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规定_加班管理规定(通用35篇)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职责:
2.1.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2.2.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2.3.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 管理规定:
3.1物品的储存期限(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
3.2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3.库存超过1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4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
3.5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
1、酒店在客人退房结账时为有报销需要的客人提供发票服务,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消费金额相符或少于实际消费金额,陌生客人要求开具发票金额超出实际消费金额的,应予以拒绝。对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开或未在酒店消费而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夜审员需在发票登记册上签名)并按10%收取税金方能开具(详见原下发的《多开发票的管理办法》);
2、发票必须连号,不能跳号使用,且机打号与发票号一一对应;开具发票后须在该消费单的右下角注明发票编号,以便财务部审查;
3、客人开具发票后仍需要结账单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已开发票”。客人未开发票或需以后补开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未开发票,一个月内补开有效”,由收银员口头善意提醒客人注意开具时限并签名;
4、客人结账前要求开具发票的,应把客人所开具的每张发票号码及总共张数列示出来放于放于该客人资料夹中,并在千里马系统中注明已开票张数及金额,并提醒接班收银员注意,在客人结账时,应核对其发票总额是否消费金额一致,并将所有发票号码抄写于结账单上,上交财务部审核。
5、协议挂账单位消费已挂入后台账的原则上由其结账后在财务办公室开具发票,如需前厅收银点开具的,须请示财务经理同意;
6、免费房券、代金券、积分兑换房及其他特殊规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开具发票的,不得为客人开具发票;
7、超过公司规定期限(一个月)或特殊情况需要补开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后方可开具,并收回或复印该客人的消费结账单(并在结账单上注明请示时间或夜审员签名),将发票号抄写于结账单后投交财务部审核(若未收回消费账单原件,需在其上面注明X年X月X日已补开发票,发票号,加盖“已开发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银点出现系统故障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开具发票的,前台收银点应本着互助的原则有义务给予代开,开具时,需该点收银员当场亲自签名,注明为代开发票,收银员因特殊原因无法离开收银台的,须先电话向前厅收银点说明原因并告知由某某服务员拿单前往代开(须在该账单存根联上注明“请前台代开发票”并签名),当天前往前台收银点补签名,未接到收银员代开通知及未在账单上签名的,前台收银点拒绝代开。
9、因网络或设备故障而无法给客人开具发票时,可向客人说明原因并委婉劝说其过后再来补开,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前来补开的,由大堂副理向财务经理汇报或夜审员见证后将补开发票邮寄给客人,财务部准予报销相关邮寄费用。
10、 客人刷预授权押金或因种种原因离店未结账而由前台收银手工托收结账的,客人补开发票可不受一个月期限限制,于客人前来结账当日给予开具。
以上规定请前厅收银点严格遵守,每日由夜审员监督执行并在发票登记册上检查及签名确认,次日交日审员复核。凡违反以上规定任意一条,财务部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当事人10-100元处罚,并赔偿多开金额部分的10%税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上报公司领导作出更严肃的处理。
第一条 本公司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 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 ,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 电话管理由综合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 电话使用须知:
辖区内去洽谈业务,以三分钟为限,把握时间。
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避免耗时又占线。
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使用电话时应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受话人(号码),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文秘资源网原创 本表每月转综合部呈总经理核阅 。
长途电话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挂拨,一般人员挂拨须先经部门主管允许。
禁止打打私人长途电话。
违反电话使用规定,电话记录未记载或记载不实,一律做记过处分,并处50-100元罚款。
第五条 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大道网络公司!对方告之找某人时 ,说:“请稍等!”如不在,说:“他不在,有事我可转告 或请稍后再打!”等。视情况回答,原则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六条 极其特殊情况需打私人电话时,公司将另行考虑。
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加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班含义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平时加班(包括医院安排临时性加班)。
除医院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认可的加班,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
医院员工的指纹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员工进出医院的时间,不能作为加班考勤的依据。
二、加班范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2.凡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者不再计存休(调休)。
(二)双休日、平时加班:
1、医院对加班采用从严控制原则。
2、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定无法安排补休者,可按本规定申请加班。
3、特殊情况需上报加班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三、加班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科。
4、财务科主任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下月工资发放。
5、医院因突发应急事件临时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四、各相关科室加班规定
1、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2、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司机、保安、财务、收费员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3、食堂人员、清洁员的加班,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1、医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医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XX医院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打造成长型企业的创业精神
第一条为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管理,保障小区整洁、美观和夜
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
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
第三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并符合下列
要求:
(一)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物相应位置的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建(构)筑物相协调;
(二)在同一建(构)筑物上设置的霓虹灯、门头牌匾,其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应相协调;
(三)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四)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
(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六)明确开关使用时间,找相应负责人对其妥善维护看管
第四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
管理工作。设置单位应加强对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日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便利地形象的应当及时更新或维修。
开灯时间:(待定)
闭灯时间: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
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
其他日期不早于。
第五条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上级安排调整开闭时间。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个人。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处理,处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司财产安全,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值班小组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保持值班工作完整性、连续性。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饮酒。因特殊情况
