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统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生产用车、管理用车和公务指挥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其它持有驾照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专车加油卡、车辆保险单、日常车辆钥匙由专职司机负责保管,如专职司机出差或休假,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综合部保管。
第6条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钥匙妥为保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7条使用范围:
(1)各部门人员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宁德市区域)出差、办事、业务联系接送;
(3)接送公司宾客。
第8条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公务用车,使用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负责人审批。综合部车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②由综合部将审批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申请单予以出车。
③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④所有员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2)派车的基本要求。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以满座合用为原则,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应选择好最佳路线,用车完毕应及时停放规定停车地点。
第9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提前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第10条除经公司特别批准外,司机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11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均应停放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2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14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2)提交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综合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准予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对司机可以自行维修的项目,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综合部负责统一充值汽油总卡,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采用一车一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需现金加油者,向综合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第15条综合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6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综合部办理并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第18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19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驾驶员和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1条违反交规,其罚款由司乘人员共同承担,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
第22条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3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4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5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核销程序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1.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1.3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1.4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2.2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2.3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2.4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2.5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3.2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3.3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 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
第六条 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七条 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第八条 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
第九条 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 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差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第十七条 根据车型的技术参数比对,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油耗标准、轮胎更换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综合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停车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 节假日、双休日综合办公室要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综合办公室要建立车辆封存登记台账,封存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封存后车辆钥匙交由值班司机统一保管。
第五章 公务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
第二十一条 车辆调度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市内公务用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下要带车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障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公务用车,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值班;各部门若在此期间用车,应提前同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预约。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申请公务用车,应尽量避免申请二车次(含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五条 车辆调度原则
(一)申请原则。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填单申请或电话申请,填单即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司领导用车,由出车司机负责填写;如遇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派车单》时,事后必需补填;电话申请即通过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
(二)统筹原则。公司机关车辆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
(三)公平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按《派车单》审批的时间,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时原则。车辆管理员接到审批后的《派车单》,应在15分钟内安排好出行车辆,并通知司机与用车人员联系。
(五)优先原则。车辆调度紧张时,优先安排重要或紧急事务的职工用车。
(六)效率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不同部门用车,合并派一辆车
第二十六条 车辆使用审批程序
(一)出差用车
1.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2.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二)市内公务用车
1.市内用车:用车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应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2.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申请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同时申请二车次或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八条 车辆调度紧张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用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九条 市外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市内用车应提前20分钟提出电话申请,未按要求办理
用车审批手续的,车辆管理员不予派车。
第三十条 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公司领导用车,司机报销差旅费时应由用车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有车辆全部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综合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据,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报销。
第三十二条 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司机据实报销。
第三十三条 正常出勤车辆每月每车停车费、洗车费、安全公里补助费标准由综合办公室参照上级单位管理标准,按照具体情况制定。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小车洗、停费标准不超过320元/月x辆。
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员(除为公司领导定向服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得发生住宿费,住宿费由车辆使用人员统一结算,确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发生的住宿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确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领导因公外出发生的住宿由驾驶员统一结算,报销时先由使用车辆的公司领导确认签字,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报账程序报销。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的补助
(一)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按上级单位及hb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 驾驶员出车按0.15元/公里提取补助费,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第三十六条 公务车辆的实际报销里程数原则上以车辆里程表的里程数确定,超出油耗标准的不予报销燃油费和公里补助。
第三十七条 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七章 公务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三十八条 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第三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对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小修、清洁一般由驾驶员自己动手,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严把修理质量关。
第四十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再进行车辆的维修。
第四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的申报审批程序
维修点出具相关费用凭证并公章--驾驶员书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核--修理厂维修(保养)。
第四十二条 车辆维修(保养)的内容及标准。
(一)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执行统一标准。(附件一)
(二)新车首次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四)车辆需进4s店或汽车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
(五)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经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请示处理方案。
(六)维修更换部件时,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验审。
