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营学生安全责任书(实用三篇)

夏令营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3篇)

夏令营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

甲方:学生及其监护人乙方:辅导班负责人

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三、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四、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五、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住校学生按时作息,反之与随意外出者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对于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九、在辅导班学习中故意寻衅滋事,与同学打架斗殴一切责任由当事双方负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夏令营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辅导班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本辅导班,辅导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辅导期间辅导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全体补课学生都要接受领航辅导班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领航辅导班纪律安全制度,服从本辅导班纪律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提前向辅导班老师当面或者打电话请假,说明情况,不得代别人请假。 4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注意横过马路和马路拐弯处的车辆,骑车回家的同学更要注意。由于冬天天气寒冷,路面遇下雪天气比较湿滑,寒冬腊月路上车辆较多,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5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进入教室。不玩危险性的玩具。

6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响视频。不进网吧等各种娱乐性场所,不打架斗殴,不滋事寻非。在上课期间外因打架斗殴或者参与打架斗殴造成自己或者他人受伤的,由学生及其参与者负全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纠集他人或者社会闲散人员打架斗殴,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不准私自去水库等外出游泳 钓鱼、溜冰,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辅导班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辅导班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注意火炉、煤气罐等煤气中毒、电热毯触电、着火等安全隐患,不住危房,晚上应该熄灭火炉并且保持烟筒以及房间空气流动畅通,发生事故的,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11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6、7、8、9条处理.

12学生应该学会自救和互救。若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辅导班补课期满为止

补课单位 (盖章)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月 日

夏令营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3

甲方:

乙方:

各位学员及家长:

为了您或您的孩子能够度过一个安全并富有收获的暑假,____特与您签订此协议书,本协议中甲方____营销策划工作室,乙方参加世博夏令营的学员。甲乙双方就参加本协议所指世博快乐成长夏令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营销策划工作室义务

第一条 保证学生的安全,并为每一位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

第二条 负责学生在夏令营期间的全程监护,保证对学生的有效管理。

第三条 选派专业教练带队,全程寓教于乐,带领学员度过一段快乐的假期。

第四条所交费用涵盖了夏令营来回交通费、服装、吃、住、保险、各项夏令营活动等规定项目费用,在此范围内绝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学员入营时需带一些个人生活用品,具体清单请参照《营员手册》;学员在营地内消费本营规定之外的项目时需根据现场情况实际操作)。

第五条如学生身体不适,夏令营配有专职医师检查诊治,病情稍重者会及时通知家长,并安排去医院就诊,医疗费由本公司先行垫付,符合保险条款的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其余的自理部分在夏令营结束时与家长统一结算,交通费由本公司承担。

第六条 为了让家长更好地跟踪了解孩子在夏令营的情况,我们会定时以夏令营日志的形式在兴义之窗网站公布孩子在夏令营的学习及生活的总体表现。

二、学员及家长义务

第一条 遵守夏令营的相关纪律,所有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真实有效。

第二条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夏令营,并同意甲方对乙方于夏令营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学习、住宿、餐饮、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

第三条签定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快乐成长”夏令营费用“5天营”¥780元整,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乙方改变计划,决定不参加夏令营,所交学费不退还。特殊情况,如因病不能参加者,乙方将退回除已经发生费用外的所交费用,乙方在开营前三天可

更改参加完全相同内容和费用的夏令营的期数。

第四条乙方应在开营当天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报到,否则乙方须自行前往营地,如乙方在开营之后两天之内未能到达营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缴纳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夏令营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监护人承诺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或夏令营规定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后果:

1、 乙方行为违反夏令营营员守则的有关内容,不服从夏令营管理严重影响夏令营活动的;

2、 乙方向甲方隐瞒其不适于参加夏令营的身体状况,如哮喘、心脏病、肝肾病严重者和精神状况等疾病

3、 夏令营开始后,乙方不听甲方安排,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营。

备注:

一、在夏令营开始时间之前,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夏令营推迟或取消,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夏令营开营时间推迟超过10日或取消,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关费用,不作其他额外赔偿。

二、本协议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经签字即生效,请学员与家长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学生如自愿参加本夏令营并愿意遵守有关规定,请在报名表上签名。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报名时即签定协议,签字后一份交还甲方,另一份由乙方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____营销策划工作室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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