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范文(通用33篇)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二、绩效考核
第一节绩效考核基本分析
一、绩效考核范畴
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品德等进行评价,并用之判断员工与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
绩效考核公式:P=f (s、m、o、e)。各因素的含义。
绩效考核的分类:按照绩效考核性质划分;按照绩效考核主体划分;按照绩效考核的工作组织形式划分;按绩效考核的时间长度划分。
二、绩效考核内容
英美等国家考核制度的“考勤”(工作态度)与“考绩”(工作成果);国外企业考核项目的“个人特征”、“工作行为”和“工作结果”三大方面。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在绩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项目指标体系,确定各项目的分值分配,并规定各项目的打分标准。
三、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二)客观准确原则
(三)敏感性原则
(四)一致性原则
(五)立体性原则
(六)可行性原则
(七)公开性原则
(八)及时反馈原则
(九)多样化原则
(十)动态性原则
第二节绩效管理流程
一、制订考核计划
1.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对象。
2.选择考核内容和方法。
3.确定考核时间
二、进行技术准备
绩效考核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确定考核标准、选择或设计考核方法以及培训考核人员。
三、选拔考核人员
在选择考核人员时,应考虑的两方面因素。
通过培训,可以使考核人员掌握考核原则,熟悉考核标准,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见偏差。
在挑选人员时,按照上面所述的两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虑的各种考核人选。
四、收集资料信息
收集资料信息要建立一套与考核指标体系有关的制度,并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来达到。
生产企业收集信息的方法。
五、做出分析评价
(一)确定单项的等级和分值
(二)对同一项目各考核来源的结果综合
(三)对不同项目考核结果的综合
六、考核结果反馈
(一)考核结果反馈的意义
(二)考核结果反馈面谈
1.建立和谐的面谈关系的几个方面
2.提供信息和接受信息,进行反馈的技巧、
七、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可以说就是进入绩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节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简单排序法
(一)简单排序法的含义
简单排序法也称序列法或序列评定法,即对一批考核对象按照一定标准排出“1 2 3 4 ……”的顺序。
该方法的优点和缺点。
(二)简单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拟定考核的项目。
第二步,就每项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与名次。
二、强制分配法
(一)强制分配法的含义
强制分配法,是按预先规定的比例将被评价者分配到各个绩效类别上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统计学正态分布原理进行,其特点是两边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处于中间者居多。
(二)强制分配法的适用性
三、要素评定法
(一)要素评定法的含义
要素评定法也称功能测评法或测评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的方法。
该方法的优点与缺点。
(二)要素评定法的操作
(1)确定考核项目。
(2)将指标按优劣程度划分等级。
(3)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
(4)进行考核打分。
(5)对所取得的资料分析、调整和汇总。
四、工作记录法
工作记录法一般用于对生产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该方法的优点和缺点。
五、目标管理法
(一)对于目标管理的认识
1.目标管理的含义
目标管理法(MBO)是一种综合性的绩效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法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
目标管理是一种领导者与下属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
2.目标管理的优点
目标管理法的优点较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目标的量化标准
目标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则,其具体含义。
(三)目标管理法的实施步骤
1.确定工作职责范围
2.确定具体的目标值
3.审阅确定目标
4.实施目标
5.小结
6.考核及后续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义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进行的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方法,也称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评价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实施方法
首先,听取意见,填写调查表。
然后,对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评价。
在分析讨论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双方讨论,定出下年度的绩效目标。
(三)360度考核法的优缺点
第四节绩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误差
绩效考核误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与考核标准有关,一类与主考人有关。
(一)考核标准方面的问题。包括:考核标准不严谨、考核内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问题。包括:晕轮效应、宽严倾向、平均倾向、近因效应、首因效应、个人好恶、成见效应。
二、考核申诉的处理
(一)考核申诉产生的原因
(二)处理考核申诉的要点
包括:尊重员工的申诉;把处理考核申诉作为互动互进过程;注重处理结果。
三、完善绩效考核的措施
(一)采用客观性考核标准
(二)合理选择考核方法
(三)由了解情况者进行考核
(四)培训考核工作人员
(五)以事实材料为依据
(六)公开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
(七)进行考核面谈
(八)设置考核申诉程序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
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作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五、考勤工资标准:
月全勤奖每月30元,全年满勤奖300元。(每月出勤26天为满勤)。
六、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业绩考核工资另定方案。
奖励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创新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100—500元;
2、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100—500元;
3、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奖励200元;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敢于指正和揭发的,奖励200元;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予以除名。
2、对公司及公司的职工(包括管理者)的缺点及错误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进行议论的,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极怠工的,予以除名。
5、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的,罚款20—100元/次;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罚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罚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的罚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隐瞒的,解聘。
1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相结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
3、上下班按部门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者,按每五分钟(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算)计扣5元的标准执行,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6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3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3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否则,每次罚款10元。
9,因工出差,须填制出差审批单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报销差旅费,并每次罚款10元。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请假制度。所有请假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按审批程序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生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员工休假、请假半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
3、所有休假、请假均应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将休假、请假申请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未履行休假、请假手续而离岗的,视为旷工。
4、婚、丧假、女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事假按请假天数,每天扣发30.00元工资;连续请事假超过5天的,当自动离职。
