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制度(通用34篇)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须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平安,以利保管员做好操作间及储物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平安意识,必需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部食品入库前必需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选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二、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需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洁净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状况,发觉问题要准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看法,准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依据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洁净,不在库房内吸烟。
一、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保洁柜,防止细菌浸入。
七、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八、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1.所有食品原料均必须有验收人员验收后,才可进入食堂。
2.验收人必须对物品质量、数量、价格进行认真验收,并做好记录。
3.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卫生,如验收发现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不合格的,一律拒之门外。
4.蔬菜类食品原料,必须由专门验收人员对其进行残留农药检测,发现有残留农药超标的,即不合格蔬菜,不准食用。
5.包装定型食品,验收时要看清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拒绝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
6.在清洗加工操作过程中,也要严格把关,发现不合格食品,一律清除。
7.建立生猪类、豆制品类、蔬菜类的验收登记台帐制度,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
8.做好食品采购的索证工作,验收时要仔细检查,如畜禽肉类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单,食用油的质量评价指标等。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王成志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承包商(宿州市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办公室主任陈德庆负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相关知识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上报各种材料,总务主任王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校长及总务主任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管理责任人的追究
1.校长、总务主任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食堂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销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实行有效的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鼠。
四、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五、每餐餐具清理完毕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清扫清理冲洗洁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六、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准时去除。
七、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八、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天上班,清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全部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展消毒。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需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依据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平安。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需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需接受新颖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觉有腐化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特殊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需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同学餐制作成品到同学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学校餐厅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需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需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一、学校食堂必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学校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严格控制对沙河粉、豆糕类、豆腐、四季豆、蘑菇等食品的采购和制作关。要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堂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如蓄水池等应有卫生防护措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腐工作。
三、加工经营场所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应在专间内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四、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
五、做好学生用餐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排队有序就餐,严防拥挤、烫伤事故的发生。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提倡学生自带碗筷,严防肠道传染病。
六、学校要由后勤总务管理人员定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检查。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要求,定期组织召开食堂从业人员会议,提高他们对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的认识。
一、管理制度的制定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说,厨房并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常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种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现代空调设备,厨房也很热。如果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原因。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率)及成本标准(利润)。
1、每月25号各部门(班组)上报下月工作计划,培训计划。
2、每月2号前上报各部门(班组)上月总结。
3、每月2号前上报各部门(班组)员工上月考核表员工考勤表,物品盘点表等。
4、领班负责每月召开二次班前会,主管每天召开一次所管辖的全体员工会议。
