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达标自查报告(精选3篇)
按照上级行关于20xx年度基层行内控综合评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工行济南明湖支行为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支行的内控管理状况,进一步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采取三项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内控评价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展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把20xx年度内控评价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迅速成立了该行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并在风险部下设办公室。该行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还强化了各部室、网点的责任落实: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支行内控评价有关事项和工作;风险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支行与上级行内控管理部门的请示和沟通工作,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筹安排和调度各部室、网点的内控评价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内控评价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内评文件资料的学习和培训,正确理解和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评价要点、评价依据及评价方法。
该行内控评价领导小组组织部室、营业网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总行《基层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20xx年版)》和《基层行内控评价操作手册(20xx年版)》等文件制度,吃透精神,熟练掌握评价方法,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三、加强过程评价指标的量化分解,保证该行进行内控评价自评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基层行的内控评价工作主要是过程评价,该行结合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评价操作手册的要求,对过程评价指标的评价内容、标准、要点、依据及方法等进行量化分解,确定被评价的部室、网点以及进行评价的具体项目和操作方法。
四、加强和完善内控评价自评工作的基础管理,实现内控评价日常管理行为的制度化。
内控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促进内控管理制度、措施的完善,更重要的是将内控评价过程中形成并完善了的各项内控管理行为制度化,真正在各级、各部门日常的管理中自觉执行到位。该行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在充分弥补完善和整改的基础上,对相关日常操作规程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力求结合执行力建设实现内控评价日常管理行为的制度化。
五、加强评价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基层行之间、部室之间、网点之间的经营和管理状况不同,进行内控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为保证支行自评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作为支行牵头部门的风险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在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上级行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其他行的先进经验,在支行部室、网点之间加强评价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使各项自评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通过20xx年度内控评价自评工作,该行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内控管理的重要性,正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执行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根据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对照本次督查的内容,对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管理现状
截止20年8月底,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有参保职工75人,缴费职工5681人,退休1413人,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了一个终生不变的个人账户。20年3月起采用全市统一的金保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管理。
二、督查内容的自查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权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1、采集个人权益记录情况
(1)严格执行部颁社保(LB101-20__),采集个人权益信息。
(2)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登记、缴费、享受特遇和个人权益信息。
(3)个人权益记录数据与业务经办原始资料一致。
(4)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实行现场采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按政策规定记录到位,对个人参保缴费、单位划入部分分别进行记账管理。
(5)我区目前尚未通过互联网经办社会保险业务采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
(6)所有经办业务数据采集,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进行。
(7)待遇计发数据严格按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操作规程生成。
2、操作权限情况管理:
(1)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每个岗位设置了相应的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权限。
(2)信息系统中的岗位设置了管理权限。
3、目前,由于多方原因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部门数据核对不够彻底,只对已参保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核对。
4、业务专网的连通和使用:
(1)企业养老保险业务专网联通到市级社保机构。
(2)社保机构通过业务专网进行个人权益数据日常管理和维护。
(3)联网指标监测与个人权益记录质量进行了有机结合起来。
5、保管与维护个人权益记录情况:
(1)个人权益数据系备份、存储,异地备份存储由市局管理。
(2)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个人权益数据经过核对再办理,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3)已建立并执行个人数据维护修改审批流程,对数据的修改严格按程序进行维护。
(4)对维护的时间、内容、原因、处理方法和责任人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自动对其进行登记记录。
6、存档:采集、保管和维护个人权益信息涉及书面材料的,均由局档案室统一集中存档。
(二)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权益记录查询和寄送服务:
1、参保信息查询在注册股窗口,查询时需带查询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缴费发票,查询服务未收取任何手续费。
2、目前,个人权益记录由上级统一通过邮政寄送,异地转移由我局通过邮政寄送。
(三)权益记录保密安全管理:
1、没有存在通过后台直接进行数据输入,提供虚假个人权益记录或篡改个人权益记录的情况。
2、数据管理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没有个人权益记录委托第三方单独管理和维护。
3、个人权益数据库用户管理权限控制已落实,不存在系统管理员,数据管理员兼 职业务经办用户或信息查询用户现象。
4、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严格按14号令要求,由本人提供身份证,经办人员提供查询范围的信息,不存在提供数据库交换或提供超出规定查询范围的信息。
5、不存在将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于与社保机构约定以外用途,或者造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泄露行为。
6、不存在擅自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变相交易个人权益记录信息行为。
7、个人权益数据安全情况:①目前只通过专网采集个人权益信息;②个人权益数据变更维护、权限控制、安全审计存储严格按制度和规定执行;③已经建立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个人权益数据由市局实行异地备份。
(四)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情况:
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反腐教育、定期学习相关资料、建立长效机制、补查漏洞,进一步创新法制廉政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利用节日庆祝活动开展保险法,廉政自律方面的知识问答,寓教于乐,让职工娱乐中得到教育,收效十分明显。
(五)组织情况:
1、成立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2、个人记录岗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内控制度的要求设岗并明确工作职责,注册、征缴、稽核、支付、财务各岗位严格分开设置,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机制,我局将个人权益管理服务工作纳入职工年度业务考核,作为职工年度评优的主要依据。
3、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未与工商、民政、公安交换有关信息。
4、与移动银行充分进行合作,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我局参保缴费全部由参保企业和个人缴纳到收入专户,确保了基金安全。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注重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浙江监管局辖区内曾率先引入符合有关条件和专业能力很强的四位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为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较早设立了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年能按有关规定正常开展活动;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供机制和工作平台。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以董事长聂忠海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对照公司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xx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__年6月16日在上公布。同时设立并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查事项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已重新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公司关于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时,公司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对每一项需整改的内容明确了由董事牵头的责任落实人。日前,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职务授权制度》、《危机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将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和保证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4、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所制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告,并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公司章程中还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提出和审议程序、公告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严格控制、审核对外担保的事项,从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财务处理实行审慎原则,负责进行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来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建立了对高管以《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为依据,以公司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关的奖励制度从上市之初就建立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实施至今。报告期内,公司xx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20__年修订),在该方案中修订了具体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权、薪酬之间的约束机制。
7、xx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有:(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部门暂挂董事会办公室,待基本条件成熟时设立为独立的部门;(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一名负责人,职级建议为公司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低于三名,在20__年底前基本到位;(5)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审功能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8、20__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监管处有关领导来公司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回访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及要求。浙证监上市字[20__]172号《关于对杭汽轮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通知》的文件中对我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结构、三会决策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同时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和职能,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
目前,公司高管层已按照监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基本落实了整改,20__年一季度末已按有关规定成立了隶属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具备开展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监察的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基本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基本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的风险控制系统基本健全且行之有效,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基本能够实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的目标。
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