6、因病请假3天内(含3天)不扣发奖励工资;3天以上--10天内(含10天)按每天扣日奖励工资;10天以上--20天内(含20天)扣月奖励工资的50%;20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励工资。病假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凡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出纳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存根收回由出纳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票据,由分管领导签暑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一般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销(特殊情况除外)。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标准以我市规定的为起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3、聘用的离退休、退养人员公司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如下岗人员原单位不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将养老保险转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为其申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和谐的办公环境,维护公司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应将办公室打扫干净并整理好各自办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对公司整体环境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3、不得在办公室乱扔纸屑及烟头等垃圾,更不得随地吐痰。
4、应保持办公桌上的文件、办公用品等摆放有序,不得乱扔乱放,杂乱无章。
5、报刊杂志阅读后应及时放回报刊架,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放更不得四处乱扔。
6、随时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7、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随时保持仪容整洁得体。
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文件统一管理,防止文件丢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设立文件收、发文登记簿,逐日逐项登记清楚。
2、收到的文件应及时交总经理或部门分管领导阅示,对不按制度办事所造成的损失,按本规章制度的奖惩制度执行。
3、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档案的分类应科学合理,各归档的资料应收集齐全,装订成册,鉴定准确。
4、各部门对档案要实行科学管理,以保证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按照“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公司的收发文进行规范管理。
一、收文办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由行政人事部签批拟办意见,分别呈送各级领导阅示及有关部门办理,急件及时送办。
2、承办部门应按文件时限要求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并说明理由。总经理签批由具体部门或个人负责办理的,则必须按要求办结。
3、对已办结的公文,各部门均应及时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密级公文办完后立即送交,业务指导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复印件的办法备用。
4、签收登记后批办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办。领导批示限期办理的文件,重点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二、发文办理:
1、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需要对外发文的,由各部门拟定文稿,经总经理批示后发文。
2、公文送总经理签发前,应交副总经理及行政人事部审核。在不改变原意的的情况下,核稿人可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需对文稿进行较大修改时应提出意见,由经办人(主办部门)修改。
3、所有发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发文号,确定文种、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及时间要求。
4、公司的发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并按程序办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
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目的: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6、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7、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制度。
8、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9、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0、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11、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色号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12、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13、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14、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门、窗、等安全情况。
15、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16、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17、仓库、理货区、包装箱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专柜锁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18、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规程。
19、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进出仓的运作流程,确保仓库区域的货物的贮存安全。
20、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按照入库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21、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按照调拨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货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22、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进出仓流程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仓库主管职责
1、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及工作日常管理,协调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制定和修订仓库收发货、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建立规范、完整的物流仓储操作报表,及时反馈仓储操作;
3、库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规划各分仓的储存空间及货物的储存方式,仓位调整;负责制定各仓库储位的规划、标识、防火、防盗、防潮及物料的准确性管理标准;
4、制定仓库工作计划;制定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分析、总结部门工作状况与下一步工作思路,带领督促员工完成目标任务,
5、负责分配仓库员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监督;充分调动和带领仓库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准确、有序;、负责对仓库运营效率、成本、人员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改进。
6、负责对仓库进、出库,库存等操作进行审核与监督对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签收货仓各级文件和单据;
7、及时地反映仓库的库存状况,确保库房帐、卡、物数量一致;确保库存数据的正确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完成业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8、审订和修改货仓的工作规定和工作绩效;检查和审核货仓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
9、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制订质量改善计划,
10、负责仓库的货物、人员安全及防护,进行安全评估,不断改善库存管理安全,确保仓储物资免受损失。仓库安全管理。仓库安全设施的维护,指导仓库人员的安全行为及仓库的安全。及时地定期回顾并汇报仓库的安全及运行状况,采取预防措施,
11、组织仓库日常盘点。报表账目实物之相符;定期组织实物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帐卡相符。出具盘存及分析报告。
12、建立安全库存机制,进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库存成本;
13、能够按照成本会计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
14、督促各分仓对各类报表的准时上呈及监督。负责加强报表填写准确性和分析管理,参考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落实;物料数据管理和统计,
15、负责督促及时评估和处理不良物料及呆滞物料;
16、仓库人员工作指导、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7、负责落实执行品质安全政策的要求,确保ISO9001得到有效实施
18、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9、负责库存盘点缺损率;收货及时率;发货及时率;收发货准确率;单据完整率。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
第四条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五条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六条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条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八条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
第一章 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原则上不准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时间不宜过长。
3.工作时间内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工作岗位严禁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工作岗位上要按规定穿工作的服装,方便于工作。
