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 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 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 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 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 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 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教务处、各教学科(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
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有条件的学校都应试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 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范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 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 教学文件管理
第十五条 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制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种。
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参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科(室)在市场调研基础上于新生入学前3个月提出,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通常由说明和表格二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均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表、课程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时间表等。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在实施时必须保持其严肃性。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可以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但必须履行调整手续,防止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执行的随意性。
第十六条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以及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文化基础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尚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体例组织自编大纲,并经有关专家论证后执行。
任课教师、教研组和各教学科(室)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同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充实新内容。
第十七条 学期授课计划应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要求。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写。同教材、同进度者,应使用同一份学期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如确有必要调整,须事先经有关教学科室或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管理
第十八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进教室。备课应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社会,并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于每次课前认真撰写一个较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时亦应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教学内容过时的教案上课。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进行电子备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第十九条 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生动;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
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要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要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广泛采用直观教具、教学挂图、多媒体课件、仿真技术和电化教学设施进行教学。实践性,工艺性较强的课程内容,要到实验室(实训室)或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场去上,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二十条 教师应结合教学进度,组织有效的课外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优化学习方式。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要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要采取选修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以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有选择地自主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性,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 实验员或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批改实验报告等项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按大纲规定的时间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养成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凡是有条件的专业可将实验单独设课,单独考核,单独记分,并编写相应的实验课教材。
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性实验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专业技能。
除实验课外,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三条 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一般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专业劳动和毕业实习(综合实习)等。
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教学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课程的教学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实训)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内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生产实习与专业劳动一般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是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主要岗位的生产劳动或结合生产过程,学习操作技能,培养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也称综合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创业作好准备。
不论何种实习都必须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遵守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各教学科(室)应根据学校和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于实习前提出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2)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3)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4)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与评分标准,(5)实习安全与保障措施等。实习计划须经教务科(教导处)审核,分管校长同意后执行。
凡有条件的学校(专业),都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 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是结合课程教学安排的一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的目的性要明确,并应有具体的调查提纲和切合实际的日程安排。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深入实际,深入市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学习调查研究的方法,认真指导学生写好调查报告。课程设计的题目,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力求典型、实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五条毕业设计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次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教学要求,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的实际拟定毕业设计的题目。指导教师由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学业的检查与成绩评定应严密组织,科学管理,以保持学业检查与成绩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学业检查方式,增强其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对有条件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专业和实践教学的学业检查应争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第五章 教师教学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各教学科(室)的要求,制订个人提高计划,并完成规定的“五年一轮”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要不断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生产实践、实验室等工作,获得“双师型”教学能力。对尚不适宜开课的教师、尚不具备合格条件的实验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限期提高;不具备教师素质的应调任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教师(包括实验员、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有相应规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办法与教学工作要求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考核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及工作规范、各级教师的职责为依据。根据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有计划地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
