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职责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用心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贴合(aql05l-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状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务必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务必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务必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潜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潜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思考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状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透过城市改造和发展,构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校园、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配备救灾所需设施(设备)后,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重大灾害时作为避难、避险使用,二者兼顾,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应急避难场所应具有抵御多灾种的特点,即在突发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事件时均可作为避难场所。但多灾种运用时,应思考具体灾害特点与避难需要的适用性,注意应急避难场所的区位环境、地质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思路
根据国内外资料和经验,笔者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设想:
(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
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以上。为个性重大灾难来临时,灾前防灾、灾中应急避难、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城市生活秩序等减轻灾害的战略性应急避难场所;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5万平方米,可容纳1万人以上。主要为重大灾难来临时的区域性应急避难场所;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街道(镇)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千人以上。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在短期内供受灾人员临时避难。
以上三级避难场所应在建设过程中,应以一级避难场所为中枢、以二级避难场所为节点、以三级避难场所为末梢,梯次配备、网状配置、分步实施,构建完整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应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由各级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
1、应急避难场所的覆盖半径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透过半小时到2小时的摩托化输送应可到达;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在半小时内应可到达;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5-15分钟内应可到达。
2、应急避难场所的要素与功能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满足应急状况下生活所需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的供水设施,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满足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满足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满足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棚宿区周边和场所内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并在场所周边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区标志。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在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基础上,在棚宿区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根据避难场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在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在场所附近设置应急停车场,设置可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设置洗浴场所,设置图板、触摸屏、电子屏幕等场所功能介绍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
可选取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址。选址要充分思考场地的安全问题,注意所选场地的地质状况,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选取地势较高且平坦空旷,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选取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跨塌范围距离之外;选取在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段。应急避难场所附近还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通畅快捷的疏散通道。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方式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体育馆式应急避难场所,指赋予城市内的大形体育馆和闲置大型库房、展馆等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二是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指改造利用城市人防工程,完善相应的生活设施。三是公园式应急避难场所,指改造利用城市内的各种公园、绿地、校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加建相应的生活设施。四是城乡式应急避难场所,指利用城乡结合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五是林地式应急避难场所,指利用贴合疏散、避难和战时防空要求的林地。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与管理
(一)实行谁投资建设,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并设置标志牌,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政府管理部门,应制定针对不同灾难种类的的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划定疏散位置,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以及场所内功能手册,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并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检验性应急演练。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透过对志愿者组织的培训、演练,使之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熟悉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状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
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并落实各自的职责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区)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和事故级别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12315行政执法网络和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媒体报道等,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应当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各相关职能机构应各负其责,互通情况。按照规定统一发布日常监管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的沟通、反馈和报告,立即将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向突发问题波及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四、强化和创新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手段,切实做好物资和人员保障工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联网应用,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逐步实现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信息网络五级贯通,并努力做到与同级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联网,切实提高网络信息互动效率,提高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十)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配备必要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当加强检查,确保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物资设备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电话,落实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干部带班,畅通通讯联络,及时有效受理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救援范围
施工生产中突发的各类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
(2)职责是负责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的协调与指挥和对外联系与求助。
2、成立救援队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位,维护现场治安,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干扰,参与救援。
