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通用八篇)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精选8篇)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197号)安排我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400万元。其中:用于川粮油200万元,川水果20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审核公示申报情况,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发放补贴,积极争取落实政策支持。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xx〕95号)等文件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财政、纪检等部门一同评审,择优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3.08万亩。其中:政府以社会化托管服务形式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防、收社会化服务3万亩。龙眼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服务面积1.34万亩,龙眼高换后管理服务面积0.2万亩。

该项目现已完成2.46万亩。其中:20xx年水稻农业生产(防、收)社会化服务项目200万元,拟定实施面积3万亩,因新冠疫情影响,“防”环节完成了20879.334亩,“收”环节完成了15908.96亩;川水果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相关文件逐项对比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9月9日,《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关于呈报的请示》(泸县农〔20xx〕134号)。20xx年9月29日,《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府函〔20xx〕18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11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为734万元。

2、项目中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自筹资金734万元已全部到位。

3、该项目实际支出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650万元。

川粮油项目已支出11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1万元;川水果项目已支出10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万元。资金使用均按相关文件执行,无其他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xx〕95号)等文件执行,落实有关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实效。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组织领导。

泸县成立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领导组。

2、严格遴选主体。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泸县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并在泸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3、开展宣传培训。

利用公告牌、横幅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对服务主体开展以项目管理,安全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实施地建设示范点,除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区及周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外,还聘请专家亲临现场指导。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

4、强化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积极引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开展金融支农创新和政银担保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支持服务,整合项目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部门实施项目时,要严格按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对各种违规行为即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环节,及时予以督促改正。建立农经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服务主体做好服务图表等相关资料的填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泸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400万元,现已完成320万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80%。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耕、种、防、收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实施机耕环节比传统人工耕耙每亩可以可节省230元左右,可节省开支690万元,国家财政补助200万元,农户可节省开支约890万元;机插秧增加基本苗和有效穗,每亩可增产50公斤,每亩增收120元,按机插秧3万亩计算可增收360万元;通过病虫社会化服务综合防治,每亩可减少用药量20%,提高防治效果、节约人工成本,每亩增效100元,按机防总面积3万亩计算,可增效300万元;稻谷烘干可减少稻谷损失率2%,按稻谷烘干2万吨计算,可减少损失400吨,增收130万元;机收每亩节省开支70元,3万亩可节约210万元。全县实施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节支增收可达189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二是项目区龙眼大大提高了优质果的比例,且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高换嫁接出芽率提升10%以上;项目区内每亩产值提高200元,整个项目区增产260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稳定了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持续稳定。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通过遴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利用集体资产,购置机具直接开展社会化服务,获取经营性收益,也可修建机棚,提供农机具停放场地租赁,机具维护等服务等方式,赚取财产性收益;另一方面作为特别法人,利用公益影响,组织中小农户集中成片流转土地,或接受服务组织的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集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从产业兴旺中受益,实现乡村振兴,人民富裕。据初步统计,20xx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收入近700余万元。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投入和保障稻谷品质,大大减少病虫害、人工收割给稻米品质带来的影响,从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废弃物的收集,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全县共有15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到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通过项目实施各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并带动了大量专合社成员及周边农户参与到项目中来,农户托管比例较去年上升了12%。而种粮专业合作社成员越来越多,所新购买的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旋耕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我县的水稻生产服务市场已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迈进了一大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克服了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达到了“减量控害”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满意度测评,通过走访农户的满意度调查,农户满意度达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中,泸县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聚焦生产托管、聚焦小农户,并按比例补助,均没有突破上限,更没有存在套取补贴的现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不够,设备设施不强等诸多问题。

(三)相关建议。

泸县是全省粮食大县之一,地区优势凸显、条件成熟、富有经验,开展生产托管项目势在必行,农户呼吁大,种粮积极性高;特别是集中成片托管服务小农户,很受当地农民欢迎,立竿见影解决了当地农户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缓减了种地难的压力。因此,建议来年省市提高对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整体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原江华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劳动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合并至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社保服务中心)。县社保服务中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28名,设主任一名。20xx年12月底,县社保服务中心实际在职人员23人。

主要职能:县社保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经办服务保障;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统筹指导乡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关键信息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落实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的经办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承担全县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规划,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待遇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养老保险标准化、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改革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托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并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军转干、民办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老放映员和独生子女父母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和奖励金代发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xx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本年收入:31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67万元。