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校考评委员会,由教务科(教导处)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考评材料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考评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学校应落实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教育科研工作,具体负责制订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评优、中青年教师课题研究;组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编写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探索和推动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参与教师任职情况考核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文章,以增强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加强教研组管理工作。要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教研组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教研组活动应包含熟悉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及学习教育理论,落实教学检查和抓好实验室建设等内容。教研组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有考勤、有记录;要认真组织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注意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积累和丰富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教研组的各种教学活动。教研组要认真填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以促进教研组建设,提升教研组水平。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等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解释。
根据我多年从事民办学校领导工作的经验、体会,我认为民办学校教师的管理策略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
教师工作时间和空间的非限制性,决定了教师工作环境的非限制性。教师的学习提高、搜集材料、教育科研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延续,都不是仅在办公室所能完成的。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显然已经不适宜再以传统的“坐班制”来管理教师。只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建立规范而又较为宽松的考勤制度、王作规则,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才能最大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正如马克思所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空间”。对教师工作时间与心理空间如果“抠”得过死,必将不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张扬。
2、在情感上,多给教师一些投入。
学校管理者领导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总会产生一种情感联系。“以人为本”管理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情感管理。现代化的管理是具有高度水平的柔性管理,即利用非权力的影响力对人们产生潜在的说服力,从而去转变他们的行动。
民办学校的教师都是从众多应聘教师中选拔出来的,很多人在原学校担任过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职务,有其独到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资历。对这样一个群体,学校管理者首先要特别注意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作同事,当作朋友,放下架子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
在这个群体中,大部分教师都有很强的进取心。学校的管理者要从情感上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需要,并注意给他们创造发展的机会。只要建立一个好的情感平台,大家就能“工作上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思想上互相理解,心理上互相依赖,行动上频繁往来”。今天教师的工作仍然是奉献大干索取的工作,尤其在民办学校,大部分教师都在超负荷“运行”。这更要求校长在管理中要多一些情感投入,来弥补他们物质待遇上的不足。
3、让教师得到真正的公平。
尽管职务、学历、年龄、性格等方面有差异,但是教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学校管理者在教师管理中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来换取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而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努力维护这种积极性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学校在管理中既要看教师的工作结果,更要看教师的王作过程,注意及时肯定每位教师在工作中的点滴成绩,使管理者的激励行为在公平、合理的轨道上及时得到强化。
任何一所学校教师的修养水平及业务能力都是有差异的,民办学校也不例外。学校管理者的任务就是培训和发展每一位教师的素质与能力,使每位教师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为此,学校管理者要首先承认教师的差异。一般来说,学校管理者往往更会赏识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而另眼看待能力相对较弱的教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其实,优秀教师也有不足之处,而一时显得能力较弱的教师也有他们的闪光之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完善的人,也不存在绝对无能的人。学校管理者要确定这样的原则:容人之短,用其所长;多尊重,少伤害,还要注意避嫌亲疏。一般来说,管理者与骨干教师在一起参加学术活动较多,而与一般教师接触相对较少,自然容易形成情感上、关系上的亲疏,所以学校的管理者要特别注意掌握公平原则,竭力保持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教师。
4、给教师一个沟通顺畅的人际环境。
学校的人际沟通主要有管理者与教师的上下沟通,不同学科教师的平行沟通。学校管理者要深入到教师中间,了解听取意见,发现教师日常教学中的好人好事及困难疾苦,增进彼此的尊重和理解。通过沟通让广大教师知道管理者想做什么、做了什么,使广大教师体会到管理者许多工作中的苦衷。平行沟通是让广大教师相互了解彼此的王作特点、困难及取得的成绩,这有利于消除教师由于学科、年级段工作的不同而产生的误解和隔膜,这样的沟通有利于教师在提职、考核、晋升工资时的期望值和实现值的平衡,提高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教师之间凝聚力的增强,从而提高教师群体的整体效能。
5、给教师营造一种心理舒畅的氛围。
如果说把管理建立在教师需要的基础上是为了激发教师内在动力的话,那么管理中营造一种令教师心情舒畅的氛围则是为了保证教师创造性得以发挥,并持续地得以发挥。一个学校如果没有一种好的氛围,制度会走样,情感会变味。可以这样说,不良的氛围,是任何一所学校内耗的根源。所以,管理者要在学校营造出一种好的氛围,其意义和作用非同小可。
那么,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呢?笔者认为,一是要扫除工作中的恶性竞争。管理者在鼓励教师正当竞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竞争进行正确引导,要用各种方式提醒大家,竞争是为了学校的进步,是为了大家的共同成功,而不是为成就一部分人,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是要竭力防止出现拉帮结派现象,而努力建立一种公正平等的团结互助之风。
三是要扫除吃吃喝喝、“你好我好”的油滑世故之风,建立严肃认真的人际关系。只有这样,才可能营造一种敬业、和谐、人人心情舒畅的氛围。
6、请教师参与管理,使他们投入情感,产生心理认同。
所谓认同是指个人对集体的一种态度。它既表现为个体对集体的关注,也表现为情感上的交融。实现管理目标不仅是领导者的事,更重要的是全体教职工的事。所以,制定学校管理目标必须要有教师的参与,使教师在参与制定目标的过程中受到激励,使管理目标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有助于教师主人翁精神的形成。通过广大教师的参与可以促使教师以做好学校工作为己任,自觉自愿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通过参与认同,可以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愉快的心理和相互推动的力量。
辅导班教师规章制度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如发现有教师无视学生的权益并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我们将做出解聘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职业负责。课前认真备课,让自己的每一堂课内容充实、生动有趣、秩序井然。课后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学生的朋友!
