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汇编5篇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精选5篇)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 篇1

1、 爱护住宅内燃气设备,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备。

2、 使用燃气设备时,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注明的操作规程操作。

3、 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必须保持房间通风,并同时使用排风扇。对使用一定时间的热水器,要定期报请维修部门清洗和检修。

4、 烟道式热水器,未装烟道的不得使用。

5、 户内燃气设备在使用时发现问题,必须关闭燃气总截门,立即向管理站报修。

6、 厨房内不能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能混用其他燃料的燃具。

7、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接头、开关、胶管等部位。

8、 外出、长期无人居住或不用燃具须将燃气表前截门关闭。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安委会关于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办、国土所、村镇规划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员,增强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参与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来;三是加强管理,从源头预防隐患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燃气基础设施和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此,在镇会议后,狠抓落实不,各处(委)、村(社区)扎实开展了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如下:

(一)党工委:

辖区内无燃气经营市场,磨嘴村10社、11社、13社和14社安装了天燃气;xx街道天燃气管道太小,目前,正在进行大管道安装工作,均未发现燃气安全隐患。

(二)子昂街道办事处:

1、新村宿舍、青年路43号1幢2单元的天燃气管道均有漏气现象。

2、迎春西路5号门面的棉絮加工房,不按安全要求使用液化气罐,办事处已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3、德胜社区兴发燃气经营部、黄氏燃气经营部、谭氏诚信燃气经营部均存在安全隐患,办事处已发整改通知书。

4、新世纪广场四合院的天燃气管道安装规划不合理,燃气管道紧挨配电房,燃气管道接口设置在路口,常被人踩车辗,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安全事故。

5、建华街居民陈善舵私拉乱接天燃气管道,已责令其整改。

6、新阳街28号院内两只燃气计量表锈蚀严重。

7、三元宫社区部分居民院落铝塑管安装过低,燃气管道阀门有锈蚀现象。

(三)紫云街道办事处:

部分酒店和居民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对燃气的基本安全使用知识了解不够,个别门面作为生活用房,通风条件不好,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个别餐馆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凉帽山社区三组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平安街道办事处:

1、清家堰社区:原清家堰村1—5组居民用气的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已久锈蚀老化严重,总气表、分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和老化;虽然宏源公司已对社区上报的主管漏气现象进行了整改,但建筑压管、漏气的安全隐患并未彻底消除。

2、建设社区: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多只天燃气表腐化、锈蚀;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总燃气调压气表漏气;丝厂三栋三单元四楼居民反应漏气;安林巷二中宿舍发现天燃气总表严重漏气;人民渠居民普遍反应家庭内部漏气;新阳街建设7队550号至580号居民用气,主管、分管漏气……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 篇3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好目前燃气市场突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市场安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送气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新建、在建燃气工程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参混二甲醚、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

2.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

3.纠正和规范送气服务行为,杜绝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无证、证件失效、证件未变更)的现象;

4.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违规行为;

5.加强对灰口铸铁管、燃气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6.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企业不按规定开展入户检查、管线巡查、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等安全隐患问题;

7.新建、在建燃气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8.燃气运输、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完成)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到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供应、储配、运输和使用等),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二)排查治理阶段:( 4月21 日- 7月31日前完成)

1.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进行拉网式、无缝隙的检查,突出重点时间段(每日中午、晚上燃气使用高峰期和节假日)、重点人员(设施运行人员、维修人员等技术人员)和重点区域(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着力解决城镇燃气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打击非法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燃气行为。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有效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 8月1日-8月31日前完成)

1.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对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问题。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经营和不足,深刻剖析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检查和督查。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采取多渠道,向辖区广大居(村)民群众大力宣传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促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做好资料收集归档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将本次开展工作的各类文件、检(复)记录、图片收集汇总形成台账。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社区、官桥村工作务必于6月7日、7月5日、8月29日上报《兴宁区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 篇4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发生火灾应如何处置?

(一)罐体、闸阀、管道漏气着火时应采取的灭火措施罐体、闸阀、管道漏气、钢瓶破裂等设备事故漏气着火时的灭火措施是:

1、阀门失灵漏气着火时,首先要彻底扑灭周围建筑物火灾,暂孤立钢瓶火点,让其稳定燃烧。在扑灭钢瓶火焰后,可采取木楔堵漏法,即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木楔迅速打进角阀孔,制止跑气,然后将钢瓶进行冷却并转移到安全地点。有可能的话,最好将瓶内残液放出烧掉。

2、钢瓶破裂漏气着火时,应首先控制火势,不让火灾扩大,确认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迅速将正在燃烧的破裂钢瓶拖到安全地点,使其燃烧后自行熄灭。同时,把建筑物和地面火势扑灭。

