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总结(通用6篇)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的安全,市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成立市家电下乡检查组,从7月27日到8月4日对我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将此次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乡检查组作了具体分工。商务部门检查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财政部门检查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及资料情况。检查中,作为负责资金兑付工作的财政所严格按照规定,对家电销售网点申报资料及网点与农户签字的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包括家电下乡购买户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以及委托书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时兑付销售网点垫付资金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样对汽车、摩托车补贴工作也是如此。 财政所每月及时将资料按销售网点及申报批次进行装订,并且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进行检查,确保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
乡企业及其网点,在此次检查中能够积极配合,能够按照规定做好家电下乡销售工作。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至今未到当地财政所进行过备案;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与销售商签订的委托书中的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3、通过电话咨询与实地调查,部分家电下乡销售商盗用或借用农户相关资料冒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象;
4、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5、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回访制度要抓紧落实,切实防止骗补家电下乡资金。
6、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到目前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我镇从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就我镇家电下乡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我镇主要存在:一是个别农户资料收集不齐,有的农户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在办理录入过程中未及时交给工作人员,造成了家电下乡补贴的个别农户的资料不完善;二是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部分农户联系方式未填写。由于部分农户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没有固定的联系方式,所以造成部分农户的联系电话未填写。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已组织各片、各村对已享受的家电下乡补贴的农户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
四、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的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管理,更多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切实做好我镇家电下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相信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下,我镇家电下乡工作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虽然我区在20xx年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3、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电信在全区各乡镇有32个手机销售备案网点,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显示其截至6月中旬家电下乡活动开展半年来,手机销售仅21部,每个网点还不到一部。经我们调查得知,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其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后来电信部门内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的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
转眼间已经快到春节了,在忙碌和快乐的工作中,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到了领导的关心和爱护,以及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下面就一年来的工作简单总结一下:
2-3月份我在陈镇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大营区和镇区的两委换届档案整理工作,我积极的和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快速出色的完成了档案整理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
进入4月份开我调入财政所开始负责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这项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镇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3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之初,我们即对所有销售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发放了《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手册,让销售网点工作人员迅速熟悉家电下乡政策与业务流程,保证了我镇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广泛宣传,确保政策深入民心。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重点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另一方面督促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我多次去大营各个家电下乡中标销售网点走访,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我认真对待每一位来报家电下乡补贴的农民仔细快速的办理补贴录入和上报工作,及时的把最最新的政策发布给农民。详细的告知农民办理家电下乡补贴需带的证件出现发票错误的及时和相关的商场沟通争取在最快的时间解决问题把钱布补贴给农民。进入6月份又添加了汽车摩托下乡补贴工作我同是负责家电和汽车摩托的下
乡补贴工作虽然工作更忙碌了但是看到农民及时拿到补贴资金深切感觉到再看辛苦也是值得的。截止到20xx年2月5日补贴汽车摩托车393辆补贴金额1022483.60元,补贴家电1192台,补贴金额333779.03元,位居我县补贴前列。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缺点,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镇的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根据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转发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进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并结合长星镇的实际,现就长星镇开展家电下乡回访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扎实做好本次家电下乡回访活动,扎实做好各项并确保有成效。长星镇财政所建立了家电下乡回访制度,确立了专人办理,根据农村实际,利用晚上和下雨天进行电话回访和入户走访,以电话回访为主。
二、存在问题
本次活动中,县局提供的我乡家电下乡购买信息为农户57户,家电下乡产品250台。截止8月底共回访了28户,涉及家电下乡产品123台,回访面为县局提供信息的49%,其余农户存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和外出打工的情况而无法联系。
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查实与县局信息资料不符的有21户,有50台。
县局提供的57户补贴农户中,无联系电话的有18户,占比为31%;电话号码真实可以联系的有20户,占比为35%;电话号码错误、停机无法联系的有19户,占比为34%。
三、对存在问题的建议
对本次回访中发的现的问题,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户家电下乡及防骗补的宣传,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对有骗补情况的网点,应在查清事实后收回套取的补贴资金,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备案网点的资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本次回访的情况来看,我县大部分网点不同程度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随意冒用他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的,这容易出现套取补贴情况发生。下一步,应建立防止骗补的长效机制,采取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电话回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各部门加强对网点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到位,保障补贴资金安全,真正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一、家电下乡
1、补贴品种:全国统一实施的九类产品,即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我省新争补贴品种为电动自行车。连同我省新争补贴品种,补贴品种达到十类。(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及中标区域为准)
2、补贴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底。
3、补贴对象:农民、国有林场及农场职工。
4、兑付程序:我们开始执行的是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并兑付方式,为进一步改进兑付方式,方便农民申领补贴资金,减少申领成本,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们从去年9月份开始,全面实施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5、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底,共兑付家电下乡类产品1660(台)件、补贴资金37.14万元。截至20xx年9月25日,累计审核兑付家电下乡类产品4919(台)件、补贴资金119.32万元,累计销售家电下乡类产品5029(台)件,实现销售收入955.34万元,兑付与销售的差异,是网点垫付申报补贴资金的时间差造成的。
二、汽车下乡
1、兑付情况:20xx年底,共兑付新购车补贴340辆,补贴资金128.07万元,拉动销售收入1340.64万元。截至20xx年9月25日,共兑付新购车补贴1062辆,补贴资金302.93万元,拉动销售收入3203.10万元。
2、补贴政策:补贴时间-汽车下乡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3、补贴对象: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
4、在授权经销商购买财政部等部委公布的补贴车型(产品目录),均可在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
5、补贴比例及金额。
(1)、农民以购买规定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2)、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
A、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
B、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家电下乡和汽车政策在我县实施一年多来,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政策效果快速显现,根据目前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政策精神,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将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兑付率,促使我县家电及汽车下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