三、上班不迟到,不无故缺课,出勤与工资挂钩,有事要离开的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对自己请假期间的课程做出适当的安排。
四、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值日教师要尽全力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和学生的出勤情况,确保学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在课间不得让学生搞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七、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对道德行为不良的教师我们将立刻做出解聘处理。
八、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的,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九、任何教师对辅导班的管理、教学或自己的工资待遇等问题持有不同意见者,可以直接向主管人员反映,我们将通过讨论后作出适当的调整,全面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但如果有教师对学校的管理等持有不同意见时,不是主动地和我们取得沟通来解决问题,而是试图借此煽动其他教师闹事或者对学生的辅导敷衍,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和学生的利益,破坏辅导班的公共财产,我们将立刻做出解聘处理,工资一分钱不发,必要的时候我们会采取必要的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为此,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的《义务教育法》以及宝安区教师从教“十坚持十不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用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全校干部、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全员参与,互相监督。
一、德育处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2、热爱学校。1)积极营造学校和谐氛围,维护学校声誉,以学校大局为重言行不能有损学校声誉、利益。2)爱护并自觉维护学校公共设施。
3、维护团结。1)严禁教师在公共场合谩骂、争吵、打架,有矛盾以协商方式解决。2)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诬陷他人,不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4、廉洁从教。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5、敬业爱岗。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2)在各自己职责范围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遇到学生违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现象须主动及时加以制止。3)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师处理意外突发事件。4)值日教师必须遵守花二庄小学值日教师规定,履行值日教师职责。5)班主任按时参加德育工作会议。
6、为人师表。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同事间及遇客人应主动问好,学生问候须热情答礼。2)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讲教育教学禁忌语。3)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传看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吸毒等违法行为。 4)作风正派,生活检点。
7、勤学修身。1)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活。2)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更新教育观念和专业知识,提高教书育人的技能。3)加强自身修养,保持身心健康。力戒不思进取、满足现状、自以为是等不良思想情绪。8、班务管理。1)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2)每学期至少组织四次主题班会活动,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3)树立良好的班风、班纪,班内无逃学、偷窃行为,无伤害事故发生。4)科任要协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级事务。
9、学习、活动。 1)关心学生各学科学习情况,做好困难生的思想教育工作。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3)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做好"两操"。4)加强与家长进行联系沟通,家访到家要达到50%,电访、信访达100%。做好个别学困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的跟踪记录并整理归档。
二、教学处管理考核部分
1、必须保质保量地参加国家、省、市、区、街道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各类培训或进修活动,依《深圳市宝安区借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之规定: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或没有完成培训学时的教师,学校不得续聘。
2、为人师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按时上、下课(含早午读、二课培优补差),不随意停课、缺课和调课,不断堂、拖堂和在课堂上闲聊。不允许出现不备课、不批改作业、坐着上课现象,无特殊情况不得接打手机,对课堂上发现的不良行为,学校应采取恰当的方法予以制止,并对教师施以处罚。
4、 按要求执行备课、作业批改、试卷批改分析等常规教学管理要求,并及时上交各类材料,将其表现计入教师年末总评范畴。
5、一学期内青年教师(20xx年教龄以下)听课至少20节;中老年教师(20xx年教龄以上)听课至少15节,参加校内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参加科组内教研活动至少2次。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向级组长请假,并报知教学处。1至3天需书面报知主管教学副校长处,并在教学处备案,3天以上请假需主管校长批示。
7、教师外出听课、培训需妥善处理好自身业务工作,特别紧急的外出事务由教学处处理。
三、办公室管理考核部分
1、每位教师都必须遵守学校颁布的所有制度,特别要遵守考勤制度,严格按规定上、下班,上、下课,不随意迟到、早退、离岗,不允许旷工。请假须有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或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2、讲究卫生,办公室、桌面、坐椅保持清洁整齐,办公室的窗台不允许摆放物品;在校园内不乱丢纸屑等不文明行为。办公时间内不得利用电脑从事娱乐活动的(如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等等)。
3、遵守开会纪律,按指定座位就座(按座位人名进行考勤登记),手机需开震机,不得影响正常会议。认真作会议记录。
4、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爱惜教具,节约纸张文具,节约水电,严禁偷窃公私财物或故意破坏公物。各办公室由级组长负责安全、卫生、水电的使用管理工作,各功能室由功能室负责人负责。不经允许教师在工作日晚7:00及休息日不得在办公室逗留,人走后要关掉所有电器;纸张打印要采用双面打印,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严格按照《花二庄小学创建绿色学校节能管理措施》考核执行。
5、加强宿舍的卫生、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公共环境及宿舍内部卫生,讲究公共道德,垃圾不能放在走廊或空中抛物,宿舍楼顶以及走廊公共空间不允许放任何物品,否则一律无条件清除;注意用电、用汽安全;加强宿舍居住人员管理,在校教师的直系亲属需在宿舍居住的,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不是直系亲属的不允许在校居住;在职在岗教师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校园区域内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教师家属及子女在学校工作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教学区、办公区和活动区逗留和玩耍。加强车辆管理,教师车辆必须放到停车区内,校内车辆行驶不得超过5公里。
对违反上述细则的考核情况,每月由分管考核的部门进行公布,对违反细则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违规人数多的年级组、学科组以及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重的予以解聘。
本细则自经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教师如果对上述细则有异议请向教工代表提出,以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讨论。
师德
1、教师要具备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责任心、事业心。
2、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家长送孩子入园,教师要热情迎接,主动接过书包,引导孩子入座。对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7、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8、幼儿教师需具备“八心”
爱心——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
童心——把自己融入到孩子的世界里去;
关心——能体贴入微地关心孩子各方面的成长;
耐心----不厌其烦地帮助和照顾孩子学习、生活;
细心----能非常细致地发现、并挖掘孩子的潜能;
专心----专注本职工作,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知识;
公心--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好心情--天天能给孩子们带来阳光般的灿烂感受。
