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汇总3篇)

学校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 篇1

一、餐厅必需坚持清洁、卫生,做到空中无渣滓、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义务心强,工作担任的同志担任清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停止清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洁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备,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化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堵,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窗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避免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布置管理人员或值周教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次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指导或行政值周指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状况。

八、日常卫生能否每餐整理,餐厅卫生每餐整理。

九、餐具摆放要统一、干净、定期消毒。

十、各种餐具外表光亮水平,银器、铜器餐具按时擦拭,无污痕,外表无变色现象发作。瓷器、不锈钢餐具和玻璃制品外表光亮亮堂,无油滑感。

十一、洗碗阿姨忙不过来?洗碗的过程地面积水过多?脏乱?洗碗机帮你搞定,洗碗哥学校洗碗机清洗,消毒、烘干。

学校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 篇2

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细化部门值班的规定,对于值班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负责人,经公司行政例会讨论通过以下各项规定。希望所有员工认真学习以下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由营运部直接进行处罚,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各值班人员下班前必须向所属部门值班负责人请示是否可以下班,各部门值班负责人下班前必须向总值班负责人请示是否可以下班,否则未按规定下班者公司将按早退处理同时处罚3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总值班负责人每天的工作检查内容如下:

1、卫生方面:所有区域的卫生工作。

2、上午11:00分和下午17:00分开始检查前、后堂的餐前准备工作,所有客人走完后检查回收及前、后堂收尾工作。

3、检查电器设备、灯光线路、空调、水源及火源开关等设备是否完好。

4、监督值班时间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应及时作出处理,无法解决的问题书面上报营运部。

5、检查例会通过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上报营运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检查服务员对客人的服务情况,检查后堂菜品出堂的质量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在下星期例会上提出进行改进。

三、总值班和部门值班负责人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30分晚上客人走完。

四、各部门值班负责人分别检查自己所属部门的卫生、安全、设备、餐前准备、餐后回收和各项工作情况,根据客人用餐人数有计划的安排值班人员下班。

五、电工与夜间保安分别轮流检查安全隐患、水源、电源、火源、电器设备、门窗等的使用情况。

学校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搞好对学生食堂经营及卫生的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卫生,根据《食品卫生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经营与从业人员要求

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张挂。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进行健康查体。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⑸使用食品夹售饭。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加工操作间及加工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搞好防蝇、防鼠、防蟑螂等。

2、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确保学生就餐的卫生与安全。

3、操作间地面定期冲洗干净,垃圾桶加盖并及时冲洗干净。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三、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的采购场所,以保证食品的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资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资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堂。

2、食堂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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