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章程常用汇编五篇

文学社章程常用(通用5篇)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小学校园文学社是以xx小学学生为主体的文学社团,是经学校批准的全校性组织。

第二条:文学社的活动由学校的“个性化作文实验”课题组具体负责指导。

第三条:具体宗旨:

1、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发挥学生特长,培育文学新苗;

3、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4、拓宽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5、推进语文作文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突出学校教育特色。

第四条:文学社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课内课外相结合,以课堂教学为载体,以文学社培训为重点,以课外采风为延伸,实行听、说、读、写四位一体,互相渗透,协调发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条:文学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我校爱好文学,有一定写作基础和创作热情的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七条:学生入社需向文学社递交申请及优秀作品,经文学社领导小组考核批准后,颁发证书,成为正式社员。全体社员享有同等权利。

第八条:全体社员必须定期参加文学社的活动,遵守学校及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社团声誉。

第九条:文学社鼓励社员积极进行文学创作实践,并对取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的社员进行奖励。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文学社通过选举产生社长,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编辑一名,聘请有关的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本社顾问。

第十一条:文学社聘任总指导一名, 语文科组全体教师以集体名誉担任指导老师。

第十二条:文学社社刊社总编一名,由本校校长担任,主编一名,由总指导担任,编委若干名,由骨干教师担任。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春秋文学社于一九九八年九月组建成立,是溪三中学广大文学爱好者组织的校园文学社团。在学校领导的关怀、校团委的领导和学校语文组老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社宗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文学兴趣和创作水平,培养文学新人,丰富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三、本社社名的.寓意为:春风化雨,桃李成行;秋菊胜金,兰桂飘香。春华艳艳,秋实灿灿。并取校园的“春林”、“秋闱”二楼首字为文学社之名,以勉励勤学

第二章组织

四、为了顺利开展工作,文学社设领导机构和编委会。领导机构设名誉社长、顾问、社长、副社长和指导教师等职。

五、社刊《春秋》系会员及其他学生发表习作的园地,设顾问、总编、主编、责任编辑等职,编委会主要由语文组老师组成。

第三章社员

六、本社实行社员制。

七、入社:凡我校学生,只要遵守校规,承认本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的爱好,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由本人申请并交代表作品和社员推荐,经本社批准后,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八、退社:凡会员毕业、转学均视为自动退社;凡社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文学社活动、长期不递交作品,经本社批准,均可取消其社员资格。

九、权利:

1、社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2、在作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社员作品享有在文学社社刊《春秋》上优先发表的权利。

十、义务:

1、凡本社社员必须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应在搞好本职学习的前提下,积极认真地参加本社活动。

2、积极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踊跃投稿,积极办好《春秋》校刊。

第四章活动

十一、春秋文学社日常活动由指导教师统一规划,在社团负责人的直接安排开展。

十二、春秋文学社活动内容包括:写作、讲座、采访、编辑《春秋》,讨论、赏析优秀文学作品等。

十三、要定期刊出《春秋》文学刊物。

十四、每月安排较大型的活动1~2次。

十五、春秋文学社的重大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外出活动。

第五章经费

十六、本社的经费一方面由学校资助,另一方面由本社自身解决。社员入社后要按期按规定交纳社费。

十七、本社定期组织核查社内财务,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六章附则

十八、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春秋文学社组织。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3

一、文学社宗旨

丰富盐外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盐外学生文学素养和写作水平;繁荣校园文化,加强对外联系,使家长和社会更好地了解盐亭外国语学校教育改革成果,成为对外宣传盐亭外国语学校的窗口。

二、文学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征文、辩论、竞赛、联谊、外出采风等。

2、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社长、副社长、编辑等社团领导。

3、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报上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向社会报刊推荐。

4、在校报发表文章的社员,发表的作品将被存档。并直接进入学校网站和每学年编发一期的校刊。

三、文学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必须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参与文学社的各项活动。

2、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批评、警告、除名。

3、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24日前上交稿件一篇,文体不限,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4、社员有服从指导老师及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能按时参加社内活动,无故缺勤3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5、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义务。在校外积极宣传学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本社机构

本社的指导老师由文学社聘请学校有威望的老师担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设社长(全面负责各项工作,对外作为文学社的代表),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编辑部(负责社刊出版),网络部(负责在网络上宣传工作)。

1、顾问:

2、社长:

3、副社长:

4、编辑部:

5、指导老师:王

6、网络部:

文学社成员

正式会员(24人)

六、文学社社刊

社刊为,每月一期,是一份以刊登社员和学生的文学作品为主的文学期刊。她以文学社宗旨为指导,以宣传和反映我校积极、健康、向上、青春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由文学社编辑部负责。

