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目的: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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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煤矿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一、通风矿长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全面工作。
二、监控室主任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地面监控室设3名监控员24小时轮流值班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井下每班必须有一名培训合格的专职维检员24小时在井下轮流值班。
四、维检员每天要认真维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保证系统运行正常,读取准确。
五、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六、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七、考勤员每班要与监控员核对下井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考勤人数是否相符合,如发现漏卡现象,要通知该持卡人员到监控室更换,杜绝漏卡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值班员发现人员定位读卡器工作不正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维检员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九、监控员要认真填写每班定位系统考勤人数和井下实际下井人数,以及其他资料、报表,并存档备查。
十、因维护、监管不到位或发卡人员、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监控室主任报告。
十二、维检员每天要认真做好系统的日检查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出井后填写相关记录报表。
十三、维检员每10天要对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工作,查看系统线路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保证系统运行状况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十四、系统出现故障严重无法处理时,要立即申告县监控室,并及时联系厂商来矿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一、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二、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0。5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三、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四、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五、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考勤冻结日为次月2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审批,次月2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3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单次扣款50元。
5、连续旷工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实在是记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时间设置两个闹钟吧,动动小手,旷工没有,岂不是美滋滋嘛!
【目的】
为维持校区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适应范围】
全体教职工。
【作息时间】
总部作息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
午休12:00—13:00。周日下午13:00—18:00。
各校区作息时间为:
早9:00-晚21:00,各校区根据具体情况给员工做班次安排。要求每周必须安排员工工作满46小时,并保证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各分校区每月月底(每月25日后至下月1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次月的排班时间表,按照各自校区的排班表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时间。
【考勤规则】
1、每日上、下班时间打考勤卡,午休时间不打卡,打卡前确认考勤机调制正确位置打卡。
2、每月上半月打考勤卡1日-15日面,下半月打16日-31日面。
3、员工需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各校区校长助理负责监督打卡情况,经发现代打卡现象,扣除委托代打卡者当日工资,扣除代打卡者双倍当日工资。
4、员工超过三次代打卡现象,委托代打卡者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校区开据处罚证明并与校区办理交接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代打卡者通报批评。
5、有漏打、误打、导致无法辨认时间的必须在第二日下班前找领导签批。无签批者,按旷工1日处理。每月领导签批不得超过3次(含),超过3次签批,每多签一次,签批者和被签批者双方均扣50元。
6、考勤卡上不得有考勤重叠、私自涂改现象,出现以上现象每次均按事假半天处理。
7、员工到总部或其他校区参加相关事务时,需携带考勤卡,到总部或其他校区打卡。考勤时间应与个人正常排班时间一致。
8、当日外出无法打卡者,需提前取得上级领导的批准,并在办事回来后找上级领导签批,并注明外出事由。外出签批超过3次的计入扣款次数里面。
9、不得恶意损坏打卡机,否则照价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记入员工档案。
【违纪说明】
※迟到:
1、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上班时间不能及时到岗且未与领导请示者,按迟到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迟到10分钟—30分钟扣款30元,迟到30分钟—60分钟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120分钟按旷工1日处理,迟到120分钟以上按旷工2日处理。
2、考虑到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允许员工每月有2次不计入考勤的迟到机会,两次迟到时间每次均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累计)。若第一次迟到即超过1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不再扣除迟到罚款。
3、每月迟到累计超过5次(含),不论迟到时间长短,都按旷工3日处理,不再扣除迟到罚款。超过10次迟到以上,除扣除相应薪金外,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早退:
1、员工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下班,不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次,扣50元。早退累计2次以上(含2次),按旷工1日处理,不再扣除早退罚款。
2、每月累计早退5次以上,不论早退时间长短,都按旷工3日处理,不再扣除早退罚款。早退10次以上,除扣除相应薪金外,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旷工:
1、未经过直接领导批准、或经调岗后无故未出勤被视为旷工。
2、以短信、邮件等请假的被视为无效,按旷工计算。
3、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300%。
4、试用期内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含),除扣除相应罚款外,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正式员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含),除扣除相应罚款外,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假期】
※事假:
1、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出勤被视为事假。
2、所有事假均需在事假前填写《请假单》,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方生效。
3、试用期内请事假,试用期时间随请假时间增加而增加相应的天数,即请1天事假,试用延长1天。
4、试用期第一个月请事假时间超过5天,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3天(不含)内事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并由部门经理批示后方生效。
6、3天(含3天)以上事假必须提前1周申请(非可控因素除外),5天内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生效,5天(含5天)以上总经理审批后方生效。