需短时间要外出时,必须保证公司内有人值班,禁止与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内公司。
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检查及工厂内外协调事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畅通及门卫电话值守,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
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六、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公司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检查。特别是配电房,办公大楼及生产车间要经常巡查,有无可疑情况。以确保财产安全。
七、节日期间,外人进入公司,值班门卫联系值班领导后确认是否入内,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要及时及时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
九、对违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员,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发生问题时应同时做好两件事:1、报警(110),2、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
十一、公司领导将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抽查,要保持门卫电话机旁有人
江西春江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净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学校没有适宜的停车场地,因此禁止校外车辆停入校园,并且学校不负责任何车辆的安全。
二、由于只有极少数的教师住在校园内,又因为校园比较狭小,没有适宜的停车场地,为此,住校教师的车辆只能停放在教师自筹资金建房旁仅有的一点活动场地,并且自己负责车辆安全。
三、由于本校是小学,按照相关规定,年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因此本校不安排学生自行车停放点,偶有骑车上学的学生,必须自己找停放点,学校不负责任何安全。
四、校门口的一块活动场地,虽属学校场地,但并未用于安排停车,因此,无论任何车辆停放,学校都不负责安全。
五、凡属学生上学期间,任何车辆都不能停放在学校仅有的活动场地,更不能停放在教学楼前或操场上。
六、凡开车、骑车到校上课的教师,必须自己安排车辆停放处,不能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ⅹⅹ小学
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 20xx年3月
一、目的:
1.1. 加强叉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叉车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 确保叉车的安全运行,避免公司财产和人员受到损失和伤害。
二、范围:
公司所有叉车和涉及的管理、驾驶和使用部门和人员。
二、职责:
3.1.设备管理部:
3.1.负责叉车的申购、报废、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等工作。
3.2,负责设备台账中叉车的登记、管理卡、维修记录的登记。
3.3. 负责叉车年检、大修的对外联络。
3.2.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公司指派的叉车维保管理人员):
3.1.1.负责叉车的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
3.1.2. 负责叉车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购。
3.1.3.负责叉车年检、大修的联系和协调。
3.1.4. 负责叉车各车间、部门使用外的日常协调和调度。
3.1.5. 负责叉车驾驶员作业过程的安全作业的指导和监督。
3.2.叉车使用部门(车间、仓库等):
3.2.1.负责所属叉车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负责所属叉车工的薪资核算。
3.3.叉车工:
3.3.1.服从专属使用部门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专属使用部门使用外,服从叉车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
3.3.3.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和日常保养。
3.4.监察部:
3.4.1.按本规定的要求,对叉车管理和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理。
四、具体的管理、作业规定:
4.1.叉车管理:
4.1.1.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叉车由设备管理部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叉车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4.1.2. 叉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车车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 设备办理不应建立健全每辆叉车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2 驾驶人员管理:
4.2.1所有驾驶叉车人员必须市、区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资格。
4.2.3无证、无效及过期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叉车操作。
4.2.4非工作期间叉车司机不准操作叉车玩戏或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5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和闲谈。
4.2.6.叉车驾驶员须服从使用部门的安排,使用部门使用间歇期间,经叉车维保管理人员与各使用部门协调后的统一调度。
4.3 叉车钥匙管理:
4.3.1叉车钥匙由使用部门指派专人保管,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当班负责人收发。
4.3.2操作人员离开车辆,必须拔下钥匙,做到“人离钥匙离”。
4.3.3 使用结束后,钥匙需及时交还到当班负责人处。
4.4 使用前点检:
4.4.1.叉车驾驶员在驾车前须做好叉车的自我点检。
4.4.2.按照《叉车点检表》(如附件1)对叉车各个部位和系统进行仔细检查
4.4.3.点检完成,对叉车车况进行判别,车况良好投入运行,发现异常即停止运行并及时报告叉车维保和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由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判别,达到良好状态,方可投入运行。
4.5. 行驶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4.5.1.叉车起步时要由慢而快,应先对制动器和转向功能进行验证,要看清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方可起步。
4.5.2.前后换向时,应使叉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
4.5.3.转弯时必须慢速行驶,倒车是须注意车后的人和物品。
4.5.4.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r。
4.5.5.叉车不得载人行驶,除司机室外,其它部位严禁乘人。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车行驶过程中须时刻注意行驶路径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损坏。
4.5.7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不得作剧烈的刹车和急转弯。
4.6. 叉运货品和装卸过程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
4.6.1.在未发动前必须注意车辆周围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确保运载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须注意周围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货叉叉坏和倾覆其他货品。
4.6.3.货叉在规定的负载中心,最大负载不超过额定起重量。如货物重心改变,其起重能力应按车上起重量规定执行。
4.6.4根据货物大小调整叉间距离,注意货品的平衡,使货物重量均匀地分配两叉之间。
4.6.4货叉插入货堆时货叉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货叉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然后才可行驶。
4.6.5升降货叉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下进行。
4.6.6在进行装卸时必须使用手制动,使叉车稳定。并绝对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 。
4.6.8货叉架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须迅速地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在操纵一个手柄时,注意不得使另一个手柄移动。
4.6.9当搬动货物时,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正常情况严禁倒车行驶。
4.6.10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车的停放和应注意事项:
4.7.1.叉车在停止使用时,应按定置管理规定,在定置地点停放,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归位。
4.7.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杆,换档手柄置于“空”速档。
4.7.3.工作完毕,货叉应置于地面,不得悬空,将车刹稳。
4.7.4. 清洗车内外的污物,检查各部紧固件连接有无松动或渗漏。
4.8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
4.8.1.叉车在行驶和叉运、装卸过程中损坏公司设施、物品和叉车本身,或因疏于点检和维护造成叉车非正常故障等均属于叉车事故。
4.8.2.叉车发生事故时,应马上报告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叉车维保管理人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事故的内容和性质报告给使用部门的主管和设备管理部门。