6.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7.每天上班到达工作岗位后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应情况。
第二章 考勤制度
1. 厂长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将病、事、婚、丧等假注明并填写考勤汇总表。
2.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厂长请假。职工之间严禁代对方请假,更不准电话请假。
3.职工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不允许代对方刷考勤卡。
4.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到批准擅离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病假一天免奖金50元,病假超过一星期免当月奖金。持有急诊证明或持有医院开据的病休证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职工事假一天免奖金100元,事假超过三天免当月奖金。
7.职工婚、丧假除国家规定假期外,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
一. 厂长、机长、质检员
厂长担负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任务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要遵照印务中心员工守则的要求,处处以身作则。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职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视沟通,强调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带领车间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厂长和机长、质检员对本车间各项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协助车间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外报单位和其它车间、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协调组织能力。上班后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了解、掌握当天的生产任务并根据情况作出周密的生产支配,交接班时要向下一个班次的机长、质检员详细地交待(要有书面交接记录或通过计算机存档)。认真执行厂规厂纪,对有违反操做规定和出现质量差错的人员要及时指正和做出相应处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员
1、熟悉掌握文件压缩、拷贝文件、外报拷盘等基本技能,了解设备的设置情况并作好发排曲线的检测和调整。
2、认真核对付印样,检查胶片质量,为上工序查错堵漏,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胶片传到下工序。
3、仔细阅读并打印传(出)版说明文件,凡遇到增减版、套红、彩色变化等较大生产变化时及时通报车间或生产经营部,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单。
4、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照排扫片顺序,同时抓紧时间,提高出版时效。
三.拼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拼版工作,在接到软片后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车间反映;
2、在拼版工作中,要保证颜色不拼错,规距线套全准确,软片擦拭干净,无脏点污渍,一项工作完成后认真检查所拼版的质量情况。
3、不损坏遗失原稿,不损坏软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还。重要广告的阳图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拼版速度,不因拼版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5、爱护拼版工具,不丢失,不损坏。要注意节约胶带等材料。
四.晒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晒版工作;
2、晒版前做好准备工作,晒版式机玻璃要擦干净,准备好版材,配好显影液及各项用品。
3、晒版时检查规距线、网点是否符合晒版要求。晒完后再次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版不出门。并且和拼版人员配合好,为下道工序打好基础。
4、晒完处理发的PS版,如不马上上机印刷,必需擦拭保护液。
第四章 印前车间工艺规程
一、照排工艺规程
1、传版接收工艺规程
(1)确认接收计算机的状态。如果是卫星接收,检查室内单元接收机工作是否正常。
(2)传版时,注意观察接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对方。
(3)传版结束后,立即解压缩,出现问题马上通知对方重新传版。同时要认真核对最后传版小样文件说明和要求。接收的版面只负责对所传PS文件的`发排、拼版,不得打开版面文件。
(4)解压缩文件时,应根据不同的压缩格式正确解压,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录解压。如遇补字,严格按说明要求释放补字库。
(5)传版电话及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动或用于其它。
(6)接收版面需要打彩样时,要用原文件打样后再文合拼版。
2、出片工艺规程
(1)调整照排机的曝光强度,显影机的温度,显影速度使照排图文清晰密度(网点)合适。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实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时,根据用户说明选定参数摸版,设定正确的图片、补字路径及单色或彩色的参数,点阵生成后检查如果缺图或缺字时应停止发排,要查明原因或与客户联系解决后出片。
(3)软片出来后检查版心尺寸是否规范,规矩线、色标是否齐全,彩色套准是否精确。
(4)认真核对软片,如有大样,软片与大样对比检查。检查报头、报尾、出版日期、版序、补字等。发现与大样不符时,及时联系解决。
(5)认真核对清点软片数量,填写生产报表,并将报表、胶片、照排说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对照排系统的网点线性化进行检测,当照排机关强变化,显影条件变更,软片种类更换时都要及时测定和调整线性化曲线,使图片和网点的还原率误差小于1%。
(7)需文合拼版的外报,根据印刷机型、套印方式进行拼版,出片后根据版式进行核对。
二、拼版工艺规程
1、拼版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将准备拼版的报版根据报名找到专用大片,拆去废片、胶带,并用酒精将片基擦拭干净。对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影响晒版质量的片基,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更换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不适合拼版要求的片子。
2、拼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阳图,要认真核对大样传票,如无大样,要认真核对软片质量、数量、报头、报尾、日期、版别,发现问题由带班组长及时与客户联系,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
3、在拼版工作中,要根据印刷机型、版式、规格尺寸、数量、片基等进行认真核对。遇有特殊版式要求,需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工作。
4、拼版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互检,无误后交当班组长检查。
5、期刊台纸中线、角线、切口线要符合客户及开本对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码,版别、无四封的期刊,代码折线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响视觉美观为准。
6、彩色拼版时,注意拼版色Y、M、C、K和使用大片色相一致,版序、版边线、图标框是否正确。
7、彩色套印跟踪点的拼版要求:
(1)跟踪点放在对开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踪点贴在距钉眼(纸边针眼)35毫米的位置,且该距离内与跟踪点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图网等出血内容时应按规定裁剪干净,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在版边位置。
(3)如是双面彩,正背都需加贴跟踪点,则正背两面所加贴的跟踪点不能拼在同位置上,要适当错开必定的距离。
(4)跟踪点两边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跟踪点尽量拼在空白(没有出血图)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图、网时,应按规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个色版的裁剪应尽量一致整齐。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内容。
三、晒版工艺规程
1、晒版必需仔细擦拭晒版机玻璃,保证清洁无尘。期刊四封、商业机印175线版及报版中大面积的浅网晒版时不得使用扩散片。
2、对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软片,要认真检查,核对刊名、日期、版别、彩色报刊,认真核对Y、M、C、K色标,晒版前须除去软片夹层脏物,查看胶带位置对晒版质量是否有影响,无误后方可晒版。
3、晒版时应用检测灰梯尺,布鲁那信号条操纵晒版,3%网点,95%网点要还原,不损失和扩大。
4、晒版时要注意软片药膜面与PS版直接接触和吸实、保证网点文字光洁,不变形,彩报及彩色期刊须挂钉晒版。
5、各种药液要按使用常规配用,配制药液要严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显影液及补充液。
6、晒商业机印刷的印版,每张版上都要附加测试条,并认真检控网点还原情况。
7、晒出的PS版,要求版面干净、无脏点、无划痕、不起包,叼口标准、还原性好、符合印刷的要求。
8、经常检查晒版机的抽气情况,及时补充真空泵油,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四、晒版机的维护与保养
晒版机与其它印刷设备一样,必须经常妥善维护,才能长期处于优良的工作状态。
①保持抽气系统功能的完好率。真空泵要每周检查一次,真空油面高度应始终对准油位线,工作一年必须全部更换新油。
②橡皮布的边框每周用甘油擦拭滋润一次,机器不用时应将橡皮布垫复在玻璃板台上,玻璃板台上用布帘子遮罩住防止灰尘和杂物袭入。
③玻璃板台表面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擦拭时先用软刷清扫,然后再用脱脂纱布以及无水酒精擦干净。
④用于遮散射的紫外光线,避免对人体皮肤、眼睛晒射作用的灯具幕布是两层布料组成的,是白色涤纶布,起反射光线作用。外面是一层红色平绒布遮紫外线作用,里面一层由于日久变黄、灰尘油污蹭脏等原因,就会影响反射紫外光线的效果,造成曝光时间增加,此时最好是更换一层白条涤纶布料。
第五章 印刷机保养
1.机组人员在机长指导下,按分工的部位规范地检查保养机器,把检查保养的情况向机长汇报。
2.保养机器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保养机器之前和工作结束之后必须清点工具,不能把工具遗留在机器之内。
4.保养机器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如进入机器内部保养必须关闭机器总电源。如要点动机器必须先打铃,确认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点动机器。
5.每天维护保养的内容:
①给不能自动加油的部位加油。
②清洗墨斗和墨辊。
6.每周维护保养内容:
①每周全面擦洗机器一次。
