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一)党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三)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范。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挥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1)在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工作。
(3)受理职工意见、要求、负责有关校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反馈。
(4)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5)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7、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时进行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水电费的收缴。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网络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设施,由校长亲自抓、分管微机教师负责,严格管理。
1.经常保持微机房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板干净,机件整洁。
2.机房内固定资产登记入册上墙。
3.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或脱鞋。
4.检查电源,离开电脑,切断电源。
5.有防火措施,防水、防电、避光,保持室内正常温度,门窗关好。
6.经常做好消毒工作,防止病毒侵蚀软件。
7.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机练习,杜绝上机随意性。
8.爱护微机,如有人为损坏,则需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9.无正当理由不得上网或安装软件。
(二)多媒体电教室使用守则
1.电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2.使用电教室前,教师必须填写“使用电化教育通知单”,写明使用的仪器和电教用品以及使用时间、节次。
3.学生在课前要领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电教室时要有秩序,按原定的座位就座。
4.要爱护电教室内的仪器,正确使用。若有损坏,必须及时填写损坏单,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5.本室使用结束,要将仪器整理好,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6.本定使用后,管理人员必须清查各仪器使用情况,填写台帐。
7.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使用前向学生宣讲。
(三)体育器材及杂物间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是体育课的必备设施;加强体育器材管理;防止流失充分发挥教学功能作用。
2.体育器材及杂物要登记造册,建好台帐。由专人负责。
3.体育器材室及杂物间要保持干净、整洁,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4.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械器材,事故损坏照价赔偿。
5.体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损坏、伤痕及时修补。如果管理不严造成丢失,追究责任。
6.所有物品领用要有记录。
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全市中小学校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学生统一着装的意义
目前学生统一着装已被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认可。
一是: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提升学校,学生的精神面貌,展现学生风采,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十分重要的手段和措施。
二是:有利于学生的安全管理,如每日课间操,每周的升旗,学校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和运动会等,便于学校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同时有利于增强社会对学生的监管与保护。
三是:对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自我约束力,对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和学生自律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四是:消除学生互相攀比,互相炫耀,比穿名牌的不良习气,有利于形成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校服采购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校服公开招标采购程序,我校校服供应企业为北京特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是市教育局公开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二是:学校成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各界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的具体选用,订购等工作。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三是: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基础上展开校服选用,订购工作。要采取《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和展开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本地本校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各学校选取校服款式要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并确保学生穿着校服的质量,款式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各学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四是:确定校服订购价格时,由各校根据本校选用校服的款式、面料和工艺的不同,按照保值微利的原则,参考生产企业中标价格,会同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经家长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确定。校服款式,价格和订购套数确定后,必须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家长督促。
最后我们相信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只要加强沟通,加强理解,最大程度的形成合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赞誉”的目的。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
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和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学校要求,定制统一校服。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须成套穿着,季节更替或有特别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穿着统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洁,上衣拉链或纽扣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学生科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到学生科及时购买更换。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并负责本班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评比项目。在校生在校内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校服。
3、对无故未按规定穿校服学生的处理规定
违反规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协同整改。一学期个人累计达五次者,学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选各类先进及校奖学金的资格。
4、校服穿着情况列为评优评奖和解除处分依据之一。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与参观并用的场所,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二)校史室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资料,集中保管、分类管理。
2、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3、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校史档案借阅制度,做好利用、签定、收藏工作。
4、原则上不外借校史室设备、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5、遵循历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陈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7、管理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便利,热情为师生服务。
8、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历史资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三)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学生和家长;
2、心理咨询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管理;
3、心理咨询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舒适的咨询环境;
4、心理咨询老师值班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咨询室内物品。
5、咨询结束后,咨询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咨询档案,并分类存档。
6、咨询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漏,不得随意带出咨询室;咨询档案实行咨询员个人负责制,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
7、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8、咨询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咨询老师及本校学生,每人一次限借数量,定期归还;