2、本年支出:310.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7万元。

3、年终结余:上年结余无,本年结余无。

(三)部门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1.基金征缴情况: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4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16772万元,职业年金征缴金额4447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为13462万元,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2.参保情况: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049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3494人,参保缴费人数14304人,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3.基金发放情况: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0278.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24750万元;职业年金待遇发放450万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22868万元,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二、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23人/编制28人x100%=82.14%,得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得5分。

2、过程42分

(1)预算执行得18分。其中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14%得3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0.45万元/5.03万元=8.95%,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产出及效率40分

(1)职责履行方面,20xx年我单位顺利完成了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得10分。

(2)履职效益得30分。

①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截至20xx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36.67万人,全面完成省市既定目标任务,得3分。

指标2:足额发放养老金。截至20xx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57896.1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足额发放,得3分。

指标3:按时发放养老金。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在当月25日前下发,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准时发放,得4分。

②效益指标方面:

社会效益指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20xx年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金额57896.1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准时发放,得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内容:

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强化社保政策宣传。政策推行,宣传先行,为把社保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明白、讲透彻,我县于今年年初就制定了社保政策宣传方案并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继续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简单明了的口号,使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深入人心。共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场,设置宣传专栏328个,张贴宣传海报500张,发放宣传单24000份,发送宣传短信60000条。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196.28元,比20xx年提高71.28元,人均缴费水平明显提高,达到了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的良好效果。

2.落实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摸清具有我县户籍和长住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底数;切实做好未参保居民未参保原因及其他个人信息的信息采集和核实登记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全力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和已脱贫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工作,全年新增城乡居保参保人员743人,新增企业社保参保人员2192人。

3.脱贫人口和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xx年,我县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实施以下帮扶政策:一是继续保留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缴费基数;二是对困难群体实行政府全额最低缴费档次代缴;三是确保困难群体应参保尽参保,待遇应发放尽发放。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人数为16559人,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其中16446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100%。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人数为9046人,已全部完成代缴,代缴金额为904600元,代缴率为100%。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xx年,暂未出台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沿用原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但已取消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补建政策。20xx年未新增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累计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1913人,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5.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8号)文件精神,中心在6月25日完成全县196个单位4425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和发放工作,人均调待172.73元,20xx.01-20xx.05共补发392万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均增加待遇135元/月,经过待遇调整后,人均养老金2819元/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十七连涨”。

6.做好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257号)文件规定,我站启动了对于20xx年10月1日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异动人员和退休人员的虚账记实的工作,确保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异动人员数据向财政申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本金并登账,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已虚账做实金额为1149万元,人数为339人,做到了应做尽做,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7.做好资格认证。首先要求各乡镇在每月10号前准确上报上月城乡居保死亡人员信息,有效防范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其次是加强和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拓宽城乡居保认证渠道。最后是做好待遇领取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是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提示和服务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人社”手机APP为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技术认证,提高认证工作效率和信息准确率,有效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二是组建认证工作QQ群,对于无法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的由乡镇和村级工作人员将待认证人员的照片和证件传至QQ群进行经办机构认证。三是对一年以上未认证导致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要求乡镇认真核查,属于死亡的及时终止待遇;属于遗忘认证的及时认证并做好待遇补发工作;属于外地居住的及时通知本人或家属通过手机或者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

8.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工作。根据省里文件精神,江华社保中心开启了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工作,为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卡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社保中心简化办事流程,同时对接银行开设专门切换窗口,使得企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为本人社保卡账户,提高了切换效率,截止到20xx年底,已完成87.3%,还有1322人未切换。

9.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城乡居保涉及1224人,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8.91万元。企业社保涉及823人,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81万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准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完善并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为巩固脱贫成果积极贡献社保力量。

(三)行政效能分析

1.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守制度底线,不断改善为民服务质量,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狠抓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预算执行方面,制度执行总体有效,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无转移资金支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保、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压力较大。参保扩面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通过短信宣传、进企宣传、实地宣传的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参保人员缴费是自愿原则,无法强制人员缴费。

(二)养老金稽核工作。受乡镇申报死亡信息不及时、历史年度社保内部数据共享机制不畅通、服刑人员数据获取迟滞延时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稽核困难。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家属或本人有些常年外出联系困难,有些家属或本人本身经济状况很差无钱可退,导致稽核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形势严峻。

