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自查报告(精选4篇)
我司在获证QS以来,严格按照QS生产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生产,在获证生产以来未有质量问题出现,以严格的管理,严格遵照先进的工艺程序,以质量为企业之生命为原则,确保产品质量。
一、 入厂检验:
1、严格按照QS要求对供方质量、资质进行严格的评定及审核;
2、严格按照QS要求对供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严格按照QS要求并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之过程进行控制;
4、对采购之不合格品,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退回,并取消供方供货资格。
二、 生产过程检验:
1、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操作;
2、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生产及控制;
3、严格按照QS要求对检验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校正,以确保检验准确;
4、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5、严格执行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
6、严格遵照QS要求进行委托检验,关键控制项目检验、比对检验各项指标均达标;
7、定期对员工进行各项培训,以满足要求并提高员工品质意识,确保质量;
8、严格按照QS要求使用QS标志、编号。
三、 出厂检验:
1、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出货产品进行检验;
2、严格按照《出厂检验规范》对出货进行检验,确保质量;
3、严格遵照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的原则进行操作;
获证生产以来我司严格执行QS标准及要求生产,国家监督抽查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均符合QS要求,我司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再经后的生产过程中我司将本着确保质量为前提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做好服务工作。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稽查局关于对XX年重点税源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对X年至X年XX个年度各项税费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我公司于X年X月XX日成立,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X人,其中总经理X人,常务副总经理X人,总会计师X人,财务部长X人。管理体制健全规范,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公司统一的财务软件—用友NC(版本VX.),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二、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营业税及附加X万元,其中:
(X)营业税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X万元、装卸搬运营业税X万元);
(X)城建税X万元;
(X)教育费附加X万元;
(X)地方教育费附加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万元,其中:
(X)印花税X万元;
(X)房产税X万元;
(X)土地使用税X万元;
(X)车船使用税X万元;
(X)企业所得税X万元;
(X)个人所得税X万元。
全年实现税费X万元。
三、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X万元,其中: (X)增值税X万元(装卸搬运增值税);
(X)营业税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装卸搬运营业税);
(X)城建税X万元;
(X)教育费附加X万元;
(X)地方教育费附加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万元,其中:
(X)印花税X万元;
(X)房产税X万元;
(X)土地使用税X万元;
(X)车船使用税X万元;
(X)企业所得税X万元;
(X)个人所得税X.XX万元。
3、X年X月X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单位X年度
进行了稽查和纳税评估,补交了税款X.XX万元,明细如下:
(X)印花税X.XX万元;
(X)营业税X.XX万元;
(X)城建税X.XX万元;
(X)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X)地方教育费附加X.X万元;
(X)价调金X.XX万元。
(X)个人所得税X.XX万元。
全年实现税费.XX万元。
四、营改增情况
公司为“营改增”户,于X年 X月 XX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X年X月X日起,将装卸搬运收入由“营业税”核算改为“增值税”核算。改为增值税的经营项目是:《装卸搬运》,该行业明细代码为,征收品目代码为、增值税适应税率为X%。
其中:X年X月X日至X年XX月XX日,核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装卸搬运收入.XX万元,销项税.XX万元,进项税.XX万元,进项税转出X.XX万元,应(已)交增值税X.XX万元,期末留底税X.XX万元。(见附表一)
五、自查出的问题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了解的不够透彻,X年多缴企业所得税.XX万元。
由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当地税务经常检查,我们本身业务水平有限,对税务等方面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有些问题还没有自查出来。
X有限公司
X年X月XX日
为落实中国保监会监管局的要求,确保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地区分行指示中北支行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了代理保险业务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各相关部门,各组织层级、各具体岗位在防范化解代理保险业务风险中的职责。
二、内控管理风险
1、代理协议管理支行为一级支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都是由地区分行带头签订的。
2、代理产品管理上级机构能够及时补充修改代理协议中的银保产品目录,未超出销售代理协议中产品。
3、单证管理银保单证管理制定由总行统一制定,上级机构下发的所有空白都纳入银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下发凭证也都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并有相应的登记本进行登记。
三、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
风险排查在银行公示栏张贴了保险公示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客户如何实施自己的权利。
四、销售误导风险
1、教育培训支行理财经理在进行保险销售时都有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在场进行销售指导,保险公司在我支行还定期开展保险知识的培训讲座。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2、销售行为支行现共有五人取得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
3、不存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驻点销售的情况。
4、所以保险宣传材料都由上级机构下发。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办〔20xx〕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
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
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