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热门三篇

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精选3篇)

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1

为了使“班班通”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化,发挥“班班通”重要作用,真正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特制定“班班通”管理制度。

1、班班通管理员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班班通”的正常运行。

2、班主任为“班班通”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注意防火、防淋、防潮、防盗,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班班通管理员并填写《学校”班班通”设备报修登记表》,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管理。

3、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完毕后,及时填好班级使用记录《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载表》。必须关闭总电源和控制平台。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反映。

4、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多媒体设施。“班班通”使用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电视等设备。

5、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反动、黄色电子读物在班内传播。严禁将与教学无关的U盘、软件等装入计算机内。教师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比如上网聊天、下载歌曲、电影等。如需使用网上资料,教师在下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病毒的侵入,自己要能识别一定的病毒,发现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电教室报告。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除C盘外的位置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电脑桌面与C盘上不能保存个人材料。

中心小学

20xx年5月

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2

根据xx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3

一、为建设“敬业爱岗、乐业爱生、勤业奉献、开拓创新”的优良教风,规范学校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学校,特制订本《条例》。 二、一至五年级以学年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进行评价,毕业班以全县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进行评价。

三、奖励项目、名次及计奖方法:

(一)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团体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团体成绩进入县教学质量优胜单位系列(即一至六名),奖给每位科任500元;第六名以后每降低一个名次则减奖金100元,奖至第十名。

2、科任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所任学科成绩相似县名次第一名,奖给科任200元,每低一个名次则减奖金30元,奖至第五名。

3、单科奖:在毕业水平检测中,凡语文成绩达95分以上,数学成绩达100分,英语成绩达100分奖给科任每生50元。

4、培优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优秀(即均达到90分以上),奖给该班科任每生90元(即奖给该班每位科任30元)。

(二)非毕业班科任奖。

在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中,非毕业班学科平均分获相似县前五名的科任分别给予100、80、60、40、20元的奖励。

(三)各类竞赛奖。

1、学生参加省市县单项竞赛,如有获奖,辅导老师奖励如下: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县级一等奖100分,县二、三等奖50元。

2、县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3、学生参加县田径运动会,按实得总分给予奖励,每得1分,辅导奖20元。

4、县文艺汇演:获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奖给负责辅导、培训的教师)

5、承担县级公开课的执教老师每次奖励100元。

6、论文、课件、教学设计、刊物发表等奖励标准:教师论文发表在教育专业报刊或参加教育部门的评比获得等级奖,根据级别和等次发给奖金。

级别 发表 一等 二等 三等

省级 500元 300元 200元 150分

市级 300元 200元 150元 100元

县级 100元 100元 80元 50元

7、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荣誉称号奖100元。

四、几点说明:

1、名次确定:以县局教研室下发的《平远县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表》为准,计算出相似县名次(平均分相等或超过而未达到上一个名次的则算同一名次)。

2、期终统考成绩前三名作为当年评优、次年评先的重要依据。

3、如当年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获得县教学优胜奖,学校将组织毕业班科任外出参观学习。

4、期末教师绩效考核中的“教学实绩考核”一项,仍按原考核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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