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优秀8篇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

第一条目的:

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办公质量与效率。

第二条职责/权限:

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整体日常监管与处理突发事件、办公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的监管。

其他部门负责人:所属办公室日常事务的管理,协助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一、办公室职员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提供员工餐,实行双休制。周末安排员工轮流值班。

2、为节约能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工作区域空调设置如下:夏天室外温度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温度调节不得低于25℃(含)以下。冬季室外温度达到10℃以下方可开启空调,温度调节不得高于26℃(含)

以上。

3、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办公室整体环境卫生,养成每天上班后清扫各自办公区卫生的习惯。

4、做好日常清洁维护,不可随地吐痰,垃圾、纸屑丢入纸篓内。

5、公共办公室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请到吸烟区。吸烟区在每层楼梯口,吸完后的烟头在确认熄灭后,方可丢入垃圾桶内。

6、不允许将早餐带到办公区域吃;中午就餐后清洗个人碗筷时不得将米粒、菜叶等杂物倒入洗手池中,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7、非客户接洽、会议召开、集体讨论,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会议室与洽谈室;如使用会议室、培训室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当恢复原状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8、每日销售部门的晨会由当天主持人员负责关闭电源和门窗。

9、接打电话应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和他人打电话,影响其他人的正常办公。

10、上班时间严禁聚众闲聊或影响、妨碍他人工作,有必要进行集体讨论时,在会议室内进行。不允许在上班时间打游戏、购物、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影片等。

11、公司集会与会议,除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外,皆须准时参加。确因不能到会,需提前一天向会议主持人和部门第一负责人请假,走crm流程批准后方可不用参加。

12、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各自整理好工作台面。最后下班人员要关闭水、灯、空调、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门窗等。

13、上班时间,公司内部通用性语言为普通话,除业务上来往之外,一律不讲其他方言。

14、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无紧急事情下班后不要过长时间在公司逗留,担任每天下班后值班人员必须在检查所有办公区电源、水源是否关闭后方可下班,将玻璃感应门设置感应开门状态;每天早上开门人员必须在8:10将公司大门开启。

15、每天早上须在9:30前将本部门中午就餐人数上报给行政部,如因没有报和漏报造成无法就餐,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自行承担。

16、前台人员需分别在8:20—8:30、12:00—12:15、13:45—14:00(夏季14:15—14:30,)、17:25—17:35(夏季17:55—18:05)四个时间段开启音乐,遇重大通知或其他紧急事务需担任播音任务。遇来访客户需起立问好,并做好客户登记工作。

17、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应配合行政部门关注本部人员异动状态,如有人员异常,在第一时间反馈给行政部,后续由行政部负责跟进人员状态。

18、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如有请假或其他事情需请示时,请先行下载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如有疑问可向行政部门进行咨询,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19、离职人员如有异动需提前一周做出申请,按规定在crm流程中提交离职申请表和离职异动表,待工作交接完毕和流程全部审批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办公室职员着装要求

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本公司职员应按要求着装。

2、办公室人员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举止大方、得体。上班时间不允许佩戴过多首饰,双手不得超过两枚以上戒指和颈部佩戴外的挂饰物。工作时间以穿着职业装为主,严禁穿着奇装异服。

3、文明礼貌待人,严禁大声喧哗。

4、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职员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忠诚、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应及时申请或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填报crm流程。

2、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客户,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要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二、语言规范

1、语言清晰、语气诚恳、语意明确、言简意赅。

2、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3、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4、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委婉。

5、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洁、明确。

6、桌面和室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

四、财产管理

1、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电脑电源等。

2、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放杂志和报纸;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4、未经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5、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不能用于私人用途。

第三章办公现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前台逗留。

2、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

行政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13、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行政管理制度 篇3

一、薪酬与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签到打卡,不允许代打卡现象发生。

2、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内未到岗者。如电话请假主管领导批准后补办手续的,计半天事假;未请假者计旷工半天。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按事假计;未请假者计旷工。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病假: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经理批准,登记考勤表,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其主管领导经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由总经理签签字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3、如有在工资结算方面有问题者,需提前两日审报,经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方能改动,不允许私更改。违者罚款100元。

4、每月工资计算车间在5号前报道给销售内勤,8号报道给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25号准时发放工资。

①公司不提倡加班,因生产急需加班者,须提前通知生产厂长,并填写《加班记录》,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加班。

②加班费均在效益工资中体现。

二、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是公司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会议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司会议的管理,精简数量,讲求质量,提高会议效率,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构成

公司会议由每周例会、每月例会、年度例会构成。

2、会议内容

①讨论公司每周的经营与生产等事项做出研究、决策、部署和安排。②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经营发展中出现重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与方案。

③研究制定生产和销售的目标、长期、近期规划及执行计划。④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表现。

⑤部署各部门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导。

⑥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安排。

⑦部门主管汇总本周的工作情况,汇报成绩,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需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⑧各部门经理概述下周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步骤与完成日期。注:公司例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主管领导及员工。

