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通用3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前基本实现渔农业和渔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村干部由乡镇(含辖村的街道,下同)党委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发扬民主、依法选举的原则。要通过认真贯彻上述原则,实现使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目的。
第五条主要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3、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4、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
第六条基本条件。1、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留任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渔农村实用技术;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县(区)、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八条选拔方式。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第九条领导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7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职,减少领导职数。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教育培训重点。着眼于渔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渔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职责。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市委党校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县(区)负责培训,村一般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支部组织。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党在渔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渔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方法。一是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包括""、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二是定期培训,村干部每年应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三是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农广校、农函大、成人高中、党校以及自学考试等学习;四是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乡镇或县(区)部门挂职锻炼,或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县(区)、乡镇党校建设,逐步改善教育培训设施,认真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乡镇党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师资力量做到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培训教材以中央、省委统编教材为主,也可选用切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辅助教材。各地还可以建立一些高质量的示范村、示范点,作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在渔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渔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渔农业增效、渔农民增收的情况;4、加强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6、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各地要根据实际,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届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乡镇领导及其中层干部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奖励,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别优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录用为基层公务员;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第五章监督约束
第十八条村务决策程序。建立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务民主听证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证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实事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实施等情况,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诉求。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众反馈。
第二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大力推行村级会计业务委托制,严格把握会计审核关。有条件的乡镇可建立结算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电算化管理。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每年确定一批经济总量大、财务收支频繁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对所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并及时做好村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审计结果都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制度。乡镇党政领导都应有联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谈话两次,其他村干部谈话一次。对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乡镇党委应及时提醒、及早解决。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六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三条固定补贴标准。村干部固定补贴的确定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固定补贴应与干部的工作实绩紧密挂钩,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补贴包括每月基本补贴、年度考核补贴、各种奖金和通讯费补助等几个部分,总额要适度,在保证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补贴总额应不低于上年本村渔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递减。具体数额由乡镇党委、政府每年根据各行政村情况划分档次,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村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固定补贴人数。每个行政村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过5人。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应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具体人数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地域分布、主要产业和经济发展情况,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第二十五条误工补贴额度。对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根据其误工天数、工作强度、工作效果等情况,拟定补贴额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发放。
第二十六条补贴资金来源。村干部的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对一些集体经济薄弱、干部补贴难落实的村,由乡镇政府负责补助;乡镇财政困难的,由县(区)负责补助。
第二十七条养老保险办法。逐步统一村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办法,提高养老保险标准,真正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职期间的保险费继续由市、县(区)、乡镇、村分别补助一部分,村干部个人承担一部分。村主要干部离职后保险费原则上由本人全额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考虑其他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投保办法。
第七章后备干部
第二十八条数量和质量。每个村至少应有两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第二十九条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党委审定。乡镇党委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察了解,及时调整充实。
第三十条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到中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第三十一条后备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县(区)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切实加强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民主监督,现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或测评村干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的内容:
(1)村委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
(2)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村委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4)村委会成员的`实际工作成绩。
3、民主评议应当遵守的准则:
(1)评议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有组织地进行;
(2)评议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
(3)评议要注重干部实绩,抓主要问题;
(4)评议要与干部事的奖惩相结合;
(5)在评议过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注意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
4、民主评议村干部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首先村委会成员逐人进行个人述职,其次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最后将评议结果记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存档。
