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动车管理制度(推荐3篇)

学校电动车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电动车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强化校内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内和谐稳定,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校内需施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岗施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除上学、放学期间,校门一律关闭。

二、同学家长在学校大门处接送同学。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长可进入学校送放同学被褥和衣物。

三、施行家长预约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为校长接待时间,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提前进行预约。

四、学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校内;施工人员应佩戴学校发放的施工证进出学校。

五、门卫人员需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进行登记,写明进出校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前方可入校。酗酒、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及可疑人员严禁进校。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内。

六、学校门卫应严控同学课间擅自离校,因特别情况需出校门的同学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任意离开学校,凡需外出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七、放学后,同学因故需要返回学校,必需有家长伴随。若无家长伴随,门卫有权阻挡同学进入学校。

八、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到指定停车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特别情况除外)。

九、上学和放学期间,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在学校门前帮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按时制止,对不听从管理、危及校内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按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学校门卫要有完好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需相互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察相关场所。严禁串岗和脱岗现象发生;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周六、日进入校内需穿好校服或佩戴身份标志牌。

学校电动车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平时由门卫人员巡逻。

四、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给予处罚。

七、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学校电动车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对学生自行车的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养成学生的'良好习惯,使学生自行车停放有良好的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的管理规定:

1、骑行车者在校门内外下车线处下车,推行进出校门;进出校门后,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得带人。

2、不允许无证驾驶摩托车,不骑行改装车辆进出学校。

3、各系电动车停放位置:

(1)机电系学生车辆停放在北区北围墙边指定车位上;

(2)财会系、信息系、经贸系学生车辆停放在东区食堂楼底车库内以及思学楼与乐学楼之间的指定车位上;

(3)艺术系、人文系、外语系学生车辆停放在西区食堂楼底车库内。

4、车辆停放时,必须排列整齐,朝向一致,车尾端竖向与地面划线对齐。

5、不得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其他地方,如发现乱停车现象,学校统一上锁;经班主任教育后才能放行。

6、除上学、放学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在校园骑行车辆。

7、除上学、放学进入车库外,其他时间不得进入车库或在停车处逗留玩耍。要爱护自已和他人的自行车,如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一经发现查实后,除照价赔偿外将予以纪律处分。

8、骑车上学、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安全守则。骑车时不互相追逐,不争先恐后,不带人,不双手离把,不撑伞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

9、有违反规定在校内骑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停放不整齐,不按规定要求骑车的,扣除相应德育学分。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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