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街道仍将继续紧紧围绕罗湖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同时切实配合好检查整治行动的各牵头部门,做好相关排查和整治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我辖区的城市安全质量。
(一) 工作思路
1.进一步理顺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充分发挥街道安委办的统筹总领、综合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在街道与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之间建立起一个常效协作、沟通顺畅的合作机制和通道,从而进一步有效发挥街道的公共安全监管职能。
2.持续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等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街道、社区的安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安全监管流程等内容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和系统化的体系文件,提升街道、社区安全监管水平。
3.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威慑力。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依法综合运用顶格处罚、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施工、停电、停供民爆品、扣押查封、关闭取缔等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执法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加重违法成本,有效震慑并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计划
根据以上工作思路,我办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有力领导下,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街道组织建设标准化建设、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执法保障标准化建设等内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流程、档案管理、台账管理等内容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和系统化的体系,提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验收。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安全检查整治行动。依据市、区、街道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时段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有效深化 “三小场所”安全监管。针对辖区内“三小场所”数量大、隐患多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用机制体制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分类分级有效深化对“三小场所”的安全监管。
4.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形式侧重于宣传、采访、督导,继续大力宣传,督促、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社区结合实际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应急演练专题行等专题行、区域行活动。
5.有力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区、街道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在辖区及试点区域内有力推进电气火灾防范整治工作。
6.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依据市、区、街道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执法工作。
7.持续推动职业卫生及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区有关通知要求,在辖区内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桂园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
20xx年11月24日
20xx年,安监科在市安委会和区安监局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较好的完成了区以及上级部门、街道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全年的执法任务,辖区居民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我们安监科全体工作人员不为过去成绩而自满,为了更好的完成20xx年执法任务和维护辖区安全生产良好的势头,积极上进有序的完成来年执法任务,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街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安全目标和生产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努力实现服务街道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改善。
二、执法目标
1、完成区年度工作计划布置的重点企业、一般性企业、微小型企业、个体户(含三小场所)的检查任务。
2、 检查重点单位覆盖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举报投诉查办率100%。
3、 完成区年度工作计划布置行政处罚立案数量,占被查企业数100%。
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根据区安委会的要求,我街道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通过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等方法督促企业进行标准化创建,并落实专人负责标准化推进和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强专业市场安全生产的排查和监管
继续完善对专业市场的监管制度和排查机制,重点排查辖区内的文具批发市场和衣服批发市场等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
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是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方式,严格按照区安全生产网格办的要求,各社区工作站将继续安全网格巡查,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零巡查的出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上级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任务。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 工作目标
按季度召开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年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1、推进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深化完善包干负责制,各工作站(居委会)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管理的全覆盖。二是推广实行企业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机构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机制。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强应急求援和事故防范工作。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在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村、居延伸,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处置程序和考核机制;优化、整合现在的应急求援队伍和装备等各种应急资源;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3、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我辖区实际,要突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开展严打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和反“三违”活动。
⑵消防:继续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大型集贸市场、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改变传统模式,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范围,促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进一步规范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5、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20xx年,街道仍将继续紧紧围绕罗湖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同时切实配合好检查整治行动的各牵头部门,做好相关排查和整治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我辖区的城市安全质量。
(一)工作思路
1.进一步理顺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充分发挥街道安委办的统筹总领、综合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在街道与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之间建立起一个常效协作、沟通顺畅的合作机制和通道,从而进一步有效发挥街道的公共安全监管职能。
2.持续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等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街道、社区的安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安全监管流程等内容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和系统化的体系文件,提升街道、社区安全监管水平。
3.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威慑力。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依法综合运用顶格处罚、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施工、停电、停供民爆品、扣押查封、关闭取缔等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执法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加重违法成本,有效震慑并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计划
根据以上工作思路,我办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有力领导下,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街道组织建设标准化建设、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执法保障标准化建设等内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流程、档案管理、台账管理等内容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和系统化的体系,提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验收。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安全检查整治行动。依据市、区、街道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时段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有效深化“三小场所”安全监管。针对辖区内“三小场所”数量大、隐患多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用机制体制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分类分级有效深化对“三小场所”的安全监管。
4.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形式侧重于宣传、采访、督导,继续大力宣传,督促、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社区结合实际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应急演练专题行等专题行、区域行活动。
5.有力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区、街道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在辖区及试点区域内有力推进电气火灾防范整治工作。
6.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依据市、区、街道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执法工作。
7.持续推动职业卫生及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区有关通知要求,在辖区内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20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以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指导思想:以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力,减少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打造“平安太平”提供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以确保事故控制指标不突破为中心任务,力争实现“一减一防一制三下降”,即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稳步下降,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总体目标。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
