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制度【热门四篇】

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制度(精选4篇)

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制度 篇1

一、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1、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报名时,需携带儿童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并做好登记工作。

2、学校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学生全面体检,体检年级为一—六年级全体学生,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3、学生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视力、五官、内外科、肺活量等。

4、每年度的体检工作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卫生室具体协助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5、在定期体检的基础上,对已检查出的问题,作进一步专科检查。(学校通知家长,由家长带子女去医院)

6、体检的结果记入统一的健康记录卡内,及时进行体检资料的整理,用统计数来分析学生的健康状况,作出评价与建议。

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有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学生体检、专人负责建档工作。

2、学校应做到一生一档,并根据学生体检情况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准时掌握每个学生健康状况。

3、做好学生九种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矫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5、六年级学生毕业将健康档案上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制度 篇2

1、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卫生室协助卫生局校对,做好三、五、八年级常规体检工作及九年级毕业前体检。

2、在体检后做好登记,并以告家长书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

3、卫生室在每学期期初做好全校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刷牙调查,做好统计存档。

4、监督、配合体育教研组对学生健康达标验收工作。

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制度 篇3

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 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

第八条 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习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第九条 学生毕业体检后,学生健康体检表交教务处,按规定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第十一条 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制度 篇4

学校卫生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在校学生能否健康生活、学习和成长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特制订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一、每学期期初、期末对全校学生进行常规体检(如视力、身高、体重等)。

二、配合牙防中心每学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口腔检查;

三、对新生及毕业生及时完成各项体检指标;

四、每学期对学生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检查;

五、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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