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各种形式(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等)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和管理监督与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建立安全公约,制定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管理、监督和教育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切实尽到相关职责。
六、家长要经常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规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预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电、防溺水等。
七、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长全面负责,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诲,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十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班主任、学生、家长,都要签名(盖章),责任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章):
校长(签章):
班主任(签章):
二0 年 月 日
年级 班
学生(签章):
监护人(签章):
二0 年 月 日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签名:
在寒假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与学生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如下责任:
一、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严禁学生到机井、河、池、水库中滑冰或玩耍。
三、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四、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五、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六、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电热毯取暖,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
七、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八、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九、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总之,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监护工作已由学校转入家庭,希望家长搞好学生的监护工作,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__、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__0”、“__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____X学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
甲方:学生及其监护人乙方:辅导班负责人
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三、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四、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五、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住校学生按时作息,反之与随意外出者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对于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九、在辅导班学习中故意寻衅滋事,与同学打架斗殴一切责任由当事双方负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所有学生均吃住在校,因个别学生身体、家庭等有特殊情况,学校为照顾、管理好这些学生,学校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学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知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2、学校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3、家长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证安全)。并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4、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
(3)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进出校门要主动出示走读卡,并做好登记。学校不为走读生提供停车位。
(4)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得出现中途上网、打台球、夜不归宿等情况。
5、在学生离校期间,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注:走读生不上早晚自习。
本《走读生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走读学生签字:
走读学生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政教处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为使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实,促进社会、家庭、学校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依法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各班级、各位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宣传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减少伤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本责任状,关注子女在家与在校的活动,不得允许学生参加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
三、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长教诲,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关爱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
(1)学生不得私自到水库、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戏水。
(2)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和农用车辆。
(3)禁止学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严禁学生带鞭炮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学生不得带明火进入校园,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笼、蜡烛等。
(5)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6)学生不得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性的场所。
(7)在校园内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楼道不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
四、学生因不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
本责任状由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学校签字(盖章),有效期一学年。
学校签章: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20xx年x月x日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止。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2月27日
为了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工作服、工作证,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体不适、喝酒、赤脚、穿拖鞋者不准上岗。
3、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特点。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的清洁,生产施工器具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动用其它办公通讯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爱护各类防护设施和标语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电脑等,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电等电线。
5、特殊物品必须严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规的位置,如酒精、氧气、氩气、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6、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7、公司对待特殊岗位实习生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每个实习生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
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实习生有权拒绝作业。
9、车间工作时间严禁干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闹、开小差、随意玩手机、听音乐、串岗、聚众聊天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除厂区指定的吸烟区外,严谨吸烟。严格遵守单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电动车辆在车间内随意行驶。
12、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则和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俩与准驾不相符的车俩,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不强行超车。
13、办公室注意用电安全,每天下班后检查电脑、饮水机电源是否关闭,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安全隐患。
14、实习生跟公司员工一同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带出到宿舍、办公区、厂区,不得乱倒剩饭剩菜,随地丢弃烟头,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吵闹斗殴,努力搞好个人的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病虫害。
1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实习生在非工作时间,要加强安全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17、发现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18、请认真执行本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做到。违者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罚款或遣送回所在学校。
19、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实习生、公司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至实习期满离开公司之日执行。
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实习生(签字)
日期:年月日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第一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台州学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 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 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附 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学生处。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家长要配合学校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考生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考点,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赶打闹,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教师陪同或家长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证、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塘下河下坝洗澡。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若不服从管理,发生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点到校,6月20日上午11点放学。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点到校,5点30放学。
2、考生需要准备的考试物品:签字笔两只,2b铅笔,,三角板,圆规,小刀,橡皮,垫板,准考证等)统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内。
3、请各位家长注意学生中考结束之后的回家时间,要求学生按时回家。学生回家要向班主作电告平安。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作签名:
大桥镇中学
20xx年6月17日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老师签名:
孟津县白鹤镇中心小学
二0__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