五、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乡镇、社区(村)的社保服务功能,让群众就近就能办理社保业务,开通手机社保服务功能和加大便携式“银—社一体”自助终端的布局范围和功能模块,让群众在方便时随时都能办理社保业务;实行“互联网+社保”服务,让群众随处都能办理社保业务。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把各种社保政策如:社保降费、退休金调整等及时广泛地宣传、通知到各企业和广大群众,加大力度宣传政策的优越性和惠民性,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实惠账、受益账,让广大群众和参保企业及时享受到、感受到社保政策的红利,进一步增强对社保重要性的认识,早参保、长参保。

县社保服务中心将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经办管理服务升级、信息化服务手段提升等工作的具体实施问题,努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河社区位于金河大桥以东、北大河以北、原酒泉工贸中专以西、酒嘉快速通道以南,包含西郊工业园区等区域,总面积约20.89平方公里,核定辖区人口2200人。

(二)项目预算情况:金河社区20xx年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100元,主要用于辖区人口接收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老、医保、党建等工作。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社区按照辖区现有人口情况,有序开展社区管辖人口管理工作,完善人员基础信息。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100%、项目预算无结余或超支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为社区12名网格员配备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公文包及手电筒。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使用符合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金河社区20xx年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由金河社区自主实施。社区按时购买办公用品,执行率100%。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社区制定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年初成立了内控小组。

(三)项目组织管理落实情况

金河社区20xx年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1100元经费主要用于为社区12名网格员配备统一的印制有“金河社区”字样的公文包及手电筒,使网格员更好地发挥辖区人口管理的职责使命,更好地为辖区的居民服务,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社区按时购买办公用品,预算成本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区有效开展社区管辖人口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辖区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及录入。

五、绩效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优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社区将持续动态完善辖区人口基本信息管理及动态监管,切实做好辖区人口管理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保证社区退休元社会化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二)预算绩效与预算相结合情况:预算绩效与预算相结合。

(三)预算绩效目标公开情况:20xx年已在肃州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对部门绩效目标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绩效评价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根据去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申报,报经财政局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年初对项目申报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依法依规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保业务负担,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办公费、印刷费及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通过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权益记录。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对社保工作的督导和推进作用,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管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年初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到位12万元。根据时间进度来看资金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12万元,参照财政相关支付标准执行,主要用于记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维修维护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支付进度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报账流程,保证经费使用合规。成立了由股室股长牵头,专人负责的项目管理制度,随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已发生的事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成立了专项巡查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股长牵头,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日常巡查工作秉承分时段划片区包干工作制度,责任到人,专项检查实行随机抽调检查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计划目标,该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既定任务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会保险业务(如发放养老金、社会救济金、管理伤残人员等)的负担,从用人单位兼管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二是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落后的手工式管理过渡到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根据《安徽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经函〔20xx〕102号)文件要求,按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的指标内容,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我们逐项进行了自评,自评103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金安区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全区农业总人口70万,耕地总面积113万亩,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20xx年根据中央财政项目,安排我区组织社会化服务8万亩。年初,区农业农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金安区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赴各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认定的20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统一培训,解读政策要求、指导落实实施方案。20xx年全区计划服务面积8万亩,实际完成9.88万亩,带动小农户7500余户。上级拨付项目资金800万元,审计发放794.499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我区已圆满完成20xx年度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十九大、20xx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大户、经营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突出服务环节。按照金农秘〔20xx〕17号文件要求,金安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8万亩,主要针对我区水稻种植,从而确保粮食生产。服务内容包含生产耕、种、防、收、烘等五个环节,各环节综合托管系数为“耕=0.33x服务面积,种=0.27x服务面积,防=0.10x服务面积,收=0.20x服务面积,烘=0.1x服务面积”。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办或参股农业服务实体,直接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服务。补助标准为:机械旋耕20元/亩,工厂化育插秧22元/亩,统防统治10元/亩,低茬机收12元/亩,粮食烘干16元/吨(每亩按0.5吨计算)。

