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 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级:
姓名:
班主任签字:
20__年2月18日
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高高兴兴来上学、安安全全回家去,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进行了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协议: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学校严禁学生乘坐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上下学或骑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对离校较远的学生,学校建议每天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接送上下学。
二、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三、家长自行安排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驾驶员存在 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5、驾驶员酒后驾驶。
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无异议,并同意接受,请签字: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__县__镇中心校
____年X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__X年2月15日—__X年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__X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