3、成立救援队
(1)由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组织现场救援的实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
4、成立运输队
(1)由综合行政部、车辆运输单位及其他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和运输。
5、成立供给组
(1)由后勤、物资部门及其他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保证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保管和应急供给。
第四章对外联系、报告
1、与当地具备医疗救助条件的医院提前联系沟通约定,明确联系电话并公布,以便得到应急救助。
2、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时,视其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交通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请予救援,并公布联系电话。
3、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交通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或其他有影响的事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章条件保障
1、提前备用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保证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挥通讯系统的畅通。
3、安全部门、前方生产调度部门为救援组织部门,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上述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时启动救援预案。
4、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为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管委会值守应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东营港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总值班室)承担管委会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办理各部门、单位向管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主要负责领导同志报告我区重大状况和动态,传达市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跟踪和研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和报告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承办需报送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分送、办理各部门、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状况请示和报告。了解掌握、汇总分析我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重大状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协助有关领导同志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置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四)负责报告每日接报的突发公共事件和管委会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
(五)组织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处置效果和相关职责进行报告。
(六)筹划、组织各类应急演练,负责开发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活动。
二、工作办公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我区紧急重大状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对各部门、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报告。对个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个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带班主任审核后,按领导同志分工报送,根据需要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状况等,及时透过手机、电话等方式向领导同志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采集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
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要主动核实状况,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三)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应按领导同志分工,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四)在紧急重大状况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同志,事发地有关部门持续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负责催办和查办、落实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状况,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五)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信息报送、办理状况进行汇总和通报,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状况,要加强与市应急办联系沟通,及时报告有关状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预防与控制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本矿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矿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矿各岗位存在的煤尘、矽尘、水泥尘、噪声等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采煤一区、采煤二区、采煤三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运输工区、皮带工区、巷修工区、通防工区、安装工区、运转工区、机厂等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人数、可能引起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因,调度室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通知矿医院进行救治处理。
2、矿医院值班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发出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通知时,应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通知院长、值班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器械等准备。如矿紧急命令救护车出车时,值班人员有权直接调度值班司机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值班司机接到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医护人员应携带抢救物品随车出发。
3、值班医师接诊事故患者后,应立即进行仔细全面而又重点的查体,迅速明确事故原因及病情,进行现场紧急救治。现场如不能确诊时,在时间许可的条件下可自行确定回矿医院或转人民医院或者兖矿总医院治疗,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治,并将救治情况随时报告矿调度室和矿领导。
4、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安监站、调度室、医院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明确引起事故根源,进行封存或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消除,避免其他人员再次接触而造成事故的扩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的单位、详细地址、发生事故的时间、事故人数、有无死亡等。
5、安监站、调度室、通风工区、通防科、医院有关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基本查明与本次事故的情况,确定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造成本次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应对突然发生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二、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执行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五、定期组织修订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开展预案演习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规范信息报送、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七、接报突发公共事件后,应记录好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存在的隐患、采取的措施等,并立即向校长报告,马上赶到突发事件事发地点,及时参与事件处置。
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用书面材料或电话的形式立即向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报告。
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调查报告工作。
为保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①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三级响应机制。
a.一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较大安全事故。
b.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a.一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办公室、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设备运输物资、宣传、工会等部门参加。
b.二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职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等部门参加。
c.三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派人参加。
