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之二

全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之二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这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继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在农业政策方面出台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安排全市粮补方式改革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何书记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受谢市长委托,就做好我市粮补改革工作,先讲四点意见:一、认请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1998年以来,在国内粮食市场出现阶段性总量供大于求,粮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中央从保护农民利益、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大局出发,制定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这对于防止粮价过度下跌,解决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问题,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我市粮食生产和流通环节看,一是粮食结构性过剩,库存不断增加。由于粮食流通持续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市场粮价不断下滑,收购价(保护价)与市场价长期倒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不能实现顺价销售,库存不断增加。据5月31日统计数据,全市周转粮库存约23万吨,加上国家专储粮6000万斤,总库存达5.2亿斤,超过全市最大库容量。目前全市还有390多个露天粮堆。现有库存中约有1—2亿斤属陈化粮,如按现行市场价销售,差价亏损约1亿元。二是财政用于粮食补贴的支出有增无减,亏损挂帐不断扩大,地方财政不堪重负。中央核定我市1998年5月末粮食亏损挂帐2.43亿元,每年应由我市财政支付的挂帐贴息和筹集风险基金近1千万元。到今年5月底,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亏损挂帐约5.8亿元,不断增加的粮食亏损挂帐贴息已经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三是长期实行保护价收购,致使粮食市场价格信息失真,导致农民种粮只重产量不重质量,因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这也是我市近年来农民纯收入增长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趋缓的原因之一。四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保护价收购任务,长期吃国家补贴,形成了一定的依赖性,阻碍着国有粮食企业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等方式改革,粮食企业始终走不出计划经济模式,不能成为真正市场经济主体。同时,企业的老职工、老库存、老挂帐即“三老”问题越积越重。为有效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调整粮食补贴方式,逐步消除体制障碍,保护和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实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对于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种田还能补钱”,可以让广大农民从中直接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关心,从而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联系,为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行直接补贴,粮食市场放开,农业生产直接面对市场需求,可以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要来组织生产,从而加快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解决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不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偏低、农民收入增长乏力的问题。三是有利于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市场一旦放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将成为粮食购销市场平等竞争的主体,将极大地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快自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有利于粮食市场的活跃的顺畅。四是有利于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更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根据国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我国生产的粮食价格已没有增长的空间,实行高粮价的政策已不可行,同时各级财政也将无法承受。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对粮食生产环节给予补贴,可以有效地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也是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省委《关于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抓好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粮补方式改革涉及国家、企业、农民三者利益,涉及面广,牵动性强,工作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从实际出发,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确保粮补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这次粮补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放开搞活粮食流通,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搞好粮食储备,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农民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准确把握四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粮食安全;有利于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便于公开公正规范操作,保持农村稳定。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两放开一调整”。“两放开”,就是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一调整”,就是调整粮食补贴方式。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就是从2003年6月1日起,不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实行随行就市收购。在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可以充分利用市场价格杠杆,促进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改进粮食品种,提高粮食或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效益。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就是支持和鼓励各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和经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随行就市,按市场价收购农民余粮,与其他粮食经营者公平竞争,自负盈亏。调整补贴方式,就是将原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使农民得到的间接补贴,调整为直接补给农民,由“暗补”转向“明补”。这是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核心内容。(二)要科学安排,分步实施,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今天的会议结束后,各县区要借鉴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宣传计划和宣传提纲,把握宣传导向,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重点搞清为什么要直补,怎么补,如何适应市场需要调整结构,粮食企业怎样参与竞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出专栏、贴标语、编简报、发信件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努力使改革政策和实施方案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国有粮食企业职工都能理解和支持改革,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二是制定方案阶段。各县区要以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或者农业税计税常产,或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计税常产各占一定比例等方式,确定每户农民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地要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科学测算基数,全面核实农业税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入村到户,登记造册,为确定每户农民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产及补贴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打好基础。