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促进每个幼儿的身心发展。
2、教师需认真实施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将备课笔记交给园长。
5、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和来宾要微笑服务、友好相处。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切不可体罚幼儿(如:拗耳朵、打头、打脸等)。
8、在工作时间里,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发现或听到幼儿的行为、声音有可能导致受伤害时,要立即制止。
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 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3、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5、幼儿入园时,教师要进行晨检工作,防止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发现幼儿精神状态差,要坚持让家长领孩子就医。
6、教育幼儿不能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塞到鼻、耳、口中,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7、幼儿上下楼梯,教师要负责安排幼儿排队靠右、手扶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走,教师要在楼梯口停下,迎接完所有幼儿方可领幼儿去院中。
8、下雨天,幼儿教师要注意地板滑,地上要铺上地毯,防止幼儿跌倒。
9、教师每次离开教室都要和幼儿说明,告诉他们不能下位,对特别好动的要带在身边。(幼儿写字时或手中有危险品时教师不得离开)
10、跟车教师要负责车上幼儿的安全,提醒他们坐好,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 驶员负责开好车子
常规、卫生:
1、教师早晨来园要用抹布把桌、椅、窗等地方擦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周一和节假日要提前来园打扫卫生。同时要对门前、院内、楼梯和厕所的卫生分包负责打扫
2、注意幼儿的精神状态,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教师应按时给幼儿服药。
4、要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
6、组织幼儿午餐时,教室要保持安静,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7、幼儿午睡时教师不得卧床午休,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口中、手中不得有物品,盖好 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 ,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8、注意保护幼儿视力,调换座位,正常教学时间不能看电视。
9、被褥要经常摊开晾晒,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更换。 定时清洗玩具,打扫 屋顶和墙角的蜘蛛网。
10、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每天定时用消毒水消毒,毛巾和杯子每天清洗。
11、夏季注意灭蚊蝇,扫把、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不乱放。
12、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领取 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宁乡小新星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常规管理制度
每位老师既是授课老师又是班主任,对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负责。为推进学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特约定以下条款:
1、教师上班期间需衣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教师形象,讲普通话;
2、教师上班、下班需签到、签退,除开休息日,其他时间按时签到,教师必须在课前30分钟到校并进入教室,下班签退时间以放学时间往后推10分钟为准;上下课执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到、签退;
3、教师上班签到后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工作。入班后先板书再复习课文。没有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允许批改作业。按铃声上下课,管理学生纪律、安全。教室的卫生由各班老师管理,桌椅要时时保持整洁;有秩序排路队放学。教师没有按时到校入班或课前准备时间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以迟到论处;
4、上课之前必须给学生点到,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未到者,需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并登记相关情况,迟到学生及时通知前台处理,做到及时与缺课学生的家长联系,主动预约补课;一人未补罚10元每人。
5、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课前提前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包括会议记录)每月25号之前交一次(随机抽查),交予教务长进行检查,课堂上必须认真辅导学生;
6、老师必须精力集中、精神饱满、心情愉快的进入课堂。不允许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私事电话,电话一律调为无声状态,排除干扰,认真上课。
7、增强安全意识,强调安全教育,经常安全提示,确保学生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老师处
罚,下课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学生安全,如学生出现流血、受伤情况,该班任课老师负50%责任,学校负50%;
8、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7天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迟到每月都扣全勤,请假必须提前7日以上,未经批准属于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9、老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关闭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门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学校借教学工具等,需在相关负责人处详细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在规定归还时间内不能归还的需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损坏和丢弃需照价赔偿;如需要打印资料请向刘Sir 申请,并要求刘Sir 帮你打印出来。
11、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总结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情况,展示学员一学期的学习成效,内容形式由教师自行安排, 并上交策划方案;
12、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与期末测试。并将成绩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认真填写期末评语与通知书,严禁找他人代写,并做好劝学工作,巩固生源;
13、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学质量保证金,存满1000/人为止;
14、辞职书(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口头形式不予承认,否则教学质量保证金不退)
第二条 奖励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鼓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如下奖励:
1、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老师给予奖励;
市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50元、银奖30元、铜奖20元 ; 省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100元、银奖80元、铜奖50元;
国家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200元、银奖150元、铜奖100元;
2、节日补助: 三八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 春节(补贴根据学校效益相应补助);
3、高温补助:200元;
4、团队旅游:每年旅游一次,根据业绩分配旅游路线 暑、秋季巩固率(不包括春季)学校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1200元,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600元,总体巩固率低于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游。
6、保险(含试用期3个月至满12月后):养老保险150元/月;
第三条 处罚制度
1、如发现有代签到、签退者,扣5元;
2、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扣10元/次。无故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者,扣20元/次。开会迟到,扣5元/次,无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代课,除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之外,请假一次(请一节课或一天、两天,性质一样),无全勤奖并扣10元。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无全勤奖并平时旷工扣75元每次,周末旷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亲属代替) 亲自向校长请假,学校安排代课,否则学校不予安排代课,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或矿工论处;