7、中心校长、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需总经理批示后方生效。
8、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4小时)。
9、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病假:
1、员工因生病无法出勤或继续工作,被视为病假。
2、预约医生的病假需提前3天请,未预约医生的病假需以电话形式告知直接领导,短信、邮件形式请假无效。
3、病假结束后,员工应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交三甲医院(或具备开假条级别的医院)开具的盖‘病休专用章’的诊断证明原件至考勤员。
4、假条原件随员工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假条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5、经调查发现员工的假条为虚假假条时,病假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除扣罚相应薪金,并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保留追究医院相关医生责任的权利。
6、病假期间日工资享受原当日工资50%的待遇。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
1、年假、婚嫁、产假为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2、工作满一年后的年假为3天,每增加一年,年假时间增加1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工作满20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3、婚假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结婚证日期必须为到公司入职后的日期,且假期需自结婚之日起至满一年期内休完,逾期此假期作废。
5、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产假需持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6、婚假与产假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7、员工亲属过世需休假为丧假,直系亲属过世丧假时间为3天,非直系亲属过世丧假时间为1天。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8、公司会考虑员工路程情况,酌情给予路程假2天,累计假期时间不超5天。
9、丧假为带薪假期,路程假为事假无薪。
10、所有假期均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备案,否则视为事假。
【请假流程】
1、员工请2天以内的短假(含2天)需提前一天向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申请,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同意方可休假。
2、请3天以上的长假(含3天),计为特殊假期。特殊假期要至少提前1天报电子版给人力资源部,请假单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批准后方可休假。
3、未按正常流程申请、请假未得到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签批未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相关责任由请假人自负;
4、中心校长、总部经理级人员请假需提前两天向总经理申请,填写《请假单》,总经理签批后,提前一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按正规手续备案的,发生事故或问题,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所有请假均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申请,短信、邮件申请均无效,不经批准未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6、特殊批假,指不符合公司假期规定,由上级领导或中心校长特批的假期。申请特殊批假的员工需填写《请假单》,中心校长批准后,需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在特殊假期违反公司规定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为该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在其薪资中作相应扣除,情节严重的要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
※加班调休
1、公司实行加班倒休制度,秉着先申请加班,后调休原则执行。加班每满4小时,计为加班半天,少于4小时不计为加班。加班满8小时,计为加班一天。加班满4小时不满8小时的,按加班半天处理。
2、加班需提前1日填写《加班单申请》,得到上级领导签批后可记为加班。
3、部门经理、中心校长加班需向总经理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记作加班否则加班无效。
4、无“加班单”者,视为未完成任务个人自愿加班,公司无义务为自愿加班者调休。
5、调休需要有上级领导审批,申请者需提前1日填写《调休单申请》,得到上级领导签批后方可调休。
6、当月加班可用于当月和次月调休,第三个月即作废。擅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
7、各校区校长安排员工的调休时间尽量合理,不要有冲突或空缺人手的现象发生。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校长及申请调休的员工双方扣除50元。
※调班:
1、每月排班表一经确认,任何员工不得随意对班次进行调整。
2、调班需提前一周申请,经校长审核,人力资源部签批后方生效。
3、每名人员最多有三次调休、调班情况,请各校区校长及校长助理监控。如出现违规调班,调班者及签批者受同等责任惩罚。多违规调休、调班一次,双方扣除50元,依次累计。
各校区每月1日上报考勤电子版,电子版仅需当月排班及当月考勤汇总表。每月3日上报考勤纸质版,纸质版需要考勤员及校长签字。并要求员工对考勤确认签字。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即生效,原制度废止。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 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1)当月病假累计5日内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职工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2)职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者通过欺诈、威胁、利诱等不当手段骗取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同时应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
(3)职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形的,视为职工欺诈取得病假处理。
6、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将视为“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病假与考核、奖金的关联:
(1)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月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2)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年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3)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月度奖金;
(4)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该年年度奖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无正当事由的,公司亦有权不予批准。
5、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为无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本公司入职后结婚的,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休完,超期的单位不再批准。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本规定中的婚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5、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正常发放。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去世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产假及相关生育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产假。