4.8.3. 使用部门的主管和设备管理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经生产运营执行审批后,报监察部门备案。
4.8.4.由叉车维保管理人员、设备管理部和叉车使用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跟踪预防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4.9.叉车管理和安全使用的奖惩规定:
4.9.1.对违反本规定4.2“驾驶人员管理”相关条款的,第一次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第二次发现扣发200元,三次以上,扣发500元。
4.9.2.对违反本规定4.4,“使用前点检” 按照《叉车检查表》中的项目在上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或是存在不检、漏检及不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的情况。凡是由下一位检查出的前一位未报告的问题,由前一位员工承担责任。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发100元,三次以上扣发200元。
4.9.3.对违法本规定5.5“行驶过程安全注意事项”,和4.6“叉运货品和装卸过程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造成公司设施、物品和货品损坏的,每发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损失的30%作出赔偿外,第一次追加扣发150元。第二次追加扣发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发500元。
4.9.4.对违反第4.7,”叉车的停放和应注意事项”的,除4.7.1按《车间定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外,对违反其他条款的,每次处罚50元。
4.9.5.对违反4.8“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上报和处置者,每次处罚200元。
五、附则:
5.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产运营中心和公司监察部。
5.2.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前实行。
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党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对党费管理规定篇如下: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按规定比例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党员中在岗人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工资条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之和。
4.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基数的0.5%;400元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
5.学生党员和无经济收入的其他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党员工资变动后,应及时按新的基数计算应交纳的党费额。
7.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预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委托交纳党费的,如受托人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追究委托人的责任。
8.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9.党支部在每月20日前将党员所交党费交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党费后按时上交给学校党委组织部。
10.党费利息作为党费收入的一部分,由学校党委统一支配。
11. 学校党费专立账户,由组织部副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分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账目由专人管理。
1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13. 报销党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销单据、发票要齐全;发票背面注明具体用途,报销单据抬头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财务主管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验收和财务经手人由管理党费账目的同志签字,收款人由党费使用者签字。
14. 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一次性使用党费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时,需提前向组织部打报告,经允许后方可使用。
15. 各级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要向本单位公布党费收缴、使用的情况,组织部每年年初以简报形式向全校公布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16. 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时,应向大会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
17.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委组织部
20xx年10月7日
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计生委20xx年11月20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年版)》,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病历复印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二、住院病历复印时间:分为两类:
1、归档病历:患者要报销(出院记录须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请出院2周后到病案科复印。
2、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
三、住院病历必须到病案科复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病历。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5、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科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七、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A4纸0.5元/张。
八:复印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00-17:00
1.总则
1.1考勤是本商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商场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商场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商场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商场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商场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商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商场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商场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商场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基准: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数控车间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数控车间除外)
二、 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出差人员与总经理核准人员无需打卡。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至部门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且需填写未打卡申请,并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至综合部存档,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次。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指纹机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机出现"嘀"的提示音并且绿灯闪烁、显示屏显示指纹号码和"确认成功"表示指纹签入签出成功,指纹机出现"嘀、嘀"的提示音、红灯闪烁、显示屏显示"请重新按手指"则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综合部反应,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备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综合部。
6、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沙砾等物质留在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
7、指纹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问题(如手指指纹破损)可到综合部找管理员处理,个人不得擅自摆弄机器。
三、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据。
制造有限公司
一、职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用餐时间。
二、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要挂工号牌,凭餐卡打饭菜。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八、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事务部有权报人事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管理的审批程序及有关加班工资计算,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4.加班部门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类
