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2篇)
1、员工有事必须事前请事,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请事假一天的,有园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园长批准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有园长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凡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假条一律报综合部备案。
2、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由总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按事假程序执行。
3、员工请外派探亲假和外派服务假按永煤公司规定进行,请假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公司调遣,否则,按旷工论处。
4、员工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育龄女工请假先有公司计生部门登记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
6、员工请假必须找到受托人,不能因请假而误了工作,影响服务质量。
7、员工请假到期后,在第二天必须到有关部门销假,否则按矿工论处。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幼儿园考勤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分工负责,纪秀丽负责上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张维英负责下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园长负责管理人员签到和签退。
2、员工必须按时签到和签退,不得退后和提前,推后5分钟和提前5分钟按迟到和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当月工资50元;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一次扣罚当月工资10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当月工资150元;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
3、员工签到必须真实,不得代签和替签,不得滞后和提前签到、签退,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对当事人按旷工论处。
4、签到本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处在规定签到、签退时间外,其他时间应锁在柜子中,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考勤管理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100元。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一、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8:00-18:0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
二、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一天打四次卡是计算员工出勤的依据,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者除外。
三、迟到(早退)
1、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10元/次。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早退3分钟以上者,扣除工资10元/次。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
2、无故旷工者将扣除两天工资,请假者只需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1个月内迟到累计达10次以上者,给予辞退。
四、因公事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填写《签卡单》,并由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因公事无法及时上、下班前赶回公司打卡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经理,待回公司时填写《签卡单》;部门经理及时将异常打卡情况汇总到人事部。因忘记打卡者,可由人事部给予三次补签机会,超过三次部分,视未打卡时期为旷工,扣除未打卡时期的工资。
五、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六、本制度于6月8日开始执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望各位同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制约并保护自己,望各位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带领员工紧跟公司前进的步伐。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4、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5、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一、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五),所有工作人员早晚上下班每天到所在部门办公室考勤两次。
二、节假日值班人员需到集团办公室考勤,并填写值班记录表。
三、晚上加班的人员,要在工作完成后到集团办公室考勤,并填写《加班登记表》。
四、周六、周日加班的`人员,每天早、晚两次到集团办公室考勤,即到单位考勤一次、离开单位时考勤一次,并填写《加班登记表》。
五、因外出办事当天不能到办公室考勤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当日内与公司经理和集团办公室联系,公司经理必须与总经理和集团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由集团办公室填写《公出/请假登记表》。事后说明情况或不及时沟通的,均按事假处理。
六、因公到外地出差的,在出差前要及时通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填写《公出/请假登记表》。
七、各公司要制定本中心的考勤办法,报后勤服务集团备案。
八、各公司负责本单位人员考勤,报后勤服务集团核定。 本制度中其他未明确事项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1.请事假应先上交事假条至相关行政人员处,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及以上,园方有权单方面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2.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告知保健和学校行政,并上交正规医院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外(突发疾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按时通知,作旷工处理。每月可请一次病假(下午半天),并于第二日将病历证明交至相关行政人员,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病(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含)者,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若超过5天,拿基本工资的80%。
3.旷工者,扣除本学期年(中)终奖金。旷工累计两天,幼儿园有权解除与旷工者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4.公假不属于病事假。(参照在编教师考勤制度)
5.代班一次可得加班费。(以30元计算)。
6.如迟到而影响班级工作,必须及时向保健和行政说明原因,并及时做好补救措施。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相应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教职工如发生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扣除规定奖金外,视情节轻重由园务班子讨论作出处理意见。
1.培训人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培训学校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培训人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培训人员请假半天者有培训学校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须矿长同意批准。
4.培训人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罚款100元,同时连带科队负责人50元。
5.培训人员要认真上课,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
6.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为切实加强街道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x街道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
1.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5月—9月14:00—17:00;10月—4月13:30—16:30;
2.值班及加班时间根据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管理
1.街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街道各部门确定考勤员,依照钉钉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登记表。街道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考勤表于次月上班首个工作日和各种假条一并上报党建办。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街道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外出开会;
(2)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3)其它经批准的在街道、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病假:
(1)病假为非因工负伤或因病治疗的休息假期,需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病休证明。病假可与年休假冲抵。
(2)病休期间,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病假期间工资。当年度病假累计15天(含15天,扣除实际住院天数)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的5%;