5、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称职的村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基本称职的予以鞭策,对不称职的予以警告、直至罢免。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应当进行罢免和改选。
6、民主评议小组坚持将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墙上向村民公布、公开。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
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
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4月30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1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2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组织纪律制度
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
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班级管理,促进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务同学们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干部是联系院系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系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学生工作的开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班主任(辅导员)要重视学生班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质,在班级管理上实行班委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同学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班干部必须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群众,更不允许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班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以身作则,踏实工作,在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职责
班委会负责组织全班学生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院系工作计划实施各项活动,组织和建设好班集体,使全班同学成为合格的大学生。
班委会成员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经班主任/辅导员审议当选。班委会每学年改选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从院系的领导,服从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协助该部门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班委会干部设置主要有以下职务:班长(男女各一名)、团支书、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记录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班长职责
1、主持班委会的工作并对班级工作负总责。
2、协调班委团支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委员的积极性,支持各委员独立开展工作。
3、有权召集班委会成员,定期主持召开班委会,研究班内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项任务。
4、传达上级的各项任务,如实向上级反映班内学生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发挥好桥梁作用。
5、主持召开班会,做好会议记录。
6、做好班级各项工作的计划与总结工作。
7、服从学生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生会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和活动。
二、学习委员职责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积极与任课教师联系,解决同学学习上存在的各种问题。
3、督促全体同学,独立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4、适时主持班级学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并能帮助学习差的同学,搞好学习。
5、安排落实本班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并检查小组的活动效果。
6、服从学生会学习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习部组织开展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如:奖学金的评定、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三、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经费管理。
2、负责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生活状况,并负责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协助做好班级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对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帮助。
3、协助学生会做好寝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协助学生会为校、院重要集会、大型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四、劳动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劳动卫生和必修劳动卫生课的组织安排。
2、积极带领各寝室开展卫生扫除工作,组织、落实、监督寝室卫生的管理工作和相关的检查评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寝室卫生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村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村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村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支部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一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按《吴山镇村干部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年终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为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按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1)要按上级规定向老干部传阅上级有关文件,为老干部订阅有关报刊。不准截留应向老干部传达的文件,不准以经费紧张为由,减少应为老干部订阅的报刊。违者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2)某委老干部局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必须认真做好“五个一”工作,即:每年组织老干部代表进行一次视察;举办一次老干部运动会;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召开一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的情况通报会;组织老干部召开一次形势报告会,如没完成好上述任务,对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对因开展活动不好而引起上访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2、按标准落实老干部活动经费。
各单位要按上级规定标准把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在某委老干部局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某财政统一拨付到老干部局;在各乡镇和其它单位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各乡镇;各单位拨付到各自的老干部,活动室。对老干部经费不准挪用占用,如有不纳入财政预算或挪用占用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按政策落实离休干部“两费”待遇。
严格执行《“秘书工作”某实行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统筹,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方案》。对拖欠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离休费,各相关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尽快解决,单位确有困难无力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解决。对不认真执行《方案》,仍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离休费的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干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纪律严、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干部在乡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村社干部对本村各项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推诿。
3、乡上实行包村责任制,各村社干部要向本村包村干部负责,受包村干部的直接领导。
4、村社干部要时刻保持24小时开机,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间,村社干部务必要保障信息畅通,发现一次关机者(以1小时为界限),给予处罚50元。
5、按照目标责任制有关规定,乡上对各村工作进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干部在时限要求内负责落实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种上报数字、报表,各村社干部要认真审核、签字,并对数字负责。
5.2、凡乡上要求的各种上报数字、报表、表册,各村社干部要按时保质完成,对不按时上报者处罚100元,且责任自负。
5.3、对弄虚作假上报者,视具体情况,党委、政府将给予严重处罚或免职处分,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会阵地要长期有专人值班,切实做好纠纷调处,矛盾排查,积极化解处理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保持乡、村社会大局稳定。
7、村社干部要坚持请示汇报制,特别是重大事项必须上报乡党委、政府,得到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否则,后果自负。
二、请销假制度
1、村社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须坚持请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扣除日工资。
2、支部书记、村村长请假,要征得包村领导同意后,由乡上主要领导审批。
3、凡乡上召开的乡村社干部会议,村社干部必须按会议通知的范围按时参加。书记、村长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否则按旷会论处。每次旷会扣100元,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除罚款外,要在乡村社干部大会上检查。
