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怎么写十篇
为使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实,促进社会、家庭、学校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依法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各班级、各位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宣传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减少伤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本责任状,关注子女在家与在校的活动,不得允许学生参加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
三、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长教诲,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关爱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
(1)学生不得私自到水库、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戏水。
(2)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和农用车辆。
(3)禁止学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严禁学生带鞭炮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学生不得带明火进入校园,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笼、蜡烛等。
(5)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6)学生不得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性的场所。
(7)在校园内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楼道不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
四、学生因不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
本责任状由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学校签字(盖章),有效期一学年。
学校签章: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安全重于泰山。学生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所有家长和学校全体老师共同的心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班会、校会、升国旗仪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普及。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使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安全防范警钟长鸣,希望家长和学生积极配合,敬请做好以下几点:
一.交通安全:
1、返校和回家提倡乘坐公交公司所属的客运车辆。不乘坐无证、无牌、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乘座超员、超速和司机酒后、疲劳等危险驾驶的车辆;不搭乘陌生人驾驶的“顺风车”。禁止学生驾驶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入校。
2、学生家长自行组织联系共同租用的车辆,通过协商,签订责任书或协议,保证车况好、牌照、手续齐全,运行中遵守交通法规。严谨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返校和回家途中安全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
4、学生不擅自离校,有事外出须按规定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经班主任允许并开具出门条后方可离校;出校后注意交通等安全。在家出门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及时报告家长自己的行踪。
5、学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交通规则办事,做到“四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规范停车、会安全乘车。放学、上学路上不闯红灯,徒步上学应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乘车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二、消防安全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不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宿舍内不点蜡烛,不使用明火,不吸烟,不使用电热毯等危险物品。不乱动校内电器设备,不私拉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校园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
2、实习实训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设备和电器,发现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处置,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实施安全疏散。
3、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爱护消防设施,了解简易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学会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三、饮食卫生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在校期间,严禁购买和食用校外流动摊点售卖的食品,不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喝生水。
2、提热水时,自觉排队,不拥挤,不争抢,预防烫伤。
3、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洗内衣、勤晾晒被褥和衣物、勤打扫房间、室内勤通风。
4、有病须向班主任及时反映,并到学校卫生室及时就医;确需到校外就医的,应得到班主任批准,并安排人员陪同。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履行自己的承诺。
承诺学生所在班级:
承诺学生签字:
承诺家长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玩火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城关二小(盖章)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
顶岗实习是学生融入社会的初始阶段,是培养实习生与人相处、把知识和技能用于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教学的延续。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安全、守纪、管理等一直是学校、企业、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人身安全,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由系科代表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实习生应遵守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顶岗实习,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为保证实习安全所规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
3、实习生必须遵守遵守企业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参加实习,离开实习岗位须经实习指导老师批准,离开或调整实习单位实习生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校书面批准并和企业协调后,方可实行,否则因实习生私自离开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生承担;
4、实习生私自离开实习岗位或实习单位者,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律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六十学时或在实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九十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或实际课时计)者,学校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5、实习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劳动观,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以单位为家,为单位着想,维护单位利益;
6、实习生应尊敬领导,尊重师长,不顶撞领导、实习指导老师,能接受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处理好同事、邻里关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按时回宿舍就寝,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法令;
7、实习生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注意个人财物安全,严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实习生不得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轻信他人诱惑,导致误入传销窝点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实习期间实习生交通费、生活费等原则上自理,如学校与实习单位有协议或实习单位有规定的,按协议或规定办理;
10、家长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其职业道德和岗位稳定教育,经常了解其实习、生活情况,确保每周和实习生联系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家长有责任及时和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应定期向家长报平安并汇报实习情况。
1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完成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表现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成绩是构成毕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习生、家长和系部各执壹份。
实习生签名:
班级:
家长签名:
电话
班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月日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肖营子初级中学《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应当对经常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饮食、用电、意外伤害、防火、防疫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确保平安健康。
二、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遵守学校安全纪律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纪律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单车返校,严禁坐“三无车”和多人乘坐一辆摩托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者责任自负。(三无车是指:无营运证、无行驶证、无牌照)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9、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三厅两室一吧是指: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棋牌室;网吧)
10、不准私自下塘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以外的时间内,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2、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寄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协约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到校外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要离校的由家长亲自接送,并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在家住的学生,安全教育由家长负责。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15、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6、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限度地减少损失。
17、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若违反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了意外伤害和其它后果的,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学生各执一份,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子弟并履行自己的责任。
中学(盖章):肖营子初级中学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xx年x月x日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有下列行为导致学生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学校春季作息时间: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学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学16:10(一、二年级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学14:30。
年级学生:家长:班主任:
监护人电话:
xx年x月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
班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
年月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7、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8、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9、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10、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2、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5、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家长确认签字: 启翔学生托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临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长们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车上街、上路,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
2、暑假期间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3、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严禁爬高和携带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带,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击。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
7、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等不健康场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活动中磨炼意志;带领和鼓励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两次)、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从小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
9、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节约水电、节约粮食。
10、各位家长应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情。请您在指导好孩子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督促其完成暑假作业,积极认真阅读课外读物(至少两本),写出读书笔记,不断增长见识;做到劳逸结合,引导孩子适时参加体育锻炼。学校将组织学生假期学习小组,并对他们组织的各种活动将进行评比。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假期内出学校组织的到校时间外,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假期内学生一切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假期内,学校将组成安全巡查小组和各年级学生学习小组对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生活、实践活动等各方面进行跟踪指导和督查,和家长共同搞好学生的暑假生活。
本责任书有效期:20_年7月5---20_年9月8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
北岩中学
20_年7月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学生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鉴于近期学校在日常的安全工作巡查中发现学生在上下学或双休日、节假日搭乘超载车辆等违规现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对学生安全监护的责任,学校开展家长交通安全承诺活动,目的是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确保你的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现制定学生乘车安全承诺书如下:
一、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证、无照、无牌车辆,不乘坐报废车辆。乘坐经查证合格的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责任书。
二、对存有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行驶。
四、教育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五、教育孩子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遵守信号指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违章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六、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如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并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七、要做好周末等假期以及在校外时间的学生监管工作。学生在周末等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在周末等假期要监护好学生,不要让学生随意外出,更不要让学生到危险地域活动。学校禁止学生到江河池塘等危险地域活动。
学生签名:
学生所在班级:
家长(监护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