(三)狠抓项目实施。20xx年,参与我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经乡镇摸底、申报、区级审核、公示,最终确定20家社会化服务主体。同时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突出重点服务环节、突出服务小农户,做到服务农户有合同、服务成果有数据、审核有票据。对集中连片的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社会化服务。我区目前共有两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孙岗镇孤堰村、横塘岗乡黄墩村)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村集体充分利用社会闲散农机员,鼓励单体农机员加盟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统筹农村各类资源,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构建主体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组织普通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五)健全监督机制。服务组织严格依据金农秘〔20xx〕17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程序,制定项目实施台账。按照服务协议和合同,规范实施作业。对于项目作业环节多、涉及面散,各服务主体积极创新项目监管方式和手段,注重推广运用智能化手段,农机统一加装GPS,并接入张店、翁墩、木厂三个乡镇农事服务中心的智能管理平台,加强服务面积质量监测,严把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和面积核定等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六)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围绕“服务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保证、成果有监管”等目标,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检查验收,乡镇签署意见后,交审计部门审计,再由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履行拨款程序,转帐到服务组织对公帐户。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资金,20xx年经审计扣减5.5003万元,计划用于20xx年社会化服务。

(七)严格主体名录管理。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对本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完善、信誉好、能力强的服务组织纳入名录管理。经乡镇及服务主体自行申报,目前我区已有33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驻安徽名录库管理平台。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进入名录库但服务不规范、不再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予以清退。

三、取得成效

20xx年,我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使参与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都获得了实惠,得到广大农民的充分肯定,取得较好效果。一是项目完成较好。20xx年我区超额完成社会化服务计划面积,带动小农户60%以上,圆满完成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二是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小农户将生产主要环节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有效缓解主要劳动力长期被束缚在自家田地、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农民有时间和精力从事其它工作(外出务工、被社会化服务组织雇佣等),参与项目的农民家庭增收明显。三是促进农业生产。一方面,传统家庭农业生产模式,土地资源利用率低、生产技术低、生产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资源丰富和生产技术较强,但缺少土地资源,机械设备、优势技术等生产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组织农业生产,集约、高效,资源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当年农业生产增产明显。

四、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实施不够精细。20xx年是我区第一次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不足,指导不够得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生产环节落实、轻资料过程收集,导致部分生产环节难以核实、生产过程难以体现,检查验收和审计拨款缺少实据,项目实施过程不够精细。

二是服务对象不够精准。宣传发动不够全面深入,集中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农户对社会化服务存有疑虑,存在观望等待现象;个别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政策要求理解有偏差,服务对象选择不够合理,服务小农户的占比不高。

三是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0xx年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较好成效,但距上级要求、离广大农户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机关要强化组织计划协调、跟踪检查指导,严格各环节落实,选准服务组织和对象;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时效和质量,农户要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信任、信心,积极主动参与项目。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6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评价(基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一)投入(基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国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和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编制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经同级政府的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宣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宁国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位。自评分5分。

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年召开2次会议。自评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自评分3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实施方案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分4分。

5、资金到位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新建养老床位62张,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按每张床位5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拨付资金6.2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入住的老人数结合护理人员配比给予每人每月200、300、400元的运营补贴,并按规定进行入住人员统计,应补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241万元(前三季度);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床位2150张,参保补贴资金8.32万元,实际到位8.3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161人,发放资金457.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7.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6人,服务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647人,发放资金374.6万元,实际到位374.6万元。自评分3分。

6、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截止今年底,所有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自评分3分。

(二)过程(基准分30分,自评分30分)

7、政策宣传(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自评分2分。

8、公示制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资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等情况均及时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格式符合公示要求。自评分2分。

实施管理合规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补助对象、标准、范围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相符,申报材料符合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评分3分。

信息平台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填报数据,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评分2分。

档案管理规范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建立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自评分3分。

服务市场监管(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自评分3分。

资料报送情况(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对评价所报送的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自评分3分。

民生报表报送情况(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每月按时按质报送民生工程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自评分3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自评分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分4分。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自评分2分。

监督检查有效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分2分。

(三)产出(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9、目标任务完成率(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床位4045张(含养老机构床位,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短期托养的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47张。享受高龄津贴11161人、养老服务补贴2851人、建设补贴床位数62张,运营补贴人数820人。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截止目前,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100%,自评分5分。

20、达标率(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达到41%,150张以上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100%。自评分4分。

21、配建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以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三级中心”达标100%。自评分3分。

22、覆盖率(基准分9分,自评分9分)。

县、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100%,通过政府的网站公布建设补助标准并按照要求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76%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自评分9分。

23、创新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开展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自评分2分