4、村社干部请假期限满后,要及时到乡上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廉洁自律制度
1、村社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年终支部书记、村委会村长要向乡党委、政府做述职述廉报告,做到清正廉洁。
2、村两委会所有干部每年参加一次村党支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会,通过一定程序,征得群众同意后方可实施。
4、村社干部要公开接收群众监督,自觉推行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
5、村级财务收支必须实行村村长,书记“双审双签”制,并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进行一次清理兑现。
6、村社干部要严格遵守镇上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赌博、訩酒、参与迷信活动、打架斗殴和其他违规行为自觉约束,规范言行。违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批准。
2、各部副部长,由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系团总支、学生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团员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团员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团总支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系团总支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团员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系团总支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出: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团总支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团员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部门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团总支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总支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系团总支、院团委批准并进行公示。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乡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村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村与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季度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学校领导班子是校长领导的学校工作决策集体和指挥中心。优化领导班子的工作,优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是搞好学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此,特制定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一、敬业爱岗,服从整体
1、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树立校荣我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学校责任感,关心学校发展,竭力为学校工作,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2、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树立整体工作意识,爱惜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学年工作指标。
3、遵守工作制度,有整体意识、服从思想,也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有关工作。
4、保持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淡化功利思想,甘当无名英雄,不计较个人得失,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把知识、智慧、爱心、时间乃至生命奉献给教育事业。
二、意见一致,行动统一
1、个人意见服从集体意见,下级意见服从上级意见,班子成员对外意见一致。
2、对会议决议、上级决定要坚决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能在工作中消极抵抗。
3、领导成员在校长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分工合作,要互相补台,搞好学校的一切行政事务。对领导成员有意见,要通过正当方式交换,不能在教师中发牢骚、讲坏话,更不能在工作中故意生事。
4、对会议商量之事由组织安排公布,不得擅自向外透露;任何决议都要以集体的高度来处理,不得推托某个人,不能推辞自己的责任。
5、领导成员服从校长的领导,支持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6、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凡是有关人员、财务、物品的事情,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经领导班子研究做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三、办事公正,以身作则
1、坚持原则,做到办事公正,不偏向,不厚此薄彼。
2、以身作则,要求教师做到的领导必须先做到。
3、清正廉洁,不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
4、班子成员要增加亲和力,关心教师,多操心、多沟通,温暖教师的心,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一、分工负责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负责,镇党委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村办公经费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
(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
四、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财政所,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
五、坐班制度
村“两委会”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动室坐班办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为正常坐班时间。各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坐班人员要填写好《村级工作日志》,做好上传下达,办理群众来办事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
七、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片长请假,3天以上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
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财政所和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十、责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xx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xx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xx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x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中层干部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中层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中层干部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中层干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中层干部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七、中层干部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中层干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中层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信息户或司机的请吃喝等贿赂,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准向司机、信息户及下属员工索拿卡要。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中层干部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中层干部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干部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干部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干部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中层干部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场所、业务洽谈等场合时应穿工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最多不超过15天)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三、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四、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状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个村干部年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笔记适时由党政办公室调阅。
二、积极组织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村干部每人罚款100元,年终从工资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五、根据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召集村干部会议,由村干部汇报进展情况。
六、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年终从工资中扣除并予以通报。对连续缺席(或累计)3次会议以上的,由乡纪委集体约谈,所有先进不得评选。
七、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开支,先审批,后使用,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
九、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效益工资五项组成,并与年底的“五位一体”目标责任书考核分值相挂钩,兑现发放工资。
十、“五位一体”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完成按120分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在各村干部考核台帐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记分在册,季度汇总,年度通报,全年评定。考核汇总求村干部得分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每高1分奖励基础工资的1%,并适当增加村级办公经费,低于平均值的每低1分,减发基础工资的1%,并适当扣除村级办公经费。120分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参加会议、上报材料、组织参加活动)占10分;阶段中心工作占20分;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分;民主测评占20分,组织评分占20分,总计120分。
