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差旅管理制度优秀2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一、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二、出差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500
4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400
300
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县、区内出差(含市场巡查)
县、区外出差、地推促销或市场管理
公司领导
20
1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20
100
3、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专车、飞机或高铁
专车、或高铁
科级及科级以下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三、报销办法
1、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4、在专项费用列支的差旅费按照《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专项费用归集、核算相关规定》提供附件资料。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xx年6月2日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出差流程
1.出差申请与报告
1.1根据部门工作目标或业务需求,由部门经理或分管主管视具体情况确认出差人和出差期限,并依照程序核定。
1.2被委派出差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等内容,并依照程序找对应主管核定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3主管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1.4将《出差申请单》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1.5出差返回时间(以车票、机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1.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单》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每天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1.7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1.8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9《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单》。
1.10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在5日内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11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才可报销。
1.12当日可往返的出差,《出差报告》可不填写,相关内容合并至员工每日的工作报告内。
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2.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由直接主管核准。
2.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裁核准。
3.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员工出差应根据实际距离与公务紧急程度酌情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市内或邻市短途出差(车程3小时以内)一般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必要时也可乘坐火车。
3.2远途出差:
3.2.1距目的地600公里以内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车程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超过600公里,有合适的夜间列车车次也可选择卧铺出行;
3.2.2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批准,也可采用汽车出行;
3.2.3行程超过600公里,公务较紧急且无合适的列车车次时,可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机票及航班舱位的选择,应以节约为前提。在符合出行要求的时间段内,且无限时抵达要求的差旅安排,首选最低折扣的航班的经济舱位。如因公务需要,要求限时抵达目的地且不具备选择经济舱位的条件下而必须升舱的,必须报经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升舱。
3.3票务订购
3.3.1员工出差所需的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分部委派专人负责统一订购,出差员工选定行程及交通工具的种类、班次后,以邮件形式通知人事行政中心专项负责人,并电话告知;
3.3.2行政分部专项负责人应在接到相关邮件后,严格按照邮件内所述行程、车次或航班要求,及时使用公司指定账户订票,并应就购票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变更等问题及时与出差员工进行沟通。由公司指定账户产生的返点、赠品或其他优惠福利均属公司所有。
3.4自驾出差规定
3.4.1自驾车出差范围应小于500公里,超过500公里则不允许自己驾车出差,若遇重大或紧急事件需自驾车超过500公里,必须由主管副总审批。
3.4.2燃油费补助:汽油价格以公司所在地现行市价为准,自驾车里程数按照列车时刻表上所列里程数计算,往返路程按列车时刻表中里程数2倍计算。报销燃油费补助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报销出差起止地点及相应里程附报销单相应金额的正规燃油发票。
油耗标准表:
汽车排量
耗油标准
1.3L以下(含1.3L)
8升/每百公里
1.3L~1.8L
10升/每百公里
1.8L以上(含1.8L)
12升/每百公里
即:燃油费补助=往返里程数×油耗标准×当地汽油价
3.4.3路桥费:出差范围内的路桥费根据发票实报,需填入差旅费报销单,归为其他费报销。
3.4.4自驾出差补助、出差当天数计算同差旅费报销制度中相关规定。
3.4.5自驾出差可使用员工自有车辆,如要使用公司车辆,可向直接主管和行政分部车辆负责人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第三章差旅费及补助
1.差旅住宿标准及相关规定
1.1为保障员工出差时的住宿条件和安全,如非公务特殊需要,所有员工住宿应优先选择公司于当地的签约商务合作酒店,并应以交通方便及就近为原则,选择适合入住的酒店。行政分部将根据业务需要及员工要求,定期调整合作酒店;
1.2一般非商务活动需要,应首选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300元/人/天,其余城市250元/人/天。公司提倡两同性员工同行时合住同一房间,作为鼓励,住宿标准可调整至一线城市400元/间/天,其余城市350元/间/天。副总以上级别人员出差住宿采取实报实销方式。
1.因公务特殊需要住宿标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提前获得直接主管的书面批准。
1.4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如房间电话费、洗衣费及休闲娱乐费用等。
1.5在出差地选择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住宿补偿费。
1.6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偿、报销住宿费。
2.差旅补助
2.1公司按每人每天100元的统一标准向出差员工提供差旅补助,其中包含餐费、非公务交通费及杂费。长期派驻的员工另享受通讯费补助;
2.2员工出差期限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2.1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2.2.2回程当天,12:00以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2.3差旅补助将与月工资合并计算、发放,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4员工短途出差,当天返回无需在外住宿的,不另外发放出差补贴。驾驶自由车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车补内;非自驾出差的,只根据发票报销交通费;驾驶公司车辆的,一般不报销任何费用。
2.5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正常享受补助,如不收取费用则按补助标准的50%执行。
2.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法定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
3.差旅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出差借款与报销
3.1.1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单》需填写出差费用总预算,并由对应主管审核确认,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分管副总审批。
3.1.2借款的首要原则“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1.3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分管副总进行裁决。
3.1.4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裁审批;
3.1.5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直至扣清为止。
3.1.6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特殊用途超过标准的应上报到分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3.2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3.2.1差旅费报销应以正规的`发票为依据,并且由机器打印的发票,必须以公司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收据报销,特殊情况无正规发票的,需写清原由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才可报销。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2.1差旅费报销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直接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3.2.2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5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按照报销单的金额,每月的11号由财务部直接发放现金或转账至员工工资卡内。
3.2.3员工差旅出发前因公务需要更改车次、航班、航线、签转、退票产生的额外费用,可通知行政分部对应负责人办理,时间紧急时也可由员工先行支付;出发后产生的各项改票费用均由员工先行支付,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员工凭收据到财务部报销。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误车、误机所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2.4公司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务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礼品费实行实报实销,需提前打电话给部门主管申请,同意后才可进行,同时另列报销清单,在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按财务规定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并详细注明费用缘由,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3.2.5公司承担由员工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往返旅费,如因个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则“差旅目的地”至“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至“办公本地”间两段路程产生的旅费,公司只报销其中的一段。且该段费用与“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的旅费金额相比,将以较低金额作为报销额度。反方向亦然;
3.2.6出差费用的报销项目中,不可包含差旅补助已经涵盖的费用。
第四章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1.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账。
1.2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1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1.3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金额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2.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或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第五章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