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检查制度(通用25篇)
一、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消患,保障安全”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每个月对辖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个季度组织各部门治安负责人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节日前重点检查,力争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每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促进各种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每次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投毒、防自然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四、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校性安全检查每年两次,上半年(6月份)以重点抽查为主(由保卫处负责),下半年(12月份)全面检查,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全校各单位治保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组织有关人员每月或每季度进行抽查一次,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达到确保安全稳定的目的。
五、开展经常性的自查、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检查要有严格的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区别轻重缓急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校领导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六、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历年安全检查的各种文字材料,如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及具体检查人名单、查处的隐患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情况、以及综合报告等要按年度归档,以备查考。
七、夜晚值班干部应经常对巡逻人员、门卫人员及楼群大院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全校安全无事故。
八、建立检查登记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把上述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学校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场所,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生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和期望,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创立稳定和谐学校,让每个学生理解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更是办人民满意学校,构建安全礼貌学校和和谐学校的基础和前提。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能够预防”的科学理念,认真研究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学校各部门、各年管会主任是部门、年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与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职责书,对所负责的部门、年级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不留盲点、安全管理不出漏洞,真正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职责。
二、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分工
安全工作实行职责分工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类别和业务工作性质,将相关安全职责分解到相关校级领导及处(室)年级,构成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其他校级领导和处(室)年级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文件、印章的安全管理
职责领导:
职责处室:办公室
职责人:
(1)切实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保管、保密工作,要严格保密工作制度,做好机秘文件的防盗和防遗失工作;
(2)要建立和落实学校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3)参加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安全职责制考核工作。
2、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领导:
职责处室:教务处、教科室
职责人:
(1)要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异常是对体育课、化学课等有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学环节,教师要做到亲自把关,亲自指导,落实具体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擅自离岗、放手不管。
(2)要建立和落实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保管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要确定职责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做到剧毒、强腐蚀性危险品专柜储存,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购买、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夜班安排男教师值班,白班安排女教师值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教师和保卫科进行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节假日值班,白班和夜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在下一时间段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准离岗。午餐时间要把电话移交保卫科人员负责传接电话,上午11:30到下午1:30为午餐时间段,时长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接传好电话,接待好领导或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由保卫科把关)。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值班地点设在值班室,白班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如需要携带值班电话到自己办公室加班,应通知保卫科人员,防止上级领导查岗找不到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可到办公室使用值班电话向请示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时刻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3.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6.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不允许让非本单位人员替岗。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三、加强校园巡逻(主要巡视教学楼内,楼外主要由保安负责),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可疑事项要进行排查。
四、因到岗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的.学校物质或名誉损失,由带班教干和值班教师承担。
1、安全检查整改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进行排查 和加强安全防范,将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案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划定安全责任区,所有教职员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并认真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3、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常规检查,并进行周汇总,对未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安全检查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8、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9、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因此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岗位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高压锅炉、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危险地段、校内外住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8、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9、校外住宿生宿舍实行^领`导包片、教师包人、定期检查、及时将校方难以解决的隐患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解决。
10、对基建工程检查,要审察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规范。
制定和执行校园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涉及房舍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器具、药品安全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上级,请求帮助解决。每次检查都要有详实的记录,期末要统一归档。安全档案(文件、制度、总结、检查记录、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责任书等),书写规范,记录齐全。
二、实行“安全值日制”
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本日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三、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校舍问题: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
3、消防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等有无违章情况。定期对学校的水路、电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5、对仪器室等部位的管理情况。
6、建立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定期清查校园网信息。
7、加强对寄宿生饮食卫生的检查,定期对寄宿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或评比,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8、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9、有门卫值班制度,有出入人员登记,非本校人员禁止出入。
四、检查要求:
学校要有每次的检查记录。所检查的设施标准及要求如下:
1、教室:无险情;楼房安装防护窗。
2、图书室、阅览室:无险情;学生疏散通道畅通。
3、会议室:无险情;学生疏散通道畅通。
4、实验室:无险情;毒气排放畅通药品存放合理。
5、教工宿舍:无险情;防范措施到位。
6、厕所:墙、盖板、顶无险情。
7、路灯:布局合理,正常亮。
8、校墙:无险情。
9、电路:无险情,绝缘良好。
10、吊扇:安装牢固。
11、仓库:防范措施到位,专人负责。
12、消防设备:按要求安装,能用。
13、篮球架、单双杠:安装牢固。
14、线杆、枯树:定期检查,废弃物及时清除。
五、安全教育每学期两次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教育。
第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进行。第二次在期中考试后第一周进行,在各个假期的放假前要给家长发放有关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公开信。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法制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
2、交通安全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让学生了解交通常识,遵守交通规定。
3、挫折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
4、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
5、交通安全标志:沿交通道路学校设置标志。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带队,检查后需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学校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学校,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4、如有帮忙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学校,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掉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学校,制止家长进入学校。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学校。
8、放学后,注意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终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学校,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景。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景。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必须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掉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职责。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景。
3、学生礼貌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景,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学校学生活动情景,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进取作用。
七、团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景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俭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职责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学后,务必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必须要贴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体育组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三、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后一旦发现学生缺课,要迅速查明缺课原因,及时通知家长,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学校。
五、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在游泳馆、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班(队)会、标语、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七、每年夏季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拒绝溺水”学生承诺签名活动。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河游泳的严重危害性,懂得生命的。珍贵,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拒绝私自下河的防线。