②重点拭擦下列部件。
A.控制飞达纸板升降的电眼。
B.双纸检测器。
C.前规和侧规的检测器。
D.收纸架的收纸电眼。
③给递纸牙、墨斗、墨斗辊轴承、传墨辊轴承打OLB—33黄油。④检查输纸板吸风皮带的松紧程度。
⑤给拉规两侧的油孔加68号机油。
⑥拭擦所有的气泵,并给轴泵加高温油脂。如气泵是油冷式要检查油位。⑦清洗纸尾吸风过滤器。
⑧清洗水箱的过滤器。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
属计划外的`,务必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理解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状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
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状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内勤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使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每季度终了和年度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章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五)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或将未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未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员作为下岗职工冒领补贴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关于印发〈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工作服,穿配发布鞋,系制式领带,不得在工作服外罩自购便服,季节变换时由办公室通知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染发,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盖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手表。
3、举止要端庄,见到客人和领导应起立问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抓痒、伸懒腰、打哈欠。
4、按照文明服务要求规范言行,并能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二、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擅离职守串楼层聊天;上班时不看书报;不干私事;不会客;不用电话闲谈乱扯;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不乱动用宾客物品;不私自在客房看电视、洗衣物、洗澡、休息;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设法弥补。
2、工作台内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服务台及抽屉内不得摆放私人物品,零食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将
钥匙交给客人,值班人员临时离开时必须将钥匙交给副班,不得将钥匙随意放在服务台。
4、服务员无权告诉或暗示客人本楼层有无空房,更不能擅自开房接待客人。
5、遇到客人或领导批评,不论对错,须冷静对待,耐心解释,不得与领导或客人发生争吵,更不能允许强调个人理由。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更不能同宾客拉关系,办私事。宾客主动赠送纪念品应婉言谢绝,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听候处理。不准收取小费,如有客人坚持,无论多少,如数上交,不得占为己有。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职工团结,影响生活和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均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员工上下楼一律不能乘坐客用电梯。
三、工作程序
1、必须按主任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班次时,应先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者,经主任核实后倒班或发加班费。
2、要做到内外有别,楼层合并值班时,以所在楼层内有领导或领导的客人为主。
四、文明礼貌
1、对宾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请字当头。必须熟练掌握及运用五声要求(即迎声、送声、谢声、答声、抱歉声)。
2、服务员必须做到三轻(即操作轻、走路轻、讲话轻),接电话时声调要温和礼貌,主动报出部门,谈话简明扼要,对方未挂机前,不得抢先挂机。
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凡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交组长转主任批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按旷工计。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职工大会,点名及其它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2、凡请长假不能按时回来者,必须打电话报管理员转所长批准后,方可延假,否则超过三天者按旷工计。超过三天以上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请病假者通须持医疗单位证明,并经管理员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经所长同意后方可休公伤假。
、日常卫生一日多次,客人每外出一次打扫一次。严格按照客房卫生标准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
2、宿舍、服务台的内外卫生,每天要勤打扫,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物资(床被褥等)放置要整齐。
3、公共卫生要按时、按质、按量各负其责完成,要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环境卫生按主任安排计划打扫,保持干净。
生活制度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时间,楼层正副值班员一律保持在位,不准外出。夜间交班时要共同查房,做好交接班登记,夜间查房不得少于6次,并做好登记手续。
1、全体员工直系亲属来探望需住宿时,应提前报告管理员,经批准后,按规定到总台登记收费住宿。不得私自留宿客房或宿舍。
2、按规定的开饭时间就餐,不得乘坐客用电梯端饭上楼层,吃饭时间保证服务台有人值班。
3、服务员严禁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者,应先向管理员请假。
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值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帐,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帐,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在,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到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枪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接到通缉通报要及时核对布控,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泠静、不慌乱,及时扑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9、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电视机、毛毯等较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1、在流行病发季节(如流感、肝炎、红眼病等)不准到公共场所的人员密集处活动。注意饮食卫生,避免传染疾病,发现疾病苗头要及时投医,防止蔓延。
12、夏季无统一组织不准单独游泳。集体游泳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XX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XX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XX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XX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XX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XX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XX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XX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XX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1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2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0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1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纸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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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3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职业规划对于员工一生的发展非常重要,没有职业规划,就会使人迷茫,这个干几天,那个干几天,到头来,这个也没干好,那个也没做成,也可能会使员工得过且过,走到哪算哪,最终走很多弯路,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后,仍一无所成,甚至员工的生命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单调的重复甚至倒退。
所以,企业管理者在严格执行企业制度的同时,首先应该帮助员工制定明确的职业规划,让员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应该向那个方向发展,在这个方向的目标是什么。
1.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的方向
员工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才不会迷失,才能尽量少走弯路。方向就是对将来发展职业的一种选择。很多有成就的员工都是在工作之初就明确了自己的方向,因此成了在各自领域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管理者应该帮助员工知道自己下一步要怎么走,要何去何从。
2.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的目标
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的目标就是让员工知道在职业发展的方向上要获得什么样的结果,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比如说:员工的职业发展方向是管理,那么我们就要帮助他们明确管理什么,成为什么样的管理者。这就是目标,有了这个目标员工才会有动力。