十一、单项工作的考核,以单项工作出台的奖励政策兑现。
十二、对在项目争引和招商引资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村干部,给予重奖。
一、学习制度
1、村党员干部要按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集中学习研究工作,村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要做到开会学习有点名册、记录簿、参学(会)者有笔记本,并认真做好笔记。
3、集中学习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无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处现金50元;迟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处现金30元。
4、集中学习研究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实际问题,并围绕普遍性问题,开展讨论分析,共同提高党员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召开一次干部会议,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规定实施村干部坐班、带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轮值一天,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由支部副书记负责具体考核值班情况。
3、村上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因工作不实,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问不落实的一律扣500元,并报镇纪委处理,连续2次,责令辞职。
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镇党委定期轮训干部,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知识。
(五)各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底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分工干部。
(二)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缴,按时、高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必须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三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
三、审计制度
(一)村定额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村级定额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在职审计,每年由镇审计部门组织对5—6个村进行审计。村定额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三)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五、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责任。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天,婚假期限为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x元(临时工x元),月旷工累计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x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x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x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x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四、机关管理制度
13、坚持实行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x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机关后勤人员对机关院内外卫生划片包干,分区域打扫,每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扫结束,全天对楼道、院内垃圾随时清扫,确保机关清洁。如遇大雪天气,职工集体划片打扫;如后勤人员因公出差或请假,必须将本人负责区域托付专人打扫。
17、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8、全体乡、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9、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六、信访工作制度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信访接待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当时接待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做好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
2、来信来访由综治信访办负责对口接待,牵头会办。对处理有难度或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分工责任制,相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玩忽职守。
3、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综治信访办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落实好分类归口处理交办意见。
4、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疏导教育、劝解钝化工作。
5、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综治信访办必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越访、集访、重复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勤钻业务,提高驾驶水平,保证行车安全。
2、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论有无工作任务,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未经调度安排,杜绝私自出车。
3、司机必须坚持每天随时擦洗打扫车内卫生,检查维护车况,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加油实行人员分离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司机不得擅自维修,加油;确需维修时,由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加油,并做好记录。按期由主管财经的人员结帐,记帐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车或出租车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当事人必须对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负责,并及时报销。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按时开饭,改变饭菜花样,努力提高职工满意率。
2、要保持食堂内及灶具整洁卫生,大师本人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季做一次身体检查。食堂管理员要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菌,夏季勤防蚊蝇,避免和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大师要紧跟工作节奏,把握每顿就餐人数,按实际上灶人数备餐,力求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结算伙食,由管理人员每月对大灶收支情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就餐情况进行统计,安排摊派。
4、正常情况下,来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准备足量蔬菜和肉、蛋等,来人接待费用支出由会计、文书登记,政府统一补贴。
九、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实行民主管理、严格审批、财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每月向主要领导提供一次收支情况,每年向乡党委汇报一次收支情况。
2、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坚持预先报告,按权限审批,签字记帐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支,办公用品购买由指定专人统一购买,严禁其他人随意购买,记账。做到管理一条线,记载一本帐,审批一支笔。
3、经费开支的批准限额是:x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批准,x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会计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
4、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严防流失。个人宿舍和公共场所的财产,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用、互换、转让,更不能占为己有。职工调动后,未经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不办理调出证件。单位固定资产谁丢失,谁赔偿。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财会人员无权对外人借款,一经发现,按挪用处理。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或下乡时,必须关掉电器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
第一章 总则
一、班委要主动为班级服务,在工作中要对班级事务尽职尽责,不能有畏难退缩情绪,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要不骄不躁,严于律己。
二、严格要求自己,在班上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勇于承担,努力学习。
四、团结同学,各负其责,在严格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真正成为班级核心,辅导员、老师的好助手。
五、每月定期召开班委会,反馈本月班级的管理情况,并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重点。
六、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
七、以身作则,认真遵守班级管理制度,奖惩分明。
第二章 各班委工作职责
一、班长:总协调。协调辅导员、老师与班委,班委与班委,班委与同学以及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安排并监督各班委的工作,协助辅导员以及老师维持班级秩序。
二、团支书:认真领会团组织下达的精神,并传达到班级。组织开展好班团活动及其有关的活动,安排并监督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三、学习委员:及时把学生意见反映给授课老师,积极主动与老师沟通。
四、组织委员:组织班级和团支部的各项活动及考勤。
五、宣传委员:负责班级参加的各项活动,合理分配劳动任务。
六、文艺委员:负责班级文艺活动,选拔文艺骨干,排练文艺节目。
七、生活委员:管理班费收支,并对班费做出预算和决算。合理配合班长、团支书开展工作,负责班上的日常生活。
八、体育委员:协调体育老师更好的开展体育教学,组织班内的各项体育活动。