24、完成及时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自评分2分。

(四)效果(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25、社会效益(基准分8分,自评分8分)。

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救助群众好评;项目实施对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作用巨大;项目通过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明显。自评分8分。

资金放大效应(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放大倍数大于20倍,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作用明显。自评分5分。

27、可持续影响(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市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分6分。

28、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率达到95%。自评分6分。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形成了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养老产业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民政行业监管责任,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监管。

三是社会效益日益明显。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的有15家,公建民营农村敬老院达到7家,从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情况来看,基本形成了市场充分竞争的良好局面,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一、项目推进情况

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东财农〔20xx〕1号),20xx年下达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后期,又追加24万元,共计16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要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制定了《东营区20xx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农时,项目选择玉米、小麦为补助作物,补助环节包括玉米机收、小麦旋耕(旋2遍)、小麦底肥、小麦机种4个环节。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担主体。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总补助规模不超过82元/亩;必须保证服务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高于60%。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对种植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被服务对象只需交纳补助标准以外的作业费,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截至目前,项目已验收完成,全区共服务农户1338户,其中小农户1285户,占比96.04%;接受托管服务面积24532.27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17997.7亩,占比73.36%。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12户小农户和28个大户,服务面积8969.8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382户小农户和16个大户,服务面积7524.87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91户小农户和9户大户,服务面积8037.6亩,补助金额54.66万元。3家服务组织托管服务能力和资质较好,运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良好,与受服务的农户所在村集体均签订了托管服务合同,所调查的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百分之百,补助资金使用具体合理,3家服务组织项目验收均合格。

二、资金情况

我区社会化服务实际总面积24532.27亩,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共计需支出164万元,报账材料已提交至区财政局。

三、效益评价

农业生产托管后,服务组织实行规模连片作业,效率大幅提高,作业成本大大降低,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农作物产量有了提升,加上每亩补贴资金,最终实现了让小农户受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了全新的认识,省工省时,降低了成本,解放了劳动力,可谓节本增效。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得到了项目区农户的普遍认可,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农业投入品数量、降低了成本、增加了产量、提高了质量,规模化经营效益凸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解放了劳动力、节约了人力成本投入,有利于专业化新型农民的培育、培养锻炼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篇8

一、项目概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2.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我县根据社会化服务小户、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要求,通过需求调查,结合本县实际,针对粮油生产、茶叶产业、蚕桑产业三大产业实施服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76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0万元,群众自筹1461.1万;实施面积6.628万亩,折合面积2.309万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35号)精神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的通知》(宜农函〔20xx〕15号)文件等规定,会同财政联合上发文,并报批县政府审批,且上报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数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万亩,具体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粮油生产(水稻统防统治、绩效收割)。胜天镇、复兴镇、嘉乐镇、庆岭镇、沙河镇、蕉村镇等6个镇,作业面积1.1万亩,折合面积0.127万亩;二是茶叶产业(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机械修剪)。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落润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83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三是桑园管理(桑树冬剪、桑树刷白)。罗场镇、嘉乐镇、落润镇、蕉村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69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因季节性原因,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2.项目完成质量。各服务主体按服务技术要求,在项目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完成后,经镇及县级抽查验收,桑树修剪到位,刷白均匀周到;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后病虫率仅3.5%,达到服务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要求,20xx年3月4日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备案,4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了服务主体,5月10日起组织项目实施,各服务主体根据各服务环节季节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段,组织开展作业,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作业服务,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完成了粮油生产、茶园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桑园管理项目正在实施。20xx年12月16—12月30日,开展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筹使用农机设备,统一安排专业作业人员,解决了小农户小规模生产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短板,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15日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全额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正式发票及资金审批表、服务合同、作业日志、作业量汇总表、镇级验收表及抽查表等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善报账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主体完全按期完成,因其部分主体实施时间不一,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三、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产业良种普及率和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产量和品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桑树冬季修剪刷白服务,改变了以往桑农粗放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桑叶产量和品质;茶叶病虫防治服务,解决了茶叶生产上蛀虫防治的难题。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通过桑园冬管服务,提高了桑树抗病虫能力,减少了病虫危害,降低了农药施用量;而生产服务通过精准用药、安全施药、规范操作,减少了用药量,降低了农药残留,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县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经入户调查和电话抽查,农户满意度达95%,超过85%满意度的项目标准,项目区农户普遍希望来年能继续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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