加班包括工作日(即周一到周五)延点加班、双休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紧急任务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续的申请 1.加班申请的提报
所有加班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提报,逐级经工段/科室、部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于下班前将已审批的《加班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签收人应签名及注明签收时间。
具体加班情况分类列表如下:
2.加班时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的,需在申请单备注栏项中注明。 3.除公司统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否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4.审批人出差时,可由上一级或下一级代为审批。 四、加班检查及统计
1.员工所有出勤,均应如实打卡,记录上班时间;加班时间未打卡且未办理补签手续的,人力资源部审核时有权利不予计算。
2.各部门、工段对所提报的加班人员情况最终如实上报,每月末在考勤表中汇总加班情况。
3.人力资源部应对申报的《加班申请单》结合出勤打卡数据,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审核。
4.非生产员工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次累计。
5.计件生产员工因为生产任务所产生的延点或上大班(即日加班在4小时以内的),仅计算当日出勤,不计加班;但可当月内进行申请办理调休。
6.因工作需要连续性加班8小时以上的,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第二天调休,但正常上班后当日下班前必须补办调休手续,视为正常出勤;不计加班。
7.因公出差期间,出勤仅计算出行及出差时间,不计加班。
五、加班换休
1.员工加班或公司统一加班原则上采取1:1的比例进行调休。 2.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加班,采取1:2的比例发放加班工资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员工加班后当月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 5.加班调休的原则上当年内必须调休完,年内未调休完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加班费计算
1.加班费日标准为以个人基本工资除以当月标准工作日计;其他加班补助(夜班餐补等)参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2.公司副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统一不计加班费。 七、罚则
1.未依照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计加班。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 3.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依照正常工作时间迟到、早退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的,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限期或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费,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降低劳动效率”、“虚增工作任务”、“加班时间未从事加班工作”)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费,对相关责任人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
八、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一、 目的
为提高效率,对从事司机工作人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额外的工作。
三、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司机岗位人员。
四、管理规定
1、公司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为原则,行政部将严格控制晚间车辆使用率。
2、公司以人为本,要求所有驾驶人员必须在身体精神条件良好时可延长工作时间,以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出行安全。
3、因业务繁忙,常时、超时加班司机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司机并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4、各级领导员工须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车辆时,对车辆使用登记表认真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有义务配合行政部审核加班情况。
5、驾驶员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补休时间,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违纪,公司将视作旷工行为,严重者将以辞退。
6、安排加班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五、加班补贴办法
1、公司驾驶员正常作息时间是指:周一至周六(早7:30-11:30;下午12:30-16:30),其余时间按每1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小时=(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25.5÷8
3、驾驶员如出差当日不能还回,每日120元出差补贴(包括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按出差天数计算)。
4、驾驶员加班时间晚于23:00的,可给予15元夜宵补贴。
5、周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资计算,另给予50元/日作为加班补贴。
6、法定节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资计算,另给予100元/日作为加班补贴。
7、驾驶员因公外出产生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按车辆费用报销手续贫发票报销。
六、加班审核办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车辆派车单》,得到同车人签字确认,次日经行政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2、因工作原因如无同车人陪同晚间返回后在保安室登记返回时间,次日经行政经理确认同车人员签字许可后生效。
3、签字确认后统一交行政部登记存档,申报加班补贴。如不履行等同自动放弃。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编制 。
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一、职责划分
1、矿车、材料车属机电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对现有的矿车、材料车进行建帐、监督、考核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转;平板车属综采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发放、回收和维修,并对平板车使用单位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运输队是矿车、材料车的使用、维修和现场控管单位;要协助机电科加强对所属矿车的使用和管理,以满足我矿的生产用车需要,并负有对全矿各用车单位进行协助、监督、控制和管理的责任。
3、调度室是生产指挥调度中心,要根据生产需要,对矿车的使用进行合理调度和协调,确保矿车的安全合理使用。
4、机电科负有的矿车管理责任,要不定时的对整个矿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矿车使用情况,并根据矿车使用及管理情况对上述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二、管理规定
1、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到货后,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矿车,不得投入使用。
2、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投运前,由运输队对所属的每辆矿车进行统一编号、建卡。机电科(设备组)同时建账并将其纳入管理。
3、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对现有矿车、材料车进行全面的清查,对无号、重号的矿车重新建卡、编号;存在缺碰头、少轮对、销子闭锁装置失效、轮对不转或转动不灵活的车辆要及时修复,确保矿车安全使用。
4、用于矿车的联接装置(插销、连接环),必须是具有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联接装置定期做探伤、拉力等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为保证在用矿车合理调配和使用。各单位应提前制定用车计划,经调度室审批后,由运输队按计划进行调配。少量临时用车,由各单位直接向运输区申请,并现场办理用车手续。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1. 目的
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办公手机的发放、申领、使用与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讯资源,提升集团通讯成本效率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规定修订发布生效日。
4. 管理原则
· 手机配备原则:
在HR部门登记备案的正式员工(不含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每人配备一台。
手机为公司资产,对于在网24个月内的手机,员工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在网时长满24个月可以免费申领新手机,同时旧手机可以归个人所有。
除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必须使用统一电信号码,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机。
· 实物管理原则: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有对手机实物负保管责任。
· 手机使用原则:
原则上只能用于工作用途;