4、女职工生育婴儿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为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5、产假天数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数。
6、孕检假: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公假计算。
7、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龄男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其检查时间和休假算公假。
8、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个人账户。产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补贴奖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处理:
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公司不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其学习资料大全它补偿。
非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如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其它未作说明的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4)如公司正常给职工发放产假工资,之后又申领了生育津贴的,公司有权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
(5)上述规定中的“本人月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绩效奖金与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贴。
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不满10年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假期为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入职本公司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开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
6、员工未申请当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年休假。
7、公司给员工的年休假超过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员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补偿。员工所休年假,首先应视为法定年假。
8、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六、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在办公平台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请假的核决权限
3天以内
3天(含)以上
员工请假时
部门经理
总经理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时
上级
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7、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纪处理
1、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罚工资50元;旷工者,每次(一天为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同时还应按公司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3、考勤全勤奖励
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
4、考勤与绩效奖金
有下列情形时,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1)当年度旷工超过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
八、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和请假、休假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持良好工作纪律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加班换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第五条公司遵照国家双休日、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公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第七条因公出差、因故请假或临时性安排事务未能到达公司签到的职工除外,其余所有职工必须到办公室进行考勤签到。
第八条考勤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达的,视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4、旷工:
(1)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是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是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三是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的。
(2)职工旷工扣除当天全额工资,并且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考勤统计
1、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真实地在《考勤表》上依据规定的考勤符号准确对员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各种请假情况的考勤,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每天应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复核。考勤记录员当天到次日上午必须完成前日的考勤记录工作,考勤必须正确、及时、整洁。
3、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在次月3日前须将上月的考勤表统计汇总,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公司财务融资部处核算工资,综合办公室留复印件存档。《考勤汇总表》后附当月员工因各种情况而请休假的审批表。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请假的时限和准假权限
1、请假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审批表》,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实行审批方式:
(1)部长级以下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2)部长级(含)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3)董事长、总经理请假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按权限报送审核批准后生效。
4、请假期满需续假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5、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需先电话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6、请假条审批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第十一条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2、职工当月事假超过2天的,事假期间扣发全额工资,扣发标准按计薪天数计算,当月工资扣完为止,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事假当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事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按病假处理,在病假期间,根据所请病假的时间不同作下列规定:
1、职工不需住院的病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病假假最小单位为0.5天,须提供医院门诊发票,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2、职工需住院期及出院需修养期期间,按本人正常出勤工资标准的70%执行,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病假当月累计10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按照《云南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5、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凡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病休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婚假