3.帮助员工做好实现职业规划的准备
大多数员工是有职业规划的,却只有极少数员工取得了成功。因为只有这极少数员工为了自己的志向和目标在做准备。制定明确的职业规划只是成功的开始而不是全部,所以管理者还要帮助员工做好实现职业规划的准备,如一个员工想要成为管理者,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学习管理知识、管理经验、管理方法。
职业规划对员工发展是非常关键的,有了明确的职业规划员工便会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从而实现自我管理。而这样的员工还会违背企业制度吗?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20xx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六)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8、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餐饮服务必须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查验添加剂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标注了“食品添加剂”,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等。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索取进口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添加剂,不得用手或容器随意添加。添加剂使用完毕,及时将添加剂放入密闭容器中包装,防止吸潮变质。
5、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建立台帐,如实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火锅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三)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120急救指挥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9、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使用。
3、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20分钟左右,再冲洗干净。
4、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专间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糕点、水果拼盘等,为独立的隔间。
2、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3、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在预进间按照规范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C,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每次(餐)使用前要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5、食品制作专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的用具要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边、底)。水产品要单独设清洗水池。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7、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食品制作专间改刀配置。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专用的熟食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9、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食品制作专间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内使用。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专间,保持清洁状态。
(十九)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受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有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的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的立场上表示同情 ,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的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方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遇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作出承诺。
5、如遇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做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做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二十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留存购物清单。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要完全解冻;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识、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仓库专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库房有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休假
一、法定节假日
1、员工可享受每年十一个工作日的的法定节日,分别为: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员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职员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二、事假:
1、事假应提前3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原则上事假一次性最多不能超过15天,年度累计不能超过30天,特殊情况经特殊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4、试用期内,除法定假日外,各种申请假期累计超过7天的,自动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三、病假
1、职员在月度内可凭相关证明,享有一个工作日全薪病假。如果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一个日历月中,职员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由本人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本人不能到公司办理的,由部门负责人代为办理。员工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审核归档。
3、职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按各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四、婚假
职员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晚婚的(男职员晚于25岁,女职员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职员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婚假须在结婚注册登记日后3个月内使用;
入职未满三个月的职员不得享有此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休假
奖励制度
员工以下表现应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违纪;
3.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为经营提供服务、技术、设备、后勤等保障,对完成经营目标有较大贡献的;
4、在日常工作中,科学管理,大胆创新,在保障经营的前提下,节约成本费用,效果显著的;
5、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
6、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8、考评期内出勤正常,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9、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10、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11、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12、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3、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4、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处罚制度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失职或领导督促不力而造成目标任务未能完成,且差额较大,负面影响较重的;
4、缺乏预见性、前瞻性,不能正确有效地领导本部门人员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致使工作受阻,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或使公司信誉受损的;
1、宾客离开宾馆时,服务员应及时进入客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追交宾客.
2、如未能及时交给宾客应立即上交总台,总台应查清并记下宾客单位、地址、姓名,并对遗留物品进行封存。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归还。
3、在归还物品前,应将宾客的姓名、单位、遗留物和数量核对清楚,确实无误后方可将遗留物归还。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遗留物品的消息应及时报告领导。
5、因特殊情况在1—3个月内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客房转交招待所保管。
6、对处理遗留物品有显著成绩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或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的流程及依据
1、企业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怎样制定有效性的规章制度(流程)
2.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2、制定流程:
2.3、有效性作用: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关于民主程序、公示