(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①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安质、施技、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综合办、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应急指挥办公室一般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担任。
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组织情况,也应成立的相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该工程完工后撤销。
③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a.救援指挥:接到突发事故报告信息后,宣布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b.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迅速组织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c.物资设备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满足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d.医疗救助组:负责伤亡人员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救治工作。
e.媒体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f.警卫组: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g.接待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
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环部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信息报告采用快报方式,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③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④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指挥、抢险、物资设备保障、医疗救助、媒体宣传、警卫、后勤和接待等,应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各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执行人或小组、协调等事项。
⑤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①开工前,根据地质条件、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险源等特点,安环部共同组织安质、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编制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经本级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了解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掌握当地有关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的联系方式,编制预案时要结合这些因素。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工程具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危险源等特点,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可以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写,作为《安全专预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规范,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b.应急救援组织及其具体分工、详细职责。
c.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d.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
e.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f.现场恢复措施。
g.应急培训和演练。
h.其他。
⑤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应急演练中发生预案存在不足,要对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案的完善。
(5)事故应急准备和演练
①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人员、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的预备工作。
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搞好专职安全员负责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板报、讲座、例会、工前工后会等多种形式,对人员广泛开展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应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个人防护常识。
d.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④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10事故与应急
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1.1本公司建立了应急指挥系统,公司级预案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 本公司预案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10.1.2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通讯联络队等构成。
10.1.3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在预案中予以明确。
10.2应急救援设施
10.2.1本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备了足额的应急救援器材,保存在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具体器材及分布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2.2本公司建立了应急通讯网络,由公司的固定电话、上级相关部门电话和员工通讯录组成。详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2.3公司在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公司要求相关部门和生产班组,应定期对所辖区域的上述设施进行检查,安全办负责全面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3.1公司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形成预案体系。
10.3.2在预案管理中,明确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培训和定期演练,公司计划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次综合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公司将组织评审,评价演练效果,适时修订,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上述记录由安全办负责保管。
10.4抢险与救护
10.4.1针对各类事故,本公司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 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 针对本单位具体的事故类别: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而制定的专项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现场处置方案 针对本单位的危险目标(关键位置):甲类车间、溶剂仓库、成品仓库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方案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各类预案中,公司总经理或安全主任,组织抢险、妥善处置,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须协助做好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10.4.2预案中要求发生大量外泄事故和火灾事故现场须设置警戒线。
10.4.3预案中强调,公司的抢险救援人员在进行抢险处置前,须做好个体防护,穿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
10.5事故报告
10.5.1本公司的事故报告和程序执行《事故管理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部门报告。
10.5.2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5.3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10.6事故调查
10.6.1本公司的事故调查和处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事故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须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公司总经理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须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0.6.2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性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办、安全主任、生产、技术主管等人员参加,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应做到:
1)成立事故调查组;
2)明确事故调查人员职责与权力;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按规定时间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包括:
⑴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⑶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⑷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等。
10.6.3本公司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置各类事故,须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10.6.4安全办负责健全和完善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建立事故管理台帐,内容至少包括:
1)事故名称;
2)发生时间、地点;
3)事故类别;
4)伤亡人数;
5)损失情况等。
■相关文件、记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消防设施、器材台账;