七、文学社活动

1、每两周举行一次文学讲座或采风活动,由编委或特邀专家、语文老师主讲。

2、每学年编辑出版出一期社刊。

八、加入文学社办法

凡承认本社章程的本校的思想健康、行为端正的文学爱好者,有文学兴趣和写作特长的学生或在校报发表过一篇以上作品的学生, 经语文老师推荐,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九、文学社经费管理

(一) 经费来源

(1) 向学校行政申请部分经费;(2) 由外界热心人士或团体资助;

(3) 向社员收取会费。

(二) 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得到学校批准的各项活动;

(三) 经费的具体管理由社长负责,校长监督,并对社员公布收支情况。

十、文学社奖励制度

本社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作者、 投稿积极分子(后两者包括非社员)等若干名,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一、 违章处理办法

对违反本社章程,损害、破坏本社名誉、利益的社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撤销社员资格等处分。

十二、 社团安全问题

每次外出活动前应对社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并应有老师带队。

(最后,祝各位同学在文学社扬起文学的风帆,在这方文学热土上挥洒汗水,辛勤耕耘,谱写华章!)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一、网络文学社隶属经济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是介于科研与文学之间的一个非营利性的学生团体。

二、网络文学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培养大学生自主操作能力和文学素养的基本目的,以实践、创新、充实、提高为根本宗旨。

三、网络文学社特约李凌春老师为我们的指导老师。

第二章 社团活动

一、教学活动,教授主页设计基本操作方法。

二、上机操作,着手对自己的主页进行设计和编辑。

三、交流活动,上机操作活动过程中每隔两周进行一次交流大会,交流操作计算机的心得和对主页设计的看法及建议。

四、讲座,联系本校教授或校外计算机专业人士组织讲座。

五、评优活动,社团将在x年三、四月间举行评优活动,由评委公选主页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品。

第三章 机构管理

一、会长一名,副会长2-4名。

二、活动部、外联部、财务部、组织部、教学部、宣传部等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至少两名。

第四章 部门职责

一、会长(副会长)定期召开会议,商定活动发展方向。

二、活动部:负责活动开展方式,并对大型活动进行策划;

三、外联部:负责对外筹备经费,拉赞助;

四、财务部:掌管财务,要求帐目清楚,定期核对与公布;

五、组织部:组织开展活动;

六、教学部:协助老师搞好教学工作和解答会员上机过程中的难点;

七、宣传部:负责通知的书写与张贴;

第五章 干事的产生及权限

一、干事的产生可由会长或副会长直接任命,也可采取自我推荐的方法,并由评委进行评审,优秀者直接任命;

二、对所有新干部、干事设考察期一个月,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开会时所有干部、干事不得随意缺勤,有事者须预先请假。对缺勤过多者不予任用。

第六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凭会员卡可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

2、会员有对会长及干部、干事监督的权利;

3、会员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干部、干事的权利;

4、会员有自主加入社团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交纳会费的义务;

2、自觉维护本社团利益的义务;

3、监督会长及干部、干事的义务;

4、遵守社团纪律的义务。(社团纪律:上机过程中自觉遵守机房纪律,不得玩游戏,查看不健康网页)

第七章 财务管理

一、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财务部对会费及其他资金进行管理,要求帐目清楚,并定期公布。

三、社团财务接受经济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x年11月11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网络文学社。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5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生活、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学气氛推动和繁荣校园文化健康发展成立“行知·文学社”并制定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由校团委具体管理指导,在语文教研组协助下开展工作。本社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行知文学社”旨在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师生的人文素养,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舞台,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为语文教学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提高阅读、鉴赏、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化和师生业余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理事会。“行知文学社”由社长1人,副社长2人,常务12人组成。具体负责征稿、办板报(刊物)、文学社活动等事宜。社长、副社长由指导教师提名,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1——2年

第三章社员

第四条入社

(一)凡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有一定的文学兴趣和素养,愿意并按时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经审核后成为文学社会员。报名学生交1──2篇作文(严禁抄袭),到文学社进行笔试及面试考核。

(二)申请者经考核后方可成为文学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五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七条退社

(一)社员可以自由退社,但退社后不再具有入社的资格。

(二)学生离校自然退出文学社。

(三)社员必须保证每月向文学社投稿一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四章活动开展

第八条校刊

(一)暂定每月出校报《师苑风》、《风之旅》一期,有条件时出刊物《行知之旅》。

(二)不定期举办辅导,请有关老师指导写作或讨论、鉴赏优秀文学作品。

第五章奖惩

(一)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学员和优秀作品,入选的作者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对社员中表现出色者,或在文学比赛中获奖者,在地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者予以加分奖励。

(三)凡每学年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本社活动,五周内无稿件上交者,按自动离社处理。

(四)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理事会

行知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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