4、每学期老师应主动与每个学生家长联系四次以上(包括家长会),每月制度相对的电话教学任务,并写好电话记录,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情况。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并及时登记好,每月月底上交学校电话交流表,没有完成电话教学任务者,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如果有一个没有打的一个学生罚5元。
5、上课时老师不准接打电话、聊天,玩手机,下课后严禁
老师趴在课桌上睡觉,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月25号之前上交教案、会议记录,未完成教案的老师每月扣50元;
7、在学校本部上课及到各教学点上课的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或家长投诉(经核查后与投诉情况相符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被投诉,罚款50元,第三次被投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反应情况和建议不算);
8、老师拒绝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当班时不服从校方管理,拒绝工作或紧急情况不服从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间调度安排,公开课指定安排,学校组织的师资培训等活动)扣100元;
9、教师按时负责打扫好教室卫生,如果发现没有打扫扣20元/次(无纸屑,无泥印等);
10、教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未关闭教室内电灯、门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调未关,每人扣20元/次;
第四条 沟通途径
学校的成功,有赖于全体教师之间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谅解,因此,学校极力鼓励教师与学校负责人做如下沟通:
1、提出意见:教师有任何建议,可直接向学校负责人提出,由学校酌情加以考虑,对有建设性的提议将给予相应的表彰;
2、寻求工作问题上的辅导(商讨个人发展计划);
3、申诉不满:教师如对学校安排工作有不满之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资料内容将会保密,学校也会予以详尽审查,任何匿名的投诉,学校将不予处理。
为更高效的实施本管理制度实行签名制:
学校代表人(签字)
学校任课教师(签字)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为此,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的《义务教育法》以及宝安区教师从教“十坚持十不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用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全校干部、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全员参与,互相监督。
一、德育处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2、热爱学校。1)积极营造学校和谐氛围,维护学校声誉,以学校大局为重言行不能有损学校声誉、利益。2)爱护并自觉维护学校公共设施。
3、维护团结。1)严禁教师在公共场合谩骂、争吵、打架,有矛盾以协商方式解决。2)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诬陷他人,不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4、廉洁从教。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5、敬业爱岗。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了给我校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让教师们具有一定的责任目标意识,给祖国培养有用的栋梁之才,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订本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凡请假的教师,代课费由教师自己开出,每节5元。(婚丧假、特殊病假除外)
2、开会、升降旗仪式活动凡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后请假均以旷工论处,按规定每节扣10元,每天扣50元,并记入档案。
4、凡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校长审批,交教导处调课。确因特殊情况可以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5、不允许教师之间私自调课,若是自行调课,一经查实,双方都按缺课处理。
6、旷工每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规定3分钟至5分钟内为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7、值周教师负责值周内晨读,缺一节扣币5元,未完成值周条例,扣币10元;值周教师要特别注意安全。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常规实行月查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2、听课每位教师不少于10节,校长、教导和教研组长不少于15节。并作好记录。
3、每位教师要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和作好记实手册。
(一)教学奖惩
1、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优良率居同级同类学校(教学点与教学点)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45、40、35元。居全镇第一、二、三名的奖55、50、45元。
2、统考科目的及格率为70%的奖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5元累计。
3、统考科目的优良率为68%的奖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10元累计。
4、 统考科目人均分高于全镇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奖50元。
5、 凡统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镇倒数第一的惩30元。
6、 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镇倒数第一的且低于全镇人均分的惩40元。
(二)其它奖励
1、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国家级奖100元,省级60元,地级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奖,且必须是本人所写)。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是单项比赛。
所叫学科学生参赛,辅导教师以下标准发奖(不含体育;同一竞赛若干人参加,只取最高奖级的前三名)。
组队参加地教委、县文体委组织的各种运动会,获单项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35、30、25、20、15、10元;获团体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200、160、120、80、40、30元;组织参加学校各种运动会,获团体第一、二、三名分别奖50、40、30元;获单项第一、二、三名分别奖20、15、10元。单项和团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3、 文艺演出与美术作品参赛奖
凡学校组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演出与集体参赛作品,或地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50元;获县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80、50、30元。单项和集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4、以上各种参赛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三、特殊贡献
1、凡获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地级与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奖100、80、50、40元。
2、以上各种奖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条 学校对教职工负有管理权,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服从领导安排。
第2条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教师法》赋予的权利,树立主人翁思想,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监督学校领导干部的施政活动。
第3条 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身作则,勤奋工作。
第4条 教职工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搞第二职业。
第5条 教职工必须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珍惜学校荣誉,敢于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
第6条 教职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规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培养“四有”新人贡献一切力量。
第7条 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与“中小学教学常规”。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停课,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学校和每个教师要认真履行两项承诺: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学生一分钱。
