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精选7篇)
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安全隐患,现要求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防范意识,明确防范责任,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拆卸改装宿舍里的电气设施,宿舍内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电炉、电热杯、微波炉、热得快、吹风机、电夹板、电热宝、电热水袋、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酒精炉、音响、炭火炉等电器设备。
3.禁止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管制器械。
4.离开宿舍时切断宿舍电源;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点蚊香、吸烟。
5.禁止将流动食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牌,自觉抵制淫秽、邪教等非法内容的各种资料。
6.保管好个人物品,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绝让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7.宿舍无人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宿舍门和箱柜,休息时要插好门栓。
8. 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晚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专业部请假。
9. 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的管理。
10.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擅自挪动、拆装和毁坏消防设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接受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
12.其他有关事宜,自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几点,全体住宿学生要认真执行、坚决做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认识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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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健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学校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现与各班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一)切实加强学校建设安全防范工作
1、班主任要有计划地定期检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学生用厕所,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回报。
(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妥当安排好学生上学上班及放学下课时间的学生进出活动,防止挤压、挤伤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活动。
(三)切实消防安全工作
5、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6、班主任要及时消除责任区内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师生扑救,及时向向校长报告。
7、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自救与逃生知识。
(四)高度重视校外集体活动和校内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解决好一般安全事故。
9、加强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自救和救护工作。
10、加强对学生防盗防骗知识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重视汛期安全工作,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12、认真做好寒暑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二、主要措施
13、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不出问题。
1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直接责任。
15、实行事故追究制度。
16、各班主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工作。
三、责任期限自__年9月1日到20__年7月5日终止
学校负责人(签):
班级 : 年级 班 班主任(签):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鲁甸县乐红中学
20__年3月1日
为了搞好我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特拟此责任书,望相关人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照执行!
1、 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中途患传染性疾病者,应主动申请,脱离原岗位。
2、 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工作服。
3、 讲究公共卫生,保持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周围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
4、 按规定规范合理操作,经常检查生产设施设备。
5、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餐具、炊具经常保持干净。
6、 食品初加工过程要达卫生要求,熟食要煮熟,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7、 商店销售的食品,饮料要有产品质检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
8、 自觉接受各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
9、 以上各条,相关人员务必严守,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学校追究其相关责任。
校方领导签字: 。 责任人签字:教师:
从业人员: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__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__年3月1日
学 生(签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堵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
二、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负责人,应定时对器材室设施设备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使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三、音乐室、音乐器材负责人对室内设施设备应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并留有档案。
四、音乐室、音乐器材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严禁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五、音乐室、器材室负责人要强化防盗措施,管理员应定时检查防盗状况,及时上报整改安全隐患。
六、坚持“人走电断,人离门锁”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音乐室、器材室一切电器设备,定时对线路进行检测或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加强对音乐器材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尘、防鼠、防火工作,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带入室内。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音乐室、器材室负责人做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学校(章):
管理员(签字):
贵家长: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级就读,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我们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期引起家长和学生的重视,与家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在校内:
1.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
2.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否则,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上体育课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训练,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下楼梯不能跑、更不能爬在楼梯的扶手上往下滑,否则,发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校外: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到危险、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骑自行车。
3.有事外出,必须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在外留宿。
4.不购买不卫生的饮食,防止中毒。
5.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以防止坏人的引诱和拐骗。以上九条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责任自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本责任书经班主任与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即告生效,每学年签订一次。
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