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正常开机状态,以确保工作通话和联系。
· 话费管理原则:
HR部门发布和修订报销标准;
实际消费高于通讯补助标准时,员工自行承担超额部分的费用,实际费用以中国电信提供的话费单据为准。
5. 管理职责
· 集团IT部:
负责新员工入职手机的信息审核和手机调配;
负责手机选型,号码配备及开通,验机分发与回收,维修渠道管理;
负责维护企业云通讯录,监控额度,协助费用结算。
负责每季度对库存手机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 办公手机用户:
遵循本规定,合理使用配发的手机,并配合话费核查;
员工不应卸载办公手机中的企业云通讯录;
不得将办公手机或号码转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办公手机在网上发布反动、不健康或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论等等;
申领办公手机后,请及时告知客户和联系人新的手机号码。
6. 管理流程
6.1. 申领
· 统一申领:
员工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选择套餐档次和类型、手机型号和颜色、固话分机号码等,由中国电信绑定办公手机和固话分机;从电信统一拿到手机及手机卡后,通知员工领取手机和手机卡;也可以不申领办公手机只领取手机卡。
· 日常的单次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集团IT部根据登记信息和库存为员工选配适当的手机和手机卡,或向电信申请新的手机或手机卡,于10个工作日内配发给员工。
6.2. 手机发放
遵循节约原则,如仓库中有正常返还的无故障手机则当场配发,否则新的办公手机会在次月5日前发到员工手中,并于当月开通使用。
6.3. 保修
· 报修途径:
报修热线:北京地区010-;
备用机:保修期内,员工送交无法使用的故障手机时,可临时免费领用备用机。
· 正常损坏:
保修期及范围内(手机主机保修1年)产品由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标准按原厂规定执行;
保修期及范围外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 人为损坏:
员工现场支付维修费用,维修价格以具体情况而定。
如需借用备用机,员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将在退还备用机时,备用机查验无误后返还员工。
6.4. 回收
当使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备手机时,应将手机、手机卡、充电器及耳机等交回集团IT部,回收时应详细记录手机型号号码、套餐档次余量、手机串号、当月话费、手机破损程度等信息;只申领手机卡的员工只需归还手机卡。如有办公手机遗失或损坏,按原型号或同档次配置的机型赔偿。集团IT部对交回的办公手机做还原处理,清理手机中存储的相关信息及密码。
6.5. 丢失
办公手机丢失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操作:
· 电话停机:
立即拔打电信客服电话10000号申报停机(需要用修改后的密码挂失或提供近期拨打的3个电话进行挂失),以免发生盗打。如发生盗打费用及泄密,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 补办及赔偿:
应在丢失后3个工作日内到集团IT部办理补办手续,并遵循以下赔偿原则:
手机丢失后,补办办公手机不享受优惠,必须按手机的原价重新购买。
手机配件按配件全价赔偿。
补办手机卡,SIM卡按10元补赔,IC-SIM卡按100元补赔。
《赔偿价目表》有电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机话费管理
遵循参照通讯报销额度的管理原则
7.1. 话费额度及调整
· 原则上,每财年末公司会调整一次办公手机的报销额度。遇员工晋升或因业务变化需要变更手机额度时,在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时间需向前移3个工作日)由集团IT部向电信提交修改申请,于次月生效。报销额度增加后可立即申请提高套餐,但必须在原有套餐的在网时长期满24个月后才能更换新手机。
7.2. 话费报销与查询
· 申领办公手机后公司不再报销个人话费,办公手机每月的消费由公司统一支付,超出报销额度的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 话费查询方法: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电信以短信形式发出上月话费账单。
7.3. 开通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业务
· 各分子公司员工个人或团队的申请,必须经其所在公司级领导批准后,集团IT部方可开通;集团员工的申请直接由毛宇辉审批。员工可直接向集团IT部申请取消业务。
20xx年8月28日
1、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室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为值班营造一个卫生、整洁的环境。
2、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厂房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保证夜间保卫实施12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的批准。
3、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4、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巡查工作,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按规章制度处理。
5、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6、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饮酒、赌博等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8、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对值班日记及相关表格的填写,要做到及时、详细、准确、字迹工整。
9、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值班人员要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提高警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公司财产不受侵害的在责任感,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注: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之间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手机配发给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1、公司办公室将所有手机编号、登记,使用人领用后,公司拥有手机及号码所有权。
2、凡领用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手机由员工使用和保管。手机使用折旧年限为2年。
3、使用人在职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应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或固定电话。
4、使用人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时,须交回手机及手机卡且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不交者从工资中按折旧扣款。
5、使用人使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凡不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负责。
6、使用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并不得产生恶意欠费情形,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每个号码统一办理的天翼3G畅聊版89元/月和集团短号1元/月,要变更套餐可以到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办理,公司每月定时每个号码充值100元,超过部分由员工自行补足。
7、该次配发的是天翼智能机器,拿到手后务必开通微信、手机电信邮箱以便工作使用。
8、对以上《手机配发使用规定》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同意,本人一定会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爲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爲满足各部门生産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购置
第五条 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後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後方可办理。
第七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後,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後,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八条 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 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 员工借书分爲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後,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爲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
第十六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
第十七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
第二十一条 借书册数以两册爲限。
第二十二条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後,一并与借阅单妥爲保管。
第二十四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20xx年 月 日实行。
第一条 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实施本园区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园区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园区得纪律和规定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具体如下:
1.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5. 1 保安仪容仪表;
5..2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 3 物件签收事宜;