(七)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审批的项目进行,修理厂、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时,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超项目的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经车辆管理员直接向公司领导确认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新增维修项目手续。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任何形式的维修、保养、装饰等一次性总费用达到4000元的',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三条 车辆维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车辆派修单》一式三份,由修理厂、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分别留存。结算修理费时,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八章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1-2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停、先让),严禁遮牌套牌,鲁莽驾驶,违章行车。
(二)驾驶员必须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四清(即保持空气、机油、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三)驾驶员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态,检查刹车及转向系统,检查车辆的油(汽油和机油)、气(轮胎气)、水是否充足,灭火器是否完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车况及设施完好。
(四)驾驶员在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开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在长途出车前要确保充足睡眠,严禁出车前酗酒赌博等行为。长途连续驾驶超过2个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疲劳驾驶。
(六)驾驶员在出车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好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驾驶员在车辆外出停放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停车场,要做好车辆防盗抢工作,驾驶员远离车辆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如车内有贵重物品,司乘人员要随身携带,防止丢失。
(八)遇到雨雪雾、道路结冰等特殊天气时,小车班应尽量避免安排出车,确因需要出车时,要有应急预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防滑链、开启防雾灯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遇特殊天气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九)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时(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时,按限速要求行驶),市区公路不得超过该区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强超强会、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超速行驶,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
(十)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证件,遇到交警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严禁逃避各类检查。驾驶员不得随意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予其他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驾驶员24小时手机开机,不得随意关机。造成无法联系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及两次以上停车学习。
(十二)驾驶员丢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后损失差额由驾驶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财务,并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乘车人员安全管理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 车辆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驾驶员熟知交通法规,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并建立培训记录和台账。
(二)聘用驾驶员时,要求驾龄必须达到3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否则不予聘用;对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驾驶员必需有担保人,担保人要签订担保书,驾驶员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三)要严格驾驶员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车辆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注意车辆卫生,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五)公司人员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尽量选乘火车,动车,飞机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按规定进行审批。
(六)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确需派车时,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予专职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学驾,禁止公车私用。
(八)下班后、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非业务用车一律统一停放,钥匙上交,车辆封存。
(九)综合办公室应随时掌握驾驶员思想、身体、家庭等情况,预防驾驶员带不良情绪开车。
第四十七条 职能部门安全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出行、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出车手续。
(三)公司依据以上要求,要定期对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于考评结果极差的驾驶人员要及时辞退。
(四)安全管理部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定期掌握车辆违章驾驶等情况,实行奖优罚劣,驾驶员的年度安全奖要与安全行车记录挂钩,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兑现。
第四十八条 车辆管理员要随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严禁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五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车辆管理员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过度磨损或其它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停职学习。造成机械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人身赔偿处理由产品经销公司研究决定。
第五十五条 对驾驶员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所有费用全部自理,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 奖罚
第五十六条 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发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条 对实现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年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无责任事故,是指未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无责任。
第五十八条 车辆调度处罚
(一)公司机关各级领导或职工不得私自安排驾驶员出车,未经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对驾驶员按违纪处理。
(二)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否则,一经发现,单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第五十九条 全年行车费用节余,按比例提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公干。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二、因公用车
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用车工作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3、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管理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用车工作申请单》乘车,司机按《用车工作申请单》的内容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工作申请单》交给管理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2、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紧急工作任务;
4、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5、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补办《用车工作申请单》
6、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未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1、管理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批准。
1. 车辆管理
企事业单位公务车的所有证件以及核查等工作统一由管理部门负责。配属到营业场所的车辆由主管指派专门调度员进行调度,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事项。
公司员工因公需用车辆应在事前向调度员申请调配。调度员根据任务的重要性来派发车辆。未按要求进行申请,不予派车。
每辆车应设立“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需要核对车辆里程表和记录表上之前行程的记录是否一致。使用后要填写行驶公里数、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管理部门每个月审核一次。发现记录有误、漏记或未记录的情况应上报主管领导给予批评,对于不服从劝导多次犯错的人应当给予处罚并取消其借用权限。
每辆车还需建立“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财务部门在每次加油和维修时进行记录,以便了解车辆控制情况。每月初应连同行驶记录表一起转交给管理部门进行审计。
2. 车辆使用
使用者必须持有驾驶证。
企事业单位公务车不能外借给非本单位员工。
使用者在驾车前应做好车辆的基本检查(例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池液、轮胎、外观等)。如果发现故障、部件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否则,最后一个使用者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员未经授权不可擅自将公务车开回住处或作私用,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获得公司特别许可或者返回时间超过晚上9点的除外。如为了私人目的。借用公车,需事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私用”字样,并经过主管审批后转交财务管理部审计。
使用者应保护好车辆,确保机器部件和外观良好,使用后还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如果在私用期间发生了事故,导致违规行为、损失、盗窃等问题,在扣除保险赔偿金额后,剩余的一切责任都由个人承担。
3. 车辆维护
车辆维修、清洗、抛光等项目需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写明行驶公里数,并经过批准才能送到维修店进行修理。
车辆应由指定的专业品牌保养和指定维修店维修,否则修理费用不予报销。可以自己解决的维修问题可以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当车辆在路上出现故障或其他损耗需要紧急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进行修理。但是如果没有紧迫性或者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调度员联系,请求指示。
如果因为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调度员疏忽了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调度员共同承担。
4. 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定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并会受到记过或解雇的处罚:
(1)无照驾驶;
(2)无照驾驶。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批:
一、申请车辆
各部门按需发起用车申请,主任审批后送综合部及副总签字,随后交给车辆管理员安排派车。
若需提前一天通知车辆管理员八点前的用车需求,以便合理调配车辆。
基本配置:市场部每天3-4辆车,网络部和综合部共用1辆车。
管理员按照上月驾驶员行车里程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派车。
管理员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在“XX公司宣传群”公布派车信息。
二、车辆使用
员工使用车辆下访或进行勘查、验收等任务,上午不迟于8:30出门(晨会可推迟半小时),下午不迟于2:30出门。
员工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务车交流群”告知用车去向,以便整理携带文件资料。
员工出行时,在“XX公司宣传群”内标明行程:“XX部门XX员工,乘坐XXX司机车辆前往XXX地。”
员工用车结束后回到公司,在“XX公司宣传群”内表明已结束行程:“XX部门XX员工,乘坐XXX司机车辆,已结束使用,其他同事如有需要请申请用车。”
三、考核
员工申请车辆后处理私事,每发现一次扣减当月绩效5分。
员工申请车辆后未能及时在群内更新行驶状态,每次扣0.2分。
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各位员工务必遵守!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