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汇编5篇

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精选5篇)

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

建立帮扶企业制度,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是县委、县政府为加速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20xx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通过加强领导,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受到了帮扶企业——铜业、水产的一致好评。

一、加强领导,落实帮扶责任

为使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把帮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机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负责企业帮扶日常联络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司法局将帮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负责将县里有关文件和企业帮扶要求复印给各处、所、股室,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帮扶职责,落实责任,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二、多措并举,抓好企业招工

为切实做好该企业的招工工作,县司法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今年以来,县司法局肖局长多次带领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走访铜业和水产帮扶企业,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企业职工生产生活情况。与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工促膝谈心,帮助企业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和问题。单位领导能经常深入企业,同企业老板探讨如何广开渠道,招贤纳才,稳定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等。逢年过节,肖局长都会带领班子成员去拜访企业老总及慰问公司职工。为了让职工安下心来工作,肖局长经常亲自到车间去为新招进来的职工做思想工作,介绍企业现状及发展前景,鼓励他们安心上班,虚心求教,掌握技术要领,争取加薪。并举例事例,说明在家打工的好处,既能赚钱又能顾家,可谓赚钱养家两不误。一年来,没有一个新员工自动离开,确保了职工进得来留得住。二是多管齐下介绍职工进厂。今年春节过后,县司法局就把为企业招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春节期间家家团聚、许多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这一机遇,不顾天寒地冻,走村窜户,在就近几个村庄散发招工广告。介绍农村闲余人员到园区企业就业。到20xx年6月底,县司法局为铜业、水产分别招工35、38人,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企业招工任务。

三、强化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帮其排忧解难,是我们帮扶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为切实铜业、水产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县司法局通过创新创优服务方式,强化多项服务措施,为该企业发展和壮大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认真开展法律宣传。以律师“四进”活动为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业园区和新城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如招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刊出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为企业职工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极大地提高了企业负责人与公司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了企业“依法纳税、依法治企、诚信经营”、职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睦友爱”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县司法局常年派员为铜业、水产无偿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解决一些涉法问题。律师经常抽空坐阵企业,为他们严把合同签订关。每次签订合同,企业老板总会主动邀请法律顾问上门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起草和修改合同等。对于企业遇到收不回的贷款等棘手问题,我局律师能“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千方百计出点子,想办法,通过各种法律途径进行追讨。今年,我局派出律师为水产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帮助追讨货款上百万,使该企业老板和员工们对法律顾问赞不绝口,同时该律师也赢得县有关分管领导的好评。三是帮助企业健全制度。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管理同样不能只靠人管人、人看人,而是要靠制度管人,健全的制度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为此,县司法局派人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车间管理、人事管理、生产经营、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物资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县司法局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多次为企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企业采纳,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广开言路,挖掘招商信息

招商引资,是县域经济发展第一菜单。为营造我县“亲商、爱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县司法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招商引资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能正确处理挖掘招商信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以超常思维和超常举措,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通过思想大讨论,营造了“人人议招商、时时求信息、处处引项目”的浓厚氛围,形成我县“决战两区”、跨越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截止目前,我局已向县招商局上报有价值的招商信息2条。

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xx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20xx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xx年4月**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3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帮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双办发[20xx]2号、双办[20xx]59号文件精神,为企业真诚帮扶,优质服务,取得了企业的好评。现就帮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年初,局党组就开展“服务企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活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帮扶实施方案,明确了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石泉担任联系双峰县恒大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帮扶领导,由商贸发展股长秦喜任专职帮扶队员。一年来,为了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为了推进企业承办的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尹局长先后入企12次,并为了将企业列入全省龙头企业,先后4次上省厅协调。贺书记带领帮扶队员先后入企20多次,全面了解企业情况,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共同排查困难,分析原因,多次向政府领导及项目挂点县处领导汇报,制订了帮扶工作计划

二、深入调查了解

通过深入企业调查,对企业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该企业于20xx年8月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废旧物资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业务。该企业于20xx年成为我县唯一一家全省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企业,累计回收废旧家电5万多台,为我县扩内需、促消费、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娄底市被列为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经我局推荐、市商务局申报、省商务厅核准后报商务部备案,确定该企业为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承办企业。按照《娄底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该企业须于20xx年前在全县完成1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包括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包括废旧钢铁、废纸、废塑料等废旧物资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65个村级(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任务。

三、积极开展帮扶工作

为较快推进帮扶企业承办的项目建设,我局就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先后2次提请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已成立了由邹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网点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同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用地按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出让;同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承办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政策待遇外,可同时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目前,该企业借助国藩中电水工机械场地已完成废旧钢铁分拣加工区建设,完成设备安装70%,信息综合楼已建成,回收网点正有序整合、新建。3月份,省商务厅谢建辉厅长来双峰调研,专程察看了该企业,给予了高度评价,已支持该企业100万元。向省商务厅、财政厅申报了列入全省龙头企业和20xx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四、认真查找问题

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明确的规范要求标准,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需用地100亩。但该项目建设最大的困难就是土地问题一直未解决,国家、省、市对该项目的验收在即,压力大,形势相当严峻。

五、20xx年帮扶计划

为帮助企业早日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迎接上级验收,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并不断开拓市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我局20xx年帮扶计划是:

1、积极向政府汇报,早日解决项目建设土地问题。

2、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争取将承办企业列为全省重点扶持企业,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3、为企业热情服务,精心指导企业按国家建设规范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4、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做大做强。

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4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我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做20xx至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xx年至20xx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方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报告期内经营及业绩评价,第二部分是监事会会议情况,第三部分是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报告期内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监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董事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基本实现了每年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公司20xx至20xx年度财务报告上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公司三年的累计主营业务收入44775277元、累计主营业务成本9863686元、累计管理费用12870236元、累计营业利润1865**15元、累计投资收益10048550元。公司三年累计净利润为29911141元。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要点

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调整每年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董事会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计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董事会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三年来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长期进行季度或年度的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每年会计师事务所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由于相关联单位的体制性质不同,监事会未能对公司内部发生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作出完全的判断,这有待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协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还将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5

20xx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xx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xx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计11项。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议与股东会议,及时提示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问题,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与财务风险管控的研究,提出合理建议,增强对公司依法经营的监督。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劵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依法依规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xx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公司实施的重大经营事项存在违反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交易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未发现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药业(13.41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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