5..4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6.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7.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8.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10. 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12.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13.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 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 维持园区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对夜间送货到园区的客户或司机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企业人员验收货物。
5. 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服从保安队长安排按要求站岗。
5.1 站岗时间为上午 7︰50 —8︰50 ,中午11︰20 — 12︰20 ,下午3︰40 — 4︰40 ,晚班(站岗20分钟送各企业)(特殊天气不站岗)。
5.2 站岗要端正,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站岗的执勤保安不得下岗、蹲岗,随意走动,不能东倒西歪、说话打闹,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动作,非遇紧急情况不得走下岗台。
5.3 对于进入园区的乘用车辆或外出的乘用车辆,在保安队员视野5米之内时,必须行举手礼。
5.4 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公司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6.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7. 加强防火活动,及近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园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8. 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9.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
11. 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12. 保安人员必须按照保安队长制定的周计划训练时间进行训练,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13. 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早教中心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早教中心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 ,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 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 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加强医院、卫生室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内的药品。
3、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山西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5、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章制度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从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山东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三、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山东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所有药物全部零差价销售。
五、鼓励临床医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院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半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医保办和农合办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对基本药物使用不当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物业服务收费必须遵守省市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六个原则:等价交换原则、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差别原则、优质优价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公开原则。
3、服务收费的标准依据: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
4、服务收费项目包括:
(1)综合服务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养护费、垃圾清运费、物业员工工资、福利、保险费、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社区活动费。
(2)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为业主代缴水、电、煤气等;
(3)专项服务费,对业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设备的维修和小区内停车管理服务等服务的费用;
(4)特约服务费,房屋装修、家电维修、家庭卫生、代购商品、搬运等。
5、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依据业主房产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
6、服务费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务费的收缴和追讨程序:
(1)发送收费通知单(按季度收缴);
(2)首次追缴,第二季度发送第一季度的催缴通知单;
(3)再次追缴,发催缴通知单,并上门收取;
(4)按法律程序处理。
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为确保安全,加强办公室内电器的管理,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关掉所有用电器具,消灭火种,以保证公司的安全。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公司依据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内容和规定
(一)、门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美化环境。 值班时间:每天24小时值班。
值班要点:
1、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及绿化工作;
2、防止公司财物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分发邮件。
6、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施、设备。
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有事须先请假。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如下棋、聚众打牌等。
3、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如库房、财务室、微机室、车库等。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6、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办公楼的楼道、走廊、卫生间、痰盂、办公大院、院内厕所、门前水泥路等)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每日按时整理发送邮件,以免贻误公司业务。
8、做好各部(科室)邮寄信件登记。应记录发信时间、收件地址、收件部门,邮寄人签字为准。
9、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备、设施。
10、做好绿化工作,按时加强院内及机关周围花草树木的水、肥、修剪及病虫害防止工作,美化公司环境。
(二)、周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周末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值班时间:周末上午8:00起至下午6:30(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值班要点:
1、接待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表。并在机关大厅黑板上写明值班人员姓名、楼层、房间号。
7、领导交办任务。
(三)、领导值班
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为主。
以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值班要点:同上三.(二)
(四)周末值班、领导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喝酒。
3、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了解清楚,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司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文明语言,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电话记录。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销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要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四、附则