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入推进安全责任落实
(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采取行政、教育、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企业安全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应急救援机制,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
(二)推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好安委办的综合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情况通报和安全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和问责机制。认真总结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经验,深化、细化20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问责制、红黄牌警示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继续指导村、社区与个体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使责任状签订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行“四化融合”,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以“网格化”为依托摸清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利用现有安全生产网格化平台,以基层网格员队伍为基础,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度、力度和广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重点防范单位或易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领域的底数。对企业实施A、B、C、D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
(二)以“标准化”为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继续做好工矿商贸行业规上企业、500万上规下企业及小微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完成规上“三场所三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加大对未创标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积极改进中介评审服务模式,引导鼓励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按标准化要求组织运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创标活动实现质与量的统一。
(三)以“智能化”为支撑提高企业自主安防能力。通过各地开展智能监管系统和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的经验,进一步推广“智慧安监”APP系统以及“智慧用电”系统建设,全力提升企业自主安全防范水平。
(四)以“社会化”为补充优化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继续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研究安全技术服务外包工作模式,逐步扩大服务外包覆盖范围,进一步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对安全生产“不会管、管不来”的问题。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尤其抓住关健时段、重大活动,突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工矿商贸及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危化品行业: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和自动化系统的改造,预防和控制危化品事故发生。烟花爆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矿商贸行业:重点开展“三场所三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加强监控。职业健康领域:对前期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抓典型、树标杆”活动,筛选2至3家企业作为职业卫生管理标杆示范企业以点带面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工作。
(三)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认真摸排上报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事故隐患单位,统一筛选,公布一批本部门、本行业及本辖区的重点事故隐患单位,切实抓牢抓好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整改。
四、大力实施“打非治违”行动,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一)加大安全执法工作力度。科学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上级部门组织的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及职业卫生领域的“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各类“岗位练兵”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及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加强安全执法规范程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执法程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建设,全面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的应用,严格审批程序和时间节点,提高办案效力和案件质量。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协调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制度。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各类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准确查清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明确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强化执法责任落实。
五、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大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广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切实抓好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知识的普法宣传教育,拓宽宣传阵地,依托社区、学校,广电、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倡导安全新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人人讲”活动、安全生产咨询日、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广泛宣传,形成一定的声势和规模。
(二)大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督促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积极培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管检查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权。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办〔20xx〕40号)的要求,根据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责任分工,特制订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着眼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特点,坚持“突出重点、勤细检查、紧跟教育、督促整改、消除隐患、防控事故、强化意识”的现场监督检查方法,全年计划投入20xx人次,完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家次;努力实现监督检查一家企业,督促规范一次安全管理,促进一次安全主体意识提升,使生产安全(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本辖区不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二、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现场检查工作分工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消安办)的在编人数2名,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为5名;各社区(经合社)现场监督检查专(兼)职安管员不少于2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的要求和本街道往年各项工作安排的时间配置,测算出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每年每人平均法定休息日115天,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日250天。街道安监科(消安办)全年负责辖区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社区居民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经济经济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出租房产、招商新进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服务网点、社区出租房、自行车(电动)车库安全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科负责二六区农贸市场、在建工地、违章搭建安全监督检查;文化站负责辖区内网吧、ktv、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主要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及职责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xx〕165号)中明确的16项监督检查内容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开展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器材等。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主要采取查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问题时,应根据问题的轻重情况分别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发现的违法行为,能够立即纠正的,应当当场责令其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时整改复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时整改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3)发现严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拒绝整改配合的,应及时报送相应管辖职权的部门查处。
4、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的措施
安监科坚持每个工作日落实现场检查,全年完成现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0家(次);街道领导带队现场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社会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事务服务中心、文化站全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四次;村(社区)明确安全生产(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时完成上级安全监督检查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管得好”。坚持重要季节、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行谁发现隐患、谁负责监督整改、跟踪复查,谁在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谁负责承担责任,确保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
5、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1)是突出重点,严控隐患。突出重点区域的现场检查,尤其加强对西湖文化广场的消防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单位的现场检查,重点对街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挂牌单位的现场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对人员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的现场检查。突出关键内容的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配备、应急预案等关键内容的检查。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敏感期的现场检查。突出群众举报和职能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
(2)是严格程序,规范检查。坚持做到:
①两人同行、说明来意、出示证件、实施检查、制作记录、提出意见;
②发现问题,点明原因、讲清要求、依法处理;