三、日常管理制度

仪表

仪表应端正、整洁。

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1、基本要求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2、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4、公司电话主要用于业务开展与外部交流,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和信息电话。

言语行为言语、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严禁在公司上班时间内吃零食。

公共环境除指定地点外,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各个部门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给总经理或是董事长,实行当日事当日汇报,当日解决不了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二日内给予答复。

涉及与公司财务有关的岗位,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要按经济损失总额的10%赔付企业。

办公室所有人员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杜绝脏、乱、差现象。

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每天清扫,消除卫生死角,销售部由徐继斌负责,各办公室有自己办公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由行政人员共同打扫。

负责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分工合作、尽职尽责,到岗时间要求提前10分钟上班,离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开始打扫。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2、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3、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无尘土,污垢,墙壁无灰尘,墙上不乱挂物品。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附则:

1、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批复及修改。

2、本规定当中如果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公司经济损失的有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赔偿。

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四、公文发放

公文发放按部门发放。对内由各处室发放文件的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相关部门,部门内部的传达由各处室、部门自行管理。

五、公文的传阅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门阅看时,由相关部门自行领取看阅,阅看人员要签字确认。

六、公文归档

公司发文由各部门自行归档。

七、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财务室负责保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2、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3、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4、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六、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2、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留底存档。

八、保密制度

1、公司的相关生产或销售内容要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所有档案分为三类: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2、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3、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4、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5、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6、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7、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8、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9、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商品进价和公司的重要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10、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11、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双方的合理利益。

12、员工如果泄露公司的各种资料,公司将采取法律途径并要求根据造成的损失多少做出相应的赔偿。

九、办公用品

购置领用规定办公用品分消耗品和管理品两种:

1、消耗品。铅笔、油笔、胶水、胶带等。

2、管理品。剪刀、裁纸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计算器等。

3、消耗品办公人员按需领用,注意节约。

4、管理品限人员使用,列入移交转送。如有故障和损坏,可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或人为损坏将由个人或部门自购。

5、各部门每月初前(遇节假日后延)报财务部办公用品使用计划表,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当时领取并发放。各部门急需或临时性的采购需求,需各部门经理统一报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采购,并按要求流程发放。

6、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负责管理,按工作需要发放。

7、设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所需办公用品的部门到财务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控制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节约办公费支出。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内容希望各个部门充分合作。

行政管理制度 篇4

目前公司的局域网已经建成,各部门的机器也已到位。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加强管理的要求,现将公司局域网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一、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二、对自己所使用的电脑不能设置开机密码,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设置密码后,应交部门负责人一份书面密码说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网已经能正常上网,如无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拨号上网,以前使用调制解调器的员工将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

四、员工上班时间上网,请浏览与工作有关的内容,避免因上网影响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和交友活动。

五、为方便工作中交换文件,请在自己电脑的C/D盘建立以自己名字为名称的共享文件夹,访问权限为可读。

六、为保障电脑内资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务器上,为所有员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夹,请把重要文件在服务器上做备份,规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须把最新的资料备份好,系统管理员会为每人设置好密码,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七、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八、在自己机器上设置好网络打印机,以后打印资料请使用网络打印。

九、公司已经为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关系部及公司员工设置了公司的集团电子邮件信箱,对外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的电子邮件信箱。

十、为防止病毒侵入,保证电脑的安全,必须每台电脑都要安装“病毒”防火墙。

十一、公司的宣传资料、员工的名片上统一印制公司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十二、如果电子邮件信箱出现问题,请找互联网研究所王路瑶协助解决。

十三、中午休息时间和下班后请关机,并关闭电源。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如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行政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

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费用

第三十二条: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行政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行政办公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3条:归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办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关事项。

第二章办公管理

第4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安静。

第5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第6条: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得高声喧哗。

第7条: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第8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9条:接待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在回答来客询问时,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10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源等。

第11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2条: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

第三章会议管理

第13条: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第14条: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15条: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第16条:会议坚持效率原则,各发言者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应简明扼要,以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17条:公司的固定性会议为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班组例会。

1、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2、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日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3、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部门所有人员。

4、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第18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组织者须另行通知;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第19条: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20条: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第21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第22条:公文处理程序

1、行政专员将公文登记、分类,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2、行政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23条:对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各部门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文件传阅后,阅文人须签名并写上时间,

第24条: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行政管理制度 篇7

一、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自身素质。同时,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高素质有经验的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幼儿园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可邀请幼教专家来园讲学。可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进修。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每周六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了解新的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幼教业务考评,并将绩效考核表载入档案。

行政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一)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四)招商引资合同

(五)合作开发合同

(六)拆迁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资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第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国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应当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不得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订立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行政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约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以市政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将合同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领导签批至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合同时,应当随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拟稿

(二)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说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拟的过程、风险论证的情况、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情况、会议研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

(三)部门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中认为需要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未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的,可以将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法制机构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

(二)合同签订方式

(三)合同变更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

(四)合同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七条:法制机构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第十八条: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经各方正式签订后,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况的,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建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年将本部门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2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条:市政府各部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以及部门内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区、县(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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