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防护救护器材管理台账;
防护救护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有毒有害岗位是否设置了救援器材专柜及器材清单;
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价报告。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应急协作单位收到预案的回执。
事故或事件后,对预案评审的报告。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管理台账;
事故档案;
已发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由本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本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切断危险化学品阀门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予以保障。
为维护周口蓝天救援队的形象,加强队伍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周口蓝天救援队队员规章制度,本队所有正式队员、预备队员和志愿者,必须严格执行。
规章制度
第一条、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接受蓝天精神与理念,严格遵守本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户外救援执行安全责任自负制,参加救援任务时严禁个人英雄主义,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第三条、尊重被救助人员的个人隐私。未经队内审核,不得随意发布,透露被救助人员的个人情况和救援图片及影像资料。
第四条、遵守公众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救援队员形象,举止端庄,谈吐大方。禁止任何小组、个人有损害本队的形象、声誉的行为,禁止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侵占或破坏蓝天救援队财物,禁止任何小组或个人拉帮结派,为了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而损害本队的集体利益,破坏救援队的发展。
第五条、倡导队员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创造精神。救援队各队员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严禁在任何公共平台谈论队员隐私,在本队网络平台辱骂、挑衅、吵架、搬弄是非。
第六条、队员、预备役队员及志愿者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其它纠纷与本队无关。严禁以本队队员、预备役队员及志愿者身份借贷,一经发现,由队委会谈话。情节严重者清退出本队。
第七条、禁止外借蓝天救援队服装和各种标识。爱护本队的各种救援装备和培训器材以及公共财物。
第八条、未经队伍工作委员会授权或批准,队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本队的名义参加对外培训、合作、谈判等;
2、以本队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本队的名义对新闻媒体或对外人员发布信息、意见的;
4、代表本队出席各类公众活动。
第九条、全体队员有义务保护蓝天救援队的各种机密资料,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信息和文字、图片、影音档案。退队或者换队,请移交手上所负责的资料和文字、图片、影音档案并对资料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机密资料。
第十条、各项队内活动、救援行动、集会期间全体队员、学员应遵循以下行为准则:
1、出队时或正式场合按本队着装规定穿着队服并佩戴各种标志标识,着黑色高帮靴,时刻注意个人仪容仪表;
2、精神振作,举止端庄,谈吐大方得体;
3、穿着队服列队时,不得嬉笑打闹,抽烟,吃零食以及其他有损本队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4、室内学习时,注意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有需要的可以到室外接听电话。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入谈论并踊跃发言。
5、野外实操时,注意安全,不嬉戏打闹,爱护各种装备(设备)和器材,自觉遵守各种装备(设备)和器材的操作流程和规定。
6、着队服时,服从带队或领队统一指挥;除领队外其他人员不得离开队列,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队伍必须向领队打“报告”领队同意后,方可出列,需分组时,各组必须跟紧组长并与前队保持一定距离。
7、严禁在公众平台(QQ、微博、微信等)发布有损本队的。形象、声誉的图片,视频和文字,需要发布时必须有外联宣传组负责人统一发布对外各种图文信息。
8、在出勤(备勤)培训期间严禁喝酒。
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奖励先进,预防违规,保证本队的平稳发展,针对全体成员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救援队全体队员、预备役队员和新加入志愿者。
第二条:对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队员、预备役队员、志愿者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表现积极的;
2、在各类救援行动中有明显立功表现的;
3、有关队伍建设建议切实有效的、队内外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有明显成效的;
4、各组负责人/秘书/信息员在平时、在各种任务或总部后台任务值守突出的;
5、制止违反蓝天队伍规纪律和定的行为,维护本队形象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晋级、颁发贡献勋章、纪念章、授予年度优秀队员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对队员的奖励中,晋级、颁发勋章、纪念章、授予荣誉称号,由队务组提出建议,经队伍工作委员会研究批准,记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相应处罚:
1、违反蓝天精神与理念,违反蓝天队伍各种纪律和制度的;
2、严重违反队务组管理规定的;
3、在救援行动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平时或各种任务、保障中有商业推广、行为的;
4、任何违反蓝天队服、蓝天文字标识、蓝天徽章管理规定的;
5、日常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6、对救援信息或灾情通报瞒报、谎报、漏报的;
7、未经允许,私自对外发布救援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的;
8、私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物资、资金的;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导致后果,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可给予撤职以上处分,直至清除出队。
第六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队查看、清除出队。队员,预备役队员上报河南蓝天工作组,根据红头文件之规定,在48小时后未提出复议者视为处罚有效。相对于志愿者,本队在告知、警告无效后,直接清退并发布声明。
第七条:队员违反规定,导致重大后果,给蓝天救援队带来严重危害或经济损失,或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条例由蓝天救援队队伍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以系统、完整、直观的统计数据,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项目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避免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参考依据。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三、应急救援成员职责:
3.1总指挥:
3.1.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3.1.2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1.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1.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3.1.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3.1.6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1.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2应急救援组长职责:
3.2.1应急救援组长:
3.2.1.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导抢险,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3.2.1.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2.1.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1.6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3.2.2应急救援副组长:
3.2.2.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3.2.2.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2.2.3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3协调联络组:
3.3.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3.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3.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3.3.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
3.3.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善后事宜;
3.3.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3.4后勤保障组:
3.4.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3.5抢险救灾组:救援队
3.5.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3.5.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5.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5.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5.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四、主要内容
4.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由生产部经理担任,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一、目的
为了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应急值班管理工作。
三、值班安排
1、设立应急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详细的值班表,确保 24 小时有人值班。