1、加大节假日值班力度,由公司领导带班,征求下属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2、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司机值班或待班,一有用车要求,能在最短时间内抵达用车地点。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4、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5、周未值班、领导值班为义务值班。门卫值班为正常工作制。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解释、补充、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餐具管理,确保餐具管理符合公司要求及顾客要求,降低公司餐具破损率及流失率,降低公司费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前厅、厨房所有餐具管理;
三 职责
公司财务人员对餐具管理负督导、监管、盘点的职责;店经理是餐具管理总负责人
,应指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的餐具管理工作;
1 前厅主管负责前厅餐具的全面管理;
2 服务员负责各自区域餐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 厨师长负责厨房餐具的全面管理工作;
4 洗碗工负责餐具的清洗工作及厨房餐具的存放和管理工作;
5 库管员负责餐具新进餐具的管理、发放、破损餐具的鉴定、计算餐损工作;
6 各管理人员,餐具流通过程中得相关人员负责餐具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 实施细则
(一) 餐具的采购
1 按照公司采购管理的要求,公司采购餐具须经餐具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采购;
2 由于餐具破损引起的餐具补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由采购部负责采购;
3 餐具入库须经餐具使用部门认可,检验合格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方可入库,未经检验餐具严禁入库;若入库由库管负责,并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
(二)餐具的领取
1 公司餐具适用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由损坏人赔偿;
2 前厅/厨房客损、自损餐具的领取须由部门负责人开出领料单,前厅主管/厨师长确认已经赔偿后签字确认,餐具适用人到仓库领取;
3 前厅/厨房自然损坏餐具由前厅主管/厨师长鉴定、签字,并开具领料单,经仓库签字确认为自然破损后,餐具使用人到仓库领取;破损餐具退回仓库;
4 破损餐具的领取必须以旧换新,旧餐具有仓库保管,能够使用的设置标志,报废的暂存仓库经店经理批准后统一处理;
(三)前厅餐具的管理
1 前厅餐具管理采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餐具维护、防护负责;
2 餐具洗涮及交接过程由接受方负责检验,餐具破损由交方负责赔偿;
3 前厅各包房、大厅严格按照《餐具配比表》的数量配备餐具,多出餐具交回仓库重新入库,缺少餐具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4 前厅应不定期对前厅餐具进行日盘日清,主管每周不少于一次餐具检查;
5客损餐具须店经理签字确认,方能视为客损;
(四)厨房餐具管理
1 厨房餐具损坏、老化影响使用的餐具,一律不准使用; 2 厨房餐具在洗涮间按照公司要求(由厨师长规定),统一分类按照指定的位置存放,在餐具洗涮、传递、存放过程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作业,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处罚;
3 厨房餐具由专人负责领取工作,领取前应检查餐具是否破损; 4 传菜员传菜过程中严禁传递破损餐具;服务员严禁接受破损餐具;洗碗工严禁接受破损餐具;有破损的餐具各部门自行负责赔偿; 5 餐具流通过程涉及到相互交接的每一个环节,交接双方应相互检查监督,发现破损餐具,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如知情不报者自行赔偿;
6 厨房应设立专门的餐具台账,定期对餐具进行盘点,每周不少于一次,如发现餐具流失厨师长负责落实流失原因找到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7 对任何恶意破坏餐具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处罚管理规定的最高处罚条款处罚,全体员工都有义务监督、举报这种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给予重奖,知情不报者与破坏者同罪,处罚以一赔十;
五 餐具的盘点及赔偿
1 每月月末30号或31号公司财务部、库管应配合前厅、厨房管理人员完成餐具盘点工作
2 每月由库管汇总当月客损、员工损填报报损申请单,当月领出补齐;
3 赔偿:员工赔付餐具按进价赔付;
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调休时间对应加班时长来安排。
6.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加班申请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二、办公室安全用电由校办公室和工会负责。教师平日注意节约用电,下班离开办公室必须做到切断灯、饮水机、电脑、空调等电器电源,责任到人。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简易电炉等电器。
三、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学校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四、加强师生用电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要求,做好电器防火、防触电等安全保障。
五、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党费
本规定中的党费是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党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4.2 所属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2.1 负责统一管理党费;
4.2.2 负责管理、监督、培训党费管理人员;
4.2.3 负责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4.3 所属各单位党委
4.3.1 负责将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党委组织部;
4.3.2 负责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3.3 负责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5 管理内容
5.1 党费收缴
5.1.1 党员每月应向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
5.1.2 缴费标准
5.1.2.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 a) 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岗技)工资和工龄工资。
5.1.2.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缴费比例执行5.1.2.1条款。
5.1.2.3 企业内部退养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4 离退休员工中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5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交纳党费。
5.1.2.6 各类不在岗党员,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2角。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1.4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转临时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向临时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5.1.5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全部上交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5.1.6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5.1.7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1.8 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5.1.9 所属各单位党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内,将上季度所属党员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公司党委组织部,其中第四季度党费在当年12月10日前上缴。党费上缴比例仍为党员缴纳党费总数的55%。各单位党委要充分重视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按时上缴,不得少缴、拖延。
5.2 党费管理
5.2.1 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账户,专款专用,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5.2.2 党费应当存入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国有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2.4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5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须把全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a) 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
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c)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d) 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5.3 党费使用
5.3.1 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5.3.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
a) 培训党员;
订阅、购买有关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c)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d)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3.3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5.3.4 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3.5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7.2.1 《党费工作手册》