3.1、如何走民主程序
3.2、如何公示
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以用人单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单位生效。在公示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据,公证的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3.2.1、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做到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3.2.2、将规章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确认的方式有:①在规章的尾页签名;②另行制作表格进行登记;③制作单页的《声明》或者《保证》。签名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明了”并且承诺“遵守”;
3.2.3、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3.2.4、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报到表上签名。
3.2.5、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注1:按照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颁布时间】1998-05-01,【实施时间】1998-05-01)用人单位应自劳动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将其劳动规章制度连同《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送审表》一式两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30日内应将《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颁布时间】20xx-12-19,【实施时间】20xx-12-19)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劳监〔1998〕50号)内容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细则(实施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基本流程:计划→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组织编制和督促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归口审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定期汇编出版规章制度。
第八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是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并发布规章制度,负责业务范围相关规章制度的专业性审核,以及本部门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审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规章制度在公司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系统各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归口于其承担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工作职责参照前款执行。
第三章计划
第十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本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和变更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一条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汇总、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统各单位的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专题汇报。
第十二条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在汇总、审核各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四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服务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实现;
(四)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用语准确,并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模板(见附件1)和编写规范的要求;
(五)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六)相关制度之间边界清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起草部门应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协调一致;无法协调一致的,应将有关意见和规章制度送审稿一并提交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协调。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审核与审查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送审稿由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负责统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
(二)是否与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四)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体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送审稿送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和审计部,就规范性、合法性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一)规范性审核由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管理要求,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
(二)合法性审核由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负责,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与现行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不发生冲突,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审核由审计部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然后根据规章制度实施范围在本部、公司系统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送审稿经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审查确定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反馈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经部门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核部门会签(会签单表样见附件2),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审批与发布
第二十三条对一般性的专业、专项规章制度,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发布实施。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写企业规章制度的话题。zhou 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实践中上借鉴“立法的技术”,这是有启发性的经验,不知能否加以总结,写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但是,从更全面的立场上去看,如果把“规章制度”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思路却是局限的。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讨论。
从规章制度到文件
“规章制度”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比较狭隘。我们从企业的“文件”这个角度来考虑,企业内的文件包括程序性的,约束性的,技术性的等不同类型,与“法律”相比,在企业的文件中,只有“规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较类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鉴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等等,这部分,也是最适合称为“规章制度”的。数量更多的企业内部文件,例如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业方法与标准,各种技术文件,标准或规范等等,都不适合用“规章制度都”这个词来概括。
制定企业文件与立法
除去那少数的“规定”部分,企业的文件由专门部门制定,这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最多见的问题,就是“本子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尽可能由执行(包括管理与被约束或实施者)自己或直接参与编制,而不象“法律”那样,要立法、执法分离。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业“文件”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对应当什么,怎样做的总结与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说不做”(请不要把这个词简单看做贬义)的人以立法的立场做出来的企业“内部法”。制定企业内部文件的过程,就是探索总结企业如何管理,如何运做等的过程,写下来,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而且,这是一个滚动的,无止境的过程。
企业的文件,某种意义就是为“改变”而做,这和“法”也许不一样,不知大家是否体会过个中意味?
远一点的话题
这里可以引发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话题,例如社会的“民主制度”与企业制度的比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与方法来制定一个企业的“分配制度”吗?(“公有制”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回答)。关于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话题,但难免会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宁愿讨论更实际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话题