3、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知识。
四、值班职责
1、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和邮件等信息。
2、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事项内容、处理结果等。
3、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跟踪事件处理进展,及时反馈最新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相关工作。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娱乐或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应急工作中的机密信息。
六、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和相关信息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接。
2、接班人员应认真核对值班记录,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接班。
3、交接班过程应简洁、迅速,不得影响正常的值班工作。
七、培训与演练
1、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
1、设立监督机制,对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2、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值班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xx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问题食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置:
1、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登记造册封存;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召回。
2、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出的食品。
3、食品经营者应当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总则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部负责,其它单位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生产部,事故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部长应立即到现场,安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负责,在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生产部和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生产部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执行生产变更命令。
b)主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和生产部部长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省、市主管部门。
c)生产部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区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外居住人员40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未到场时,由安生部负责。
h)公司消防、保卫人员接应急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和保卫管制。
i)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生部部长签字。
4、责任纪律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一)为加强应急救援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煤矿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收文、发文(包括正件和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三)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四)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档案资料。
2.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进行数据化管理。
3.专职档案员要对各部门档案资料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建立档案资料销毁清册。
1、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急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电监安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3、术语和定义
3.1、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突发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2、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对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总体要求
4.1.1、各参建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建立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原则的应急救援机制。
4.1.2、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和各标段的特点、工程项目所处地区的地质、季节气候特点辨识风险,确定需要编制的应急预案(如:人身伤害、火灾、大型机械倒塌、建筑物倒塌、土石方坍塌以及季节性气象灾害等)。
4.1.3、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内容和要素要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基本要求。
4.1.4、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得所有与应急事件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
4.1.5、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电厂的应急预案评审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各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4.1.6、应急预案评审后,电厂的'应急预案经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发布,并报电厂备案。
4.1.7、各主要施工单位应负责其分包单位的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并满足应急管理要求。
4.2、对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要求
4.2.1、电厂应在基建工程第一次安委会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成立由电厂、监理、主要施工单位(标段承包商)组成的应急指挥部以及组建基建工程的抢险队伍。
4.2.2、电厂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节点,工程项目所处地区的地质、季节气候特点组织制订综合性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
4.2.3、电厂应根据基建工程实施的节点,适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4.2.4、监理单位协助电厂编制综合性、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4.2.5、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2.6、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应急物资的配备和定置存放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4.2.7、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应急指挥部下组建本承包标段的抢险队伍或各分包标段的抢险队伍。
4.2.8、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厂基建工程的综合性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标段的重要部位、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4.2.9、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厂基建工程的综合性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配置满足本承包标段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各类抢险物资、通讯器材、照明、临时电源等),并专人管理,定置存放。
4.2.10、施工单位应适时组织本承包标段的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为科学高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局机关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有力保障局机关全天候运转,高效协助县委、县政府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24小时在岗在位、信息接报及时准确、会商研判精细精准、指挥调度权威高效、应急处置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平急结合,�
三、值班值守模式
(一)值班分为平时综合值班和特定时期值班两种模式。
平时综合值班值守模式为“1+3/4+1”,即每日安排1名局领导、3或4名股室人员和1名系统运维人员值班。由县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值班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带班局领导(局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在平时综合值班时实行日值制,即每日安排1名局科级领导在岗轮流带班,带班局科级领导除在县城区检查值班工作或赴应急处突现场指挥外,应在局机关办公区履行带班职责。
(二)特定时期值班值守模式为:在平时综合值班模式的基础上,根据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相应增加本局人员及其他主要成员单位人员参与值班,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运维人员和备勤人员。
特定时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含涉险事件)时;重大会议、特别防护期;经分析研判需采取特别防范措施期间。
启动特定时期值班值守模式,分为以下3种类型:
1、启动自然灾害类应急响应时(含经分析研判需采取特别防范措施时),由带班局领导统筹调度,各承担业务股室负责县防汛抗旱办、县减灾办、县森防办、县抗震救灾办对接相关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制定《联合值班方案(表)》,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根据安排表调度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值班。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分管局领导及《联合值班方案(表)》人员参加值班;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或指定局领导)坐镇指挥中心调度指挥。
2、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响应和职责分工的通知(试行)》执行。
3、重大会议、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时,由县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值班方案,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重大会议、活动特防期时增加1名局领导、1名股室人员参与值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双领导值班,即每日安排2名局领导(一名实职领导,一名协管领导),股室值班4人(白班2人,晩班2人)。备勤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值班。并实行“五个一”(一日一研判、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专报、一日一抽查、一事一处置)值班工作机制,即:每日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每日调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工作,每日形成安全防范信息专报,每日抽查各地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全局干部职工含运维等人员要按要求参加值班和备勤,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联络责任人,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四、主要职责
值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熟悉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值班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批示指示;督查各乡镇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带班局领导职责
1、负责带班期间值班值守全面工作;
2、负责调度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股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与调度指挥和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3、负责带班期间的工作交接、调度会商及风险研判,按要求组织和参加视频调度等工作;
4、负责跟踪审签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的报告;
5、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组织每日值班交接班,拟办值班文电信息处理意见,审核上报各类信息,督办落实未办结事项;
2、负责协助组织综合安全风险研判,视情况下发研判预警提示;
3、负责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研判会商、视频调度,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报告,根据领导批示指示,按预案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等工作;
4、负责督导指挥运维值班人员履职情况和抽查全县应急系统值班值守情况。必要时,抽查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及各救援队伍值班值守情况;
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维人员职责
1、承担相关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承担应急指挥大厅视频调度、研判会商、现场联通等技术保障工作;
3、协助指导乡镇视频调度系统运行工作,承担对接测试及技术咨询工作;
4、协助开展应急指挥车等应急通信设备的实战拉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排班。《值班安排表》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发布实施后,原则上不得调换。带班局领导因紧急出差、赴应急处突现场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则实行AB角工作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调剂其他局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确需调整的,经请示带班局领导批准同意后调剂其他人员值班,并报指挥中心备案。
(二)认真履行职责。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带班值班岗位职责;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执行每日交接班制度,值班日志要全面详细,交接班要书面签字确认,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全面,突发事件处置要按照应急处置规程快速响应;发生较大及以上(含涉险)突发事件时,带班局领导必须坐镇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调度指挥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三)严守值班纪律。值班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特定时期值班至少保证1名带班局领导(或指定局领导)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运维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履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或视频抽查时,值班员和运维人员5分钟内须赶到会场,值班人员10分钟内,带班局领导15分钟内赶到会场;备勤人员30分钟内赶到指挥中心大厅。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溜岗。因职责不履行、值班不到位,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
1、报送范围。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工作的`通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六项制度的通知》报送紧急信息,不在规定范围内但比较敏感,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求报送的紧急情况也要及时报送。
2、报送内容。紧急信息报送内容要权威、真实、客观,文字要简洁、准确、精炼,做到“首报及时、续报准确、终报全面”。
3、报送时限。在重要紧急情况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市应急指挥中心调度的重要紧急情况,30分钟内电话反馈、1小时内书面反馈。
4、报送程序。紧急信息在上报上级对口部门之前,须经带班领导初审,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审核把关,由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按程序报分管县领导,同时报请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审定后方可上报。重要紧急情况须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
(五)强化后勤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参与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解决值班期间办公、就餐、休息、生活必需等问题,为指挥中心配备必要的值班食品、物资。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经批准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等带出值班场所。
各乡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可参照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值班值守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是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
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三、分级响应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由总经理为组长(总指挥):分管安全总经理为副组长(副总指挥):安全部、技术部、运务部、财务部、行政办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其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经理
负责组织相应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接到报案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当地交警部
门赶赴现场,并协助交通部门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保证处理事故的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实施,根据事故的类别和性质及时协调相关警力参加救援。
(3)、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处置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4)、负责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监探,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5)、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汇报实施情况和救援情况。
(6)、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事故特点组织相应的机械和设施进行事故抢险。
(7)、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8)、负责联系和安排有关医院进行抢救,组织急救车辆和医院人员。
(9)、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10)、负责协调好应急救援资金的调度工作。
(11)、配合事故处理,协助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录音录像等调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质及成本分析,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司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工作机构
公司安全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各类应急预案的起草鱼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四、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看着危险辨识、坏境因素识别是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它报警方式。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已经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实行、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信息发布、打电
