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出租方场所名称)的消防安全,明确消防工作中的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达到以局部促整体,以整体保局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局面,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规定,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1目标
1.1甲方保障整个(出租方场所名称)区域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
1.2乙方保障本部门区域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
2双方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负责认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甲方的消防安全工作。
2.1.2甲方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比较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具有对甲方管理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普遍性指导和约束作用,凡制度对口事项均应得到甲、乙双方严格贯彻执行。
2.1.3甲方建筑物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建筑物亦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甲方移交建筑物的同时应移交消防设施器材,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范围为:
①规定由甲方使用及管理的区域。
②甲、乙双方或更多方使用的公共部分区域(注:消防设施、器材是指用于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指示标志,火警探测器、火警按钮、火警电话、消火栓、喷淋、灭火器、消防控制中心等设施器材)。
2.1.4甲方保卫部门为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保卫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督促、指导乙方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按制度落实防火工作措施。
②适时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器材短缺损坏、疏散通道堵塞、违章动火用电等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除现场制止纠正外,应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通知乙方加以整改。
③对消防设施中技术含量较高的设施,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维护。
④甲方负责消防设备的年度检测工作。
2.1.5当消防控制设备显示乙方区域报警时,甲方负责报警确认工作。当乙方一旦发生火灾时,甲方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义务消防队迅速赶至现场,协助乙方扑灭火灾。2.2乙方责任
2.2.1乙方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2.2乙方应根据甲方消防安全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与甲方制度相抵触。
2.2.3组织员工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和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培训面达到98%以上。
2.2.4乙方若认为甲方提供的建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与甲方交涉。在乙方接收建筑物后,乙方就要对接收范围内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负保全责任并使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况,一旦发生短缺、损坏、故障、堵塞等情况时要及时予以恢复正常,费用由乙方承担。
2.2.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灭火设施器材完好、
防火巡查及值班检查工作落实等,动用明火和增加用电设备必须向甲方保卫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应主动配合,认真落实。乙方可以就消防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建议、意见或要求,甲方应给予答复或进行商议。
2.2.6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引导顾客疏散和投入灭火战斗。
2.2.7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证金元。
3违约责任
3.1凡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3.2凡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甲方视具体情节,每次从消防安全保证金中扣除50——500元。承租期满,乙方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消防安全保证金。因乙方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其它
4.1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消防法规精神协商解决。
4.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3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主要职责
宣威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的燃气管理工作,是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市建设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燃气管理安全现状,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对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6分)
(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液化供应气库及全市液化气经营门店签定《燃气经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燃气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6分)
(三)每月召开一次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有书面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建设局党委;(5分)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城市燃气管理长效机制,明确部门内岗位责任和相应责任人;(6分)
(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5分)
(六)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燃气安全大检查;(6分)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组织做好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5分)
(八)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督促从业人员对用气户普及安全知识;(5分)
(九)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对液化气库的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储气罐防雷防电措施、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配备、燃气运输安全、安全生产日志以及液化气经营门店防火安全、钢瓶年检、防爆灯具、开关进行全方位监管,督促整改,符合行业安全规定;(16分)
(十)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安全事故扣20分;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扣30分;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并撤销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对虽未发生死亡事故,但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事故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分)
(十一)负责建设局交办的安全生产有关事项。(10分)对交办事项完不成或不负责的,每次扣2分。
二、奖惩办法
1、本责任制考核总分100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惩1万元;71-75分的惩6000元;76-79分的惩3000元;80-84分的不惩不奖;85-90分的奖3000元;91-95分的奖6000元;95分以上的奖1万元。奖惩到责任科(所、队、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惩金从科(所、队、站)相应责任人员工资中扣抵,奖金从城维费中列支。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考核经费从安全工作经费中列支;考核的有关数据按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统计为准。
为了加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全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送气管理的通知》(通建[20xx]22号)文件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期限
责任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职责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2、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价格依据市场价。
3、严格落实钢瓶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充装、倒残等操作规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气工管理制度,加强送气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气工的培训工作,增强送气工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送气工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水平。
5、燃气事故的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气源质量、钢瓶管理、送气服务、入户检查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职责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实供气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送气车辆符合安全标准,手续齐全,并张贴“**公司专用气瓶运输车”标识,严禁超载运输。
3、送气服务过程中必须穿着送气工服装,佩戴上岗证。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内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在用户家中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器具的维修。不对液化石油气重瓶进行倒灌、排空,发现钢瓶漏气,及时送回单位处理。
5、严禁外带非本单位的经营性气瓶;严禁充装过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气瓶;严禁液化气与其它商品混和经营。
6、燃气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送气服务、入户检查两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发生意外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责任书中止
1、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终止责任书。
2、送气工年满60周岁,本责任书自动终止。
3、送气责任书的变更、终止,甲方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10日内上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