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责任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放假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放假安全责任书1
尊敬的___:
暑假将至,您的孩子将于___年月日至___年月日回到您的身边,度过他一个多月的美好的暑假生活。
孩子的安全是每位家长和教师的共同期盼。放假前我们已经对学生进行了多方位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暑假期间的防水、防火、防盗、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意外事故以及不吸烟、不喝酒、不迷恋网吧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在暑假的一个多月里,对自己的孩子多加关心,精心呵护。
放暑假期间,孩子的一切安全问题全部应有家长负责,学校已尽到了暑假前对学生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对家长的告知义务。学生在家期间,家长应在孩子充分休息和放松的情况下,适当要求学生复习上一学期学过的知识,以便温故而知新。家长也应要求孩子每天至少写一篇日记,把自己的愉快的暑假生活留在自己美好的记忆之中。
此责任书由您亲笔签名后,学生返校时交给原班主任老师。
祝各位家长伴随自己的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
家长签字
20__年_月_日
学生放假安全责任书2
___:
为了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我校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职责: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学校一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监护人应教育学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细则,不实施具有危害性和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事。因家长未能尽责而出现问题的,依据法律的规定,所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家长安全责任:
暑假来临,学生以在家活动为主,家长的安全管理更为重要。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努力做到:
1、首先要认真阅读学校下发的《柳林小学___年暑假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和《柳林小学暑假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要求签好字,上交学校。
2、暑假期间一定加强学生在家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首先是确保学生坚决不到河、沟、塘等危险的水域游泳、垂钓或进行其它活动,防止发生溺亡事故。其次,要对学生在家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进行教育和管理,科学使用风扇、空调,避免出现意外。另外,要加强防盗安全。
3、暑假期间一定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管理,坚决不允许他们骑车上路,不允许他们在路上玩耍,要求他们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车辆,不乘坐其它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4、暑假期间一定加强孩子的社会生活安全管理,不准他们单独外出,禁止同陌生人打交道,禁止他们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禁止他们进入青少年不该进入的“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禁止他们接触黄、赌、毒、邪教活动。
5、暑假期间一定要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不携带、不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偷窃,不毁坏财物,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6、暑假期间一定要教育孩子注意极端天气伤害,极端天气不要出门,如果不巧遇上,要学会自救、自护。不能到危房、危墙危墙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7、暑假期间一定要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另外,加强锻炼,增强体质,避免传染病。
除以上各条外,还有其它涉及安全方面的责任,家长一定要严格落实,因个人教育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事故的,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要负全部责任。
家长(监护人)签名:
20__年_月_日
学生放假安全责任书3
您好!一年一度的暑假来临了,这个热情的暑假期间,我们“三下乡”服务队伍将和您的孩子共同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您的孩子在暑假补课期间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我们在安排好自己教学工作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您孩子暑期人身安全问题。为了确保学生补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在此诚挚地作出以下承诺:
1、孩子无论是身在学校,还是外出校外,我们都会督导他(她)注意人身安全,并且在最大范围内给予您的孩子以保护。我们会教育孩子外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未满12周岁小学生不能骑车上街、上路;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参加的二年级的学生还小,顾希望家长能亲自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三、四、五年级的学生,我们会组织小孩排好队有秩序地上下学,对此,我们会分好小组护送小孩上学和放学,特别要注意在马路的两旁专门安排负责护送小孩安全过马路的人员,以保证活动期间小孩子的安全问题。此外,请家长在孩子回到家里之后,给我们打个电话报平安。
2、暑假补课期间正值炎热季节,我们会教育孩子们多补水,做好防暑工作;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发霉、腐烂食物,防止疾病的发生。
3、我们会通过教育的方式让孩子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我们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孩子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我们会教育孩子不攀爬高处或危险地带,不携带危险物品,不玩火、不玩电。
6、我们会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节约水电、节约粮食。
7、我们会教育孩子要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打架,若与同学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我们会进行合理的处理。
8、我们以上的的工作需要您的配合,在孩子出现任何不良状况时,及时与我们联系,希望家长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9、为了孩子的安全得以保障,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若是在家或则在我们所负责的范围之外,我们概不负责!希望家长理解、配合、支持。
学生放假安全责任书4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生放假安全责任书5
为了确保我们的'孩子在暑假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同学都度过一个难忘而美好的假期,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监护人应对学生开展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学习期间,家长对孩子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思想动员,在上放学路上,请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请家长记清学习班上课放学时间,学生在离开学习班与回家的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辅导老师不予负责,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对孩子进行教育督促。
2、监护人应对学生上学放学及放假时间安全承担责任,严禁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或摩托车上学,对学生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辅导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辅导期间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以上危险器物带入校内,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4、学习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家长应提醒孩子推迟上学,放学时教师应提醒学生推迟放学,并告知家长。学生有事外出应向任课教师请假,并告知家长。学习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到塘、河、沟、水库等洗澡,严禁到网吧上网。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教师应及时电话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下课休息期间不允许学生私自到培训点外活动或购买零食。
5、如遇特殊情况,孩子无法来上课,请您及时给家教老师请假,无论是亲自请假还是打电话请假,请勿必告知任课教师,以免出现孩子无故旷课现象,由无故旷课而产生的安全等问题与辅导教师无关。
6、学生可以提前20分钟到校,放学后应立即离培训点回家。放学后孩子若没按时回家,请家长及时与负责老师联系。
7、任何学生不得私自缺课,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请家长与老师联系。
8、本协议人手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培训点学习的整个过程。学生在该中心学习终止,协议自动废除无效。
___中学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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