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管理制度(精选3篇)
运动训练是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确保我校运动训练工作的开展,为了方便管理运动的训练,使运动训练形成规范,不断提高我校运动技术水平,特制定《运动队训练管理制度》。
1、必须要通过教练员选材才能进入运动队参加训练。
2、运动队的人员,必须遵守学生守则,遵纪守法。
3、运动员必须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4、按时到校上课以学习为主,训练为辅,如不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者,不得参加运动队的训练。
5、运动员必须按时进行训练,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勤。不迟到,不旷课,服从教练员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训练任务。
6、有病及特殊事情须亲自向教练请假,经教练员批准。
7、在训练中,队员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认真学习技术动作,掌握要领,不断提高技术技能。
8、运动员要树立勇敢坚毅、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刻苦练习的好作风。
9、运动员要爱护场地、器材、运动服装,比赛用的学校服装,用毕要认真清洗,按时归还。
(一)凡经训练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情。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十)本办法由训练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
1、 请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2、 活动前必须换上自备的运动鞋,穿着宽松运动服装,去除身上的'硬物、尖锐物。
3、 爱护器材,做到轻拉、轻踏、轻放。
4、 科学安全训练、健身,不做超负荷的、危险的、高难度运动。
5、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训练。
6、 器材不得任意拆动,使用健身器材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7、 有疾病或特异体质者,请遵医嘱适量锻炼。
8、 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9、 运动后请将器材归位,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