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此证明仅作毕业生就业人数统计用,适用于有具体就业单位,但无法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毕业生;
2、表中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经学校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方能纳入已就业人数统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
兹有我社区户籍人员(常住人员) ,身份证号码为 ,现处于无业状态,特此证明。
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
有效期限30日
年 月 日
兹有学校 专业年毕业
学生于 年月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该毕业生现实际在上述签约就业单位所属的
省(市、区)(镇、乡) 村,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
该毕业生从事工作,工作性质为,在接收单位服务年限为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