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优秀(精选3篇)
一、电梯符合安全运行前提条件:
1、电梯应是经国家认证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
2、电梯应经国家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3、电梯运行的环境状态、电源等条件符合电梯的技术要求。
4、电梯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体状况良好。
二、电梯日常运行操作基本规程
(一)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在电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应查看运行记录,了解上一班电梯运行情况。
2、在电梯的整个行程范围内作空载或轻载试运行;
观察电梯的选层、起动、换速、平层、停车、消号、开关门及防止乘客被门扇撞击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触板,光幕保护)等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情况。
3、电梯的各种信号(包括内外召唤信号、层站信号、方向信号等)工作正常。报警、对讲装置完好,轿厢照明、通风良好。
4、进行轿厢内、尤其是地坎处、光幕处的清洁。
5、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或有部分功能装置失效的,应暂停使用电梯,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电梯运行操作规程
1、对无司机操作的电梯:按照乘客须知内容进行操作。
2、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
1)在司机操作状态下,司机不得脱离岗位。
2)严格控制电梯载荷,不得超载,货物摆放均匀、平稳牢固。
3)轿内严禁吸烟,严禁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乘客不得在轿厢门口逗留,不得倚靠在轿门上。
5)严格禁止撞击轿门、层门、安全触板、轿厢。
6)严禁在任何开门状态下运行电梯。
7)运行中如发现有异常震动、异常气味、异常响声及麻电现象应就近停车,停止使用,通知维保单位检查维修。
8)电梯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擦拭、润滑、修理拆卸机件。
(三)司机在电梯运行结束后的交接班
1)运行结束要进行清洁,关闭层、轿门和电源。
2)填写当班电梯运行记录。维修保养制度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6、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一、下课铃声响后,同学们首先收拾好本节课用过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需要的.课本用品,对齐桌凳。
二、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健体益智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人多时等会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楼梯内打闹。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乱跑,防止互撞,不得怪声喊叫。
五、课间活动时不准随意推打同学或突然使拌,不准搞恶作剧伤害同学。
六、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七、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得攀爬栏杆等危险物。任何人不得从窗户往外扔任何东西。
八、严禁学生到升旗台、花坛内、食堂区域玩耍。学校健身器材处,学生活动须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没有老师带领,学生不得到此区域活动。
九、严禁学生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十、不得将有危险的刀具等带入学校。不向他人投掷危险物品,不在校园内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学,不准用笔、刀、棒、雨伞头等危险物刺、打同学,不玩火。
十一、课间不允许出校门,不许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园。生病出校门须由父亲或母亲持有班主任老师的出门证明,传达室才能开门放人。
十二、同学之间应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许打架骂人,做文明学生。相互之间要谦让、有礼貌。
十三、发现有校外野狗等小动物进入校园,切不可追打、玩耍,要远离小动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长、值日组长及值日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时,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和扣分处理。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