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4篇

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通用4篇)

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 篇1

为了防止和杜绝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校舍校产和师生人生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总务处与学校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对校舍校产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杜绝因校舍、围墙等建筑倒塌造成师生伤害事故,杜绝因校产存在安全隐患,给师生带来意外伤害。

2、严格对用电用水设施及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证用电用水安全,保证路灯照明,及时对用电线路及有关设施检修,杜绝因线路老化用电设施安装不当带来火灾及人身伤害。

3、严格财物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物制度,做好财务室的防火、防盗,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健全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购买霉烂、变质的菜、米、油等食品,不准向学生售变质剩饭菜,厨房操作间、售饭间及储藏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

5、教育后勤管理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禁损公肥私及其他违纪现象发生。

6、总务处对分管人员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

7、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8、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学校,主管负责人,处办主任保存。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主管负责人(签名):

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 篇2

为了防止和杜绝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生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政教处与学校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政教处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配合得力。

2、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每期组织师生安全防范演练不少于一次。

3、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每期专题报告会不少于两次。

4、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班主任安全责任工作的落实。

5、每月至少一次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6、负责检查中午、课外活动、值班人员及值寝、班主任的到岗情况,并将到岗情况,在班主任会、政教例会上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7、加强对门卫管理,严格出入手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禁学生随便外出。

8、组织伙委会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要精心组织,做好安全工作,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9、完善规范安全工作有关档案。

10、政教处对分管人员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

11、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12、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学校,主管负责人,处办主任保存。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主管负责人(签名):

处办主任(签名):

年月日

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 篇3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教育,蒿沟乡孙瓦房学校与教师 签订此安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教师对安全教育工作要经常讲,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使学生注重防范,自救自护,确保平安。

认真制定 班级和学生本人防范制度和措施

1、对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溺水、防不法滋事以及饮食、卫生、用电、交通、体育活动、外出旅游和生气斗殴等方面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规定,杜绝非正常伤亡。

2、各班在上、下课和统一集中时,班主任要亲自负责,严防在楼上跑、挤、踩和溜滑楼梯,活动期间吵可追赶跑打或做剧烈性运动。

3、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教室墙壁、门窗定期检查,发现情况,找出责任人维修。

4、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传染性疾病,要及时发现,保证不发生大面积流行病和传染病。

5、各班主任为班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的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防止交通事故,严防病从口入。

6、各教师要抓好本班教室、清洁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无纸屑,清洁区无杂草、无垃圾。

7、各教师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8、严格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立即报镇中心学校。

9、各班不得擅自到外地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

10、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证本班未成年人学生不参加救灾、救火、抢险等活动。

三、总之,谨慎平安在,麻痹危险来。望各教师认真教育本班学生,加强防范意识,度过平安快乐的校园生活。

学校领导

教 师

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 篇4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依法治校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特点,强化学生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教学工作人员制定下列责任:

一、按教导处的课程分工履行安全职责。任课教师自上课至下一节课上,承担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经部门领导同意,教职工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导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

三、未经教导处同意,教职工私下互相调课的(制度是不允许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实际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四、早读、上午第二节课、下午第五节课的教师负责与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的交接手续。否则,谁未履行职责,谁承担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此责任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课任教师签订,一式两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主管领导:

责 任人: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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