9、咨询室文件由专人管理,按类分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咨询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0、每天开启心理信箱,及时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记录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
11、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咨询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杜绝发生治安事故。
1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询室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如果丢失或损坏咨询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 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 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 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 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 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 动植物。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账、卡设置
(一) 固定资产总账的设置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按照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的设置,由各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账、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账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原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各校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
(四)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各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县政府舒政[20x]19号文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校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存放有序,对于丢失、损坏、变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员对学校资产要经常检查,发现公物损坏,及时维修。要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清查,实训教师、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定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核查同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账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账,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5.各校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6 .每年11月资产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都应写出总结(两份),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县教育局一份。将一份与清查核对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会计人员每年应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料、账面清查资料,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凡需借阅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不准将资料带走。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统计制度等。
第四章 责任
第十六条 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 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 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1月1日起实施。
为了展示中加学校的风采,体现中加学校的办学特色,规范学生着装,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学校校服,特拟订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将以违纪处理。
2、老师发放学生校服时,必须在校服规定的地方写上学生姓名,并及时登记造册,学生签名。
3、西装校礼服穿着必须规范,领子翻好,领带戴正,钮扣全钮,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装,若长于校服,下摆必须塞入裤内。
5、学生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指导老师必须提醒学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师在学生宿舍门口督促检查,除特殊情况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离舍。
6、校服发放后,要保持整洁,不得故意污损。若有污损,必须及时清洗。
7、学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校服遗失或被盗的,必须及时向学校重新购买,补齐所缺校服。
8、体质较弱的学生可在校服内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变。
9、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11、学校重大活动,学生必须穿着校礼服套装。
12、此规定自20xx年9月开始施行。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1.舞蹈室是教学、学员训练和教工健身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2.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3.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4.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5.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6.房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7.使用部门使用完后,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清除垃圾。
8.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美术室管理制度
1. 美术室由美术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大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板、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3. 爱护室内的模型设备,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 师生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5. 每次活动完后,要搞好室内清洁,模型、设备、画架、画台等待摆放整齐,关好门窗、电灯、电扇。
信息技术教室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教室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有关规定,实行专人管理,明确责任。
2.学生上课时应带鞋套进入,不准将与上机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注意保持信息技术教室的环境卫生,定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3.爱护机器,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员老师,不得私自处理。
4.注意病毒防护,严禁在信息技术教室玩计算机游戏,下载与教学无关的文档或资料。
5.做好信息技术教室的防火、防毒、防潮、防雷击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做好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6.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设施实行规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
网络总控室管理制度
1.网络总控室是校园网运行、控制、管理的中心,是保障校园网正常运行、集中放置系统核心设备之重地,非网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要保持良好的网络设备运行环境,不准在网络总控室吸烟、饮食、喧哗。严禁在网络总控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
3.要定期做好软件备份和计算机病毒检查处理,任何外来软件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网络总控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5.网络总控室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档案及图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
6.网络总控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许外借和挪做它用。
7.网络总控室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有关网络设备运行情况档案资料、室内设备清点和账目交接手续。
史地教室管理制度
1.使用史地专用教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3.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上报。
4.教学过程结束后,教师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专用教室整洁。不允许把教学设备带出专用教室。
5.更换管理人员,要有交接手续,在主管人员的监督下,双方核实数量质地后,三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实验室设有防护设施,管理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仪器要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新添仪器及时入帐。
3.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
4.科学管理,分室定柜,贵重仪器要专柜保管。
5.教师使用仪器与材料,先填实验通知单,管理员按单做好准备。实验后,管理员及时验收,如有损坏,合理处理。