3、在瓶体破裂漏气未着火的情况下,应迅速熄灭周围一切火种,同时用木楔子堵住漏气。然后将充满气体的房间门窗关闭,防止液化石油气扩散遇明火发生爆燃事故,待确认没有任何火种是,再开窗通风。

(二)操作使用不当,漏气着火时应采取的灭火措施

如调压器与钢瓶角阀连接不紧、密封胶圈丢失,违反操作规程等属于使用不当而着火。可采取下述灭火措施:

1、切断气源。即在没有引燃起它可燃物的情况下,可迅速用一条毛巾(抹布、围裙等物)盖住钢瓶护栏(防止手部烧伤),立即关闭角阀,火即熄灭。

2、先灭火后断气。用手抓一把干粉向火焰根部用力猛打,火焰熄灭的同时立即关闭阀门。

3、在引燃可燃物而烟雾不大的情况下,可在用水或灭火器扑救周围火焰的同时,迅速采取断气灭火或先灭后断的方法,扑灭钢瓶火灾,切断气源,并将钢瓶转移到安全处,以防止钢瓶破裂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火灾,造成更大的爆燃事故。

4、当室内充满烟雾,火势较大,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一边扑救周围火焰,一边寻找钢瓶,注意不要把钢瓶碰到,否则液体跑出扩大火势,将钢瓶火扑灭立即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用水冷却钢瓶后转移到安全地点。

二、如何正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室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

2、连接钢瓶与灶具的胶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胶管,两端必须用卡箍箍紧,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且不得穿墙越室。家用燃气胶管建议使用18个月后更换。居民用户室内液化石油气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米。

3、换瓶时,应仔细检查调压阀前端的密封胶圈完好状况,有缺损则不可使用。安装调压阀时,应拧紧调压阀手轮,并打开钢瓶角阀检查各接口是否漏气。

4、使用液化石油气器具时应有人照看,不得离开,以防锅内东西溢出浇灭火焰或烧干,引发火灾。使用完液化石油气后一定要关闭钢瓶角阀及燃气具。

5、用户应经常检查钢瓶、灶具、软管、调压阀,发现漏气,胶管老化、龟裂、发硬、调压阀失灵应及时报修、更换。

6、钢瓶不要靠近热源,不得将钢瓶靠近明火,更不得用开水浇钢瓶或用明火烘烤钢瓶。

7、钢瓶必须直立使用,切记不得横放或倒放使用。

8、钢瓶必须确保在检验有效周期内使用。

9、钢瓶内不能正常燃烧的残液应送到供气单位处理,用户不得自行将残液倒在室外或下水道,避免发生火灾或闪爆事故。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应该如何处置?

1、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了一种臭味剂,一旦泄漏即可闻到,用肥皂水可检查出漏气部位。

2、当发生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关闭钢瓶角阀及燃气器具阀门;打开所有门窗,让液化石油气散发,及时将钢瓶移至室外空旷处;

3、发生燃气泄漏场所严禁一切火种,切勿触动室内任何电器开关(如开关灯、开关排气扇、抽油烟机),切勿在现场使用固定电话和手机;

4、在打开窗户及关闭阀门时,动作要轻柔,以免引起火花;到安全的地方拨打报警、抢险电话。

四、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1、严禁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内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在集体宿舍、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和居住房间内使用、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

2、使用燃气的住宅用户宜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燃气使用过程中,人不得长时间离开。

3、经营性场所严禁将液化石油气气瓶和管道布置在营业厅内,严禁将气瓶和灶具放置在主要出入口;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组供气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经营性场所的厨房和瓶组间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

4、用户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当使用定期检验合格、瓶体外观无损且未超期使用期限的钢瓶;应当使用质量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灶具。严禁购买非法商贩出售的液化石油气。

5、燃气钢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周围无可燃物的地方,距灶具或热源不得小于1米。

6、用户应当定期检查燃气瓶关键部位是否漏气,当发现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打开门窗通风,禁止开、关、电器,同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7、严禁私拆、私迁、私改燃气管线和设施;严禁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搭接物品或者挂绳。

8、严禁私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夜或者用气瓶倒灌;严禁加热、摔砸、倒卧、曝晒气瓶;严禁拆卸钢瓶角阀和减压阀零部件。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范文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__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__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鹏办事处20__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1.统筹协调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依据职责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入户检查情况、用户档案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违规向直排式热水器用户供气的企业(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用户信息(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或直排式热水器来源等信息分别报送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督促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六)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__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__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处置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汇总。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