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分公司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周工作报表中做好记录,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安全活动制度,参与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八、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问题,并将检查、整改记录结果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在做工作准备时,作业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十一、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
十二、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公司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三、自觉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四、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五、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六、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捡拾不明物品。
十七、熟悉项目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懂得报警程序。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八、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九、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二十、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二十一、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二十二、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追究。二十三、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凡公司住宿员工,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二十五、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为进一步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行政府首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避免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减少森林资源损失,把森林山火受损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一以下。
二、责任范围及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
三、责任措施
1、落实责任。村主任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组长为该组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村上要成立专业森林山火扑火队,各组也要成立森林山火扑火队,做到集结迅速,战斗有力;要与林区各社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地段、每一个时段都有具体的责任人。
2、宣传动员。各村委要充分利用镇防火办提供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技术措施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做到广播有声,林区边缘有护林标语,在重要林区地段设立护林防火碑;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和责任,在林区各组发动群众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林区火源管理制度,宣传林区安全扑火自救常识;广泛动员林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警扑救工作。
3、搞好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各村组要妥善保管好镇防火办提供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随时检修维护,保证能随时投入扑火工作。落实好护林点、护林哨建设,组织人员对林区道路进行清理。
4、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强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各村组护林队伍建设,强化巡山护林工作,严格执行村民森林防火挂牌制度。要坚持在林区道口设置防火检查哨卡,坚持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对在林区作业的生产生活用火要严格控制,坚持用火审批制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重点管理。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及高火险期,要禁止一切林内和林缘用火。元旦、春节、三八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要对林缘和穿越林区的道路以及主要旅游活动地点增加流动哨,严防死守,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高龄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逐一登记,落实监护人,并强化监护人的责任。
5、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各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检查,重点是检查巡山护林人员到岗情况、林缘以及林区火源管理情况以及林区道路清理情况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6、坚持森林防火值班,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期内,要保证村主任、组长、专职巡山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如有山火发生,要及时组织调度扑火队伍,及早进行扑救,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考核奖惩
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村民委员会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核评定。镇防火办将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全面考评、验收。对年终考评成绩在前3名的村委予以物资奖励;对年终考评成绩在后3名的村委会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山火频繁发生,出现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村委会,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室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是总务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学校管理条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对教学区用房、办公楼及体育设施、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迅速及时加固维修,消除隐患。校内基建维修及其它临时性建设,必须在施工地带放安全警示牌,搭安全网或护栏,提高安全意识。
二、总务处要加强学校饮水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教室、办公室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学校电教设备(微机室电脑、投影仪、教师办公电脑、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宽带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故障要及时排除。
以上有关设备安全的具体责任人:陈臣。
四、编辑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每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损坏要及时上报。对损坏校产之事要立即制止。对被损坏校产要责令其当即赔偿或及时修理。
五、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经常性的督促门卫坚守岗位,把好校门关。
六、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避免被盗、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七、管理和教育后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校长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妥善及时处理。
八、本责任书纳入年终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正副主任、校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人员离校或调动时离开时自然失效。
校长:
总务主任:
总务副主任: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