5、经理每天早晨召开主管晨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大会总结工作得失,表扬先进,讲述下月计划目标,布置工作,参加酒店召开的各种例会。
6、领班,主管参加晨会以汇报工作。需要协调的工作为主,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7、领班检查率100%,主管检查率80%,经理抽查率60%。(抽查区内达到80%),并做好记录。
8、班前会内容要求以表扬为主,总结昨日工作,布置当日任务。
9、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班组内每周一次,各部门每月二次,经理每周分部门与员工谈心,了解情况。
10、每月召开一次前后台交流会,加强前台与后厨的`沟通。
11、厨房部安排每周至少一次菜品培训。
12、各部门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二次专业知识,企业文化的培训。
13、实行层级管理制,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直接领导负管理连带责任。
14、每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作为考核管理人员的依据。
15、各部门(组)每周举行一次小的娱乐活动(游戏)活跃员工气氛。
16、部门每月举行一次演讲或知识竞赛,各班组选派优秀选手参加。
二、餐厅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餐厅营业的正常延续,使二班次在人员,物品方面做好交替,保管,对各级服务和酒店财产物品的妥善交接,各班组人员应遵循并执行此制度。
1、人员交接:接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上岗,不迟到;上岗前到主管或领班处报到,仪容仪表达标,随身三带齐全。距交班人员下班前10分钟,交接班双方进行工作交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是客人用餐情况及客人的需求,双方人员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上签字认可后,交班人员离岗。
2、物品交接:交接人员将工作区域内的摆台用品,服务用品等当面向接班人盘点交接,并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上做好书面记录。
3、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认真,真实地填入《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中。体现出当时的客人情况,餐厅设施,器具状况等,接班人员下班前应将本工作情况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中予以体现。
4、餐厅结束营业后,当班人员应做好摆台工作和卫生清理。使台面器具完善,卫生,餐厅内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之后与值班保安人员进行交接,做好交接记录,餐厅人员离岗下班。快餐厅与夜班人员交接,
5、午餐临近结束时,值班经理应到大堂副理处与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进入值班状态期间应注意对后期服务做好监督,有客人不满或投诉时及时处理,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做好电话订餐的记录工作和员工小时加班的记录工作,客人离店后检查水电关闭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值班结束后填写值班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
三、客人损坏餐具赔偿制度
为了更好的节约费用,控制餐具损耗,减少酒店损失,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客人在就餐中损坏餐具,应赔偿。
2、服务员应及时为客人换上新的餐具,迅速清理现场。
3、委婉地告诉客人需要赔偿,如是主宾或主人应顾及客人的面子,在适当时机再委婉告诉客人。
4、客人无异议时及时通知吧台损坏餐具数量,品名,赔偿价格,房间号或(桌号)客人姓名。
5、赔偿金额按财务规定执行,一般按进价的120%进行赔偿。
6、闭餐后及时上报领班进行登记并申领新餐具。
免赔:
1、当客人是老顾客时,不愿赔偿可以免赔。
2、当客人拒不赔偿时,可以免赔。
3、破损餐具在5元以下时,领班有权免赔;10元以下时,主管有权免赔;30元以下时,经理有权免赔;50元以上时应上报总经理。
4、免赔原则是坚持酒店利益,照顾客人面子,能赔偿的更好;最后达到双方满意。
5、立即做好登记,填写免赔单,在帐单上以未扣形式出现,当事人,管理人员双方签字生效。
6、写在值班记录上,例会时汇报上级
四、餐具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领班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4、赔偿金额10元以下主管签批;50元以下餐厅经理签批;50元以上部门经理签批。
5、餐具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赔偿。
6、楼层班组餐具损耗率超过部分按进价进行平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奖励:
1、如楼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日常处罚餐具所得用来奖励餐具保管好的员工,并授予爱店天使称号。
2、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节约楼层班组进行奖励。
3、每月评比爱店如家流动红旗。
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体健康和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安全,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也为了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不染指甲、不得在食堂内吸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彝良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规范化管理手册》和《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环境卫生。
2、服从管理员、值周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工作,严格执行食堂各种制度。每周值周人员必须处理本周一切大小事务,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滋生。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食用出芽洋芋、四季豆、菌类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所有餐具必须每周严格清洗后消毒一次,管理员做好消毒记录,落实保洁措施。
5、严禁使用违禁有毒器皿盛装食品,食品摆放一定隔墙隔地。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定期(周三)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老鼠的产生地,要随时保持室内外的干净、整洁。洗菜、洗碗水必须从下水道排出。拖把、扫帚、撮箕等卫生工具一律存放在规定的地方。
7、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菜板清洗后立放,菜刀立定于案板上,菜盆、菜桶一律倒放,毛巾、手套一律清洗统一摆放。经常检查、保养用具,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食堂工作人员离开食堂时必须打扫卫生,摆放好物品,关好门窗。
9、食堂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严格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留足数量,标明时间、品名、留样人员。
10、食堂工作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师生发生争吵。
11、食堂剩饭剩菜如需处理或倒掉,食堂工作人员不能自作主张,必须经管理员同意、记录方可处理。
12、以上规定,望各食堂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若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轻微的给予解聘处理,严重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13、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个人各执一份。有效期:签字之日起至解聘之日前都有效。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四、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五、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十、保证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学问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学问和职业道德教化,不断提高员工素养。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安排,包括常常性教化和有安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熟识岗位卫生制度,常常抽查员工的卫生学问知晓状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2、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5、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我校食堂责任的特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校方第一责任人校长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领导监督责任。食堂负责人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责任。总务主任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十四号令,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学校设立食品验收制度,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制度。
