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实用三篇)

2024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精选3篇)

2024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全体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x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师德师风建设“十倡导、十反对”》及《x市教育局20__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与教师本人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4.不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5.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8.严肃纪律,不准酒后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9.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0.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举报的责任。

11.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的违法案件的发生。对道德败坏、猥亵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不贷。

12.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13.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和

擅自处理。

14.严禁教职工私自租房让学生住宿、举办有偿家教、午托或让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

15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6.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无袖上衣、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17.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8.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的要求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把师德师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9.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聘任中不予聘用,是领导干部的予以免职,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所教班级学生辍学率初中不超过3%,小学不超过1%。

21.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9条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书一式二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教职工(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2024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篇2

为切实提升教师个人职业道德素养,推进师德师风不断改善,树立教育行业优良形象,根据相关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拟定本责任书,各教职工必须严守本责任书规定。

1.要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发生。

2.在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缺课。

3.要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举报的责任。

4.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5.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7.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得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8.不得向学生推销或指定经销点购置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9.不得在各类考试中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评先选优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0.严肃工作纪律,不准酒后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准传播攻击国家领导人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和言论。

11.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2.不得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对道德败坏、猥亵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不贷。

13.严禁私自租房让学生住宿或让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

14.要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和评议;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管理。

15.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和擅自处理。

16.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并据情节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7.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6条规定追究责任。

1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教职工个人各存一份。

校长:

责任人:

20xx年月日

2024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全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全体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昆山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昆山市实验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倡导”》,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与教师本人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精神实质,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3.自觉遵守《昆山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6.学校把教师师德师风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到学校工会。

实验小学(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教职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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