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以新《纲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幼儿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确定教育活动目标,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要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实际水平,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2、各班要制定班级教育教学计划。班级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是班主任依据教育目标、幼儿发展水平,有计划、有系统地安排、设计和组织各类教育活动的过程。它是由各个层次的计划组合而成的一个整体,主要包括:学期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
3、各班在实施本班教育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可根据幼儿发展实际水平和生活经验、兴趣的需要,灵活地调整教育目标、内容,每学期应对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研讨交流和总结。
4、各班应根据幼儿年龄实际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将动与静、室内与室外、教师组织与幼儿自主活动等有机结合、交替进行,建立健全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
5、各班应为幼儿提供多内容、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活动,发挥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应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内容的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6、各班应灵活采用小组和个别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生活活动、游戏、教学、劳动、娱乐等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活动质量,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做好观察记录、教育笔记,不断积累教育资料,总结教育经验。
7、各班应保证每天2小时以上的幼儿游戏时间,充分利用室内外空间开展角色游戏、结构游戏、表演游戏等各类游戏;要提供丰富的游戏材料,体现多功能和多变性、层次性和趣味性,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游戏环境和条件。
8、各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兴趣、需要,围绕教育目标,调动幼儿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师生合作创设具有班级特色的教育环境:环境创设要符合幼儿园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注重为幼儿创设宽松、和谐、民主、平等的精神环境,促进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为了更好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不断的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在教育教学中起到省级示范性园所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本着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为目的,采用科学的课程模式,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2、明确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研究目标,-即幼儿发展水平目标(包括幼儿在健康领域、科学领域、语言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的发展),研究目的在于怎样促使每一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利用观察、游戏、集体教育活动(或分组活动、区域活动)劳动、体育活动,日常生活、娱乐等手段,进行综合性整体优化教学,并积极发挥教育手段的教互作用。
4、明确培养目标,严格遵循教育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安排及活动教案等,认真填写与教育有关的其他资料。
5、强调规范的教育教学环节
(1)在填好计划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每一篇教学活动方案,使执行规程落到实处,教案达标率达100%。
(2)努力为幼儿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尽可能多的提供学习材料与机会,没有教具和材料不能组织教育活动。
(3)认真整理教育笔记,个案记录及填写保教工作中的其他表格,教师每人每周写教育笔记1篇:个案观察记录,每月为每位幼儿写成长档案。
(4)强调幼儿出勤率,以保证幼儿在园活动时间。
6、每学期需撰写1-2篇有价值的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等,每学期末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行全面的书面总结,并幼儿园存档。
一、备课制度
第一条 教师必须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第二条 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第三条 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第四条 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第五条 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第六条 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每周一次平行班集体备课.
第七条 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二、听课制度
第一条 每学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第二条 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教学主任干事下班听课4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第三条 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做示范课一次.
第四条 青年教师每周自觉听老教师活动,并主动征求意见.
三、教师考评制度
第一条 凡本园教师都必须按时接受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第二条 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间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况提出改进、提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况、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第四条 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教育教学评估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工作。
第二条 成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
第三条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估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估的内容,制订评估标准,确定评估的方法及时间,并将评估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估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条 每学期末开展评估活动。
第五条 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第六条 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估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