八、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九、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又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安全检查报告制度。
1、学校各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各部门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整治处理情况汇总报保卫处存档。
2、各处室重点检查部位和项目:保卫处:消防设备、安防监控防盗设施、校园周边环境。
总务处:校舍、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供用电设施设备、木工房、文印室、食堂饮食卫生、财务室、机房、仓库、校园环境。教务处:实验室、危险药品、教学设施设备。政教处:校园环境卫生;违禁刀具;学生矛盾排查。办公室:档案室、汽车、车库、教职工矛盾排查。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重点部位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职责重于泰山”的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各班级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第一职责人,各部门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职责人,处室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务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月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级组长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一次或两次组织年级组长、治安室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状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并要求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其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状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状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机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状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8、用心配合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务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状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状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状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状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汛期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要特别注意防范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一是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
二是对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受地震、台风、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是对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妥善安排。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搞好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险情,以及将学生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策划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突出教育功能,让学生通过集体外出活动了解社会、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以福州地区为宜,且必须到经政府批准正式开放的景点,不得到未开放景点、景点附近未开放区域或在景点非开放时间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应当天往返。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严格落实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和报备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学院或有关单位同意,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院或有关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或为其他校外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违者将追究有关组织者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见附件),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外出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内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各小组负责人及其移动电话号码;预案还应当根据本次活动的具体实际,分析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和安全(应急)预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审批。
学院审批通过后,带队教师必须提前2天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经学院领导签批同意、学院盖章确认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并附带队教师签名的安全(应急)预案和与旅行社签定的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三、切实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保障外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纪律和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活动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要反复向学生申明注意事项,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针对性,不留空白点,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进行。
四、严密做好活动过程的组织工作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要委托旅行社组织。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办理保险。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对不熟悉的景点,要进行踩点,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对于地势险峻或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动过程中,禁止学生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自行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具有营运资质、证件齐全、车状良好,车辆驾驶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拒绝超载、超速运行,确保乘车安全。
对参加人数较多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增加带队教师,采取统一活动、分组管理,每个小组设立小组长和安全员。
五、完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动前,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出现其他不适合活动的情况,不得组织外出;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在活动中出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中止活动,服从指挥,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启动的应急预案。
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不留空白点。
对活动中个别有不良倾向或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带队教师要及时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予以纠正防范。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中,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带队教师及学生干部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如现场情况不能确保活动安全的.,应该及时中止活动。遇有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援助。
六、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严明活动纪律。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者对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对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排查、严格审批。对缺乏安全保证的活动,不予批准,坚决制止。
带队教师是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现场管理者,对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活动和安全保障。要增强责任心,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带队教师做好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时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如发现学生干部违纪,从严处理。
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对活动中本小组人员管理与监督,要做到人员去向明确,确保小组成员集体行动。
学生个人要认真遵守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和景点的相关规定,服从带队教师和有关学生干部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对违反规定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如学生不听劝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教导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7、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扯供电线路。
8、学校办公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政教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9、学校总务处、教导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如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学校教导处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与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1、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3、饮食卫生安全;4、防盗安全工作;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6、交通安全;7、防火安全;8、应急疏散通道安全;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10、校舍安全;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吴组员:及各班主任,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年级、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年级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食堂、小卖店等与供货单位签定饮食卫生安全协议,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计入食堂和在小商店内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投影仪等教学仪器。教务处、年级处每月检查各处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学生就寝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安全隐患检查结果处理
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带队,检查后须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安全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务必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楼梯、走廊、床架、围墙、护栏、体育设施、用电线路、各种建筑结构状况、校园周边山坡、道路等状况,并如实记载检查状况。
(二)、学校每月务必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由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课桌、箱子,对学生携带的危险品,如刀具、烟花爆竹等要一律没收,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每节课都要清点学生出勤状况,发现不明状况要向学校报告。
(五)、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务必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八)、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务必有安全知识和排查潜力的人担任。
(九)、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十)、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职责追宪制。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2、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3、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4、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学校,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学校人员情景,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莲~山课件》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午时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一天检查设备设施情景。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团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职责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体局安全办每学期至少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三、检查、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校舍房屋安全、日常安全管理、校园内外治安环境、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
四、检查、监察主要采取 “一听”、“二查”、“三落实措施”,确保检查、监察效果。
五、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整改,确实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必须落实补救、监控措施和整治方案,并立即逐级上报。
六、各级在组织检查、监察时必须有的放矢,找准安全隐患。凡因检查、监察工作不到位,走过场,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