第三章 附则
一、各班委在每次活动后及时给出书面总结。如有本职工作没有做好的班委要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甚至相应惩罚。
二、各班委都要以集体利益为重,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密切联系。
班干部是班主任的助手,参谋和信息员,是连接班主任和学生的桥梁,是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核心力量。对班干部管理如何,直接影响到班风、学风和校风三大建设。因而必须严格管理。
一、班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本班组织实施和完成学校,班主任制定的规章和提出的各项任务;有权对同学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言行提出表扬,批评,监督和记载:由班干部组成的班委会有权根据本班实际制定班规班纪;有权代表同学们向学校,老师提出建议。
2、班干部必须按学校意图开展工作;绝对服从班主任的领导和管理;严守纪律,勤奋学习,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坚持正义,秉公办事。
二、班干部的结构和产生:
1、班干部设班长一名,学习委员一名,生活委员一名,体育委员一名,文娱委员一名。实行班长负责制,由全体班干部组成的班委会,是班级管理中的议事组织。
2、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组建新班委会可实行民主选举,学生自荐和班主任任命相结合的方法,成立临时班委会,待师生情况都熟悉后,即时由全班同学选举。班干部每学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选举产生的班干部要上报政教处备案。
三、班干部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1、班干部任职条件:参加学生干部资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学生干部资质证书”。全面发展,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应职务要求的个性特长;有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有较强的责任感,正义感和事业心,有讲究实效,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
2、班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班长:上对学校,班主任负责,下对部门干部指导,主持全面工作,定期召开班委会议,总结布置工作。
学习委员:制定并组织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活动计划;定期召开学科代表会议,了解各科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组织爱好文学的同学向校报或其他报刊杂志踊跃投稿;组织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开展好评教评学活动。
文娱委员:根据班上实际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文娱活动,负责组织参与学校及其他各级各类文娱活动,安排黑板报,收交统计宣传稿件,活跃班上气氛,焕发青春等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净化心灵,美化教室,促进身心健康,提高文化品味。
体育委员:负责两操的人数清查,队形的调整和动作的规范;大型集会的人员组织;开展班级单项竞赛活动;组织训练班上体育运动队,组织参加学校各种大型体育活动,督促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生活委员:负责安排督查教室,寝室和清洁区等环境卫生,保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督促关好灯扇和门窗,负责有关费用的收缴。
四、班干部的管理和培养:
班主任负责班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工作。班主任要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班干部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班干部学习有关管理论,指出工作中成绩和问题,传授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效率;对班干部的任用坚持学生选举,民主评议,对于工作责任感强,工作有成效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对于不称职或不合格的干部要令其改正,必要时撤职查处;期中期末评先中,班干部应分配适当名额;对于因工作方法问题出现的差错,班主任要承担责任。总之,对干部既要重用,又要严格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培养,使之成为真正的助手,参谋和班级核心。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准时出席各种会议,积极参与研究和讨论问题,自己负责主持的会议、学习,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开短会,并提前到会。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3、凡代表学校出席的各种会议必须认真参加,会后应及时向校长或在行政会上汇报,并提出贯彻意见。
4、参加学习或会议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做好笔记,增强组织观念,坚决执行会议决议,遵守保密纪律。
5、校长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教育教教学工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校长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校务会议,研究学校有关重大事宜,由全体行政、各组组长参加。校长每学期召开一次校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时事政策教育,全校师生参加。
6、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月召开一次校务工作会议,研究科室内的业务工作。
7、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研究学校德育工作,校长在校必须参加,要求团员代表参加。
8、临时性会议由各处室负责。
二、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端正办学思想,根据上级领导有关指示,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作好工作总结。
2、根据学校总体目标,主动分担责任,管好本部门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学校研究决定本部门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3、善于运用书面形式处理公务,应当上交的报表、材料,必须按要求送交,凡代表学校送交上级的有关材料,必须先交校长过目或提交行政会议讨论。
4、定期向校长或行政会议汇报工作。
5、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管班组(年级),了解情况,指导班上的工作。
6、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做到相互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共事,和谐一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固本强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高农村工作水平,树立我市驻村干部扎实奋进的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促使干部进村入户、服务群众、夯实基础,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全市市直(驻英)各单位选派下基层锻炼的驻村干部。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驻村干部的管理由镇街党委具体负责,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二章选派条件
第四条选派的驻村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上进心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并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懂基本的电脑操作及统计知识。
第三章职务任免
第五条驻村干部是党员的安排挂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的安排挂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任免手续由镇(街)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要转到所驻村党支部,参加驻点村党组织生活。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六条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宣传、指导、帮助、协调、监督”的工作职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政策宣传,培育新型农民。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利益观、民主观与法制观。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础档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村民思想动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同时建立村情档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村级组织与各类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民主管理监督和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村内发生的重大事项与创新性的工作经验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进事业发展。
针对村(社区)和农户的实际,积极协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大力开展“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帮扶工作,指导制订和实施发展规划,挖掘资源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帮助开展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扶贫帮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推动重点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参加各种农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并积极联系劳动部门或用工企业,帮助农户输出劳动力就业。
(四)抓好组织建设,监督制度落实。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村“两委”干部摒弃陈旧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实际的行动带动村“两委”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协调村“两委”关系,搞好团结;推进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资源,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协助所驻村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
(五)推进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帮助制订社会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信访调处等社会面管理工作计划,构建工作网络,落实人员、职责、措施;协助村委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维稳排查工作例会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征地补偿、村务公开、社会治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六)推进文明建设,改变村容村貌。