第8条 加强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各科教学中,把育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9条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与学校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第10条 伙房管理人员依照“食品卫生防疫条例”的规定,严把食品卫生关,防止销售劣质食品,炊事人员一年一次到防疫站检查身体。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无鼠无蝇,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第11条 教职工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贯彻省《计划生育条例》,做计划生育的模范。
第12条 会计出纳严格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要求,采用一支笔审批签字的办法。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权限,保证合理开支。
第13条 教职工应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礼貌、好学上进、热爱学校、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到教学区玩耍、不乱涂乱画。要教育家属搞好邻里团结,不许打架斗殴,互相谩骂,更不许挑拨离间,制造事端,否则学校可根据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要教育家庭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第14条 教职工不得看黄色书刊、录相,不上黄色网站,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有偷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
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
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一、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培训制度
1、各学校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培训领导小组,并设专人负责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将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培训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每年不低于10学时。对师德建设不达标教师,要加强师德再培训。
3、所有新任校长、新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教师职业道德专题培训。
4、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形式多样性、切合教师实际,要记录准确、反馈及时,培训结果要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5、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融入教育教学实践当中,把学到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已的观念意识,在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提升道德素养。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1、建立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学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师德考核体系,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陵城镇师德建设四要、八不承诺》等相关文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2、学校要采取教师自评和互评、学生及学生家长测评、社会评价与学校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价教师师德表现。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3、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师德优秀、师德良好、师德合格、师德不合格四个等次。
4、考核工作要贯穿于教师的日常工作之中,日常考核随时记入师德档案中。师德档案记实要有专人负责,随时,准确无误。
5、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培养培训、职务评聘、评优晋级、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者,要及时诫勉;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者,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将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三、教师职业道德情况报告制度
1、学校须及时向镇教管会报告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总结每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每学年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发生教师重大师德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教管会。不隐瞒不报并及时妥善处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
4、学校要高度重视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责成该教师限期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随时督察。
5、学校中凡发现有教师违法违规现象的干部、教职工,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
四、教师职业道德监督制度
1、学校成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行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2、学校每学期要广泛向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对以任何方式向学校举报教师有悖师德的行为的,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属个别教师问题的,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及时上报,如不属师德问题,也要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4、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6、学校每学期初要组织广大教师结合新时期要求,确定师德承诺内容,与教师签订师德建设目标责任书,向学生、家长、社会作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郑重承诺。
五、教师职业道德档案管理制度
1、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师德档案员具体负责,与学校的业务档案合并建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管理。
2、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教师师德总结;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教师互评评分表;领导评分表;家长评分表;学生评分表等相关资料。
3、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档案中如实作好记载。
4、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5、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6、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六、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
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中,有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或散布封建迷信、淫秽内容、传播非法出版物、传播宗教,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师因失职造成重大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给学生、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3、教师因举止不文明、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在教育科研、职称评聘、考核评优、骨干评定中违背学术道德,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5、教师收受、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6、教师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7、教师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次,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肆意损害学生自尊心的。
8、教师直接或间接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或其它商品的。
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表彰制度