写多少最合适?这是所有认真“写”过企业内部文件,尤其是管理文件的人都会遇到的,争论最多的一个基本问题。写得过细,可能成为繁文碌节,但过于简单,又可能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管理者而言,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适度的分寸,其中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看相关员工的素质,还是那句话:
对高素质的人群,少给规则,多讲原则;相反对低素质的人群,多给规则,少讲原则。
好与不好
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好,什么样的不好?讨论这个问题不能离开企业本身在市场中的表现。从学习的角度,不妨改变一下思路,不是去问哪些企业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和效果(这很容易落入文赎主义的陷阱),而是去寻找、研究那些在市场中表现优秀的企业,看他们是怎样运用“规章制度”的?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工程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工程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工程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工程费。严禁私自收取工程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工程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13.分公司管理费须按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交付给总公司,如不能付清,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给总公司。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及产生效力的必要条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合法的公司规章制度以类似于法律的效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相关规章都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赋予类似的效力。如:《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二)公司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
但并非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都能产生上述效力。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效的公司规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2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嘉定区法律顾问律师,劳动纠纷专业代理律师
二、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程序
(一)规章的制订程序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中应通过“民主程序”。但怎样操作,才算是“民主程序”,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以下程序,可以视为“民主程序”: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公司工会参与制订;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订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公司在采取上述方式制订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订规章的证据。
(二)规章的公示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2在厂区将规章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规定。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三个条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公司规章时,如果证明规章生效的三个条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合法化的作用。
xx市尚无相关规定。如果今后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公司规章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公司在规章制订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三、公司规章的合法内容
(一)公司规章不得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公司规章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如:某公司自行在规章中规定实行一星期六天工作制,自行规定低于劳动法规定标准的加班费支付标准,这样的内容是无效的。
(二)公司规章应有罚则内容
公司规章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规章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
(三)公司规章对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解释,这两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法律法规对是否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是否属“重大利益损害”,并无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规章加以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对于上述辞退条件的具体规定,可视劳动者行为的具体情节,分若干种情形加以规定:
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一段时期内同类违纪行为合并加重。如规定:“员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予以书面警告;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达1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4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个月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四)录用员工过程中招录条件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援引这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应当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事先制作、公布及在事后保留“录用条件”就显得十分重要。这方面比较妥当的做法通常有:
1通过媒体等公布招录信息的,同时公布招录条件,并予以保存;
2通过中介招录员工的,由中介组织在招录条件上盖章或者签字确认,保留证据;
3自行招聘的,制作详细的招录条件,由被招录员工阅读并签字确认;
4在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录用条件。
一、制度的作用
1、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该由谁干”,避免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事没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诿,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全体从业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怎样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3、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企业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具体方法、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能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秩序。
企业制定了违章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的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制约机制,能有效地制止违章和违纪行为,激励从业人员自觉、严格地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意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二、制度的分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组成
不同企业所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不尽相同。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概括划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两大类,前者是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规定的总称,后者是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的总称。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管理面向的对象不同来划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应建立各种综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术,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面向职业危害,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四类: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安全检修管理、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规章制度。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管理、危险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厂区交通运输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产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无物品监测、职业并及防治、职业中毒、职业卫生设备等管理。
(4)其它有关管理制度。如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员工身体检查等。
例如,钢材深加工行业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场所交通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程:
