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3篇】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1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单位、部门及各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结合本商品部、部室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

三、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单位每年两次的“全员消防演习”,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要求,积极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确保每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查改常见火灾隐患的能力。

四、各班组积极自觉参加每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自觉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和整齐干净。

六、确保所属区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遮挡疏散标志,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七、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违反上述条款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部门负责人: 岗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2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3

甲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项目经理部 乙方:为了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等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工地职工和财产不受火灾的危害,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特签定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1.甲方负责建立和贯彻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负责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

2.甲方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警惕性。

4.乙方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协调解决。

5.乙方施工或生活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程执行,严禁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和乱拉乱接。

6.乙方在生产中动火必须通知甲方,取得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在场情况下才允许动火。

7.乙方在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炉、煤炉、油灯等不利防火安全的器物,不得乱丢烟头和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等违反规定造成消防责任事故的,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的罚款,视情节轻重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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