门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碍新分配人员进住,不得私自留宿亲友、同学、子女等,否则将予以80元/人/天的标准缴纳住宿费。
6.凡调换工作岗位时,宿舍随即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拒绝。
7.凡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搬离宿舍,未按规定搬离的,且未经公司同意,仍在公司住宿的,以80元/人/天的标准,扣除住宿费用。离职工资总额不足以缴纳或离职人员不缴纳住宿费用的,由其原所在项目经理工资中支付。
8.其他人员入住宿舍的(含已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宿舍长必须向行政人
员部经理举报,对于知情不报的,宿舍长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住宿舍费用。
9.来访人员必须在晚10:30之前离开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对违反该规定的,首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当事人50-200元的罚款。
10.员工请假回家时,不超过15日床位予以保留床位;超过15日的要腾退,搬出自有物品,待回来后另行安排。
11.员工辞职、辞退或离开公司,当日未搬出自己的物品腾出床位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收回床位,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留宿时间仅限一晚。
12.住宿人员每人每月交纳卫生费、水费费用合计30元(工资里扣)。对于用电费用的支出由同一宿舍人员平均支付。
13.公司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床位予以调整,居住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配合管理。
三、宿舍物品管理
1.公用物品
(1)宿舍内配备的更衣柜、电视和统一使用的床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换。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2)如有损坏,按年限折旧赔偿。
2.私人物品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位置摆放物品,做到不乱挂、乱放,保持摆放整齐。
(2)贵重物品和私人证件等,应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
(3)严禁乱拿别人的用具、衣物等,违者按偷窃行为论处。
四、宿舍卫生
1.各宿舍选定宿舍长,负责人每日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
2.每间宿舍每天必须安排一个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画、乱贴、乱摆放,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3.保持室内卫生,自觉将纸屑、果皮等杂物放到垃圾箱内,严禁乱倒剩饭、剩菜。
4.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定期一次和不定期一次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卫生不达票的,将给与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罚款。
5.对宿舍卫生检查符合《宿舍内务整理标准》的,将给予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奖励。
五、宿舍使用电器限制
1.允许使用的电器:电风扇、电视机、电熨斗和电吹风。
2.禁止使用的电器:电炒锅、电热壶、电饭煲、电炉、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用电器一经发现使用将无条件的予以没收,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3.不准使用煤气炉,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随便乱拉电线、插座,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
六、外来人员留宿
1.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留宿,亲友来访确无法解决住宿的,需提前向经理申请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时间上仅限一晚;未经批准的,不准任何人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2.对于私自留宿的,留宿一晚,除按80元/人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外,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200元罚款。
七、宿舍内禁止的行为
1.睡觉时间聊天或看电视,影响他人休息的;
2.吵架、斗殴;
3.聚众赌博;
4.放黄色影碟、录像带;
5.违反第七款宿舍禁止行为的,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八、宿舍十六条规定
1.住宿员工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2.墙壁不准乱写、乱画、乱贴、乱钉。
3.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清洁,做到地净、窗明、无尘、无杂物。床具干净定位放置。
5.不准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6.禁止在集体宿舍内做饭菜、烧开水。
7.宿舍内外不准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8.来客不准留宿,并督促来客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9.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住宿职工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爆。
1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灭,关闭水龙头。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防火防盗,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15.不准男女宿舍乱串,受影响的员工给予行政人事部举报的将给与当事人100至200元的处罚。
16.到异性宿舍留宿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违反上述各款规定,无明确处罚标准的,参照公司的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2人一间,员工6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4、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5、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7、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8、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9、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衣柜、风扇、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0、公司领导或行政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3: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送往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经投诉三次以上口头警告,再有投诉处50~100元罚款。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处100~300元罚款。
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走廊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由各个住宿员工轮流打扫,做好轮值表张贴在房门背面以便上级领导检查监督。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7、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力,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开。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行政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保证员工居住场所的安全、整洁、卫生,让员工住得更加舒适、安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 员工入职后由主管或上级安排床铺,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级安排的房号床号住宿,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2、 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须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得到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宿。
3、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拒不搬离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4、 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本宿舍留宿,违者将给予书面警告。
5、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晚上23:00点后应关闭收音机、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异性晚上23:00点至早上8:00点期间,禁止窜房。
6、 消防设备不是在消防紧急的情况,严禁使用。
7、 保持墙体卫生,严禁在墙上钉、贴、涂画、悬挂物品等。
8、 节约用水、电、煤气,不用时注意关灯、关煤气、关水龙头和电器开关。
9、 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改装插座,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水棒、液化气等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10、 讲究安全卫生,严禁高空抛物,以免砸伤他人或破坏环境卫生。
11、 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清洁,起床后要把个人床上用品,衣物等东西摆放整齐。
12、 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随意乱放,以免丢失,造成损失。
13、 外出,宿舍无人时,记得关窗、锁门,注意防盗。
14、 员工在卫生间、沐浴室使用后的卫生纸等物品要丢入垃圾桶内,以免下水道堵塞,影响正常使用。
15、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打麻将及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违者将给予最后警告,甚至开除处分。
16、 员工损坏、遗失公司财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无法查清当事人的由该房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欢迎员工监督、举报(公司对举报内容绝对保密)。
以上制度员工如有违反,视情节、后果轻重,人力行政部有权给任何员工签过失单、罚款直至开除。员工若无法签认或拒绝签认,该处罚同样生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
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