(1)种产品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2)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开停车、出抖、包装、倒换、转换、装卸、运载以及紧急事故处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4)各通用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如管、钳工、焊工、电工、运输工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体气瓶、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罐安全操作规程。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原则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应该有利于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
(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并密切结合自身过去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力求使之(制定的制度)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
(3)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
(4)规章制度一经制度,就不能随意改动,以保持其严肃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地修订完善;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产生新的变化,要据此及时地修改、补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
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壮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公司实力。
四、公司提倡鼓励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并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责人。
第五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审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三)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定公司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六)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七)公司企业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八)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并设立企业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一)制定建设计划,协助企业文化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推广、宣传。
(二)协助总经理办公室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时间。
第三章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总结大通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应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四章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企业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三)企业风俗文化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司vi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二)企业象征图案;
(三)企业宣传标语;
(四)企业吉祥物;
(五)企业之歌;
(六)企业容貌。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一)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二)企业证照、文件类;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四)指示、标识类;
(五)广告展示陈列类;
(六)商品及包装类;
(七)服饰类;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礼品;
(十)公司网页;
(十一)其他。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总经理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场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4、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环境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1、礼貌周到
服务公开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为加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企业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将企业财物或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企业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13、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14、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15、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16、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17、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企业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18、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9、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检查物品的领用、库存的数量,及时上报请购。
20、领用物品时应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到保管员处领取。
21、企业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22、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及门窗,检查用水用电情况,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工作生产资源等。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23、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后才可离职,并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24、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一、总则
第一条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畅通车间职工建言献策渠道,保证职工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收集、处理和反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所有在岗职工。
第三条职工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应坚持“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车间成立职工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领导小组,主任、书记任组长,班子各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职工反馈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等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车间办公室,工会主席为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责权范围内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三、意见建议的收集
第六条职工所提意见、建议可直接电话向车间管服人员进行反映,管服人员得到信息后,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以便于及时登记。
第七条职工所提意见建议还可通过以下二种途径间接反映:
①车间在一楼走廊内设立征求意见建议箱,职工所提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投入意见箱。
②车间设立职工意见建议电子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八条职工个人反映问题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且原则上不得越级直接向段上进行反映。确需向段上进行反映时,在征得车间许可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且不得干扰段上的正常工作开展。
四、意见建议的处理
第九条每日17:00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当天收集的职工意见和建议按类别报送组长批阅,组长批复后,车间办送交负责部门落实。
第十条承办部门接到批阅意见后,要及时处理解决,解决后,将解决情况及时反馈至办公室,经组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向职工及时反馈。对一时不能够解决时,承办部门必须及时向组长汇报,由车间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五、意见建议的反馈
第十一条对署名真实姓名的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直接反馈给本人,并进一步听取意见。对不署真实姓名的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只作处理,不再反馈。
第十二条对署有真实姓名,但处理结果30日内未反馈给本人的,职工可直接向车间主任、书记汇报。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职工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登记表》(见附表)台帐,跟踪记录职工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情况,以备查验。
六、奖惩
第十四条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如有发现,车间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如若发现,车间定将严惩不贷。
第十六条承办部门接到领导签批意见后,规定时限没有处理结果且说不清原因者,每拖延一天给部门负责人考核一次。
第十七条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段安全生产管理或有利于提升段经济效益的,一经采用,车间将根据其意见、建议的价值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