1、职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1)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婚假。
(2)职工再婚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请婚假之日起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生育假
1、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女职工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依法从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产假工资。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公司按员工月缴费基数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3、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30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4、哺乳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可自行安排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产假和陪护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条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2、丧假一般为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在亲属丧亡期间一次性使用完。
3、丧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4、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探亲假
1、职工与探亲对象路程距离要求最短公里数不得低于300公里。
2、职工探亲及待遇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年休假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的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的年休假;已满20年以上给予15天的年休假。
2、年休假时间计算不包括公休日和括法定节假日。
3、年休假期间按原工资发。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5天(含)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2)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第十八条加班换休假
1、加班的定义:在标准工作日内确实无法完成,而又需要继续完成工作的时间为加班。
2、加班的计算:按基础单位0.5天计算,根据公司需要,严格控制加班人员和时间。
3、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职工应服从安排,各部门应安排好补休。
4、综合办公室每月进行统计职工加班天数,以加班换休形式进行补休,加班费不另行核算,加班补休可以冲抵事假、病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调休完毕,次年作废。
5、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天数里冲减,如果职工请假时没有可补休假期的,则不允许用未发生假期冲抵事假、病假。
6、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天数每月不得超过5天。
7、加班补休期间按原工资发。
第十九条工伤
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凡幼儿园安排的各项活动(集会、学习)迟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无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课一节扣款20元,并扣发一个月10%的全勤工资。
3、旷课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资,并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并扣除实际旷工天数两倍的工资,按合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资,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两天、三天分别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发当日工资和一个月全勤工资;病事假经过批准,时间在两小时以内且不影响工作的不扣工资,但每人每周不超过一次,超过部分则按请假的时间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请假者,星期六算作请假,凡一周请假超过两天(含两天)者,且与星期六、星期日相连,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请假天数。
6、法定婚假,丧假原则上发给基本工资,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处理
(1) 未办请假手续而误课、误工者;
(2) 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者;
(3) 逾期未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 未请假私自调课或请人顶上课者;
(5) 各单位组织活动缺席者(含教师外出听课,培训学习,参加会议等)。
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考勤纪律,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xx〕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x〕6号)等文件精神,全校教职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的发生,尤其要杜绝“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现象。
一、强化日常管理
日常考勤工作实行二级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单位领导要严格审核,实事求是,确保考勤及时准确,杜绝漏报、不报、瞒报现象。教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勤,必须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将“吃空饷”问题纳入日常管理中,各单位自设举报电话或邮箱,如发现“吃空饷”现象,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xx〕2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校属各单位要对 “吃空饷”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报《校属各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统计表》,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4日下班之前上报人事处。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指: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工作,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人事处
20xx年5月2日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 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餐厅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规范饭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围:饭店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 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 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 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 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 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 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 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平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物业公司质量体系:考勤制度
1、目的
加强工作纪律,规范考勤管理,记录服务时点空间,以满足服务提供的可追朔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服务过程的时间记录指导。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指导书的编写、实施、修订和运行跟踪监督。