要注意并妥善处理好相邻地区农民补贴收入差距问题。作为一个县区,总的补贴数额比较容易核定,但合理、公开地落实到每一个农民则比较困难,可能出现相邻乡、相邻村、相邻组之间利益不均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求得农民的理解,同时,要特别注重做好毗邻地区农民补贴收入的衔接工作,防止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6月28日前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要上报到市粮改协调小组审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抓紧制定,确保方案及时上报。三是组织实施阶段。省将于7月底之前将各县区方案批复下来,各县区要立即按照省批复的方案,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对补贴依据、计算方法、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要编制清册,张榜公布,并将粮食补贴通知书及时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如数兑付到位。对农民补贴的兑付和农业税的征收,原则上实行“征补两条线”的办法。对亩均补贴额较少的地方,在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也可采取将农民补贴资金直接抵交农业税及附加的办法。除当年农业税及附加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从补贴资金中抵扣以前年度的税费尾欠和其他任何款项。四是总结完善阶段。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市粮改协调小组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力度,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各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各项配套改革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成功,省政府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改革政策,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一)调整粮食风险基金补贴政策。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后,省将停止实行对市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粮食风险基金由省财政统一调配,但仍用于各县区老库存的处理和新增挂帐的利息支出。这次改革对农民的补贴资金,是由省政府从中央财政借入资金,将直接拨付到各市、县区。(二)放开搞活粮食购销市场。各地要在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鼓励个体、私营、集体企业参与粮食收购和经营。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购销批发市场,使之成为粮食流通、粮食信息的聚散地。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并不等于放任自流,粮食、物价、工商部门要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的管理和监督,鼓励守法经营,惩处违法经营,逐步建立一个多元、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购销市场体系。(三)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将直接参与市场竞争。而要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增强活力。为缓解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对粮食企业的冲击,省将对各县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老库存、老挂帐予以划断并妥善处理。我在此强调,各县区上报的5月末的粮食库存数量、亏损额,要实事求是,不要虚报、瞒报,不能任意扩大亏损额,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严禁逃避银行债务。同时要尽快完成国有粮食企业减员分流任务。目前,按照省里要求减员分流70%的目标,贵池区尚有136人,东至69人,青阳37人,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必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完成分流安置任务,省仍将执行每解除一名职工劳动关系补助5000元的政策。同时要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各县区要以资产为纽带,加快组建1—2个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公司,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四)继续做好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市农发行要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积极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提供收购贷款,支持其随行就市收购农民余粮,坚决杜绝区域性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的发生,这是关系到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同时,各地要支持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向各类粮食企业提供收购资金贷款。要加强现有库存粮食的安全管理。目前全市仍有39座露天粮食仓库,在梅雨季节到来之际,要防止水毁和霉变。(五)鼓励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要大力开展订单粮食生产,实现生产和市场的对接。农业部门要搞好信息、技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农产品。重点实施龙头带动和品牌战略,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合,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培育粮油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延伸产业链条,实行产业优化升级和产品的上档升级。每个县区都应该培育1—2个粮油龙头企业,全市应培育1—2个省级龙头企业。四、明确责任,通力协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这场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多一点,把方法和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粮补改革协调小组,谢德新同志担任组长,我任副组长,宣传、计划、财政、粮食、农发行、监察、审计、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与税改办合署,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乡镇都要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和办事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为粮补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县区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采取向乡镇派指导组,乡镇干部包村到户等方式,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对参与粮补改革的乡镇干部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要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保陪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工作的认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改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与各部门联系和沟通,保证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粮食部门要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搞活经营机制,妥善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老职工、老库存、老挂帐和企业稳定等问题;审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老粮、老帐的锁定和审计工作;农发行要积极主动做好改革后的粮食收购资金供应,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工商、物价等部要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管理,维护粮食购销市场秩序。(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阳光操作,切实做到“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总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抵扣除当年农业税以外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民负担。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检查,严明改革纪律,对领导不力,组织不严,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而影响改革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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