1、学校要要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贡献卓著的师德先进典型,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年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按镇教管会统一布署,公平公正地评选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优秀教师。
2、被评为校、镇、县级以上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分别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3、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兵” “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师德典型,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进而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师群体形象,弘扬高尚师德。
4、充分利用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定期宣传教师中的优秀典范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师德报告会、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等师德教育活动。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请假一天扣出勤奖40元/天,旷工者扣50元/次,超过扣工资,一学期原则上不超过6天。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违规一律扣20元。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
5、设立综合考评奖每月100元,按出勤、平时课堂教学常规、每周的反馈表的掌握情况来综合评定,按百分制定,按得分多少领取,具体分案另定。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设立超工作量奖,按月班生数超30人起有补补贴,1、班生31-35人 ,超过部分按人均5元补贴,当班生36(含36人)人以上,按超过36人数人均补贴10元,其总数由班主任领70%,配班老师领30%。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午休起床前老师要提前十分钟起床,并帮助幼儿整理衣物。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要由老师保护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个月内所教的班级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家长投诉的,奖励教师50元。有家长投诉的一次警告,二次记过扣20元,扣完为止。
14、上课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接手机,聊QQ,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出粗口骂人,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6、教师在园内要一律讲普通话,上课时间除非不得已,不然不准本地话。
17、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私调功课,否则按请假扣出勤奖。
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小学教师规章制度
一、所有老师都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
二、教师上班期间要庄重、文明,衣着大众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染彩发,不化怪装。与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在任何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对学生,对家长,对来人都要以礼相待。
三、教师实行全天候坐班制,即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8:00,坚持全天在校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教学和办公。正常上班期间教师有事需离开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由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非特别特殊情况杜绝电话请假。(病假一天以上者要出示相关正规医院病例及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杜绝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否则双方均以旷课论处。教师请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天,否则以自动辞职论处。
教师旷课1节扣款80元,并视情节及后果追究责任。病事假半天以上者中学按50元/天(电话请假60元/天),,小学按40元/天扣款(电话请假48元/天),教师请假按6元/节扣款(电话请假7元/节)。特殊情况电话请假加20%扣款。班主任、跟车老师请假半天以上按月津贴平均值扣款,同时按同标准补贴代职人员,代课教师要上课,不得看自习。
学校指定人员负责考勤,逐人做好各种记录,每周一小结,每月一统计存档,作为工资兑现和期末考评等依据。
五、教师上课要做到“十不”:(1)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课堂;(2)不拖堂;(3)不带手机;(4)不接待来人(特殊情况除外);(5)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6)不坐着讲课;(7)不在课堂抽烟或酒后上课;(8)不敲打黑板和讲桌警示学生;(9)不训斥、讽刺、挖苦、侮辱学生;(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违规视情节扣本月考评分,并负有关经济责任,直至解聘)。
六、教师办公期间要保持办公室安静,需要交流时要适当放低声音,不得影响他人办公、学习,更不能大声喧哗甚至嬉戏。
七、所有教师都要准时参加每周的教师例会和其他临时性会议或集会,参加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关闭手机。教师上班和例会一律实行签到制。教师例会请假一次扣款10元,迟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
八、教师休息时间要保持宿舍安静,需要加班不得影响休息,耽误第二天工作。住校教师周一至周五晚上如需外出不得超过21:00返校,双休日不得超过21:30返校,否则门卫不予开门。
九、体育课整节课都要认真上好,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变相“放羊”,但可提前5分钟整队带回教室休息,为下节上课做好充分准备。
十、教职工来人来客要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学校食宿。 任何教师不得在校内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辅导,否则予以解聘。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新形势下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完善师资队伍培养体系,积极促进我校新进教师的健康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更好地为我校职业教育事业服务,特制订此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新教师培养的指导思想是以德为先,能力为本,以老带新,行为规范。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使新教师热爱教育工作、熟悉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牢记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高职教育理念及教学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提高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让新教师热爱、关心学生,同时也进一步了解高职学生特点。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引领广大新老教师,积极投身到产学研工作中去,树立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为社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服务。
二、实施措施
1 .培养对象为学校当年引进、录用到教学岗位的新教师(从其他高等院校调入的教师除外),培养期为两年。分别以专业教研室为主,根据新教师的工作职责制订培养计划,为每一位新教师委派一名指导教师,明确目标、职责,签订指导协议,颁发聘任证书。
2 .新教师职责:
( 1 )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
( 2 )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
( 3 )每月至少听课 4 节,听课对象可为指导教师、本系(教研室)教师或者在学校教学活动中表现优秀者;
( 4 )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汇报课;
( 5 )积极参与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说课、集体备课、教学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 6 )每学期末提交完整的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
( 7 )在确保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钻研专业技术,注重对外交流,两年内至少参与一项校内科研项目,或者一项企业技术服务;
( 8 )提交培养期满时的总结材料;
( 9 )培养期内担任学生辅导员,并实行坐班制。
3 .指导教师职责:
( 1 )对新教师在教学文件学习、常规教学文档编写、课堂教学过程等方面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检查;
( 2 )每学期至少听课四次;
( 3 )每月审查一次新教师教学文件及其学生作业或报告材料,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 4 )多交流了解情况,及时解答新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被指导对象有严重影响教学或其他工作的行为,及时向所在教研室、科室汇报;