7.2.2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7.2.3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8 记录
8.1 党费缴纳记录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费用报销标准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审核签批职责,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监督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 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 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 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 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 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 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 票据的管理:
3.3.1 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 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 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 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 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 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
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 伙食补助:
4.1.1 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 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 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 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 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 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4.1.7 员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计算当日补助。
4.1.8 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补助。
4.2 交通补助
4.2.1 出差人员带车出差,报销时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4.2.2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的交通补贴额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若未发生交通费则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4.2.3 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费的,在单据后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出租车费报销审批单》。
(二)业务招待费与外联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满足经营或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2、招待费开支标准
2.1 渠道客户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标准控制;上游供应商一般按50元/人标准控制,重要客户按80元/人标准控制;
2.2 所有招待与外联费用,需事前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总经理申请同意,不得擅自决定;
2.3 招待前,自购烟、酒、茶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费烟、酒、茶叶。
2.4 招待金额超过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单。
3、单据审核
3.1 招待费报销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需填制公司全称);如就餐地点无法提供有效发票,需提供收款收据,若合理合规,报销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规招待发票抵顶但同时附就餐说明。
3.2 报销时要后附公司总经理签批的《招待费用审批单》(见附件3)。
3.3 对丢失发票或取得假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三)手机电话费
1、报销范围:手机费只报销正常的月租费、包月费、市内通话费、长途电话费、漫游费、短信费、功能费(含来电显示费)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费,互动视界费、滞纳金等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经批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所报手机费发票显示的姓名应与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须事先在财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报销。
报销手机人员因换号一个月发生两次交费时,除按规定在财务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外,两号相加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预算规定的标准。
3、手机话费单据必须为正规的话费发票(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话费的单据不作为报销的凭据),手机费报销额度以话费发票显示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缴费额度不作为报销额度。
4、报销额度的管控:
业务人员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按“预算额度*上月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管控;职能部门人员的手机费用以预算额度进行管控。
5、报销人员使用的手机,不得与家庭电话和亲友电话捆绑消费,一经发现将其所有报销的话费全部收回,并处以20%的罚款。
(四)车辆费用
按《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报销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并付款——>经办人签字领款
三、费用预警的管控
公司财务部门对超预算费用的支出与报销实施预警服务,对于违反财务纪律以及相关制度的费用支出与报销,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
对有质疑的单据,财务可请示总经理后视情况处理。 四、罚则
1、对违反招待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具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消费金额20%的处罚。
2、对违反报销时限规定的,按20元/单处罚;累计三单以上无特殊情况者将不予报销。
3、市场岗位不提交市场周报者,将不予签字报销。
4、报销人无视公司报销制度,弄虚作假,虚假报销,除不予报销外,另给予100元处罚;其业务上级受连带责任,给予50元处罚。
五、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
1、2#厂房工作区域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方式,员工出勤时应在考勤机上人脸识别考勤。
2、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系统里本部门人员维护、班次管理、人员排班等工作。
3、人脸识别考勤时间:员工正常出勤时上班前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到有效,下班后无加班任务的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退有效。未经部门同意也无加班任务的禁止在工作区域逗留。
4、员工中午休息时间不需要人脸识别考勤,但要求在规定时间吃饭和出勤,部门(班组)考勤员做好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于出现迟到和早退的将给予处罚。
5、班车晚到的,需在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填写《离岗登记表》,注明班车到达厂区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当天未填写的按迟到处理。
6、上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当天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下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离开2#厂房员工出口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人脸识别考勤无效的,进入2#厂房后需先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需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班组考勤员需及时将考勤反馈至部门考勤员。当天未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两次人脸识别无效的,请联系人力部重新注册人脸信息。
8、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月度内前两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现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础上累加4分计算。
9、员工当月因私外出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时告知主管负责人(班组员工除告知领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师或分管部长)的不记为迟到,到公司后需立即填写《离岗登记表》,因私晚到超过2小时的需填写请假单,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1、员工除需人脸识别考勤外,部门和班组考勤员也需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