③坚持现场检查企业一家(次),《现场检查记录》填写一份(次);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问题,必须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同时按规定时间复查;监督检查文书应当记录详细,并建帐归档。
XX年是规划实施的第x年,是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XX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我办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狠抓基础工作,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推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居村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深化专项整治
1、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化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居村主干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居村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辖区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台帐,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
3、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定期对辖区各部门店经营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上级安监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在春节、清明前后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的销售。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防范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结合本辖区实际,在重大节日和每季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余安监发〔20x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x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x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3、重点加强对20x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四、执法人员与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街道安监所现有在编(册)人员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书3名,因此实有人数3人。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总数=250×3=750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即: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0-128×3-236=130天
其中:非执法工作日按本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平均每人占用工作日为128日,包括:学习(每月集中安排2日)24日;培训(考察)12日;参加考核4日;病事假(年休假)10日;参加党群活动12日;下基层指导工作18日;参加各类会议24日,参加街道其他执法活动24日。
其中:1、23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申请到期等审查工作安排12个工作日。
如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办理行政许可证等需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和证后回访。预计6起,每起2人,1个工作日。安排6×2×1=12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72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举办安全生产培训6期,考试6次,每次2人、6个工作日,安排6×2×6=72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及配合上级部门处罚安排56个工作日。
预计安监所全年配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9件,每次2人、2日,安排9×2×2=36个工作日;
预计对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2起,按每起5个工作日,每次2人,安排2×5×2=20个工作日。
④参加街道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24个工作日。
全年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
安监所执法人员陪同街道主要领导参加大检查4次,每次3人、2个工作日,安排4×3×2=24个工作日;
⑤重大隐患督查安排12个工作日。
预计督查重大隐患单位2家,每家3次,每次2人、1个工作日,安排2×3×2×1=12个工作日;
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机动执法安排60个工作日。
联合组织参加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预计各参加5次,每次3人、4个工作日,各安排5×3×4=6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街道安监所应当严格按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按月对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罚款、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安监局相关科室依法予以关闭。
各村、社区、企业:
潭城街道辖区所在是XX市政府中心地带,安全生产工作是政府的门面,也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意义非常,责任重大。办事处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全街道始终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为方针,经街道安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制定20xx年潭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20xx年1月至3月)召开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会议
1.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按今年第一季度情况部署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特种设备管理(压力容器专项摸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特大事故防范内容。
3.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4.调整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5.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安全工作。
6.开展一次消防大排查,对电线电路、用火情况,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
7.制定和完善新一年工作计划。
8.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个月)
二、(20xx年4至6月)召开第二季度重特大防范事故会议
1.召开20xx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议,部署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2.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20xx年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等责任状。
3.开展一次村、社区、企业《新安法》培训工作。
4.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企业大排查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5.制定“安全月”工作计划
6.部署“安全月”工作,检查落实总结“安全月”工作。
三、(20xx年7月-9月)召开第三季度重特大事故防范会议
1.落实标准化建设当年工作任务。
2.完成去年未完成的“安全社区”达标任务。
3.组织半年村、社区、企业工作督查。
4.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5.迎接上级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和责任状落实半年督查。
6.组织开展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督查检查、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四、(20xx年10月-12月)召开第四季度重特大事故防范会议
1.检查落实全年工作情况,补缺补漏未完成的工作
2.组织对村、社区、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年完成情况验收考评。
3.部署落实“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4.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好履职述职。
以上是对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初步设想,如上级有临时部署的工作任务、专项行动,则优先安排完成。
为切实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区政府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工作部署,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街道的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推动各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定期向街道纪检、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领导干部及各社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履职意识。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社区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协调各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对社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机构、技术支撑、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治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1.坚持规范公正执法。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完善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2.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对各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社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问责力度。
4.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
(三)加强队伍和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强化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社区认真落实安全监管队伍“七有”标准;严格落实社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宿州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督促社区及有关单位在事故救援中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应急技能培训,提高事故先期处置和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集中时间、人员、精力,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改进检查方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以暗访为主,进一步完善社区及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2.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3.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继续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集中培训。
5.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范化建设;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定期申报检验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严肃查处非法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违法使用和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能力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
2.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街道”、“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社区”的创建活动。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以企业为核心,以社区安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培训覆盖率;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xx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