当年度病假累计30天(含30天,扣除实际住院天数)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的.1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需长期病休(3个月以上)的街道工作人员,按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献血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病休假,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
3.事假:
(1)事假为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私事的情况。
(2)事假必须提前按照审批程序,经批准方可执行。事假优先与年休假冲抵。
(3)事假以天为单位,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当年度事假累计10天(含10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的10%;
当年度事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的2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4.旷工:
(1)未经请假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值班、加班)或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旷工按日计算。
(2)旷工按实际天数2倍扣发基本工资。当年度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的10%;
当年度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的2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当年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公务员、事业、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合同制聘用人员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5.早退、迟到和缺岗(含值班、加班):
(1)早退为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为在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达工作岗位。
(2)迟到、早退、缺岗当月累计2次,通报批评,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迟到、早退、缺岗当月累计3次,视旷工1天;迟到、早退、缺岗当月累计6次,视旷工2天;迟到、早退、缺岗当月累计9次,视旷工3天;当月累计超过3次及以上的,按旷工纪律规定处理,并由纪工委进行诫勉谈话。
6.街道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
(1)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年休假原则上在本年度享受,不跨年累计。休假原则上应提前2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根据申请,统筹安排休假,同一部门(单位)原则上同一时间段内,只安排1人休年休假,并需安排好顶岗人员。未提前提出休假请求的,分管领导有权不予批准。
(2)若有年休补贴,按实际应休未休天数发放。
7.婚假、丧假、产假、工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填写《请假审批表》。
8.探亲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原则上两地直线距离不少于500公里)且年休假已用完,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休探亲假,相关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工作人员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原则上由本人提前通过钉钉系统申请,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
2.休假期间凡离开嘉兴市的,还需按照街道外出报告审批制度办理手续。
3.请假期满,未及时返岗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审批权限
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或申请年休,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街道班子成员请假或年休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
五、其他相关规定
1.因需完成国家、市、区突击任务的,需要取消公休日、节假日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在执行中心工作期间,如有病、事假者,发放津补贴以出勤天数按比例计发。
3.职工病事假合计超过考核周期(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应出勤天数1/3的,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病事假合计超过考核周期应出勤天数1/2的,考核不定等次。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街道出台的有关考勤制度废止。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如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社区工作者参照本制度执行。
1、景区站每月3日召开站务会议,由站长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参加;每月15日召开支部学习会,由站支部书记组织,全站党员参加;每月28日上午全站工作人员参加站内捡拾活动。以上会议、活动与会人员必须参加,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由主持会议或活动的负责人批准。
2、景区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并在《出勤登记表》上做好出勤登记,值班站长要按规定做好考勤证签到,各景区站在每月5日前把《出勤登记表》和考勤证送景区管理办公室汇总。
3、根据景区工作实际情况,景区站工作人员每月安排四天工休。各站各岗位做到预先安排,必须填写《工休安排表》,由站长或值班站长批准。
4、景区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应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二天内的由站负责人批准;连续三天的由景区站签署意见后,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的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送政工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5、景区站工作人员因病确须请病假的,参照考勤制度第4条执行。
6、景区站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许擅自离岗,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记录单》,由值班站长批准。
7、景区站工作人员需请结婚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假期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送政工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假期和请假期间工资福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为切实加强科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科室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须提前请假。个人因病因事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超假未准或超假未续假者,一律视作无故旷工。
二、工作人员出差和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与报告手续。审批程序为:
1、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内,由科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3天以内由处分管副处批准,3天以上由处长批准;
2、中层正、副职1天以上执行院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三、请假1天以上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病休证明。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因故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四、平时以处为单位进行考勤,设立考勤记载簿,考勤记载必须真实、可信。
五、科室工作人员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或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归岗后要及时销假。
六、考勤结果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1个月或有旷工者,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良。
七、本制度从二0xx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一、 出勤、迟到、早退及外出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二、 请假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是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半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半天及以上的按当月实际平均工资额扣减当月工资。
关于病假的规定:
1、除特殊或突发情况,员工应于请假的前一日提交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登记,全年累计病假以不超过30天为限。
2、员工当月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工资照发。当月病假超过3天的,其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余工资。连续二个月病假超过5天内,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可准其离职休息三个月以内,离职休息期间保留职务与社保医保,工资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资额发放。3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则劝其退职,办理退职手续。
三、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