3.2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4、程序
4.1服务时间的可追溯记录
4.1.1车队司机、警卫队警卫员的。服务时间记录以排班表形式由队长签署服务时间记录,并且每周应安排休息一天,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上班应有上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1.2绿化工、保洁员以班长、队长的工作安排记录和绿化、保洁工作巡查记录以及上下班"考勤打卡",作为服务的可追溯记录。
4.1.3除4.1.1及4.1.2以外的员工每天需作工作记录和上下班"考勤打卡"为服务的可追溯记录。
4.1.4维修服务部、环境服务部队长及以下员工每天上下班共打卡四次。
4.1.5员工报工号,警卫员核对后将卡递给员工打卡。
4.1.6加班应有审批记录并有"考勤打卡"记录。
4.1.7忘记打卡者,必须于次日由队长以上领导在"考勤打卡"上签署证明。
4.1.8根据工作性质,总经理可不打卡。
4.2加班
4.2.1凡需加班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按审批顺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加班。
4.3请假
4.3.1凡需请假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单》,依审批顺序请假。
4.3.2突发病者及有急事未能提前请假者,须于未能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早10:00前用电话按请假顺序请假。
4.3.3病愈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填《员工请假单》,一天以上病假者,须补区县级以上病假条销假。
4.3.4警卫队因工作性质不需打卡,警卫人员请假外出时需填写《外出证》,由警卫队队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4.3.5假后,员工须按审批顺序进行销假。
4.4审批顺序
4.4.1部门主管以下员工打卡/请假/销假/加班,须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部门主管批假权限为1天。
4.4.2部门主管打卡/请假/销假/加班,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为3天。
4.4.3部门经理忘记打卡/请假/销假/加班,须由分管本部门之总经理助理签字批准,总经理助理批部门主管以下员工假期为30天,批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假期3天。
4.4.4总经理助理及总经理直管部门经理忘打卡/请假/销假/加班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4.4.5超出4.4.1---4.4.3审批权限的假期,按审批程序完成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4.4.6所有请假、加班单经批准后,交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4.7请假未准,及未请假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职处理。
4.4.8警卫队考勤由警卫队队长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于总经理办公室。
4.4.9各部门的加班,于次月3日前报总经理办公室。
5、监督执行
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执行。
6、质量记录及表格
S4.10-05-01-F1-01《考勤表》
S4.10-05-01-F2-01《员工加班申请单》
S4.10-05-01-F3-01《员工请假单》
S4.10-05-01-F4-01 《外出证》
为提高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各镇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各所考勤由所长负责,并如实进行出勤登记,内容包括出勤、迟到、出差、病事假、旷工等。考勤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各所在每月3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上月出勤表,并由局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4、职工有事须请假,不得事后用打电话、留条子、托他人代言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所负责人请假必须报经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下同)、事假1天以内的`,由所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局长批准。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由所长签署意见,送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5、病事假期间不发午餐补贴;其他生活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待遇问题,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假期期满后,如需延长假期,按事假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延长,未获批准不得延长,否则按旷工对待。
7、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8、局领导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由局办公室备案。
二、处罚规定
1、缺勤一天,扣发10元;每月缺勤三天以上者,岗位津贴按缺勤天数比例计算扣发;年度(季度)奖金的扣除按缺勤率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及考勤奖。
3、办公室计算出职工缺勤扣款后,经局领导签字,交财务核算中心,从津贴中扣除。
三、说明
1、病、事假按实际天数计算缺勤。三个迟到早退计为一天缺勤。
2、法定假期,如: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按出勤计算,超假按缺勤计算。
3、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 调休制度
1、 调休必须在不影响园内工作、学习的前提下进行(以半小时为调休单位,目前上午空班调休半天时间为2、45小时,下午空班调休半天时间为3、15小时)。离园前须在考勤表上写明调休时间。早护导、早班迟到不能用调休替代,迟到时班级幼儿发生事故,有迟到者本人负责。
2、 在教研日,政治学习日,听课日,讲座日等,不得调休,如果有特殊情况调休者,需征得领导同意后,交调休单,方可休息。
3、 因病或有急事需调休一天者,需征得领导同意,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师,并交8小时调休,方可休息。每月最多可调休2个整天。
4、 带班时间内遇突发事件者,必须向领导请假,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师,根据实际时间交出调休。
5、 外调人员或有多余调休结算按每小时2、5元计算。
二、 看病及病假制度:
1、 教职工看病除急诊外,必须空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特殊情况需带班时间内看病(或来不及赶回带班)必须本人安排好带班老师,回园后交出就诊证明方可准假。
2、 病假者应事先交出病假单连同看病挂号单,结帐单,经教研组长审核后,由教研组长安排代班,病假单交园长。连续病假者应隔天去医院就诊,并交出病假单及相应证明。
3、 病假代班;第一天为搭班老师,一周内本级组内解决,一周以上全园代班。
4、 病假后来上班无岗位者,在本单位待岗。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三、 事假制度:
1、 凡需请事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研组长同意,园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2、 事假代班:第一天为搭班老师,以后本级组轮流。
3、 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将按比例扣除寒暑假休息。
4、产假、婚假、丧假按有关政策休假。
四、 旷工制度:
1、 上下班不如实签到者,其迟到与早退时间作旷工处理。
2、 擅自调休一天者,视作旷工。
3、 在无调休单的情况下调休而缺勤视作旷工。
4、 在无病假单及相关证明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事假单而缺勤的视作旷工。
5、 有旷工现象,甲方可解除岗位合同。
学院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现就加强考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是考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日常考勤。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30日(或31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凡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