积极帮助驻点村筹措和争取各级行业部门扶持资金,着力完善驻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带领群众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发动群众做好村庄卫生的整治工作,帮助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破除陋习,弘扬新风正气。
(七)做好党内“三大工程”工作。
协助镇、村做好党内关爱、党员创业、党建创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驻村基本情况、优势劣势必知,社情民意、突出问题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动态必知,困难农户、致富典型必知,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必知,涉农政策、服务信息必知。
第八条工作开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驻村召开重要会议必到,研究重大村务必到,推动重点工作必到,解决难点问题必到,化解重大纠纷必到,处臵突发事件必到。
第九条联系群众上做到“六必访”,即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贫困户、五保户必访,人大代表等各类代表必访,计划生育、信访、综治等重点对象必访,军烈属必访。
第十条任务执行上做到“六必办”,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办,急难险重任务倾力办,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办,情况特殊问题灵活办,敏感问题透明办,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协调办。
第十一条工作纪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禁止接受村集体公款吃请和旅游,禁止接受计生对象等可能影响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吃请,禁止收受所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禁止在所驻村低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禁止参与赌博、酗酒等有损驻村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驻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驻村工作中的图片、文字资料,每月向市委组织部上报1—3篇驻村工作推进情况或简报。市委组织部在掌握全市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跟踪培育一部分个人优秀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表彰奖励。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驻村干部的培训。对驻村干部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基层党务、镇村建设、民主法制、村级财务管理、农村纠纷调处、农村工作方法和农村政策法规等。每年召开驻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谈交流会,帮助提高驻村干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条驻村干部的考勤
(一)驻村干部必须全脱产驻村,每个驻村干部每年驻村时间要求达到230天以上(外出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及联系业务等同于驻村),不准以原单位工作“脱不开身”为由缺勤空岗。原单位不能以工作需要为由将其召回单位工作,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在所驻村开展工作。
(二)驻村干部所在村要负责对驻村干部进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负责登记并经村支书签名及村委会盖章确认。各镇街党委每月对村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统计,记录在案,并负责每月将驻村干部的考勤记录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驻村干部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能超过15天;驻村干部凡一次请假2天以内的由村支书批准,3至5天的由镇街书记批准,6天以上的由市委组织部批准。
第十五条驻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各项生活、交通等补贴由派出单位安排。其中驻村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30元/天。驻村干部在村委会食宿的,应向村委会缴交一定的伙食费,不得加重村委会的负担。
第十六条派出单位的职责。驻村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所驻村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帮助驻村干部和所驻村解决实际问题,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驻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解决突出问题。要切实关心驻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经常走访驻村干部家庭,及时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
第十七条镇街的职责。镇街党委要把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抓党建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驻村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镇街党委书记要建立驻村干部座谈会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对履行职责、践行承诺、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询问交流;对遇到挫折的驻村干部进行激励谈话;对工作执行出现偏差,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驻村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驻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建立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电话查岗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干部驻村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和抽查情况,对工作开展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批评。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评选优秀驻村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等级的驻村干部,镇街还要在学习培训、年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驻村工作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考核,对驻村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所驻镇街工作需要的驻村干部,可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列为相关提拔人选。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有驻村经历的干部。
第二十二条对驻英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考核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反馈给各驻英单位,作为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经电话抽查或实地抽查,驻村干部缺勤空岗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报组织人事部门,建议其年度考核不予评定为“称职”或“合格”档次以上。
第二十四条对驻村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作风不正派、有违法犯纪等行为的驻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颁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帮扶村及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驻村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单位已在所联系村设立了干部驻村点,并结合村情和单位实际,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干部分期分批驻村计划,合理安排驻村干部,每期确定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长流水、不断线。
二、驻村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联络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记录工作日志,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及时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
三、驻村干部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把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四、驻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尤其是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五、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制定的联村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六、驻村干部要注意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谈日常生活、谈实际问题、谈政策,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纪、有理性。同时协助村级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七、驻村干部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八、驻村干部积极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动员农村富余劳力积极走出去实现异地就业。
九、干部驻村期间,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需登记备案。
十、干部驻村期间,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驻村干部原则上吃住在村办公场所,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在村上静下心开展工作。
十二、驻村干部在帮助、指导、督促、协调村上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解决好一批难度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群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做到群众有困难、干部在身边,群众有要求、干部有行动。
十三、联村单位将干部驻村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四、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单位将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驻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