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校门卫值班制度【9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陕西工大精品学校门卫室管理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学生均在校住宿。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
二、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必需经过相关领导同意,通过健康检测并认真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家长按送学生一律在大门外等候,不得入内。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校教职工及临聘人员出入学校大门需要佩戴口罩,出示动态一码通和工作证;学生如因特殊原因出大门必须严格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并向德育处报告。
四、门卫值班负责校门周边卫生保洁,保持校门周边地面整洁。
五、本制度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门房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要做好值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夜间值班人员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6、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实行日常、节假日教师值班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值班教师不定时地对校园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学生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位,同时也要对教室、门窗、校门安全情况进行巡视。
2、如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如实填写《教师值班日志》并签字。
二、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2、有事不能到岗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己同其他教师调换好,确保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员代班。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做到文明值班。
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5、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6、值班教师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
7、师生信函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做好出入登记;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8、交接班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未完成的任务及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三、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地点
1、值班人员:夜间男教师轮换;白天女教师轮换。
2、交接班时间:
夜间:7:00——7:30
白天:7:30——7:00
3、值班地点:白天在教导处;夜间在器材室。
四、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执行。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早晨6:50开启,晚上8:30关门落锁。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接受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出进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外来车辆入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进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并收妥有关凭证或证明;
10、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根据市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加强我局安全保障,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值班室睡觉、不准干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禁止私自带出公物)。牢固树立“守岗如家”的思想,切实做到:没有车辆进入、没有特殊情况,只开小门,不开大门,以上每条规定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二、坚持巡视制度。查询可疑人员,检查值班室内的门窗、电源、金库、报警设备是否完好。楼前院内的车辆、设施是否齐全。每班巡视不少于4次,夜间巡视不少于6次,对办公大楼内、仓库等要害部位要加强巡视检查,做好记录,没有巡视和记录,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三、外来客人(本单位职工以外)和外来车辆要登记。如需要进入公司院内或到办公楼办事的,用内线电话联系,做好记录,所找的人电话同意后,才能进入;如发现没有电话联系和登记,随便进入人员,一日内发现一次罚款10元,发现二次罚款20元,发现三次正式工待岗,招聘人员辞退。公司所有车辆在下班后,不准离开公司院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车的经局领导批准后,有领导的批条或电话通知并进行检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否则,年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发现二次罚款100元,发现三次正式工待岗,招聘人员辞退。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巡视记录,对班前、班中、班后的异常情况要如实记录,特殊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知情不报,每一次罚款10元。
五、公司职工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实行发牌管理制。每位职工只发一个车牌号(旧家属楼现在住的职工发2个车牌号),门岗人员只认牌号才可让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要摆放整齐有序,其它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凡发现一次,处罚门岗值班人员10元。
六、加强所管卫生区域的清理,夜班人员在下班前,负责院外及办公楼前(卫生三包责任区)、白班人员在送货车辆下乡后,负责院内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清理,违者按公司卫生管理责任制有关条款处罚。
七、星期天早晨待公司夜间值班人员离岗后,门卫负责再检查一次一至四楼的安全工作,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办公楼上锁不准任何人进入,要不定期检查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其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八、节假日要按要求开关龙阔灯,每发现一次不及时开关罚款10元。在中午、星期天、下班后至夜间值班员来到之前,要及时接听电话,做好记录,向有关人员汇报。如果没有准确记录和汇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九、因工作失误未尽到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事故轻重给予照价赔偿和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十、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及时防止或挽救国家财产、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总值班长统一组织安排。
二、夜值班每晚二人,从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6时。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充分的'警惕性。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严禁打瞌睡,如玩忽职守,造成财产被窃,根据实际损失,要追究责任。
五、白天下班七时整,值班人员随值班检查场内建材,机械等物品的堆放情况。做好各种防盗方案准备,以防万一有保证。
六、值班期间发现情况及时与工地保卫部联系。
七、值班长每天早晨检查值班情况,并做好安全夜间值班记录。
八、值班人员安排。
为维护公司非生产区域职工宿舍正常的工作生活程序,保障非生产区域职工宿舍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酒后上岗,更不能在值班期间饮酒。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值守,或做与值班无关的时,不得随意找人代班顶替。及时接听值班电话,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司。
2、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真实反应值班情况,做到上清下接。
3、做好报刊、信函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楼内收购废旧物品或推销商品。
5、加强对非生产区域职工宿舍的夜间守护和安全检查工作,每间隔2小时对职工宿舍巡查一次。
6、严禁无关外来车辆在职工宿舍大院内停放,如因特殊情况车辆需进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报公司同意后方可减速慢行进入,并按门口指求要求停放,不得鸣笛。
7、门卫值班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当班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法院要求,为加强院机关安全管理,维护审判、办公秩序,保障干警人身安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院办公大楼设立门房值班和二楼安检门值班,值班事务由法警大队统一调度安排。
二、门房由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信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和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三防”工作;杜绝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法院;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大楼进行分流、引导。
三、二楼安检门由法警值班,当日值班法警须提前二十分钟上岗,推迟二十分钟下岗;值班时着制式服装,配备必要安检、警戒设备,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杜绝脱岗、误岗。
四、安检门值班法警对外来人员认真做好安检、查验和身份登记,发现携带管制械具及可疑物品的予以收缴或留存登记,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安检门值班法警对外来人员应当区别类型,耐心、细致、认真地做好分流指导工作:
1、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执行、办公区域;
2、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人员,核实登记后,引导进入办公区域;
3、对告诉申诉、信访等人员,指引其到立案、信访部门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4、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值班法警应当与被访干警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
六、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执行、办公秩序的,及时劝阻、疏导,防止事态扩大,对危及法警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采取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适当处置措施。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值班时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值班法警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值班记录详细、清楚。
八、对值班法警给予适当执勤补助,对脱岗、误岗值班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