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3年10月22日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此次《中国工会章程》共有31处修改,其中:增改25处,删改1处,文字改动5处。
1、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工会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工会法》和上级的决定,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3、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发挥好职代会的职能,抓好工会各项工作。
4、组织工会参与企业管理体系的审核和管理评审。
5、对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各阶段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并组织检查、考评。
6、受理特殊情况、重点情况的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
7、负责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基层工会的组织和换届工作。
8、检查工会经费和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主管离退休和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公司党政及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承担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负责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教育、组织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途径,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学院的主要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维护教职工权益。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三育人”制度,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强化教职工队伍建设。
五、加强自身组织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政策、学法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改进作风,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六、开展文体活动。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七、加强女教职工工作。定期研究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女教职工开展有益活动,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全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工会经费和建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合理使用,增强效益。
九、完成院党委布置的其他它工作。
1.搞好部门工会委员的分工,根据工会机构的设置大体为副主席、组织、宣传、文体、生活福利、女工、青工等委员,委员都要联系三个工会小组指导工作,并积极组织本部门开展活动。
2.负责部门工会全面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年终总结、评先工作。
3.积极配合本单位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活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学活动以及评优评先工作。
4.在党组织领导下,搞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开好院系一级教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作用,及时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代表会提案、重大决策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5.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寓教于乐的文娱、体育活动,办好教工活动室。
6.加强工会小级的建设,组织本部门和工会小组开展“建家”活动和年终评先工作。
7.做好女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配合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调解工作、居委会工作等。
8.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生、老、病、死、灾、生活困难户和特困户,以及教职工的婚姻问题,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9.加强部门工会的自身建设,健全工会会议制度,搞好工会活动,过好工会组织生活,及时收、管好工会经费,做到民主理财。做好会籍管理和职工的入会工作。
10.做好校工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1.在党支部领导下,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政工作意见,结合工会工作要求,制订学期工会计划并带领工会委员组织实施。
2.带领工会一班人努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校党政工作决定,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
4.组织全体会员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
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师德规范》,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单位的活动,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
6.关心会员精神生活与文化生活,协助行政领导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
7.领导各委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检查其工作情况,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召集主持工会委员会议和领导贯彻工会委员会的决议。
8.代表工会组织出席各种会议,并报据学校实际积极组织、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任务。
9.完成上级教育工会和党支部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xx市章贡区公有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实验学校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章贡区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 工会组织建设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 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 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县教育工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努力把工会建成“教职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及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谋求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章 工会组织建设
1、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工会设主席1名,委员若干名
4、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会员群众和职工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清正廉洁敬业。
5、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凡本校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组织。同时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后,由校工会委员会批准;或因工作调动自调离本校起,其会籍自动终止。
基本权利:
1、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监督工会委员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爱岗敬业,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请县教育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3、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会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5、在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泾阳县教育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第七章 附则
1、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自xx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主席职责
①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②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③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群众合同。
④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⑤代表和组织职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⑥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⑦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⑧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工会岗位职责
工会主席: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履行学校工会工作职责。
二、对工会委员的职责分工和协作要求进行安排,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
三、组织做好工会队伍的建设工作,帮忙基层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状况。
五、筹备并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领导教代会各专门工作机构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权益,协调工会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
七、组织做好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福利工作,组织对伤、病等在职职工的慰问工作。
九、组织做好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副主席:
一、协助工会主席组织、落实工会各项工作。负责工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工会组织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和业余文体生活的组织。
五、负责教职工休养活动的组织。
六、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检查大会决议、提案受理和落实状况,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做好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教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亡、葬的善后处理事宜。
九、协助做好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办公室主任:
一、协助落实工会各项工作。
二、负责工会文秘工作,参加有关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三、做好工会各种通知等文书资料的分发工作。
四、负责工会宣传工作,负责工会网页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协助各分工会开展文体活动。
六、协助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
七、负责办公设备、文具的配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做好工会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订阅、管理工作。
九、负责工会的经费报销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总 则
第一条:本公司工会是公司全体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公司劳资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司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
第二条:本公司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本公司工会是独立承担责任的社会团体法人,工会主席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公司工会的主要职能是:
第五条:
第一章、工会会员
第六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工种、职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均可以加入�
第七条: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第十条:会员有加入工会和退出工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本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第十三条:本公司工会设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本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任期均为 (三或五)年,期满由工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上款人员在任职期间被罢免、开除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三章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十九条:本公司为工会工作、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支持。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第二十一条: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工会经费、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成立或撤销本公司工会组织,必须经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形成书面议案,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方可实施,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公司全体会员员工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总人数半数以上投票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基层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持工会委员会全面工作,带领全体委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代表(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向会员代表(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分工会主席会议和工会办公会议,传达贯彻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组织制定工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工会的工作总结、表彰。
(3)参加本单位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推荐。
(4)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组织和代表职工与单位行政进行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和工资等其它协议,并督促群众合同和工资等协议的履行和落实。
(5)协助党政抓好职工思想教育,组织职工开展科技、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等活动,不断加强职工队伍自身建设。协助行政搞好劳模、先进评比、选树、奖励和管理等工作。
(6)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行政执行劳动法律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7)深入分厂、班组了解掌握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职工群众说话、解难、办事。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群众领导原则,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培训、业务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潜力等综合素质。
(9)编制好工会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工之家建设,丰富职工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10)理顺工会同行政的关系,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
(11)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一、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三、制定和审定工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督促检查院“两代会”提案的落实工作。
五、关心、了解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他们做好工作。
六、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等娱乐活动。
七、完成上级工会和学院党总支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工会工作方针,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布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工会工作制度、规范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公司有关涉及员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企业领导进行协商、沟通、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加强民-主监督,增强企业员工主人翁职责感。
4、透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调动全员的用心性,推进公司的发展与建设。按照有关民-主管理法规、条例、制度,抓好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5、关心员工生活福利,在多劳多得、效益优先思想指导下,协助和督促公司领导办好员工群众福利工作。关心有困难的职� 负责困难员工的慰问工作。
6、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组织好节假日及假期的休闲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7、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督促工会各委员会做好相应工作。
10、配合各级领导搞好各项公益活动。
11、完成工会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 (登记事项) 、 (登记事项) ,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 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 条原为:“………………”。
现修改为:“………………”。
此章程修订案与原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章程与本章程修订案有不同之处,以本修订案为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