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三篇)

建筑安全生产活动总结(精选3篇)

建筑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篇1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总结《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太和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六)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七)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篇2

20xx年锦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

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

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xx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

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xx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

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xx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

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xx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本兼治的目的。

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

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

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

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建筑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发现我项目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反复出现的,不为现场作业人员所重视的环节进行强有力的整顿,加强全项目部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二、检查重点

针对我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施工阶段,我项目部进行检查的重点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架梁及运梁的安全管理情况、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的防护、现场临时用电、架桥机,龙门吊等特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安全内业情况。针对上述检查重点我项目部对回龙隧道、姚家湾大桥、鲍峡服务区、1、2#梁场、襄渝铁路跨线桥、大庙大桥等重点施工部分进行了详细检查。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回龙隧道

隧道内照明光线不足,隧道内路面作业人员部分为按要求穿着反光服作业。

2、一号梁场

项目部一号梁场预制场四台龙门吊吊钩缺少防脱保险装置,氧气、乙炔瓶未分类分开放置,现场多处配电箱柜门未及时关闭,现场废弃物品没有及时清理,文明施工情况较差。

3、24处桩板墙

桩板墙桩基施工现场,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孔口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挂安全带。现场第14~16号桩孔处于边坡坡脚处,线路右侧上边坡随时存在滑塌的风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4、襄渝铁路线桥跨公路防护棚架

搭设防护棚架施工人员未带安全帽,且高处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

5、张家院大桥

现场架桥机缺少后支腿;架桥机停止作业时未对架桥机进行固定。

四、隐患治理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项目部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三日内整改到位。项目部将指导和督促各工区、施工队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1、要求回龙隧道现场施工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增加了隧道内照明灯具,使隧道内照明光线满足施工要求。

2、项目部一号梁场现场的龙门吊吊钩防脱保险装置安装到位,氧气,乙炔分类放置,并保证安全距离。对部分损坏较严重的配电箱进行了更换,保证了所有配电箱上盖上锁。

3、桩板墙施工现场14——16号桩基采用钢筋混凝土加高了护壁,并将内侧护壁与边坡间隙处用土石填实,同时在护壁一侧搭设脚手架施工平台用于固定卷扬机和提供施工人员上下作业。

4、防护棚架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已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已搭设部分用反光带和反光锥进行了防护。

5、张家院大桥架桥机已增设了前支腿,在停用时用钢丝绳进行固定。

五、下步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通过本次检查,现场特种设备运行总体情况比较良好,临时用电状况得到很好地改善,现场施工人员使用防护用品的意识大大加强,结合实际情况,今后主要抓住以下方向作为工作重点:

1、提高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思想上重视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力度。加强特种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2、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等使用管理。

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自身素质。

4、对于反复出现相同问题的施工队进行违约处罚,提高施工队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5、项目部将自查自纠作为一个日常工作,紧抓安全生产中的漏洞,将安全生产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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