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自查报告范本(通用3篇)
平安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推动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单位为此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创造了有利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良好的治安环境,“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结合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全市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共有干单位职工人,党员人,男职工人、女职工人,家庭总数户。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开始以来,我们首先及时成立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其次是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各科室、全体干单位职工分别签订“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创建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单位各科室目标考核,并执行一票否决制。
二、“平安创建”活动的主要工作
(一)抓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觉守法和防范意识。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五五”普法治理及“处法”工作,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干单位职工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禁止赌博条例》和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委《关于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搞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广大职工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法制水平,增强遵纪守法、参与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抓落实管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1)值班人员工作到位,每天能够按时值班,对每天出入单位的外来人员进行盘查并登记。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职责、值班时间段、值班记录等,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值班相关规定。
(2)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各项消防设施。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了治安、防火责任人职责。
(3)加强人员管理。严格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控制人员外出,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干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4)与全体干单位职工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且每月由办公室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5)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同驾驶员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车辆管理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预防事故发生,并要求每天下班后将车辆停在办公楼院内,固定了停车位置,防止了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在节假日期间,要求车辆必须全单位停放在指定地点,专人保管钥匙,有特殊情况出车,必须向领导请示,获批准后方可出车。
(6)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健全"预防、排查、调处、责任"四项机制,坚持群众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认真做好答复和接待工作,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让群众满意而归。对从信访调处中心转来的信访件,领导及时阅批,安排专人答复办理,并由信访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追办、催办。
三、存在的问题
1、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还应开展灵活多样的创建活动。
2、个别干单位职工对创建平安单位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3、个别干单位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
1、加强单位干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各种形式,教育干单位职工时时处处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警惕性丝毫不能放松,让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对于安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领导要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谁出问题,谁负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3、经常同社区、办事处,政府大楼后勤服务中心、保安室沟通联系,在发生矛盾冲突或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我们接到乡镇基础站所领导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们竖岗镇计生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进行了自查:
1、我们没有存在隐瞒、滞留、占压、坐支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该上缴的全部上缴,没有私设小金库。
2、也没有多报、虚报、瞒报、变更名目虚列支出,我们没有这种现象。
3、我们不存在变通票据、白条抵库等形式报销违规开支、挤占、侵吞、挪用、私分公款等现象。
4、我们没有用公款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我们不存在违反规定自立收费、付款、集资项目,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6、我们不存在越权减免应征收的规费,也私自降低罚款标准问题,没有借机向群众索取、收受,谋求私利的现象。
7、在计生指标管理性工作过程中我们没有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收受的现象。
8、我们没有其他,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通过本次专项自查,我们计生办在以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对不合理的开支要严查,对乱收费、乱罚款损坏计生形象的人员要严格处理,对我们计生办的帐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不能多报、虚报、瞒报,对进行报销的票据要由领导签字、经手人签字,票据正规方可入账。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__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两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到20__年底,“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在全市安监系统得到普遍运用。“双随机、两公开”成为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通过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得到大幅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7、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物品的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8、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各地区尽快在“双随机”模块中录入相关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内技术专家的相关信息录入“两化”系统内的“双随机”模块
(三)建立“双随机、两公开”运行机制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4、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规范“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实施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安监部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方案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安监部门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安监部门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安监部门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避免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提升执法覆盖面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