话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①、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才、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③、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六、事故救援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保证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预防、降低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3 引用规范性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3.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3.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
3.6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4 术语和定义
4.1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保障。
4.3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4.5 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5 工作职责
5.1公司应急机构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副总指挥,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通讯联络组、治安维护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抢险救援组。
5.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5.2.1 组织制定各项应急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督促落实;
5.2.2 负责二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和善后处置;
5.2.3 督促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质,协调外部应急救援资源配置;
5.2.4启动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5.2.5 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和饲料部及中粮贸易报告紧急事故;
5.3 总指挥职责
5.3.1 贯彻国家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5.3.2 建立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5.3.3 根据事故应急抢险的需要,确保相应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资金落实到位;
5.3.4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预案响应级别,决定进入和终止应急状态;
5.3.5 指挥和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5.3.6对外部机构通报紧急状态和申请援助;
5.3副总指挥职责
5.3.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任务;
5.3.2应急总指挥因故未能履行职责时行使总指挥职责。
5.4应急办公室职责
5.4.1 归口管理公司应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事业部生产安全有关应急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5.4.2 负责制定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5.4.3 负责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5.4.4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活动;
5.4.5 监督检查应急资源的配置和管理;
5.4.6 监督检查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的开展;
5.4.7负责将公司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5.5各部门职责
5.5.1 根据部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5.5.2 负责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演练及效果评价;
5.5.3 当发生事故、事件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5.5.4 负责维护保养部门管理的应急器材和装备。
5.6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5.6.1参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掌握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6.2发生事故时,按照现场职责分工参加事故救援活动。
6工作要求
6.1应急预案体系
6.1.1 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类。
6.1.2 综合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6.1.3 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6.1.4 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各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部门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6.2 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
6.2.1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各部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
处置方案。
6.2.2 应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活动,评审通过后的应急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发布。
6.2.3 应急办公室及时将批准发布的应急预案报送当地安监局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6.2.4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2.4.1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6.2.4.1.1 总则
a) 编制目的; b) 编制依据; c) 适用范围; d) 应急预案体系; e) 应急工作原则。
6.2.4.1.2 事故风险描述
6.2.4.1.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6.2.4.1.4 预警及信息报告
a) 预警; b) 信息报告;
6.2.4.1.5 应急响应
a) 响应分级; b) 响应程序; c) 处置措施; d) 应急结束。
6.2.4.1.6 信息公开
6.2.4.1.7 后期处置
6.2.4.1.8 保障措施
a) 通信与信息保障;
b) 应急队伍保障; c) 物资装备保障; d) 其他保障。
6.2.4.1.9 应急预案管理
a) 应急预案培训; b) 应急预案演练; c) 应急预案修订; d) 应急预案备案; e) 应急预案实施。
6.2.4.1.10 附件
a)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b) 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c) 规范化格式文本; d)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e) 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6.2.4.2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6.2.4.2.1 事故风险分析
6.2.4.2.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6.2.4.2.3 处置程序
6.2.4.2.4 处置措施
6.2.4.2.5 附件
a)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b) 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c) 规范化格式文本; d)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6.2.4.3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6.2.4.3.1 事故风险分析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实施、应急队伍、宣传教育、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求援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
工作要求;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预案内容与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预案
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分管安全副总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处理及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对于某一一种类的风险,由 部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运输泄漏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施救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
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装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要素。
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分管安全副总、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分管安全副总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及参与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交通运输局、
安监局等有关主蟹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
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i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发布年满2年从未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司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