3、食堂采购进来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由于采购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的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管理员对食堂内部管理,食品加工的.全流程,餐具、盛器、容器的消毒、烹调、分装运送中的各个环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由于操作过程中管理不慎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学校食品验收员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报告有关领导,则追究验收员责任。验收员向食堂管理人员提报了问题,由于食堂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后果,则追究食堂承包者责任。
6、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既不向食堂管理员通报,要求整改,也不向领导汇报而造成中毒事故,则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如果食堂方面不及时整改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7、处罚方案视程度轻重作如下处罚:
a.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b.扣年终奖,书面检查。
c.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食堂校长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人员由值班校级轮流担任。每天早餐、中餐、晚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同时后勤主任和生活部每天陪餐一次;各年级组安排住校值班人员每天三餐陪学生就餐,做到每顿都有人员陪餐,在食堂一楼教工餐厅填写《三十五中值班领导陪餐记录表》。
2、陪餐领导或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或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或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工作。
5、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或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陪餐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为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如下:
一、学校食堂陪餐制度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参与陪餐的责任人为校委会成员。
二、制定陪餐班次表,保证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合理安排每位陪餐责任人陪餐次数,做到学校食堂每顿餐点,都有陪餐责任人陪餐。
三、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校用餐、加餐,不得在校内另开小灶制作餐食。
四、陪餐责任人依据学校食堂餐点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学校食堂进行陪餐。
五、陪餐责任人应注意学生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理。
六、陪餐责任人在陪餐的同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及做好照片记录存留。
七、陪餐责任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陪餐前指定其他相关责任人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八、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算一次,从学校食堂管理经费中扣除。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学生伙食费。
九、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十、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1、食堂人员应经过区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
2、食堂人员应遵守有关食堂卫生规章、制度;
3、食堂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工作时,必须遵守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5、食堂人员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和开关电闸时,严禁湿手触及,防止触电;
6、非食堂人员严禁入内;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以防火灾;
7、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不准吸烟。严禁赤膊赤脚和有传染病的人进入食堂;
8、遵守劳动纪律。切菜、磨刀等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得边工作边谈笑,防止划、碰、挤、压、砸、割、打、烫、烧伤;
9、往开水里面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准冲击;用油炸食物时,油温不准过高,防止着火;用器皿盛汤、稀饭等,不得过满,防止溅出烫伤。两人以上抬、搬东西,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10、食用碱和明矶等物,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更不准放在炉灶上或炉灶附近,防止误用、误饮;
11、食堂厨师(验菜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水果类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加工使用。测试后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登记;
12、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3、食品在烹饪后至师生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学生不用隔夜食品;
14、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并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为加强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其加工经营行为,确保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培训,制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1、有害生物——老鼠的防治。与外界相通的区域安装防鼠板等设施;在仓库设置防鼠台,存放米面油等大宗食品;使用粘鼠板等物理设施,严禁使用化学药品进行扑杀;垃圾桶密闭加盖,做到日产日清。
2、有害生物——苍蝇的'防治。与外界相同的区域安装防蝇帘、防蝇网、风幕等防蝇设施;垃圾桶密闭加盖,日产日清;散装食品加装防尘防蝇网;排水沟及时清除堆积物;被污染的地面及时冲洗干净;以粘蝇灯等物理防治方式为主,前厅、后厨各区域均需加装,安装位置以不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为准。
3、有害生物-蟑螂的防治。注意下水道、穿墙电线槽、管道等害虫乐意进出的建筑孔洞,做好密闭;对破损的天花板等及时修补,防止虫害进入;食品离地隔墙存放,及时清理包装材料;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三、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