( 5 )学年末上交一份评价报告及总结材料。
4 .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新老教师的工作职责,及时落实有关教学活动与学生活动,并不定期地给予以督促、检查、指导。
5 .教务处在学期末组织一次新老教师座谈会,在学年末组织一次新教师讲课比赛及优秀教案评比,并安排考评总结会。
三、考评与奖励
1 .系、部(教研室)成立考评小组对新教师培养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象分为新教师和指导教师两部分,考评结果设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培养期内,新教师一次考评不合格,延长培养期一年;两次考评不合格,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对新教师和相应指导教师在年度考评中获得良好以上评价的,可适当予以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
2 .新教师考评细则
( 1 )新教师十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 6 分,占 60% ;
( 2 )学生评教打分折算,占 12% ;
( 3 )新教师讲课比赛打分折算,占 12% ;
( 4 )新教师优秀教案评比折算,占 14% ;
( 4 )获得院级奖励的,每有一项加 10 分;
( 5 )受到处分的,每有一次分别扣 10 分(院级)或 5 分(系级),有违师德师风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2-8 分。
3 .指导教师考评细则
( 1 )指导教师五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 10 分,占 50% ;
( 2 )所指导的新教师,其总考评分折算,占 30%
( 3 )所指导的新教师 , 其优秀教案评比分折算,占 20% 。
四、本细则解释权在教务处。
为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保证学校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准时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经常读书看报,每学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读书笔记。每学期参加课改实验或专题培训一次,撰写5篇教学反思或教学随笔,撰写一份教研、教改实验报告或教学经验总结、研究论文。
二、研讨制度。建立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研讨、评估、交流制度。教研组每学期要有教研活动计划、教改课题,各学科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交流会;教研组积极承担各级教研课题,每周要有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要完成一项校级科研课题。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公开课或教改实验课,主动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参与一次校外教研活动,评课和研讨时要注意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己见解。
三、请假制度。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教职工每日考勤由教导处负责,实行签到制。请假时须按有关程序到教导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时间凭票出入校门。半天以内的病假或事假,由教导主任或主管副校长审批;1-3天以内的公假或私假,应经校长同意;3天以上报教育局审批。教师请假应自找本学科或本教研组教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同意备案,假后上班时主动销假,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补上课。
四、办公制度。认真执行坐班制度,上班时间上做到“四准”:准时到校、准时进教室、准时上课、准时下课。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严禁吸烟、喝酒、下棋、打牌,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办公的事。轮流值日,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相互尊重,维护人际关系和谐。
五、课程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严肃教学纪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课程、随意授课,改变授课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六、集会制度。周一晨会或学校集会时,由政教处出面组织,全体教师均应主动参加,主管副校长应提前到操场维持秩序,组织好师生列队参加,做到准时、文明、整齐、安静和安全。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师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引导、提出具体要求。
七、上课制度。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教师上课必须做到“五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听音乐;力求“四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多让学生合作探究、互动学习。
八、听课制度。建立随堂听课、定期听课制度,养成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和评课记录的良好习惯。听课后要及时参加评课、议课,同授课教师沟通交流。每学期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导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教导干事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人听课不少于15节,新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
九、备课制度。教师每学期第一周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所任学科教学计划,上报教导处备查。提倡教师集体备课,交流教学经验。教师课前必须精心备课,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学法。教案一般应包括教学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尤其是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的设计要备详实。教学目标设计要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教学过程设计包括组织活动设计、认知活动设计、情境活动设计和评价活动设计,设计要有利于学生知、情、意、行的和谐发展。教案每周一由教研组长签字,每月底交教导处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作业布置。要精心设计作业,不允许搞题海作业。少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多布置实践性、发展性、自选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要适当,小学生一般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作业应控制在一小时以内。毕业年级学生的各科作业也要适量,最多不超过二小时。教师应督促教育学生独立、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养成复习、预习、自习的良好习惯。
十一、作业批改。语文科作业按课批改,数学科作业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按次批改。作业每次批改都应注明批改日期,使用统一的修改符号,批注提倡短语加等级。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之处应明确打错,并让学生在下次作业前更正。应要求学生使用统一规格的作业本,按规定的格式完成,字迹要工整,少写错别字,按时按量完成。学生作业应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必要时采取面批面改形式。高年级作业批改可把教师批改与学生互动批改有机结合。
十二、家校联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家访,或同家长亲自面谈一次学生的学习和表现。各班主任应健全学生家长联系簿,有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遇到学生旷课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家长联系,该紧急处理的及时处理,该向校领导报告的要及时报告。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得隐匿不报。教师不得辱骂、贬损、嘲讽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班主任在学期结束前要对学生的在校表现写出实事求是的评语,评语应以鼓励为主。
十三、质量管理。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考评工作。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范化要求和质量标准,有检查、指导、评估措施,要以新生入学定员人数为基数考评班级、年级的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建立各班学生考试成绩和各科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数据库,对入学成绩、抽考成绩和会考成绩全面科学地进行教学质量分析,采取考试成绩几何描述的方法,实施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十四、考核奖惩。教师绩效工资是学校分配中活的部分,由学校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以体现教职工的责任、成绩和贡献。严格落实教师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公开教学活动、竞赛活动辅导、业务培训和教学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细化量化考核细则,用数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