6.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及时疏散学生,保持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检查处理。
7.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门窗、灭火。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及时维修,定期保养,保证仪器正常使用,发挥最大功效。
10.定期(每学期一次)清理仪器,经常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各种仪器都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标签、实物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新添仪器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仪器设备、试剂应分类存放,定位入橱,陈列有序。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避光等工作。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专室专柜保管,专人专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4.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理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
5.教师演示实验需用仪器,先填写实验通知单,管理员按单做好准备,实验后,管理员及时验收,如有损坏,合理处理。
6.学生实验准备好后,实验员应试做一遍,确保实验现象明显、实验成功。
7.经常做好实验室卫生、保管工作,每学期对仪器、试剂清理一次,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各种仪器、标本、模型都要分类、编号,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标签、实物的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仪器设备应分科分类存,定位入柜陈列有序。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以完好状态。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专橱或地窖保管,专人专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4.对于新添置的精密贵重仪器,要通过学习,弄清性能方可使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跟踪记录卡,以备查。
5.对仪器和标本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腊叶标本、剥制的鸟类,哺乳动物标本,每年放入适量的卫生球,以防虫蛀。浸制动植物标本,玻片标本,每年要检查封口,及时补充固定液。金属品定期涂凡士林。
6.对不宜用湿布擦的生物模型,应用鸡毛掸拂试,拂试不到的深凹处用橡皮球吹去灰尘。
7.一切仪器、药品、实验材料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仪器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使用。
8.除教学活动外,教学仪器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校长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准外借。
9.任何教师使用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应分别于一日和三日交填实验通知单,实验员应按时准备好实验器材、药品,并作必须检查,确保实验成功。
10.按教材要求,开足实验课程。
11.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学校领导应当场监督交接,按帐点物,逐件交接,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标本室管理制度
1.标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
2.教师利用标本室上现场课,要加强对学生组织管理,教育学生爱护标本,尽量不要直接触摸标本,更不能在手中玩耍或带出室外。
3.实习完毕,将标本放归原处,摆放整齐,并进行卫生清扫。
4.教师课堂教学需领用标本,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标本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
5.所有标本一律不得外借。
6.标本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科学教室管理制度
1.科学教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不得乱扔纸屑、废弃物。
2.科学教室内各类用品、展品不得随意使用、翻动。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教师。
4.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应主动向教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
6.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洁器皿,搞好卫生,并经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科学教室。
劳技室管理制度
1.劳技室是学生劳动实习的场所,是课堂。在劳技室上课,应如同其他课一样,严肃纪律,保障课堂正常秩序。
2.按时到劳技室上课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先请假。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劳技室,劳技室公用的材料、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4.通晓安全规程,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教师或课本规定操作程序去操作。
5.劳动实践中,要动脑动手,手脑并用,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去,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6.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做出有特色有个性的劳动成果。
7.保持室内安静,操作中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走动,有事应举手发言。
8.注重同学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9.养成勤俭节约习惯,不浪费材料,不损坏工具。因不慎偶有损坏,也应照价赔偿。
10.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乱丢乱扔;废弃材料,应放在指定地方
1、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将政务公开公示纳入日程。
2、政务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制度、收费、帐目、竞聘、晋级、评优、入党、提干等,切实做好民主监督。
3、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签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
4、每学期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收费情况、行风建设情况等,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行风建设,转变学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组织有效地实施,根据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向学生家长宣传,使行风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围绕本年度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工作重点。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禁班主任向学生搭车收费,对违规违法事件严肃查处,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我校的.“政务、校务、财务”三公开的展示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村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代表,对我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近期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
7、做好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我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班级行风及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按分值等次打分,确定考核名次。
8、做好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总结工作。学期末我校对学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公布评议结果。
为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健康、安全,根据xx市有关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的精神,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利益。
2、学校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校为本”原则.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必须通过校务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并由家校双方制定相应的校服采购、校服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3、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应通过综合比较,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送教育局备案。
4、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由学校在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约定。
5、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样、未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等,学校可以拒收。
6、学校在把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质量技监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内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
7、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校服采购供应工作接受教育局纪委、审计、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