三、学院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院请假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突发事件须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二级单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教职员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xx年3月6日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再次重申考勤管理制度:
一、严格外出告示制度。
工作人员严禁发生脱岗现象。职工上班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岗(即离开办公大楼或离开工作现场),经查实,无论公私,即按脱岗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职工请假:2天及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及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局长审批后再经人事审批。
(二)班组长以上负责人: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所有请假人员一律在县分公司人事处报备。
(三)因病或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应先以电话形式进行请假,准假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即按旷工处理。职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未经请假(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三、严格考勤管理。
县分公司成立考勤检查组,由县分公司人事总牵头,办公室、视察室负责配合,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县分公司办公楼上班及其他工作地点的。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情况、工作时间离岗情况、部门考勤情况、履行请销假手续以及执行“岗位禁令”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考勤情况于次月5日前在县分公司公告栏内进行通报。县分公司考勤检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如实记录和反映考勤情况,不得隐瞒和袒护,考勤工作要自觉接受监督。
四、对县分公司考勤检查组及部门在考勤过程中查实的问题,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或脱岗1次,罚款200元;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3次及以上,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10次及以上20次以下,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20次及以上,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
(二)年度内,旷工罚款200元/半天,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视为旷工。
(三)发现工资人员若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网上聊天、玩游戏、买卖股票基金、下棋打牌、看电影电视、听音乐等违反《岗位禁令》的行为,一经查实,作以下处理:
1、第一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罚款200元;
2、第二次待岗培训,当年年度考核判定为不称职等次罚500元;
3、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上述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4、部门工作人员一旦被发现存在违反《岗位禁令》的行为,取消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四)县分工考勤检查组检查时,如发现单位负责人存在袒护现象,每发现一人次,处罚单位负责人200元,并取消其本人及所在部门评先评优资格。
五、县分公司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将该制度宣贯传达到位,确保每位职工了解并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行政组
为更好的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人脸考勤。
1、工区管理人员考勤:采掘工区及运搬工区主管区长上大班时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时按小班考勤;副区长按上小班人员考勤,必须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资支付按下井个数,基数28个)特殊情况需经矿长批准。其他工区管理人员及各工区文书按大班考勤。
2、矿副总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时间:
大班:06:00—07:30;17:00—19:00。
夜班:19:30—21:30;06:00—09:00。
早班:03:30—05:30;14:00—17:00。
中班:11:30—13:30;22:00—01:00。
圆班:06:00—07:30;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规定不变。
二、各单位所有出发单、请假单必须在交考勤室的同时到办公室(地面)、调度室(生产)、进行登记以便查对。
三、各单位下井考勤每月26号必须与人员定位核对,由调度室核定下井个数,确认后由生产矿长签字报企管科。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核对,否则不计考勤和下井。
四、调度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发现脱岗、考勤不实等情况,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严肃处理。
五、对考勤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按山高矿字【20__】83号文件执行。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实施智能打卡系统:利用现代化技术,如面部识别或指纹识别,确保打卡的真实性。
2.定期公布考勤情况:透明化管理,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出勤状况。
3.建立反馈机制:设立投诉渠道,解决员工对考勤制度的疑问或不满。
4.培训与宣传:定期培训员工熟悉考勤制度,确保制度的执行。
5.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勤政策,以适应企业发展变化。
本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旨在打造一个有序、公平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每个员工都应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保证会议质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职工考勤由学校指纹考勤和年级签到考勤两部分组成,学校考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年级考勤由年级主任负责。包括每天上、下午,学校、年级召开的例会、升旗、xx或其他特殊活动。
2.学校指纹考勤每天分签到和签退两种形式,签到截止时间:为正课第一节上课前十分钟,签退时间为上、下午的第3节课后。
3.指纹考勤原则上实行每月公布一次,年级签到考勤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晋级、评优、调资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4.教职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请假需先到校长办公室领表填写,一式3份,年级、教务处、办公室各一份,3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3天到1周由校长批,1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股批(产假统一由教育局审批)。
5.每周日晚上是学校教职工例会时间,每周四晚上为学校行政会时间,开会具体时间为学生第一节晚自习开始时间。一学期例会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当年综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档次不得评为优秀。
6.教职工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讲话,不吸烟,不看报,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严禁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也不得利用电脑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大会点名批评等处罚。
8.校长室将不定期对各年级考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对执行不力的年级将给予通报批评。
9.此条例从20xx年9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